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物业公司多收电费被罚款54万元】重庆瑞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高于政府定价代收商户电费,被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06.67万余元,并处罚款54万元。违法事由显示,该物业公司从2010年开始,为昌州故里商业街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并代收商户电费。昌州故里商业街均采取转供电方式供电,按照一般工商业电价收取电费。2018年4月以来,重庆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多次下调,但涉案公司并未及时依据政策下调电价。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期间,该物业公司收取昌州故里商业街商户电费421.69万余元,向供电公司缴纳电费315.01万余元,多收电费106.67万余元。(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
【到2025年,山东将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10月2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解读9月30日印发实施的《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记者会上获悉,《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计量在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成,部分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到2025年,新建、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0项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了至2035年计量事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指标:培育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先进测量实验室等计量创新平台5个以上,新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0个以上,引导发展100家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传感器、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新建、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0项以上,研制标准物质1000项以上,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建成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完善发达的计量技术服务业,计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计量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重点围绕八大领域推进计量技术应用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加强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计量协同创新。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以及计量器具远程、在线、嵌入式校准技术研究。解决极端量、复杂量、微观量等多参量和综合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推进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装备中的应用,集中突破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精度传感技术。
强化计量应用支撑。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领域、大众健康与安全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海洋强省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数字经济领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领域、现代基础设施领域等八大领域推进计量技术应用。
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实施计量标准提升工程,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业态。建立黄河流域计量服务协同平台。提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水平。
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健全计量法制和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计量智慧监管平台,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涉民生行业的法制计量监督,完善民生计量保障体系。
鼓励机构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突出特点:
突出计量科技创新。面向国内经济主战场、面向省内重大战略计量需求,开展计量科研需求采集。完善计量创新协同机制,整合计量优势资源协同攻关解决计量测试难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极端条件、复杂环境和实时工况的计量需求,研究量值传递溯源等共性技术。加强分布式系统和传感器网络计量技术研究,突破动态、在线、原位校准技术瓶颈,强化计量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突出计量基础应用。把握计量工作历史使命,推动计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山东“八大战略”“十强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明确计量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为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计量支撑和保障。
突出建设现代先进测量体系。适应新发展要求,积极推动计量由器具管理向量值管理转变、由单一计量向多元测量转变。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健全完善行业计量标准,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大计量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鼓励计量技术机构针对产业发展,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推进区域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黄河流域计量协同发展,建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立体化计量保障体系。
突出计量社会共治。健全完善计量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计量资源共享共用。建设碳计量、数字计量、法制计量、产业计量等计量技术委员会,完善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大力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涉及国计民生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领域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诚信计量、放心消费活动。(陈俊如)
到2025年,新建、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0项以上
《实施意见》明确了至2035年计量事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明确了到2025年的主要指标:培育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先进测量实验室等计量创新平台5个以上,新建产业计量测试中心10个以上,引导发展100家左右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传感器、仪器仪表生产企业,新建、升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600项以上,研制标准物质1000项以上,引导培育诚信计量示范单位5000家以上。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建成,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建成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高水平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和完善发达的计量技术服务业,计量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计量监管工作全面加强。
重点围绕八大领域推进计量技术应用
《实施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加强计量技术研究。强化计量协同创新。推进计量数字化转型以及计量器具远程、在线、嵌入式校准技术研究。解决极端量、复杂量、微观量等多参量和综合参量的准确测量难题。推进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计量仪器装备中的应用,集中突破集成化、微型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精度传感技术。
强化计量应用支撑。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领域、大众健康与安全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海洋强省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领域、数字经济领域、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领域、现代基础设施领域等八大领域推进计量技术应用。
