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书裁员上万人,占其员工总数的13%。扎克伯格称还将实施其他削减成本措施,如将招聘冻结至明年一季度、削减预算等。看来元宇宙没玩明白。
先前扎克伯格高调宣布进军元宇宙的时候,我就说过,在人机交互技术不发生革命性进步的前提下,元宇宙不过就是个融资——或者说得再直白一点——不过就是个骗钱的噱头。
扎克伯格搞元宇宙,唯一的问题在于谁骗谁:是他被别的骗子给骗了,还是他准备拿这个噱头去骗别人的钱。
现在看来,是扎克伯格被骗了。
元宇宙的概念是把整个生活与互联网高度结合在一起。比如人在北京,可以参加上海的会议,无缝操作上海会场上的设备,随手打开次元门还可以带与会人员去工厂、仓库实时参观和交流,通过设备还能跟其他场景的人进行肢体互动。
这需要传感器、操作系统、显示和体感系统全部进步到高度拟真,并且价格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至少目前是做不到的。那么所谓元宇宙,跟网络游戏能有什么区别?其作用还不如某鹅某宝的网络社区来得实用。
扎克伯格是步子太大扯到了。
#张忆安[超话]#
先前扎克伯格高调宣布进军元宇宙的时候,我就说过,在人机交互技术不发生革命性进步的前提下,元宇宙不过就是个融资——或者说得再直白一点——不过就是个骗钱的噱头。
扎克伯格搞元宇宙,唯一的问题在于谁骗谁:是他被别的骗子给骗了,还是他准备拿这个噱头去骗别人的钱。
现在看来,是扎克伯格被骗了。
元宇宙的概念是把整个生活与互联网高度结合在一起。比如人在北京,可以参加上海的会议,无缝操作上海会场上的设备,随手打开次元门还可以带与会人员去工厂、仓库实时参观和交流,通过设备还能跟其他场景的人进行肢体互动。
这需要传感器、操作系统、显示和体感系统全部进步到高度拟真,并且价格降到可以接受的水平。至少目前是做不到的。那么所谓元宇宙,跟网络游戏能有什么区别?其作用还不如某鹅某宝的网络社区来得实用。
扎克伯格是步子太大扯到了。
#张忆安[超话]#
《无形之刃》(无剧透)
多名无关老人遇害,现场却没有凶手足迹。
第一次见面的男女主,为何立马冷眼相待?
双线叙述,凶手为何每次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
《无形之刃》是一本不错的悬疑推理小说,整体布局工整。
开篇就利用“反常识”,埋下大量伏笔,一小口一小口地吊足读者胃口,最后一一回收,接连引爆,让人直呼过瘾。
案件的“推理”和“社会教育”的比重,差不多五五分,符合我的喜好。
我个人更喜欢头脑对决的推理部分。
(1)推理部分
作者在犯罪心理、药理学、犯罪手法做了功课。
引用了许多经典的心理分析:“犯人通常会再次回到犯罪现场”,“凶手的内心投射”、“同态复仇”、“原生家庭影响”.....
案件的创作逻辑,主要是:“犯罪痕迹学”(现场找不到凶手脚印)+社会热点事件。
(2)社会现实意义
1.坏老人
一开始,我以为作者想写“坏老人”题材,对应紫金陈的“坏小孩”。
我们常说“童叟无欺”,老人和小孩在我们眼里,都是单纯、简单、无害的存在,不会跟犯罪扯上关系。
实际上,他们缺少理性的舒服,小的还没懂,老的无所谓,才隐藏了更多的人的欲望和恶。
这两个群体可以写的东西非常多,我一开始挺期待的,看看能挖掘出多少人性的阴暗面,可惜中期转变风向了,有点可惜。
2.旁观者的“平庸之恶”
这是本书的主题,号召大家不要再当冷漠的旁观者。
有人求助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就像一把无形的剑,也就是“无形之刃”,将会伤害对方,这也是一种恶,一种“平庸之恶”。
在出现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勇于助人,更不要落井下石。
