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 嘉祥县梧樾公馆欺骗消费者,官方回应】
我与2020年5月,在嘉祥县梧樾公馆买了一套房子,5号楼一单元1401,合同约定2022年5月31日交房,开发商一直拖到2022年7月还未交房,7月中旬我去现场查看房子时,发现我买的次顶层的房子一部分成了顶层,北面阳台也没有顶,当初买的是期房,当初在售楼处选房时特意给置业顾问叮嘱不要低楼层,也不要顶层,售楼处置业顾问说5号楼是15+1的,14层是次顶层,最好的楼层,置业顾问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沙盘给我介绍的,沙盘上也显示15楼是满层,15楼也有北阳台,我也是参照售楼处沙盘选的,而实际建成楼房与沙盘严重不符,发现这个现象后,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答复说15在上面建阳光房,私建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这期间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作为一名老百姓用尽半生积蓄,还又贷了一大部分款,本想着买自己中意的房子,谁知最后被开发商欺骗,恳请济宁网络问政平台能为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政府!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1-11 14:49:02]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回复如下: 一、梧樾公馆项目正式交付日期2022年9月18日,由于疫情及环保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开发公司已提交各部门不存在延期交房,正式交房开发公司已短信及邮寄形式多次与业主沟通交房,业主一直未到现场交房。 二、业主购买的5号楼一单元1401室房屋面积及赠送北设备平台与规划设计相符,无任何差距。 三、业主在购买该房屋时,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中1.2.4.5条明确条文规定如下: 补充协议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签订的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双方已对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出卖人已提醒买受人特别注意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地理解,并已应买受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买受人已认真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双方对原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1、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沙盘所示内容,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对确定该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2、双方同意出卖人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本合同或该房屋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确认后方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 4、出卖人所有广告,沙盘及宣传资料中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屋面绿化景观及其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的外立面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和局部调整,均以实际建成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5、出卖人为整体综合需要,有权在该房屋所在的社区场地中选址建设环境优化和配套设施,如植物、雕塑小品、自行车棚、配电室、管道井、消防栓、垃圾收集点等∶沙盘、模型等。所展示上述环境优化和配套设施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建成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6、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开发公司和业主协商多次,提出要求开发公司不能接受,业主第一次要求赔偿20万,第二次要求赔偿15万,开发公司给与拒绝,出于人道主义给与业主补偿2年物业费处理。业主一直未给与回复。 https://t.cn/A6LagaZp
我与2020年5月,在嘉祥县梧樾公馆买了一套房子,5号楼一单元1401,合同约定2022年5月31日交房,开发商一直拖到2022年7月还未交房,7月中旬我去现场查看房子时,发现我买的次顶层的房子一部分成了顶层,北面阳台也没有顶,当初买的是期房,当初在售楼处选房时特意给置业顾问叮嘱不要低楼层,也不要顶层,售楼处置业顾问说5号楼是15+1的,14层是次顶层,最好的楼层,置业顾问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沙盘给我介绍的,沙盘上也显示15楼是满层,15楼也有北阳台,我也是参照售楼处沙盘选的,而实际建成楼房与沙盘严重不符,发现这个现象后,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开发商答复说15在上面建阳光房,私建阳光房属于违章建筑,这期间也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作为一名老百姓用尽半生积蓄,还又贷了一大部分款,本想着买自己中意的房子,谁知最后被开发商欺骗,恳请济宁网络问政平台能为我做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谢谢政府!
