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祝公安多措并举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今年以来,天祝县公安局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道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交警部门和19个乡镇协同配合,坚持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整治、路面查控“四轮驱动”,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守住了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底线。
坚持“智慧”布局,构建多边数字治理机制。一是树牢“科技强警”理念。依托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及电子警察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强化“向科技要警力”意识,运用智能化手段执勤执法、侦查办案成为常态,视频巡控、分析研判以及前端感知设备的布建工作推动有力。二是推动“数字警务”建设。依托19个派出所和4个交警直属中队,积极探索构建集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布控拦截等功能为一体的“交所合一”+“数字警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建设体系、运行制度。三是实施“智慧大脑”工程。依托全县智能交通系统,发挥20个路口信号灯及17套高清电子警察设备、2处卡口测速设备、22套视频监控设备、3处高空监控和326套单警勤务终端,全面开展预警巡控、视频作战,引导路面警力高效处置警情、处理交通事故、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情指行体系初步构建,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坚持“合力”控局,构建多元综合整治机制。一是隐患整治常态化。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县道安办动员指导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对全县所有道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任务、责任、落实“三张清单”,推动落实整改,完成减速带110处、“三必上” “五必上”各19处,尤其对事故多发的X202线进行全面彻底整治,打造了一条样板路。二是源头治理系统化。坚持派驻和巡查相结合,对全县23个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召开重点企业源头管理约谈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和驾驶员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逐人承诺践诺,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三是违法查处集成化。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路面,在石门、界牌、安门设置临时治超点,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货车安全隐患、交通安全百日攻坚、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摸清违法车辆昼伏夜出规律,加强夜间巡查和定点蹲守,查处百吨王34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宣传教育精准化。抓住客货运企业和驾驶员两个重点,发挥“双微”、公众号和主流媒体联合宣传效应,采取警示警醒、媒体曝光、“黑名单”信用联合惩戒等措施,常态化开展“传统+现代”“线上+线下”矩阵宣传,建立以短信、微信工作群为基础的点对点推送信息工作机制,对1.2万余名重点车主、重点驾驶人开展精准宣传教育,收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教育和震慑效果。
坚持“难点”破局,构建多维攻关应对机制。一是大力治理城区交通乱象。持续开展大货车非法入城、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专项整治。建立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企业物流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强化对“外卖骑手”的管理约谈和叠加处罚,强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车辆“乱象”。二是不断深化联勤联动模式。推动建立“高地联动”“警医联动”“警消联动”“警企联动”等多元联勤联动机制,提升多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健全完善“交巡联勤”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优化交警大队与特警、派出所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实现“1+1>2”的管理效果。三是切实巩固重点管控基础。严格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进一步织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借力“道安”平台,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牵头作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交安”APP作用发挥,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
(来源:平安天祝)
今年以来,天祝县公安局聚焦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主线,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道安办的牵头抓总作用,交警部门和19个乡镇协同配合,坚持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源头整治、路面查控“四轮驱动”, 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守住了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底线。
