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疾控健康提示(10月15日)】
10月14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9例,其中闭环转运5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非闭环管理4例(确诊病例2例,成都1例、广安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成都1例、宜宾1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49例,其中确诊病例5例(成都1例,凉山2例,乐山1例,雅安1例),无症状感染者44例(成都4例,南充22例,泸州6例,德阳4例,雅安3例,广元2例,乐山2例,凉山1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10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6例,境外输入1例(在成都);外省返川1例(为非闭环管理,在成都);省内4例(凉山2例,德阳1例,宜宾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0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10月14日0-24时,凉山州新增省外返回闭环转运1例(在冕宁县),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普格县1例、雷波县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普格县)。
重要提示
各地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黑龙江省绥化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瑞丽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江苏省泰州市,陕西省渭南市等地疫情动态。
(一)省外重点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达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达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达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凉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西区、武清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达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6、其他省外来(返)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二)省内重点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宜宾市,泸州市叙永县,南充市营山县、嘉陵区,雅安市名山区,乐山市马边县、德阳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凉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离开日期计,如离开已满1天,则补4天,如离开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绵阳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凉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抵达立即开展“落地检”,每次间隔24小时,就近就地实施),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流动、不外出,居家监测。抵凉超过三日的,立即就近做一次核酸。
(三)州外其他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监测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省内州外除重点地区以外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抵达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首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
4、其余州外来返凉人员需提前向抵达地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落实3天3次核酸检测。
(四)州内跨县市流动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普格县旅居史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
2、对近7日内有西昌市、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旅居史的人员,跨县市流动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抵达立即开展“落地检”,每次间隔24小时,就近就地实施),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
3、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5县(市)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要求。
4、无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旅居史人员在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提供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前往“四县一市”。
专家提醒
落实责任 主动报备
各地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全社会构建防疫共同体,公众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州外来(返)凉人员需在来(返)凉前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主动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关注疫情动态 配合防疫措施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近期,我省21个市(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较大。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10月14日0—24时,全省新冠肺炎疫情最新情况如下:
新增外省返川感染者9例,其中闭环转运5例(确诊病例3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非闭环管理4例(确诊病例2例,成都1例、广安1例;无症状感染者2例,成都1例、宜宾1例)。
新增省内感染者49例,其中确诊病例5例(成都1例,凉山2例,乐山1例,雅安1例),无症状感染者44例(成都4例,南充22例,泸州6例,德阳4例,雅安3例,广元2例,乐山2例,凉山1例)。
新增境外输入感染者10例(均在成都),其中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6例。
另有既往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6例,境外输入1例(在成都);外省返川1例(为非闭环管理,在成都);省内4例(凉山2例,德阳1例,宜宾1例)。
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0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死亡病例。
10月14日0-24时,凉山州新增省外返回闭环转运1例(在冕宁县),新增本土确诊病例2例(普格县1例、雷波县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普格县)。
重要提示
各地要密切关注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天津市,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黑龙江省绥化市,广东省深圳市、广州市,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瑞丽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山西省运城市、大同市,江苏省泰州市,陕西省渭南市等地疫情动态。
(一)省外重点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离藏前72小时内3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7日内无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达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2、对近7日内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居史的人员,相关要求为:近7日内有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暂缓入川;近7日内无疫情发生地(县、市、区)旅居史的,需持48小时内2次(每日1次,最后一次核酸采样在出疆前24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离疆交通场站(公路卡口)的核酸检测+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自抵达当日起,全程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实施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具后,方可解除隔离管控。
3、对近7日内有内蒙古自治区、青海省海西州、玉树州,宁夏回族自治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达之日起实施7天集中隔离。各地要严格落实“首站负责制”,抵达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4、对近7日内有甘肃省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凉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抵达日期计,如抵达已满1天,则补4天,如抵达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5、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西区、武清区、静海区、东丽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津南区,青海省除海西州、玉树州以外的地区,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自抵达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6、其他省外来(返)凉人员,严格落实“入川即检”,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
(二)省内重点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宜宾市,泸州市叙永县,南充市营山县、嘉陵区,雅安市名山区,乐山市马边县、德阳市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抵凉当日起实施5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5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未完成5天居家隔离的,补齐5天居家隔离(以离开日期计,如离开已满1天,则补4天,如离开已满2天,则补3天,以此类推)。居家隔离期间,足不出户,上门采核酸。
