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鳴:喪失法治精神的人不配談法治】日前,接任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談論到基本法、香港國安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權力”,聲稱:“延任後的立法會不具任何法律地位”、 “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法治是'威脅'”,還說國安法第五十五條中提到的國安公署有權對特定案件行使管轄權,有關條文凌駕了《基本法》三十五條;並聲稱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條文、令引渡協議得以恢復云云。
一個資深大律師竟然說出如此缺乏法律常識的話,令人錯愕!夏博義所言與前任主席戴啟思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已喪失了基本的專業良知。
口出狂言挑戰憲制基礎
夏博義最雷人的話有三句:“延任後的立法會不具任何法律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法治是'威脅'”,“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條文。”這是公然挑戰香港的憲制基礎。
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應該懂得三個常識問題: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基礎,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均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大,在閉會期間,由其常委會代行權力。第三,香港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還有中央的權力。
根據以上三點常識,再來看第六屆立法會的延任問題。由於疫情影響,無法如期選舉下一屆立法會,那麼,第六屆立法會履職完結之後出現權力“真空”怎麼辦?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報告,中央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此做出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不少於一年。法律程序如此清晰,有什麼理由說“延任後的立法會不具任何法律地位”?
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應該懂得一個法律常識: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權,都屬於中央事權。夏博義若不是生活在真空裡,也應該清楚一個背景:基本法23條授權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立法,但香港至今沒有履行這一憲制責任,由於“修例風波”期間,香港出現危及國家安全的大量暴力事件,全國人大不得不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在香港特區頒布實施。
以專業身份誤導公眾
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區政府沒有權力修改。夏博義稱“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條文。”這到底是對法律常識的無知,還是企圖僭越中央權力的無恥?
夏博義稱,國安法第五十五條中提到的國安公署有權對特定案件行使管轄權,有關條文似乎凌駕了《基本法》三十五條。這純粹是主觀臆斷!
基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得司法補救。
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三種情形之一的,由駐香港特區國安公署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的;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兩相對照,可以釐清兩個問題:其一,只有在出現三種特殊情況時,駐港國安公署才會行使管轄權。其二,駐港國安公署接手案件,並不等於必然剝奪基本法三十五條所規定的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憑什麼說“國安法凌駕於基本法”?
夏博義還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並非由法律界人士組成,部分人甚至對香港認識不深,但可推翻終審法院考慮各方理據後作出的決定,任何本港法庭的決定也有機會被推翻。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
首先,全國人大是立法機關,立法機關的人員必須全部由法律界人士組成嗎?歐美國家的議會也是立法機關,難道全部議員都是法律界人士嗎?
其次,基本法第158條列明,在涉及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涉及中央及特區關係的條款時,全國人大行使“釋法權”,全國人大並不會涉及具體案件。憑什麼斷定“任何本港法庭的決定也有機會被推翻”?
夏博義身為資深大律師,不能說他不懂法,他以專業人士的身份對基本法和國安法發表的評論,有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意欲何為?
採用雙重標準亂港禍港
回顧“修例風波”中,大律師公會對暴徒向市民施暴等視而不見,在發生立法會大樓被暴徒攻擊、黑暴分子在機場非法集結等嚴重事件時,公會的聲明也是輕描淡寫,前主席戴啟思還公然吹捧被捕暴徒“有良好品格”,並建議律政司免於檢控。但對於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維護香港的法治秩序行為,大律師公會卻多次發布聲明指責。
最近幾年,美英等國不斷干預香港司法,甚至連“12瞞逃”這類涉嫌刑事犯罪、保釋期間棄保潛逃的案件,美英政客也呼籲“放人”,大律師公會和夏博義對此一言不發,對香港國安法卻故意曲意解讀,顯然是採用雙重標準,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
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大律師公會已經淪為一個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律專業的組織。不僅嚴重背離法治精神,也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曾公開質疑公會忘記了其章程中“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的規定;大律師公會前副主席蔡維邦眼見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可恥的沉默”,憤而辭職;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批評戴啟思“將一個專業的公會變成一個攬炒派的政團”。如今,夏博義接任主席伊始就公開挑戰憲制基礎,可以預見,他只會令這個組織在政治化的泥潭越陷越深,成為亂港禍港的工具。
喪失法治精神和專業良知的人,不配談法治! “夏博義們”當有自知之明!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一個資深大律師竟然說出如此缺乏法律常識的話,令人錯愕!夏博義所言與前任主席戴啟思相比,有過之而無不及,已喪失了基本的專業良知。
口出狂言挑戰憲制基礎
夏博義最雷人的話有三句:“延任後的立法會不具任何法律地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對香港法治是'威脅'”,“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條文。”這是公然挑戰香港的憲制基礎。
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應該懂得三個常識問題: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共同構成了香港的憲制基礎,基本法的解釋權、修改權均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大,在閉會期間,由其常委會代行權力。第三,香港不是一個國家,而是中國的一個行政區,香港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之上,還有中央的權力。
根據以上三點常識,再來看第六屆立法會的延任問題。由於疫情影響,無法如期選舉下一屆立法會,那麼,第六屆立法會履職完結之後出現權力“真空”怎麼辦?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報告,中央政府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此做出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最終決定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職不少於一年。法律程序如此清晰,有什麼理由說“延任後的立法會不具任何法律地位”?