3.程序正义
这是关于“法律”的科普,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思辨,算是第二主题。
可惜有点图文不符。
作者一直强调“程序正义”,但是有背景的男二号,却频频靠背景不正规地获取资源和消息,帮住男主开金手指。
最后一直呼吁“程序正义”的教授,也为了女儿破例。
显得有点别扭。
4.互联网时代,自媒体的“流量至上”
在这个“眼球经济”的时代,很多文字工作者都忘了初心,怎么博眼球怎么来,再加上新技术,可以短时间大范围推广,制造了许多文字垃圾。
(3)美中不足
1.作者的文笔顺畅、质朴,但也有点平淡
比如想用天气烘托气氛,暴雨+夜黑无星
但每次都只是在开头和结尾提了一下,中间没有任何暴雨的蛛丝马迹。
整个案件几乎都是在暴雨中进行,但书中人物却感觉是在干爽、舒服的环境下办案,行为都很得体。
没有写出他想营造的那种暴雨中的压抑、狼狈、紧张和泥泞。
2.人物的塑造有点普通
主角和凶手都是天才,主角就是常见的那种智商卓越,又不守成规,经常犯错,富有正义感的人。
但中间为了引出“程序正义”的议题,多次让他降低智商,突然像个莽夫,看得人血压飙升。
后面为了多次反转,运用了叙述诡计,虽然也做了适量的细节铺垫,但还是让几个人物的人设前后不统一,转变得有点生硬。
3.“反转”悖论
读者们现在的胃口被撑大了,不反转3次以上,根本没人看。
但是,只要反转超过3次以上,就根本没有能圆回来的。
最经典就是韩剧推理,一般开局高能,但为了收视率多次反转,最后把自己转没了,高开低走。
像本篇,到了收尾,作者不仅要填坑,还要描写夫妻情、姐弟情、父女情,什么都说一点,但力气分散,总不能发泄出来。
属于是四平八稳,还总怕被挑推理的逻辑毛病。
我猜作者最后写得也是束手束脚,浑身不痛快。
所以,我建议,既然圆不回来,就不圆了。
理性是推理填坑,感性就是抒发情感和呼吁。
反正怎么填都填不完,总会被读者挑毛病,索性就不要理性了。
当断则断,主攻感性,比如集中在父女情。
高速推进剧情,砍掉所有支线,顾全大局,只管主线,像篮球比赛抢分,能抢一分是一分。
坑不填了,不求面面俱到了,把所有情绪全堆到父女情,这样结尾就会余韵悠长,收书成功。
读者读完的感受就是,虽然我知道你推理逻辑不能自圆其说,但至少感性这块确实把我给整舒服了,最后的情绪堆叠得到宣泄,然后写下“瑕不掩瑜”,满意离去。
(4)其他小发现
1.作者在书中穿插了自己的歌单,发现都是很好听的歌曲:
《默》、《平凡之路》、《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不会说话的爱情》
2.感觉作者与比亚迪有仇,全文多次吐槽,至少提了10多次“破比亚迪”。
3.原来“不承想”才是对的,不是“不成想”。“消夜”才是对的,不是“宵夜”。
最后
本书值得一看,它就像一碗清香的豆腐花,不血腥不暴力,文风质朴,顺滑下口,每次在你准备腻的时候,又冒出点甘甜,案件不断反转,吸引你继续阅读。
不过我还是没明白,为什么从一双白鞋就能看出一个女生二婚和有一个孩子啊?
多名无关老人遇害,现场却没有凶手足迹。
第一次见面的男女主,为何立马冷眼相待?
双线叙述,凶手为何每次都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明?
.....
《无形之刃》是一本不错的悬疑推理小说,整体布局工整。
开篇就利用“反常识”,埋下大量伏笔,一小口一小口地吊足读者胃口,最后一一回收,接连引爆,让人直呼过瘾。
案件的“推理”和“社会教育”的比重,差不多五五分,符合我的喜好。
我个人更喜欢头脑对决的推理部分。
(1)推理部分
作者在犯罪心理、药理学、犯罪手法做了功课。
引用了许多经典的心理分析:“犯人通常会再次回到犯罪现场”,“凶手的内心投射”、“同态复仇”、“原生家庭影响”.....
