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开展黑骑手专项整治行动#】#上海查获违规从事配送寄递业务591人# 警民直通车上海微信公众号1日晚发文:近日,上海公安机关集中组织警力,在全市各居民小区、餐饮商铺周边和各条道路,布点设卡,持续加大对快递外卖骑手的检查力度,重点对“黑骑手”进行专项整治,对相关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惩一起”。截至目前,共查处没有“电子通行证”、违规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案件579起,查获591人、查扣车辆591辆,对其中330人作出了行政拘留等处罚,其他案件待进一步查明后,将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4月30日12时许,松江公安分局民警查获“黑骑手”人员朱某(男,35岁)。经了解,朱某原本陪同其妻子前往医院就医,由于妻子挂点滴需要等上几个小时,闲来无事的朱某便想到了前几天才注册的某外卖配送平台,想利用等待的时间跑几单,当日在配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朱某在没有获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跑腿业务,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目前,朱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日,奉贤公安分局民警在路口执勤时,经检查发现一名外卖员的电子通行证与其本人身份信息不符,且神色紧张回答问题支支吾吾,随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成某林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利益,冒用自己姐夫的电子通行证进行外卖配送业务。最终,成某林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同日,崇明警方在辖区分别查获外卖平台骑手徐某(男,25岁)、赵某(男,31岁)、王某(男,27岁)等三人。经查,徐等三人在无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外卖配送业务。现徐等三人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30日9时至5月1日凌晨3时,闵行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区范围的清查和救助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5782人,对36名“黑骑手”处以行政处罚,暂扣和代保管车辆约50辆。其中,对可以返家人员进行劝返,其余人员由街镇防疫、民政部门提供救助和安置。
下一步,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没有“电子通行证”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等处罚。对明知自己是“密接”人员,仍然逃避隔离观察,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自己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仍然逃避隔离治疗,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114条等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快递、外卖安全,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告诫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4月30日12时许,松江公安分局民警查获“黑骑手”人员朱某(男,35岁)。经了解,朱某原本陪同其妻子前往医院就医,由于妻子挂点滴需要等上几个小时,闲来无事的朱某便想到了前几天才注册的某外卖配送平台,想利用等待的时间跑几单,当日在配送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朱某在没有获得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跑腿业务,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目前,朱某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松江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同日,奉贤公安分局民警在路口执勤时,经检查发现一名外卖员的电子通行证与其本人身份信息不符,且神色紧张回答问题支支吾吾,随后民警将该男子传唤作进一步调查。经查,该男子成某林在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为了追求利益,冒用自己姐夫的电子通行证进行外卖配送业务。最终,成某林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同日,崇明警方在辖区分别查获外卖平台骑手徐某(男,25岁)、赵某(男,31岁)、王某(男,27岁)等三人。经查,徐等三人在无电子通行证的情况下仍从事外卖配送业务。现徐等三人因实施了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4月30日9时至5月1日凌晨3时,闵行公安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区范围的清查和救助行动。期间,警方共检查5782人,对36名“黑骑手”处以行政处罚,暂扣和代保管车辆约50辆。其中,对可以返家人员进行劝返,其余人员由街镇防疫、民政部门提供救助和安置。
下一步,警方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重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没有“电子通行证”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等处罚。对明知自己是“密接”人员,仍然逃避隔离观察,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330条的规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明知自己已经确诊或者疑似感染,仍然逃避隔离治疗,从事配送寄递业务的,将依据《刑法》第114条等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关注快递、外卖安全,发现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向公安机关举报。同时,也告诫所有配送寄递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本市各项防疫规定,依法规范从事配送寄递业务,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长春市公安机关依法惩处涉疫违法犯罪行为(第九期)】
近期,长春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反法律法规、影响防疫大局、给群众健康安全带来威胁的违法犯罪案件。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郭某、代某、王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2年4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指令,居住在朝阳区天宝街1号某小区的某快送APP骑手郭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接报后,朝阳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郭某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默管理规定并逃避核酸检测,于202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期间,多次采取钻栅栏的方式,脱离其居住小区进行外卖配送服务,先后在长春市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等多个城区配送物资100余单,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重大风险。另外,通过调查郭某任职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管理人员代某、王某未严格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配送服务企业及员工管理规定,疏于对公司注册骑手的管理,对造成新冠肺炎严重传播风险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郭某、代某、王某立案侦查,目前,郭某、代某、王某已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2 孟某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3月25日至4月15日,朝阳区居民孟某智擅自离开朝阳区桦甸街某管控小区后,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态管理规定,驾驶货车在朝阳区前进街道附近销售啤酒、蔬菜、水果等商品,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孟某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 佟某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3月29日至4月19日,二道区居民佟某敏利用志愿者身份驾车出入居住小区采购蔬菜、水果等商品,并通过微信群发布商品信息进行售卖,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态管理规定,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佟某敏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疫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在此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应当以社区或者小区为单位,在正规保供企业购买,并由专门配送单位统一送货上门,严禁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对于未取得保供资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销售、配送生活物资,或者保供单位违反配送服务企业及员工管理规定,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重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同心抗疫,筑牢防线,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早日取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长春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来源:长春公安宣传微信
近期,长春市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了一批违反法律法规、影响防疫大局、给群众健康安全带来威胁的违法犯罪案件。现将有关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郭某、代某、王某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2年4月16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接到指令,居住在朝阳区天宝街1号某小区的某快送APP骑手郭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接报后,朝阳分局立即开展调查。经查,郭某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默管理规定并逃避核酸检测,于2022年3月20日至4月16日期间,多次采取钻栅栏的方式,脱离其居住小区进行外卖配送服务,先后在长春市朝阳、南关、宽城、二道等多个城区配送物资100余单,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重大风险。另外,通过调查郭某任职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管理人员代某、王某未严格按照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配送服务企业及员工管理规定,疏于对公司注册骑手的管理,对造成新冠肺炎严重传播风险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郭某、代某、王某立案侦查,目前,郭某、代某、王某已被采取监视居住的刑事强制措施。
