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公布!#三门峡取消这些行业不合理收费#】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近日,我市印发《三门峡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那么《方案》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方案》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三门峡日报)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那么《方案》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方案》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三门峡日报)
【方案公布!#三门峡取消这些行业不合理收费#】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近日,我市印发《三门峡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那么《方案》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方案》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三门峡日报)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那么《方案》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方案》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三门峡日报)
【方案公布!#三门峡取消这些行业不合理收费#】为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近日,我市印发《三门峡市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有用户担心,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将应通过价格回收的费用计入成本,会推动水电气暖价格上涨,那么《方案》实施会对水电气暖价格有何影响?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完善,价格矛盾逐步理顺,财政补贴机制逐步建立,随着户表改造工程和抄表到户措施的实施,除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外,多数地区住宅建筑区划红线内供电供气供暖设施运行维护费用已逐步纳入企业经营成本,并未引起价格大幅上涨。同时,《方案》明确与储备土地直接相关的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土地开发支出,减轻了水电气暖企业的负担,降低了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即使部分企业因经营成本增加需要调整水电气暖价格,也必须依法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等程序,不会对水电气暖价格造成大的影响。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后,有利于减轻水电气暖用户负担。(三门峡日报)
据悉,《方案》中明确要按照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的原则,深化我市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市场化改革,在国家、省规定时间内全面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到2025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水电气暖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方案》提出六个方面举措:一是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持续深入开展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问题整改,确保国家、省限期要求取消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项目全面取消到位。严禁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新增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二是合理分担接入工程费用。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的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由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和地方政府合理分担,不得由用户承担。企业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政府承担的接入工程建设费用以及相关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可按规定纳入土地开发支出。三是规范工程建设安装和运维收费。自2021年3月1日起,在建和新建的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含计量装置)的建设安装费用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建立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建设安装环节公平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健全建设安装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四是完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基础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合理制定并动态调整价格。五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要严格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费用,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或其他费用。六是提升行业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供水供电供气供暖企业增强服务意识,制定标准化的服务办理流程,向用户提供安全、便捷、稳定、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统筹规划和前期开发管理,确保水电气暖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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