已受理嘉祥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嘉祥县政府 [2022-11-11 14:49:02]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嘉祥县市场监管局回复如下: 一、梧樾公馆项目正式交付日期2022年9月18日,由于疫情及环保不可抗力因素原因开发公司已提交各部门不存在延期交房,正式交房开发公司已短信及邮寄形式多次与业主沟通交房,业主一直未到现场交房。 二、业主购买的5号楼一单元1401室房屋面积及赠送北设备平台与规划设计相符,无任何差距。 三、业主在购买该房屋时,双方自愿签订合同中1.2.4.5条明确条文规定如下: 补充协议 出卖人、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签订的本《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一、双方已对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出卖人已提醒买受人特别注意双方权利义务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地理解,并已应买受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买受人已认真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双方对原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合同内容无异议。 1、双方的权利义务,无论签约双方是否口头或书面确认,仅以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其他双方正式签署的书面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以及展示样板间、沙盘所示内容,仅为要约邀请,不是出卖人的要约或承诺,不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对确定该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均不作为双方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其中涉及的资料、图示、数据等均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及交付时实际情况为准,出卖人无需就该等变化通知买受人,亦无需就此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2、双方同意出卖人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本合同或该房屋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在出卖人予以书面授权或确认后方对出卖人具有约束力。 4、出卖人所有广告,沙盘及宣传资料中景观效果,建筑外立面,屋面绿化景观及其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的外立面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和局部调整,均以实际建成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责任。 5、出卖人为整体综合需要,有权在该房屋所在的社区场地中选址建设环境优化和配套设施,如植物、雕塑小品、自行车棚、配电室、管道井、消防栓、垃圾收集点等∶沙盘、模型等。所展示上述环境优化和配套设施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建成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6、沙盘模型及广告宣传资料中如有展示本项目红线内或红线外的广场、绿化、景观、道路等公共设施的,旨在协助提供相关信息,仅为示意,不是出卖人对此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如出现与实际状况不一致的情形,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且出卖人不对买受人承担任何责任。 开发公司和业主协商多次,提出要求开发公司不能接受,业主第一次要求赔偿20万,第二次要求赔偿15万,开发公司给与拒绝,出于人道主义给与业主补偿2年物业费处理。业主一直未给与回复。 https://t.cn/A6LagaZp
【#济宁# 泗水县圣源热力公司坑人,官方回应】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泗水县龙城华府的居民。到目前,我们龙城华府暖气还是冰凉。给热力公司片区经理唐经理打电话显示关机。给热力公司服务电话4228566打电话被告知,龙城片区管网检修。2022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11月9日零时起正式供暖。没想到泗水县圣源热力公司这时候开始检修管网,闲了多半年了,每年一到供暖就检修,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张文玉董事长在位的时候,人家夏天检修,冬天供暖以后从来就没有停过暖,不明白,现在的这位领导是怎么想的,不供暖不维修,不供暖不检修。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确切的答复,尽快给我们老百姓供暖。
已受理泗水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泗水县政府 [2022-11-11 16:10:32]回复如下:
圣源热电公司回复:经工作人员核实,龙城华府小区为去年新上房小区,2021-2022年度供暖季实际用热户数为140余户,用热率9%,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小区用热户数达到60%方可供热,由于供热关系到民生需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小区降低“用热率”门槛,最大程度满足该小区群众用热需求,按时供暖。今年根据泗水县统一要求,龙城华府小区于11月9日零时开始供暖,目前龙城华府小区用热缴费用户617户,用热率不足40%,小区内换热站设备均运行正常,二网运行参数地暖33度,相邻小区佳合玫瑰园二网运行参数33度,泗水县城区集中供热参数地暖33度,暖气片39度,各小区供热参数均一致。公司为确保2022-2023年度供暖季安全、优质、高效、平稳运行,保障居民供暖权益,提早准备,超前谋划,各项供暖期前准备工作均有条不紊的完成:1、2021-2022年度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冬病夏治”工作,各类供热设施设备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全面检修供热系统,共计完成32个换热站的换热器清洗,更换焊接阀门584个、排气阀177个、锁闭阀1649个,更换腐蚀老化严重的管道1140米,加装大型分段阀20个。2、公司9月开始对供热二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试验,对供热一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消缺,认真细致对每一段进行排查,10月初完成供热二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试验,共计维修小区漏点33处。3、公司9月中旬开始对供热一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消缺,共计维修一网漏点14处。由于目前是供热初期调整阶段,温度会逐步提升,公司会根据天气的变化调整供热参数,保障居民正常供暖。网友未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及住址,工作人员无法入户查看其室内供热管道运行不佳的具体原因,建议提供实名制网友信息,便于直接联系。也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的服务热线:4228066、4228366、4228566,便于我公司一对一提供服务,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https://t.cn/A6LagaZp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泗水县龙城华府的居民。到目前,我们龙城华府暖气还是冰凉。给热力公司片区经理唐经理打电话显示关机。给热力公司服务电话4228566打电话被告知,龙城片区管网检修。2022年11月8日,泗水县人民政府发布公告,自11月9日零时起正式供暖。没想到泗水县圣源热力公司这时候开始检修管网,闲了多半年了,每年一到供暖就检修,不明白这是什么操作。张文玉董事长在位的时候,人家夏天检修,冬天供暖以后从来就没有停过暖,不明白,现在的这位领导是怎么想的,不供暖不维修,不供暖不检修。希望有关部门给个确切的答复,尽快给我们老百姓供暖。