加强计量能力建设。实施计量标准提升工程,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大力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业态。建立黄河流域计量服务协同平台。提升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服务水平。
强化计量监督管理。健全计量法制和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建设计量智慧监管平台,加强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涉民生行业的法制计量监督,完善民生计量保障体系。
鼓励机构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实施意见》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突出特点:
突出计量科技创新。面向国内经济主战场、面向省内重大战略计量需求,开展计量科研需求采集。完善计量创新协同机制,整合计量优势资源协同攻关解决计量测试难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针对极端条件、复杂环境和实时工况的计量需求,研究量值传递溯源等共性技术。加强分布式系统和传感器网络计量技术研究,突破动态、在线、原位校准技术瓶颈,强化计量对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支撑作用。
突出计量基础应用。把握计量工作历史使命,推动计量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聚焦山东“八大战略”“十强产业”等重点领域发展需求,明确计量发展重点任务,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为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计量支撑和保障。
突出建设现代先进测量体系。适应新发展要求,积极推动计量由器具管理向量值管理转变、由单一计量向多元测量转变。统筹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健全完善行业计量标准,促进企业计量能力提升,构建新型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加大计量专业人才引进与培养。鼓励计量技术机构针对产业发展,形成“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积极推进区域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和黄河流域计量协同发展,建立满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立体化计量保障体系。
突出计量社会共治。健全完善计量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计量资源共享共用。建设碳计量、数字计量、法制计量、产业计量等计量技术委员会,完善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技术规范体系。大力推进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涉及国计民生的贸易结算、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领域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管理和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检查。深入开展诚信计量、放心消费活动。(陈俊如)
#轨道交通# 突发!徐州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公开招标终止,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公开招标终止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2-0058
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终止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5日
2.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3.本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限制性性条款。采购人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名称: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
联系方法:0516-85806625
采购项目联系人:方顺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
联系方法:0516-8390667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姜玲 张素雅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此前招标资格预审结果:五家联合体入围。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的委托,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2年06月30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审查的采购信息。
二、资格审查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22年07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5房间(第十一评标室)
资格审查评审专家成员名单:李跃、韦健、张进梁、赵娜、李海明
三、审查结果:
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五家投标申请人中,经审查五家均符合资格条件,分别是: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联合体组成的联合体;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铁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5、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方顺波
联系电话:0516-85806625
联系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
联系人:姜玲、张素雅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6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按照“网运分离”的思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用了建设、运营分阶段合作的运作思路,将轨道交通项目分为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两个阶段分别引入社会资本。其中,在设计建设阶段,徐州市先后完成了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的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目前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1月进入运营阶段,3号线一期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进入初期运营。在运营阶段,拟采用“多元投资+使用者付费+政府监管补贴”模式,通过PPP模式,将徐州市轨道交通已完成建设的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统一捆绑纳入运营的PPP合作范围,即组合运营PPP项目(即“本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徐州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组合运营,运营内容包括徐州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的客运服务、其他经营性设施的运营(包括广告、通信、商铺租赁等经营)服务、动产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徐州地铁运营图
(三)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主要为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中动产设施(包括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给排水与消防、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运营控制中心和车辆等)的投资所需资金,根据徐州地铁1、2、3号线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值为1,430,049.89万元(含增值税),投资额以评估值为上限,即本项目总投资为1,430,049.89万元。
(四)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采购程序选定社会资本后,由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1号线一期工程PPP社会资本、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3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牵头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将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改组为PPP组合运营公司。组合运营公司通过出资购买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的动产设施的所有权;同时通过租赁的方式(分别就1、2、3号线一期项目不动产每年支付壹元租金),获得不动产部分如隧洞、车站等土建设施及其附着物的使用权。组合运营公司享有权益的收入组成包括票务收入、非票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组合运营公司将本项目各项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