作為資深大律師,夏博義應該懂得一個法律常識:在任何一個主權國家,涉及國家安全的事權,都屬於中央事權。夏博義若不是生活在真空裡,也應該清楚一個背景:基本法23條授權香港特區就國家安全立法,但香港至今沒有履行這一憲制責任,由於“修例風波”期間,香港出現危及國家安全的大量暴力事件,全國人大不得不制定香港國安法,並在香港特區頒布實施。
以專業身份誤導公眾
全國人大制定的法律,香港特區政府沒有權力修改。夏博義稱“希望政府同意修改部分香港國安法條文。”這到底是對法律常識的無知,還是企圖僭越中央權力的無恥?
夏博義稱,國安法第五十五條中提到的國安公署有權對特定案件行使管轄權,有關條文似乎凌駕了《基本法》三十五條。這純粹是主觀臆斷!
基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香港居民有權得到秘密法律諮詢、向法院提起訴訟、選擇律師及時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或在法庭上為其代理和獲得司法補救。
香港國安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三種情形之一的,由駐香港特區國安公署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包括: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香港特區管轄確有困難的;出現香港特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本法的嚴重情況的;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兩相對照,可以釐清兩個問題:其一,只有在出現三種特殊情況時,駐港國安公署才會行使管轄權。其二,駐港國安公署接手案件,並不等於必然剝奪基本法三十五條所規定的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憑什麼說“國安法凌駕於基本法”?
夏博義還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並非由法律界人士組成,部分人甚至對香港認識不深,但可推翻終審法院考慮各方理據後作出的決定,任何本港法庭的決定也有機會被推翻。這是明顯的偷換概念!
首先,全國人大是立法機關,立法機關的人員必須全部由法律界人士組成嗎?歐美國家的議會也是立法機關,難道全部議員都是法律界人士嗎?
其次,基本法第158條列明,在涉及中央政府管理的事務或涉及中央及特區關係的條款時,全國人大行使“釋法權”,全國人大並不會涉及具體案件。憑什麼斷定“任何本港法庭的決定也有機會被推翻”?
夏博義身為資深大律師,不能說他不懂法,他以專業人士的身份對基本法和國安法發表的評論,有意混淆視聽、誤導公眾,意欲何為?
採用雙重標準亂港禍港
回顧“修例風波”中,大律師公會對暴徒向市民施暴等視而不見,在發生立法會大樓被暴徒攻擊、黑暴分子在機場非法集結等嚴重事件時,公會的聲明也是輕描淡寫,前主席戴啟思還公然吹捧被捕暴徒“有良好品格”,並建議律政司免於檢控。但對於特區政府和香港警察維護香港的法治秩序行為,大律師公會卻多次發布聲明指責。
最近幾年,美英等國不斷干預香港司法,甚至連“12瞞逃”這類涉嫌刑事犯罪、保釋期間棄保潛逃的案件,美英政客也呼籲“放人”,大律師公會和夏博義對此一言不發,對香港國安法卻故意曲意解讀,顯然是採用雙重標準,將政治凌駕於法律之上。
越來越多的事實證明,大律師公會已經淪為一個只問政治立場、不問法律專業的組織。不僅嚴重背離法治精神,也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原則底線。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就曾公開質疑公會忘記了其章程中“要竭力維護社會公義而非任何政治立場”的規定;大律師公會前副主席蔡維邦眼見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可恥的沉默”,憤而辭職;立法會議員梁美芬曾批評戴啟思“將一個專業的公會變成一個攬炒派的政團”。如今,夏博義接任主席伊始就公開挑戰憲制基礎,可以預見,他只會令這個組織在政治化的泥潭越陷越深,成為亂港禍港的工具。
喪失法治精神和專業良知的人,不配談法治! “夏博義們”當有自知之明!