已受理泗水县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泗水县政府 [2022-11-11 16:10:32]回复如下:
圣源热电公司回复:经工作人员核实,龙城华府小区为去年新上房小区,2021-2022年度供暖季实际用热户数为140余户,用热率9%,根据《山东省供热条例》小区用热户数达到60%方可供热,由于供热关系到民生需求,公司根据具体情况对该小区降低“用热率”门槛,最大程度满足该小区群众用热需求,按时供暖。今年根据泗水县统一要求,龙城华府小区于11月9日零时开始供暖,目前龙城华府小区用热缴费用户617户,用热率不足40%,小区内换热站设备均运行正常,二网运行参数地暖33度,相邻小区佳合玫瑰园二网运行参数33度,泗水县城区集中供热参数地暖33度,暖气片39度,各小区供热参数均一致。公司为确保2022-2023年度供暖季安全、优质、高效、平稳运行,保障居民供暖权益,提早准备,超前谋划,各项供暖期前准备工作均有条不紊的完成:1、2021-2022年度供暖季结束后立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冬病夏治”工作,各类供热设施设备展开“拉网式”隐患排查,全面检修供热系统,共计完成32个换热站的换热器清洗,更换焊接阀门584个、排气阀177个、锁闭阀1649个,更换腐蚀老化严重的管道1140米,加装大型分段阀20个。2、公司9月开始对供热二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试验,对供热一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消缺,认真细致对每一段进行排查,10月初完成供热二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试验,共计维修小区漏点33处。3、公司9月中旬开始对供热一网管道进行注水打压消缺,共计维修一网漏点14处。由于目前是供热初期调整阶段,温度会逐步提升,公司会根据天气的变化调整供热参数,保障居民正常供暖。网友未提供具体联系方式及住址,工作人员无法入户查看其室内供热管道运行不佳的具体原因,建议提供实名制网友信息,便于直接联系。也可直接拨打我公司的服务热线:4228066、4228366、4228566,便于我公司一对一提供服务,协助用户解决问题。 https://t.cn/A6LagaZp
【#济宁# 济宁港粤湾云峰汇D1公寓楼项目严重延期】
21年6月购置云峰汇期房,合同约定22年10月31日交付房产,期间未收到信函,突然告知延迟10个月交房,期间无任何中南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无主动沟通交流。从目前工程进度看,所购房产已接近建设尾声,这期间我们业主多次维权,项目施工进度缓慢进展,施工地无人工作,老百姓苦苦等待交房,次次延后!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11-11 11:17:51]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区住建局核实,该项目目前没有中断施工,内部仍在施工中,开发企业济宁毅德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表示项目是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及环保大气污染要求停工等影响,导致工程施工人员难以进场作业,建筑材料无法及时运抵施工现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此为不可抗力,已向业主报送告知函,告知交房期限由合同原定2022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关于延期交房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已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开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区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在保证房屋质量为前提下,积极组织施工。延期交房属于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导致您利益受到损失的,可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https://t.cn/A6LagaZp
21年6月购置云峰汇期房,合同约定22年10月31日交付房产,期间未收到信函,突然告知延迟10个月交房,期间无任何中南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无主动沟通交流。从目前工程进度看,所购房产已接近建设尾声,这期间我们业主多次维权,项目施工进度缓慢进展,施工地无人工作,老百姓苦苦等待交房,次次延后!
已受理任城区政府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任城区政府 [2022-11-11 11:17:51]回复如下:
网友您好,经区住建局核实,该项目目前没有中断施工,内部仍在施工中,开发企业济宁毅德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表示项目是因受到新型冠状病毒及环保大气污染要求停工等影响,导致工程施工人员难以进场作业,建筑材料无法及时运抵施工现场,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造成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房,此为不可抗力,已向业主报送告知函,告知交房期限由合同原定2022年10月31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关于延期交房相关问题如何处理已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开发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区住建局已督促开发企业在保证房屋质量为前提下,积极组织施工。延期交房属于合同违约,您有权要求开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开发企业延期交房导致您利益受到损失的,可与该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您有权通过司法途径合理维权,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https://t.cn/A6Laga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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