(五)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自组合运营公司完成股权重组变更登记并与实施机构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含动产转让协议和不动产租赁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由于本项目投资需分期实施,约定项目合作期前4年的期间为出资期,在此期间内,组合运营公司须按照PPP合作协议约定的计划或根据实施机构届时的要求落实本项目投资任务(即购买动产设施的资金筹集任务)。
(六)组合运营公司股权结构
1、2、3号线PPP项目的3家社会资本牵头方各出资1亿元、1亿元和5亿元,合计出资7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16.32%;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7.90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41.72%;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18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41.9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公开招标终止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ZR-G2022-0058
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故终止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5日
2.各供应商对本次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
3.本项目在公开招标阶段规定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2家,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存在不合理、限制性性条款。采购人报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购方式变更为竞争性谈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
名称: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
联系方法:0516-85806625
采购项目联系人:方顺波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
联系方法:0516-83906677
采购项目联系人:姜玲 张素雅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
根据此前招标资格预审结果:五家联合体入围。
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结果公告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项目实施机构)的委托,对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组合运营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公开招标采购。评审专家按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对各投标申请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公告媒体及日期:
2022年06月30日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徐州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本次资格审查的采购信息。
二、资格审查信息:
资格审查日期:2022年07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徐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5房间(第十一评标室)
资格审查评审专家成员名单:李跃、韦健、张进梁、赵娜、李海明
三、审查结果:
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的五家投标申请人中,经审查五家均符合资格条件,分别是:
1、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中交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联合体组成的联合体;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国建设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建华东投资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3、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铁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4、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铁(上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5、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与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方顺波
联系电话:0516-85806625
联系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 3号楼17楼
联系人:姜玲、张素雅
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6日
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按照“网运分离”的思路,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采用了建设、运营分阶段合作的运作思路,将轨道交通项目分为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两个阶段分别引入社会资本。其中,在设计建设阶段,徐州市先后完成了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的PPP项目的社会资本采购,目前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分别于2019年9月和2020年11月进入运营阶段,3号线一期项目于2021年6月28日进入初期运营。在运营阶段,拟采用“多元投资+使用者付费+政府监管补贴”模式,通过PPP模式,将徐州市轨道交通已完成建设的1号线一期、2号线一期、3号线一期统一捆绑纳入运营的PPP合作范围,即组合运营PPP项目(即“本项目”)。
(二)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实施内容为:徐州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组合运营,运营内容包括徐州市轨道交通1、2、3号线一期工程的客运服务、其他经营性设施的运营(包括广告、通信、商铺租赁等经营)服务、动产设施维护保养服务。
徐州地铁运营图
(三)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主要为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项目中动产设施(包括通信、信号、供电、综合监控、防灾报警、环境与设备监控、安防与门禁、给排水与消防、自动售检票、车站辅助设备、运营控制中心和车辆等)的投资所需资金,根据徐州地铁1、2、3号线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值为1,430,049.89万元(含增值税),投资额以评估值为上限,即本项目总投资为1,430,049.89万元。
(四)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采购程序选定社会资本后,由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1号线一期工程PPP社会资本、2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3号线一期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牵头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将徐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改组为PPP组合运营公司。组合运营公司通过出资购买1号线一期工程、2号线一期工程、3号线一期工程的动产设施的所有权;同时通过租赁的方式(分别就1、2、3号线一期项目不动产每年支付壹元租金),获得不动产部分如隧洞、车站等土建设施及其附着物的使用权。组合运营公司享有权益的收入组成包括票务收入、非票收入及可行性缺口补助。合作期满后,组合运营公司将本项目各项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方或其指定机构,社会资本股东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实现退出。
(五)项目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5年,自组合运营公司完成股权重组变更登记并与实施机构正式签署PPP项目合同(含动产转让协议和不动产租赁协议)之日起开始计算。由于本项目投资需分期实施,约定项目合作期前4年的期间为出资期,在此期间内,组合运营公司须按照PPP合作协议约定的计划或根据实施机构届时的要求落实本项目投资任务(即购买动产设施的资金筹集任务)。
(六)组合运营公司股权结构
1、2、3号线PPP项目的3家社会资本牵头方各出资1亿元、1亿元和5亿元,合计出资7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16.32%;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17.90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41.72%;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出资金额为18亿元,占组合运营公司股权比例的41.9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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