(本文作者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暨南大學“一國兩制”與基本法研究院副院長、香港新時代發展智庫主席)
#城市追击-香港# #香港# 【#香港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夏博义口出狂言遭香港法律界人士批评# 】昨天,香港律师夏博义当选大律师公会主席后,狂言任期内要“修改或限制国安法的运作”遭到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评。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香港实施国安法之后,社会回复宁静,夏博义居然说要修改国安法,实在是不尊重法律。
22日报道,现年68岁的夏博义,于1976年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1993年来港执业,于2006年成为资深大律师,主要擅长于宪法及行政法。
他也是前“香港人权监察”主席,曾多次针对香港发表过激言论并为反对派辩护,还曾和一些反对派人士赴欧唱衰香港。
而香港大律师公会也曾多次为暴徒辩护。2019年,面对暴徒围攻立法会,冲击警署、中联办大楼,在机场禁锢、殴打旅客及记者,使用利刃、汽油弹、等各种致命武器袭警等恶劣行径,香港大律师公会均不作谴责。当年10月,时任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蔡维邦愤而辞职,并狠批公会对当时已持续数月的街头暴力“可耻地保持沉默”。
在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大律师公会上一任主席称被捕暴徒“有良好品格”。
昨天,香港大律师公会举行换届选举,夏博义当选主席。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先是表达了对暴力示威的反对,接着话锋一转,称不喜欢“政府滥权,在任内会加强法治水平”,而接下来的具体行动就是“修改或限制国安法的运作”。他又把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发布在了大律师公会的官网。
随后,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评,夏博义抹黑香港国安法,却不质疑英美国家国安法,明显是双重标准。
有政界人士批评,香港大律师公会立场先行,披着“专业”的外衣包庇乱港分子,根本不能算是专业团体,而是不折不扣的政治组织,担心由夏博义任主席后会更为激进。
早前,香港律政司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出任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的主控官,却引来多名英国政客施压。David Perry不得已退出处理黎智英等涉参与的非法集结案检控。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直言对夏博义的发言感到非常愤怒。他批评,英国经常称尊重司法独立,近年却多次干预香港相关事务,或希望借着这些干预以“自圆其说”香港“一国两制”失败的论调。他质疑,英国当局的做法是政治操作,等同向法官施压要求放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指责英国“双重标准”,任何事务有利于自身即用花言巧语粉饰,反之则抹黑至面目全非,完全不顾事件本身之正当性。
吴秋北认为,香港要维护自身司法独立,彰显法治精神,就要避免轻易受到外国政客的干预,这正反映需要进行司法改革。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香港实施国安法之后,社会回复宁静,夏博义居然说要修改国安法,实在是不尊重法律。#守护香港# #14亿人撑香港# #港版国安法# (观察者网)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表示,香港实施国安法之后,社会回复宁静,夏博义居然说要修改国安法,实在是不尊重法律。
22日报道,现年68岁的夏博义,于1976年在英国取得大律师资格,1993年来港执业,于2006年成为资深大律师,主要擅长于宪法及行政法。
他也是前“香港人权监察”主席,曾多次针对香港发表过激言论并为反对派辩护,还曾和一些反对派人士赴欧唱衰香港。