2、对近7日内有成都市、绵阳市旅居史的跨市(州)流动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凉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抵达立即开展“落地检”,每次间隔24小时,就近就地实施),第一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流动、不外出,居家监测。抵凉超过三日的,立即就近做一次核酸。
(三)州外其他地区来(返)凉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监测措施。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近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7天集中隔离),在居家隔离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至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省内州外除重点地区以外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市(州)旅居史的来(返)凉人员,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抵达后3天内完成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首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做好健康监测。
4、其余州外来返凉人员需提前向抵达地社区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抵达后落实3天3次核酸检测。
(四)州内跨县市流动人员管控要求
1、对近7日内有普格县旅居史人员,自抵达目的地当日起实施3天居家隔离(如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或不接受同住人员共同实施居家隔离管控的,实施3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
2、对近7日内有西昌市、昭觉县、金阳县、雷波县旅居史的人员,跨县市流动需持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后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抵达立即开展“落地检”,每次间隔24小时,就近就地实施),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具前不外出、不聚集。
3、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5县(市)人员务必严格执行属地防控政策要求。
4、无西昌、普格、昭觉、金阳、雷波旅居史人员在州内跨县(市)流动需提供48 小时核酸阴性证明,非必要不前往“四县一市”。
专家提醒
落实责任 主动报备
各地要压紧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全社会构建防疫共同体,公众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州外来(返)凉人员需在来(返)凉前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可在微信小程序搜索“来返凉人员报备登记”主动报备。如不便采取二维码方式报备,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登记报备(电话号码请通过网络或114等方式查询)。
不主动申报、刻意隐瞒信息或拒绝接受隔离医学观察,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规定,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关注疫情动态 配合防疫措施
公众要重视个人防护、避免人群聚集、关注疫情动态。如近期有相关地区旅居史,或收到疫情防控提醒短信,健康码变为“红码”“黄码”,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红码”人员就地等待转运。
如健康码变“黄码”,一要立即主动向属地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管理。二要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要及时到“黄码”人员核酸检测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其他检测点不检测“黄码”人员。若您已在封闭管理区内,就在封闭管理区内完成核酸检测。
近期,我省21个市(州)相继发生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疫情传播的风险依然较大。公众出行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加强个人防护,不前往或途经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
公众在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时,应主动配合扫场所码、亮健康码等防疫措施;各类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方,应严格落实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等防疫规定,确保所有进入场所的人员均落实到位。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实做到“扫码亮码、绿码通行”,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构筑抗疫的坚固堡垒。
【关于优化调整来(返)筑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筑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省毕节市(除七星关区外)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离毕证明”及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落实“入筑即检”并实行“3天3检”健康管理措施(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倡导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三检”人员,其“贵州健康码”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黄码”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贵州健康码”转为“绿码”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5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省毕节市(除七星关区外)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离毕证明”及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落实“入筑即检”并实行“3天3检”健康管理措施(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倡导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三检”人员,其“贵州健康码”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黄码”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贵州健康码”转为“绿码”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5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关于优化调整来(返)筑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通告】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的新形势,根据专家研判意见,对来(返)筑防控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现将最新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省毕节市(除七星关区外)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离毕证明”及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落实“入筑即检”并实行“3天3检”健康管理措施(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倡导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三检”人员,其“贵州健康码”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黄码”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贵州健康码”转为“绿码”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5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一、所有来(返)筑人员须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小程序和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报备。
二、对7天内有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昆明市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绵阳市和泸州市,重庆市渝北区、沙坪坝区,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等疫情重点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实行“3+4+5+1”(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1次抗原检测)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三、贵州省毕节市(除七星关区外)来(返)筑人员须持由村(社区)提供的“离毕证明”及72小时内三次核酸阴性证明方可入筑。入筑后,立即向社区报备,实行居家隔离3天2检健康管理措施,管理期限自抵筑之日起计算。
四、对来自全国高中风险地区、红黄码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管控。
五、除上述地区外,7天内有市外旅居史的来(返)筑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入筑,落实“入筑即检”并实行“3天3检”健康管理措施(每次间隔24小时及以上),第3次核酸结果未出前不得流动,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倡导第5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未按要求完成核酸检测“三天三检”人员,其“贵州健康码”实行“黄码”管理。原则上,“黄码”人员居家不外出,仅能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自行前往“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采样完成后,须立即返回居住地等待核酸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其“贵州健康码”转为“绿码”
七、集中隔离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不主动报备、隐瞒行踪、不配合相关健康管理措施的来(返)筑人员,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10月15日起实施,以上健康管理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贵阳市疫情防控现场处置
省市联动指挥部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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