2 孟某智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3月25日至4月15日,朝阳区居民孟某智擅自离开朝阳区桦甸街某管控小区后,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态管理规定,驾驶货车在朝阳区前进街道附近销售啤酒、蔬菜、水果等商品,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孟某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3 佟某敏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
3月29日至4月19日,二道区居民佟某敏利用志愿者身份驾车出入居住小区采购蔬菜、水果等商品,并通过微信群发布商品信息进行售卖,违反长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静态管理规定,严重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秩序。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佟某敏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疫情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本市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分区分级精准防疫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在此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应当以社区或者小区为单位,在正规保供企业购买,并由专门配送单位统一送货上门,严禁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对于未取得保供资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销售、配送生活物资,或者保供单位违反配送服务企业及员工管理规定,造成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重大风险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同心抗疫,筑牢防线,共同维护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早日取得疫情防控的全面胜利。
长春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1日
来源:长春公安宣传微信
#大同市平城区云冈区开展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关于在平城区、云冈区开展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的公告】为进一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防疫情隐匿传播,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经大同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对平城区、云冈区实行封控管理,开展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平城区、云冈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早5:00开始封控,解封时间16:00。封控期间平城区、云冈区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请广大居民提前做好封控期间日常生活安排。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2022年4月23日早6:00开始 。
(二)采样地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采样的居民,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二)因外出等原因不在平城区、云冈区区域的常住人口,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按照社区(村)的统一安排进行采样检测;行动不便的人员提前与社区(村)联系,及时安排采样检测。
(四)核酸检测期间,平城区、云冈区全域处于静默状态,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物资保障车、疫情防控车辆等特殊车辆,以及经交通卡口驶入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过境车辆一律绕行。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五)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具体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根据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具体通知要求,提前通过“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酸采样预约,生成核酸采样登记码,老年人或小孩等没有智能手机的,由亲友提前利用智能手机代为预约,生成或打印核酸采样登记码。
(二)参加核酸采样时,请广大居民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听从社区(村)组织安排,按单元、按楼栋、按区域、按规定时间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人。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三)核酸检测期间,除水电气和通信、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平城区、云冈区所属各街道、各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公寓、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
(四)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危重病人就医、孕产妇生产等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五)本次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禁止网上直播。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衷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0日
一、核酸检测人员范围平城区、云冈区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封控时间及要求
2022年4月23日(星期六)早5:00开始封控,解封时间16:00。封控期间平城区、云冈区全域人员保持居家不流动,按通知要求有序进行核酸采集。请广大居民提前做好封控期间日常生活安排。
三、核酸检测采样时间和地点
(一)采样时间:2022年4月23日早6:00开始 。
(二)采样地点: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
四、特别告知
(一)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24小时内进行过核酸检测采样的居民,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后,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二)因外出等原因不在平城区、云冈区区域的常住人口,可在通告发布后,自行进行核酸检测,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
(三)实施居家隔离管控措施的、实行封闭管理的人员按照社区(村)的统一安排进行采样检测;行动不便的人员提前与社区(村)联系,及时安排采样检测。
(四)核酸检测期间,平城区、云冈区全域处于静默状态,实施临时交通管制,除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垃圾清运车、物资保障车、疫情防控车辆等特殊车辆,以及经交通卡口驶入车辆外,其他社会车辆一律不准上路行驶,过境车辆一律绕行。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一意孤行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
(五)本次核酸检测费用由政府承担。凡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具体要求
(一)请广大居民主动配合,根据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具体通知要求,提前通过“大同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进行核酸采样预约,生成核酸采样登记码,老年人或小孩等没有智能手机的,由亲友提前利用智能手机代为预约,生成或打印核酸采样登记码。
(二)参加核酸采样时,请广大居民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听从社区(村)组织安排,按单元、按楼栋、按区域、按规定时间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人。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交叉感染。
(三)核酸检测期间,除水电气和通信、物流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外,区域内所有经营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平城区、云冈区所属各街道、各社区要组织发动辖区内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沿街门店、城中村出租房公寓、厂矿企业等场所人员自觉接受核酸检测,确保做到全覆盖。
(四)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提前报告所在社区(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有危重病人就医、孕产妇生产等特殊情况,请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
(五)本次核酸检测是预防性检测,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恐慌、不抢购、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驻留观看,禁止网上直播。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或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衷心感谢大家的支持和配合,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大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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