人到中年学会善待自己,
规避那些令身心疲惫的,
40不惑50方知天命,如果我们还在追名逐利的驰骋!总有一天会生命告急⚡️!!!
平时的呵护是续命的法宝,生命中最好的就是适时学着放!学会缓,学会让,让步给年轻人,就如兵临城下也要淡然若之…
我们没有真正的敌人,敌人可能是自己内心的欲望和贪求…放过自己,给我们留下更多的赏心悦目…学会看沿途风景如画的美景,尽情享受那些无主之物…大地山林,江河湖海!这些都是大自然的赠予!提升感受美好的能力吧
规避那些令身心疲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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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的呵护是续命的法宝,生命中最好的就是适时学着放!学会缓,学会让,让步给年轻人,就如兵临城下也要淡然若之…
我们没有真正的敌人,敌人可能是自己内心的欲望和贪求…放过自己,给我们留下更多的赏心悦目…学会看沿途风景如画的美景,尽情享受那些无主之物…大地山林,江河湖海!这些都是大自然的赠予!提升感受美好的能力吧
诗歌:有一天我去世了|作者·程东武
有一天,我去世了,恨我的人,翩翩起舞,爱我的人,眼泪如露[泪]
第二天,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恨我的人,看着我的坟墓,一脸笑意,爱我的人,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
一年后,我的尸骨已经腐烂,我的坟堆雨打风吹,恨我的人,偶尔在茶余饭后提到我时,仍然一脸恼怒,爱我的人,夜深人静时,无声的眼泪向谁哭诉。
十年后,我没有了尸体,只剩一些残骨。恨我的人,只隐约记得我的名字,已经忘了我的面目,爱我至深的人啊,想起我时,有短暂的沉默,生活把一切都渐渐模糊。
几十年后,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唯有一片荒芜,恨我的人,把我遗忘,爱我至深的人,也跟着进入了坟墓。
对这个世界来说,我彻底变成了虚无。我奋斗一生,带不走一草一木。我一生执着,带不走一分虚荣爱慕。
今生,无论贵贱贫富,总有一天都要走到这最后一步。到了后世,霍然回首,我的这一生,形同虚度!我想痛哭,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忏悔,却已迟暮!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之后,不过一捧黄沙 。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ji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没有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子的人,出死入生,脱开罪恶和虚空,进入永恒的国度,与祂同住。
不信子的人,永死必然临到,w丢进不灭的火里 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有一天,我去世了,恨我的人,翩翩起舞,爱我的人,眼泪如露[泪]
第二天,我的尸体头朝西埋在地下深处,恨我的人,看着我的坟墓,一脸笑意,爱我的人,不敢回头看那么一眼。
一年后,我的尸骨已经腐烂,我的坟堆雨打风吹,恨我的人,偶尔在茶余饭后提到我时,仍然一脸恼怒,爱我的人,夜深人静时,无声的眼泪向谁哭诉。
十年后,我没有了尸体,只剩一些残骨。恨我的人,只隐约记得我的名字,已经忘了我的面目,爱我至深的人啊,想起我时,有短暂的沉默,生活把一切都渐渐模糊。
几十年后,我的坟堆雨打风吹去,唯有一片荒芜,恨我的人,把我遗忘,爱我至深的人,也跟着进入了坟墓。
对这个世界来说,我彻底变成了虚无。我奋斗一生,带不走一草一木。我一生执着,带不走一分虚荣爱慕。
今生,无论贵贱贫富,总有一天都要走到这最后一步。到了后世,霍然回首,我的这一生,形同虚度!我想痛哭,却发不出一点声音,我想忏悔,却已迟暮!
三千繁华,弹指刹那,百年之后,不过一捧黄沙 。
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
ji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没有永生。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信子的人,出死入生,脱开罪恶和虚空,进入永恒的国度,与祂同住。
不信子的人,永死必然临到,w丢进不灭的火里 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
超脑计划190.荒墟归人。从小喜欢的那多的新书。我在成长,那多也在成长,这篇文章的写作功力和以前中学时候相比的确提高了不少,好像以前也没有看过他二十万字的小说。虽然这本篇幅不算短,但是读起来挺顺的。一如既往的以一篇新闻作为引子,引出后面的故事。这本科幻的世界观挺大啊,涉及到时空的本原了。想起前两周看的《瞬息全宇宙》,当然,那电影的时空观和这本小说还是比较不一样。但是在时波振荡发生的时候,那个场景有点Everything Everywhere All at once 的味道了。人死后灵体会依附在某些对他们重要的场景。一开始,我以为这些场景是废墟,是乐园,是值得纪念的地方,后来作者脑洞打开,网络也是一片片的废墟,人人网、魔兽,也是有多少曾经的辉煌,而如今成为凋零的角落,成为一些人心中甜蜜又久远的记忆。就正如我读着那多这本,突然间又好像回到了中学时的我,那时光时那么远那么近。
文章结尾关于荀真“来时走过的路,而今是归途,我要回去了”,“这一刻,总有一天,它会亮起来,和所有的时刻一样,成为一座灯塔”这一段以及后面的解释很棒。人闲着,或者人过于忙的时候,都会追问生命的意义。这本书对这的回答挺有意思:人死以后就是往回走的路,顺着原路返回,而过去所经历的,会给我们亮起一个又一个灯塔,这就如珍珠,回去的路上,就是拾贝之路。
所以,这本书叫做荒墟归人。荒墟和归人这两个词,看完这本书后再次回味,还是很有味道的。
文章结尾关于荀真“来时走过的路,而今是归途,我要回去了”,“这一刻,总有一天,它会亮起来,和所有的时刻一样,成为一座灯塔”这一段以及后面的解释很棒。人闲着,或者人过于忙的时候,都会追问生命的意义。这本书对这的回答挺有意思:人死以后就是往回走的路,顺着原路返回,而过去所经历的,会给我们亮起一个又一个灯塔,这就如珍珠,回去的路上,就是拾贝之路。
所以,这本书叫做荒墟归人。荒墟和归人这两个词,看完这本书后再次回味,还是很有味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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