案件的创作逻辑,主要是:“犯罪痕迹学”(现场找不到凶手脚印)+社会热点事件。
(2)社会现实意义
1.坏老人
一开始,我以为作者想写“坏老人”题材,对应紫金陈的“坏小孩”。
我们常说“童叟无欺”,老人和小孩在我们眼里,都是单纯、简单、无害的存在,不会跟犯罪扯上关系。
实际上,他们缺少理性的舒服,小的还没懂,老的无所谓,才隐藏了更多的人的欲望和恶。
这两个群体可以写的东西非常多,我一开始挺期待的,看看能挖掘出多少人性的阴暗面,可惜中期转变风向了,有点可惜。
2.旁观者的“平庸之恶”
这是本书的主题,号召大家不要再当冷漠的旁观者。
有人求助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冷漠,就像一把无形的剑,也就是“无形之刃”,将会伤害对方,这也是一种恶,一种“平庸之恶”。
在出现违法犯罪时,我们要勇于助人,更不要落井下石。
3.程序正义
这是关于“法律”的科普,关于“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思辨,算是第二主题。
可惜有点图文不符。
作者一直强调“程序正义”,但是有背景的男二号,却频频靠背景不正规地获取资源和消息,帮住男主开金手指。
最后一直呼吁“程序正义”的教授,也为了女儿破例。
显得有点别扭。
4.互联网时代,自媒体的“流量至上”
在这个“眼球经济”的时代,很多文字工作者都忘了初心,怎么博眼球怎么来,再加上新技术,可以短时间大范围推广,制造了许多文字垃圾。
(3)美中不足
1.作者的文笔顺畅、质朴,但也有点平淡
比如想用天气烘托气氛,暴雨+夜黑无星
但每次都只是在开头和结尾提了一下,中间没有任何暴雨的蛛丝马迹。
整个案件几乎都是在暴雨中进行,但书中人物却感觉是在干爽、舒服的环境下办案,行为都很得体。
没有写出他想营造的那种暴雨中的压抑、狼狈、紧张和泥泞。
2.人物的塑造有点普通
主角和凶手都是天才,主角就是常见的那种智商卓越,又不守成规,经常犯错,富有正义感的人。
但中间为了引出“程序正义”的议题,多次让他降低智商,突然像个莽夫,看得人血压飙升。
后面为了多次反转,运用了叙述诡计,虽然也做了适量的细节铺垫,但还是让几个人物的人设前后不统一,转变得有点生硬。
3.“反转”悖论
读者们现在的胃口被撑大了,不反转3次以上,根本没人看。
但是,只要反转超过3次以上,就根本没有能圆回来的。
最经典就是韩剧推理,一般开局高能,但为了收视率多次反转,最后把自己转没了,高开低走。
像本篇,到了收尾,作者不仅要填坑,还要描写夫妻情、姐弟情、父女情,什么都说一点,但力气分散,总不能发泄出来。
属于是四平八稳,还总怕被挑推理的逻辑毛病。
我猜作者最后写得也是束手束脚,浑身不痛快。
所以,我建议,既然圆不回来,就不圆了。
理性是推理填坑,感性就是抒发情感和呼吁。
反正怎么填都填不完,总会被读者挑毛病,索性就不要理性了。
当断则断,主攻感性,比如集中在父女情。
高速推进剧情,砍掉所有支线,顾全大局,只管主线,像篮球比赛抢分,能抢一分是一分。
坑不填了,不求面面俱到了,把所有情绪全堆到父女情,这样结尾就会余韵悠长,收书成功。
读者读完的感受就是,虽然我知道你推理逻辑不能自圆其说,但至少感性这块确实把我给整舒服了,最后的情绪堆叠得到宣泄,然后写下“瑕不掩瑜”,满意离去。
(4)其他小发现
1.作者在书中穿插了自己的歌单,发现都是很好听的歌曲:
《默》、《平凡之路》、《要死就一定要死在你手里》、《不会说话的爱情》
2.感觉作者与比亚迪有仇,全文多次吐槽,至少提了10多次“破比亚迪”。
3.原来“不承想”才是对的,不是“不成想”。“消夜”才是对的,不是“宵夜”。
最后
本书值得一看,它就像一碗清香的豆腐花,不血腥不暴力,文风质朴,顺滑下口,每次在你准备腻的时候,又冒出点甘甜,案件不断反转,吸引你继续阅读。
不过我还是没明白,为什么从一双白鞋就能看出一个女生二婚和有一个孩子啊?
有个很搞笑的事,“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如今教科书“斯”改成了“是”,七八十年代的小伙伴很不服气,我们的教科书绝对写的是“斯”,你以为我当初屁股是白揍的?
到底是“斯”人还是“是”人呢?
我只想说,是个人都知道,这篇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如今改成“是”,专家教授认为这些特性只是针对人而言,植物定在那儿懂什么冷暖?动物肚子饿了进食是本能,所以这个斯错了,跟“曾”一样是个通假字,“曾”是“增”,“斯”是“是”,没毛病,改成“是”通俗易懂,老少皆宜。
看似有道理,其实真不知所谓。
古代字少,所以同音不同形、同字不同音不同义比比皆是,可代词可动词可形容词,根据上下语句可判断出其真正的指代,所以出现了词典对其解析,解助后人去理解当时的释义,诗词的意境。
后人便统称这些字为通假字,告诉你这字看似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子,其实是个娇滴滴的姑娘。
扯到正题上来,“斯”在古代可谓是个万能字,比“是”所指的涵议多了去了。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出自《诗·陈风·墓门》,这儿是砍、劈的意思,动词。
“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出自梦蝶的庄子,这儿有“分开”或“这”的两种解释。
一种说法是说如果分开来解析,道理简直是无与伦比的精妙,不可估量的浩大;一种是指以“这”样的道理来推敲,精辟到了无与伦比,浩大达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
看似有了分歧,但集合上下文,句中的意思显然是后者指代的“这”,“斯”如果换成“是”,在这儿也就不通了,这是通假字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枯燥背诵干百遍的背后的深义:理解古人真正表达的意思。
我想七八时代的人一定会记得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馋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这儿的“斯”,不用说是代词,指“此”或“这”,不可换成“是”。
如果教授认定范仲淹只登过岳阳楼,当然这座楼只能是岳阳楼,换成“是”也说得过去,就怕老范在灌雀楼也喝过酒,这就不好圆场了。
《淮南子》则把斯用成了连词,指代“则”,“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动则手足不静”,古人还是很讲究视觉疲劳的,不会将“则”一溜儿写下去。
当然还会成为助词,诗经“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中的“斯”就是“之”、“的”的意思。
你说“斯”字改成“是”成不成?
