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我忘我,超越善恶的道境——玄之又玄
在《老子》中,道是否有主体境界的含义,并不是很清楚。至《庄子》,则不仅从宇宙论和本体论的角度谈论道,而且从认识论的角度谈论道,道显然具有主体境界的内涵。如《齐物论》说:“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又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庄子在此处所谈论的道,显然不是宇宙论和本体论意义上的道,因为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本体,是“自本自根”、“自古以固存”的,人世间的是非、真伪对它不会有丝毫的影响。因此,此处的道只能从主体的境界来理解,即道是对万物不作区分和辩析的无差别的认识境界。
以主体境界来诠释《老子》的“道”,以唐代重玄学家的《老子》注为其代表。重玄学的重镇成玄英所反复宣说的“重玄之道”,就是指虚通无滞的精神境界。成玄英对道的诠释是:“道是虚通之理境。”“道以虚通为义。”“夫至道虚通,妙绝分别,在假不假、居真不真,真假性齐,死生一贯。”可见,成玄英所谓的“道”,显然是指主体的精神境界而言的。成玄英所谓的“重玄”,是由《老子》中“玄之又玄”一语简括而来。他说:“玄者,深远之义,亦是不滞之名。……深远之玄,理归无滞,既不滞有,亦不滞无,二俱不滞,故谓之玄。”可见,玄是对有无两种偏执的超越。玄就相当于不着二边的中道。成玄英认为,止于中道仍然是一种执着,必须连中道也遣去,才能达到虚通无滞的最高境界。他说:“前以一中之玄,遣二偏之执。二偏之病既除,一中之药还遣。”这样才能“非但不滞于滞(即不执着),亦乃不滞于不滞(即不执着于不执着),此则遣之又遣,故曰玄之又玄。”要达到虚通无滞的重玄境界,其方法就是顺其自然:“自然者,重玄之极道也。”
如果说唐代重玄学家的最高境界以超越有无为特征的话,那么宋代《老子》注家的最高境界则是以泯灭物我、善恶之差别为特征。
1.道是无我的境界
北宋《老子》注家继承了《庄子》关于“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的思想,主张从万物皆出于道、皆是道之生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的角度来认识万物的同一性。他们强调万物的同一性的目的,是希望人们泯灭物我的区别,达到“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他们认为,这样的境界就是道的境界:“大道无名,物我俱泯。”“道者,物我俱忘。”
要做到物我俱忘,重要的是要忘我。只要能忘我,忘物也就容易了。因而北宋《老子》注家又强调指出,道的境界就是无我的境界。如吕惠卿说:“道固无我。”他们认为,若萌生自我观念,把自己从万物中区分出来,就是自远于道。如章安说:“立我为累,去道远矣。”
北宋《老子》注家以“无我”作为道的境界,其用意是以此来消解世间的各种纷争。如吕惠卿说:“盖唯通于道者为得一,得一则无我,无我不争。”如果连自我的观念都能放弃,还有什么要争的呢?可见,“不争”乃是“无我”的真义,“无我”的客观表现就是“不争”。
2.道是超越善恶之上的境界
北宋《老子》注家认为,道是无善无恶的。如苏辙说:“夫道,非清非浊,非去非来,非善非恶,混然而成体。”宋徽宗说:“道无异相,孰为美恶?”