而香港大律师公会也曾多次为暴徒辩护。2019年,面对暴徒围攻立法会,冲击警署、中联办大楼,在机场禁锢、殴打旅客及记者,使用利刃、汽油弹、等各种致命武器袭警等恶劣行径,香港大律师公会均不作谴责。当年10月,时任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蔡维邦愤而辞职,并狠批公会对当时已持续数月的街头暴力“可耻地保持沉默”。
在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大律师公会上一任主席称被捕暴徒“有良好品格”。
昨天,香港大律师公会举行换届选举,夏博义当选主席。
他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先是表达了对暴力示威的反对,接着话锋一转,称不喜欢“政府滥权,在任内会加强法治水平”,而接下来的具体行动就是“修改或限制国安法的运作”。他又把这些话一字不落地发布在了大律师公会的官网。
随后,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评,夏博义抹黑香港国安法,却不质疑英美国家国安法,明显是双重标准。
有政界人士批评,香港大律师公会立场先行,披着“专业”的外衣包庇乱港分子,根本不能算是专业团体,而是不折不扣的政治组织,担心由夏博义任主席后会更为激进。
早前,香港律政司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出任黎智英涉非法集结案的主控官,却引来多名英国政客施压。David Perry不得已退出处理黎智英等涉参与的非法集结案检控。
行会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直言对夏博义的发言感到非常愤怒。他批评,英国经常称尊重司法独立,近年却多次干预香港相关事务,或希望借着这些干预以“自圆其说”香港“一国两制”失败的论调。他质疑,英国当局的做法是政治操作,等同向法官施压要求放人。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工联会会长吴秋北指责英国“双重标准”,任何事务有利于自身即用花言巧语粉饰,反之则抹黑至面目全非,完全不顾事件本身之正当性。
吴秋北认为,香港要维护自身司法独立,彰显法治精神,就要避免轻易受到外国政客的干预,这正反映需要进行司法改革。
全国港澳研究会会员、法学教授傅健慈认为,香港实施国安法之后,社会回复宁静,夏博义居然说要修改国安法,实在是不尊重法律。#守护香港# #14亿人撑香港# #港版国安法# (观察者网)
【美媒爆料:特朗普身邊人拿總統赦免“做生意”,獲利數萬美元[并不简单]】據”觀察者網”報道,特朗普使用美國總統權力赦免政治盟友已多次引發爭議,可在他身邊一些人眼裡,這似乎成了一種“商機”。隨著特朗普下台在即,越來越多的人試圖接近特朗普謀求赦免或減刑,而這竟在他身邊催生出一個“赦免市場”。
據報道,特朗普身邊最近已出現了一個“利潤豐厚的赦免市場”,一些親近特朗普的人士正通過“赦免遊說”的生意牟利。根據相關文件及30多名遊說者和律師的敘述,特朗普身邊一些人吹噓自己能“直接與特朗普聯繫”,向那些想要獲得赦免的人收取費用,替他們遊說“爭取”赦免名額。
證據顯示,赦免遊說的交易已經為特朗普身邊的一些參與者帶來至少數萬美元的利潤。但報道指出,儘管有法律界人士擔心這種“金錢換赦免”的做法會進一步蔓延,可實際上這種助手收錢替人遊說的行為在美國並不違法,美國也沒有多少法規要求限制總統赦免或遊說行為。
目前,白宮及相關涉事人員均拒絕對此事作出回應。有消息人士稱,特朗普在下台前還將發布最後一批大約100項赦免和減刑,主要將包含一些特朗普政治盟友、白領罪犯或知名說唱歌手等,預計不會出現特朗普本人的名字。 #美国大选# #美国疫情# #蓬佩奥两天狂发30多条推特攻击中国#
據報道,特朗普身邊最近已出現了一個“利潤豐厚的赦免市場”,一些親近特朗普的人士正通過“赦免遊說”的生意牟利。根據相關文件及30多名遊說者和律師的敘述,特朗普身邊一些人吹噓自己能“直接與特朗普聯繫”,向那些想要獲得赦免的人收取費用,替他們遊說“爭取”赦免名額。
證據顯示,赦免遊說的交易已經為特朗普身邊的一些參與者帶來至少數萬美元的利潤。但報道指出,儘管有法律界人士擔心這種“金錢換赦免”的做法會進一步蔓延,可實際上這種助手收錢替人遊說的行為在美國並不違法,美國也沒有多少法規要求限制總統赦免或遊說行為。
目前,白宮及相關涉事人員均拒絕對此事作出回應。有消息人士稱,特朗普在下台前還將發布最後一批大約100項赦免和減刑,主要將包含一些特朗普政治盟友、白領罪犯或知名說唱歌手等,預計不會出現特朗普本人的名字。 #美国大选# #美国疫情# #蓬佩奥两天狂发30多条推特攻击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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