如果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中的“斯”改成“是”是为了避免歧义,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价值,但放在古文中,却不是那么一回事,真的有必要吗?
教授们,别盯着古文一个字较真,“白云深处有人家”,与“生”处有人家,意境其实完全不同。
“深”处是远眺,云朵与山相连处有人家,是世外桃源,是仙境;“生”处有人家是农家生起炊烟,多了一份人间味。我就想问问,如果那人家用上了天燃气,没烟了,只看到白云晃荡在天空,这诗又该怎么改?
白云升处有人家?
有些时候,对古文还是维持原貌的好,通假字不是错别字,是后人根据新词对旧词延生的用词,意义在于用现代词汇更能表达精确,释义更形象而已,但并不意味着旧词就是错误的。
在我认为,擅改或臆改还不如不改。
(作者:蓝鲸小跟班 )
到底是“斯”人还是“是”人呢?
我只想说,是个人都知道,这篇文章出自《孟子·告子(下)》,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如今改成“是”,专家教授认为这些特性只是针对人而言,植物定在那儿懂什么冷暖?动物肚子饿了进食是本能,所以这个斯错了,跟“曾”一样是个通假字,“曾”是“增”,“斯”是“是”,没毛病,改成“是”通俗易懂,老少皆宜。
看似有道理,其实真不知所谓。
古代字少,所以同音不同形、同字不同音不同义比比皆是,可代词可动词可形容词,根据上下语句可判断出其真正的指代,所以出现了词典对其解析,解助后人去理解当时的释义,诗词的意境。
后人便统称这些字为通假字,告诉你这字看似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子,其实是个娇滴滴的姑娘。
扯到正题上来,“斯”在古代可谓是个万能字,比“是”所指的涵议多了去了。
“墓门有棘,斧以斯之”,出自《诗·陈风·墓门》,这儿是砍、劈的意思,动词。
“斯而析之,精至于无伦,大至于不可围。”出自梦蝶的庄子,这儿有“分开”或“这”的两种解释。
一种说法是说如果分开来解析,道理简直是无与伦比的精妙,不可估量的浩大;一种是指以“这”样的道理来推敲,精辟到了无与伦比,浩大达到了不可估量的程度。
看似有了分歧,但集合上下文,句中的意思显然是后者指代的“这”,“斯”如果换成“是”,在这儿也就不通了,这是通假字的意义所在,也是我们枯燥背诵干百遍的背后的深义:理解古人真正表达的意思。
我想七八时代的人一定会记得范仲淹的《岳阳楼记》,“登斯楼也,则有去国怀乡,忧馋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这儿的“斯”,不用说是代词,指“此”或“这”,不可换成“是”。
如果教授认定范仲淹只登过岳阳楼,当然这座楼只能是岳阳楼,换成“是”也说得过去,就怕老范在灌雀楼也喝过酒,这就不好圆场了。
《淮南子》则把斯用成了连词,指代“则”,“心有忧丧则悲,悲则哀,哀斯愤,愤斯怒,怒斯动,动则手足不静”,古人还是很讲究视觉疲劳的,不会将“则”一溜儿写下去。
当然还会成为助词,诗经“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中的“斯”就是“之”、“的”的意思。
你说“斯”字改成“是”成不成?
如果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中的“斯”改成“是”是为了避免歧义,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价值,但放在古文中,却不是那么一回事,真的有必要吗?
教授们,别盯着古文一个字较真,“白云深处有人家”,与“生”处有人家,意境其实完全不同。
“深”处是远眺,云朵与山相连处有人家,是世外桃源,是仙境;“生”处有人家是农家生起炊烟,多了一份人间味。我就想问问,如果那人家用上了天燃气,没烟了,只看到白云晃荡在天空,这诗又该怎么改?
白云升处有人家?
有些时候,对古文还是维持原貌的好,通假字不是错别字,是后人根据新词对旧词延生的用词,意义在于用现代词汇更能表达精确,释义更形象而已,但并不意味着旧词就是错误的。
在我认为,擅改或臆改还不如不改。
(作者:蓝鲸小跟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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