北宋《老子》注家从道超善恶的角度出发,认为即使是上善,也是从道的境界下降一等了。如:
王安石说:“善者可以继道,而未足以尽道。”
吕惠卿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谓之继,则已离道而非道之体矣。”
宋徽宗说:“《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庄子曰:离道以善。善名既立,则道之体亏。”
王安石诸人的运思理路,是首先根据《易传》关于“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的论述,认为善是继道而出的,然后又根据《庄子?缮性》对“离道以善”的批评,认为继道而善也就是离道而善,因此即使是上善,也是对作为无善无恶的最高境界的道体的破坏。
北宋《老子》注家关于道超善恶的思想,从老学的内在逻辑来说,可视为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发展。“道法自然”表明道没有主观意志,也不存在价值设定,因而不能以善恶来进行评价。
上述两种境界是相通的,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境界,即心无分别的境界。只要心中不对任何事物起分别、辨析之心,则我物、是非、善恶之差别都将不复存在,这样自然就能达到“道通为一”的最高境界。
在《老子》中,道是否有主体境界的含义,并不是很清楚。至《庄子》,则不仅从宇宙论和本体论的角度谈论道,而且从认识论的角度谈论道,道显然具有主体境界的内涵。如《齐物论》说:“是非之彰也,道之所以亏也。”又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庄子在此处所谈论的道,显然不是宇宙论和本体论意义上的道,因为道作为世界的本原和本体,是“自本自根”、“自古以固存”的,人世间的是非、真伪对它不会有丝毫的影响。因此,此处的道只能从主体的境界来理解,即道是对万物不作区分和辩析的无差别的认识境界。
以主体境界来诠释《老子》的“道”,以唐代重玄学家的《老子》注为其代表。重玄学的重镇成玄英所反复宣说的“重玄之道”,就是指虚通无滞的精神境界。成玄英对道的诠释是:“道是虚通之理境。”“道以虚通为义。”“夫至道虚通,妙绝分别,在假不假、居真不真,真假性齐,死生一贯。”可见,成玄英所谓的“道”,显然是指主体的精神境界而言的。成玄英所谓的“重玄”,是由《老子》中“玄之又玄”一语简括而来。他说:“玄者,深远之义,亦是不滞之名。……深远之玄,理归无滞,既不滞有,亦不滞无,二俱不滞,故谓之玄。”可见,玄是对有无两种偏执的超越。玄就相当于不着二边的中道。成玄英认为,止于中道仍然是一种执着,必须连中道也遣去,才能达到虚通无滞的最高境界。他说:“前以一中之玄,遣二偏之执。二偏之病既除,一中之药还遣。”这样才能“非但不滞于滞(即不执着),亦乃不滞于不滞(即不执着于不执着),此则遣之又遣,故曰玄之又玄。”要达到虚通无滞的重玄境界,其方法就是顺其自然:“自然者,重玄之极道也。”
如果说唐代重玄学家的最高境界以超越有无为特征的话,那么宋代《老子》注家的最高境界则是以泯灭物我、善恶之差别为特征。
1.道是无我的境界
北宋《老子》注家继承了《庄子》关于“道通为一”(《庄子?齐物论》。)的思想,主张从万物皆出于道、皆是道之生化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的角度来认识万物的同一性。他们强调万物的同一性的目的,是希望人们泯灭物我的区别,达到“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的境界。他们认为,这样的境界就是道的境界:“大道无名,物我俱泯。”“道者,物我俱忘。”
要做到物我俱忘,重要的是要忘我。只要能忘我,忘物也就容易了。因而北宋《老子》注家又强调指出,道的境界就是无我的境界。如吕惠卿说:“道固无我。”他们认为,若萌生自我观念,把自己从万物中区分出来,就是自远于道。如章安说:“立我为累,去道远矣。”
北宋《老子》注家以“无我”作为道的境界,其用意是以此来消解世间的各种纷争。如吕惠卿说:“盖唯通于道者为得一,得一则无我,无我不争。”如果连自我的观念都能放弃,还有什么要争的呢?可见,“不争”乃是“无我”的真义,“无我”的客观表现就是“不争”。
2.道是超越善恶之上的境界
北宋《老子》注家认为,道是无善无恶的。如苏辙说:“夫道,非清非浊,非去非来,非善非恶,混然而成体。”宋徽宗说:“道无异相,孰为美恶?”
北宋《老子》注家从道超善恶的角度出发,认为即使是上善,也是从道的境界下降一等了。如:
王安石说:“善者可以继道,而未足以尽道。”
吕惠卿说:“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谓之继,则已离道而非道之体矣。”
宋徽宗说:“《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庄子曰:离道以善。善名既立,则道之体亏。”
王安石诸人的运思理路,是首先根据《易传》关于“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的论述,认为善是继道而出的,然后又根据《庄子?缮性》对“离道以善”的批评,认为继道而善也就是离道而善,因此即使是上善,也是对作为无善无恶的最高境界的道体的破坏。
北宋《老子》注家关于道超善恶的思想,从老学的内在逻辑来说,可视为对《老子》“道法自然”思想的发展。“道法自然”表明道没有主观意志,也不存在价值设定,因而不能以善恶来进行评价。
上述两种境界是相通的,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一种境界,即心无分别的境界。只要心中不对任何事物起分别、辨析之心,则我物、是非、善恶之差别都将不复存在,这样自然就能达到“道通为一”的最高境界。
#汉中头条#陕西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矿山治理混乱、大樱桃扶贫产业园遭质疑?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周高路山口两处山脉,多年来一直被本村村民石某开采了石料,山体破坏相当严重,无人管理。
我们就此事与南郑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解释说: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整个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流程相关资料全部合法。但是直到发稿前对方一直未能提供,对于我们的提问也是一问三不知。这是否是在瞒天过海、挑战法律的底线?。在接近90度的坡度上栈道式的栽培绿植,是为了应付卫星检查,还是真的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这样的工程已经干了半年了,目前仍在继续往外拉石料。陕西汉中乃是秦岭山脉,竟然也有人如此大胆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把相关的规定落实到位,仍旧肆意的破坏环境。请问相关单位:这样的方式究竟是在以生态修复的名义偷采石料,还是确实在生态修复治理?
随着当地老百姓指引,在此处周高路往北继续走200米左右,(也就是矿山的上游)有一处樱桃培育种植基地,也是水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地,
据村民介绍,此处一共有七八十亩地,被征用至今,而且这几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一直没发到村民手中,栽种的樱桃荒草丛生无人打理基本荒废,主要就是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场的公示牌上显示的是总项目占地195亩,这中间又是怎么回事?面对询问,不肯透露姓名的村民讲,这样就是为了上面(政府)的拨款补助和贷款故意报大亩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我们也走访了相关主管单位,但是没有看到任何的书面性的材料。
截止发稿前高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拿出相关资料,若村民所讲属实,那就是大问题,望相关部门重视并严查!
一个镇的同一个山沟里面两大产业疑点重重。这些问题又是由谁造成?是老百姓在说谎还是相关单位不作为?有令人不知的内情,还是产业链幕后的利益关系有着更大的保护伞?
来源: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周高路山口两处山脉,多年来一直被本村村民石某开采了石料,山体破坏相当严重,无人管理。
我们就此事与南郑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解释说: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整个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流程相关资料全部合法。但是直到发稿前对方一直未能提供,对于我们的提问也是一问三不知。这是否是在瞒天过海、挑战法律的底线?。在接近90度的坡度上栈道式的栽培绿植,是为了应付卫星检查,还是真的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这样的工程已经干了半年了,目前仍在继续往外拉石料。陕西汉中乃是秦岭山脉,竟然也有人如此大胆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把相关的规定落实到位,仍旧肆意的破坏环境。请问相关单位:这样的方式究竟是在以生态修复的名义偷采石料,还是确实在生态修复治理?
随着当地老百姓指引,在此处周高路往北继续走200米左右,(也就是矿山的上游)有一处樱桃培育种植基地,也是水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地,
据村民介绍,此处一共有七八十亩地,被征用至今,而且这几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一直没发到村民手中,栽种的樱桃荒草丛生无人打理基本荒废,主要就是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场的公示牌上显示的是总项目占地195亩,这中间又是怎么回事?面对询问,不肯透露姓名的村民讲,这样就是为了上面(政府)的拨款补助和贷款故意报大亩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我们也走访了相关主管单位,但是没有看到任何的书面性的材料。
截止发稿前高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拿出相关资料,若村民所讲属实,那就是大问题,望相关部门重视并严查!
一个镇的同一个山沟里面两大产业疑点重重。这些问题又是由谁造成?是老百姓在说谎还是相关单位不作为?有令人不知的内情,还是产业链幕后的利益关系有着更大的保护伞?
来源:
#陕西在线播报[超话]#陕西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矿山治理混乱、大樱桃扶贫产业园遭质疑?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周高路山口两处山脉,多年来一直被本村村民石某开采了石料,山体破坏相当严重,无人管理。
我们就此事与南郑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解释说: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整个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流程相关资料全部合法。但是直到发稿前对方一直未能提供,对于我们的提问也是一问三不知。这是否是在瞒天过海、挑战法律的底线?。在接近90度的坡度上栈道式的栽培绿植,是为了应付卫星检查,还是真的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这样的工程已经干了半年了,目前仍在继续往外拉石料。陕西汉中乃是秦岭山脉,竟然也有人如此大胆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把相关的规定落实到位,仍旧肆意的破坏环境。请问相关单位:这样的方式究竟是在以生态修复的名义偷采石料,还是确实在生态修复治理?
随着当地老百姓指引,在此处周高路往北继续走200米左右,(也就是矿山的上游)有一处樱桃培育种植基地,也是水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地,
据村民介绍,此处一共有七八十亩地,被征用至今,而且这几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一直没发到村民手中,栽种的樱桃荒草丛生无人打理基本荒废,主要就是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场的公示牌上显示的是总项目占地195亩,这中间又是怎么回事?面对询问,不肯透露姓名的村民讲,这样就是为了上面(政府)的拨款补助和贷款故意报大亩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我们也走访了相关主管单位,但是没有看到任何的书面性的材料。
截止发稿前高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拿出相关资料,若村民所讲属实,那就是大问题,望相关部门重视并严查!
一个镇的同一个山沟里面两大产业疑点重重。这些问题又是由谁造成?是老百姓在说谎还是相关单位不作为?有令人不知的内情,还是产业链幕后的利益关系有着更大的保护伞?
来源: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汉中市南郑区高台镇石科村周高路山口两处山脉,多年来一直被本村村民石某开采了石料,山体破坏相当严重,无人管理。
我们就此事与南郑区国土局的工作人员沟通,对方解释说:目前正在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整个工程的设计方案,工程施工流程相关资料全部合法。但是直到发稿前对方一直未能提供,对于我们的提问也是一问三不知。这是否是在瞒天过海、挑战法律的底线?。在接近90度的坡度上栈道式的栽培绿植,是为了应付卫星检查,还是真的起到生态修复的作用?这样的工程已经干了半年了,目前仍在继续往外拉石料。陕西汉中乃是秦岭山脉,竟然也有人如此大胆为应付上级检查,而不把相关的规定落实到位,仍旧肆意的破坏环境。请问相关单位:这样的方式究竟是在以生态修复的名义偷采石料,还是确实在生态修复治理?
随着当地老百姓指引,在此处周高路往北继续走200米左右,(也就是矿山的上游)有一处樱桃培育种植基地,也是水肥一体化项目的实施地,
据村民介绍,此处一共有七八十亩地,被征用至今,而且这几年的土地流转费用一直没发到村民手中,栽种的樱桃荒草丛生无人打理基本荒废,主要就是为了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现场的公示牌上显示的是总项目占地195亩,这中间又是怎么回事?面对询问,不肯透露姓名的村民讲,这样就是为了上面(政府)的拨款补助和贷款故意报大亩数,套取国家专项资金。为了了解事情的原委,我们也走访了相关主管单位,但是没有看到任何的书面性的材料。
截止发稿前高台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也没拿出相关资料,若村民所讲属实,那就是大问题,望相关部门重视并严查!
一个镇的同一个山沟里面两大产业疑点重重。这些问题又是由谁造成?是老百姓在说谎还是相关单位不作为?有令人不知的内情,还是产业链幕后的利益关系有着更大的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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