坚持“智慧”布局,构建多边数字治理机制。一是树牢“科技强警”理念。依托智慧城市和智能交通及电子警察控制系统升级改造,不断强化“向科技要警力”意识,运用智能化手段执勤执法、侦查办案成为常态,视频巡控、分析研判以及前端感知设备的布建工作推动有力。二是推动“数字警务”建设。依托19个派出所和4个交警直属中队,积极探索构建集视频监控、指挥调度、分析研判、布控拦截等功能为一体的“交所合一”+“数字警务”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建设体系、运行制度。三是实施“智慧大脑”工程。依托全县智能交通系统,发挥20个路口信号灯及17套高清电子警察设备、2处卡口测速设备、22套视频监控设备、3处高空监控和326套单警勤务终端,全面开展预警巡控、视频作战,引导路面警力高效处置警情、处理交通事故、查处重点交通违法,情指行体系初步构建,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坚持“合力”控局,构建多元综合整治机制。一是隐患整治常态化。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县道安办动员指导各乡镇及各成员单位对全县所有道路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任务、责任、落实“三张清单”,推动落实整改,完成减速带110处、“三必上” “五必上”各19处,尤其对事故多发的X202线进行全面彻底整治,打造了一条样板路。二是源头治理系统化。坚持派驻和巡查相结合,对全县23个重点企业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召开重点企业源头管理约谈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和驾驶员每月集中开展一次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逐人承诺践诺,督促企业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三是违法查处集成化。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向路面,在石门、界牌、安门设置临时治超点,常态化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开展多部门联合整治货车安全隐患、交通安全百日攻坚、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等系列专项整治,摸清违法车辆昼伏夜出规律,加强夜间巡查和定点蹲守,查处百吨王34起,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四是宣传教育精准化。抓住客货运企业和驾驶员两个重点,发挥“双微”、公众号和主流媒体联合宣传效应,采取警示警醒、媒体曝光、“黑名单”信用联合惩戒等措施,常态化开展“传统+现代”“线上+线下”矩阵宣传,建立以短信、微信工作群为基础的点对点推送信息工作机制,对1.2万余名重点车主、重点驾驶人开展精准宣传教育,收到了非常好的宣传教育和震慑效果。
坚持“难点”破局,构建多维攻关应对机制。一是大力治理城区交通乱象。持续开展大货车非法入城、工程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专项整治。建立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交通运输、企业物流等部门联勤联动机制,深入开展停车设施建设管理“一难两乱”专项整治,强化对“外卖骑手”的管理约谈和叠加处罚,强力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快递外卖车辆“乱象”。二是不断深化联勤联动模式。推动建立“高地联动”“警医联动”“警消联动”“警企联动”等多元联勤联动机制,提升多部门协同作战能力。健全完善“交巡联勤”工作模式,进一步探索优化交警大队与特警、派出所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实现“1+1>2”的管理效果。三是切实巩固重点管控基础。严格落实“主体在县、管理在乡、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推进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建设,进一步织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借力“道安”平台,充分发挥公安交警牵头作用,落实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农交安”APP作用发挥,推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智能化。
(来源:平安天祝)
【#济宁# 交警接听电话后随意放车驶离无处罚,官方回应】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2022年10月31号 上午8.40左右。
在北湖新区石桥镇接石线,两名身穿警服的交警队人员,在路上拦截了一辆蓝牌货车,货箱内做有4个人。这时候驾驶员好像是给镇政府的人员打电话还是给谁打电话。其中一名交警接的电话。随后就把车放了。
身为执法人员,政府部门的车随意放车。老百姓的车随意在石桥镇停车就违法。那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随意违法吗?
政府部门的车就可以无视交规。老百姓的车无视交规了就处罚。那政府部门的车就不能处罚吗?
已受理交警支队
您好,关于您关注的问题,处理部门:交警支队 [2022-11-03 15:54:30]回复如下:
您好:您反映的事项我们已受理,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接群众投诉后,北湖交警大队立即对该事件进行核实,经调查,一、2022年10月31日08:40分,石桥镇交通安全劝导员陈*、姜**在接石线巡逻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HT6C**轻型货车车厢内坐有4人,随即对驾驶员进行劝导,要求车辆内不能违法载人,石桥镇陈*、姜**为石桥镇政府招收的交通安全劝导员,平时对辖区内无牌无证、电动车不戴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提醒驾驶员不再违法,同时,对石桥镇中心街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进行取证。交通安全劝导员不能进行现场处罚;二、在劝导鲁HT6C8**轻型货车驾驶员李*期间,石桥镇政府工作人员打来电话,说该车辆为石桥镇政府疫情防控指挥部服务车辆,因疫情需要当时着急赶去西浦路安装围挡,过后再移交辖区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进行处理;三、当事人李*驾驶鲁HT6C**轻型货车违规载作业人员,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对驾驶人李*进行50元罚款的处罚。如有不明确情况,欢迎咨询北湖交警大队石桥中队,联系电话2932248。恳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建议,协助我们改进工作、服务社会。
#交警正能量# 11月5日8:30分,西安市八十五中门口,一名考生发现自己走错考场,距离开考时间不足半小时,考生焦急万分,@西安交警雁塔大队 小寨中队中队长张磊发现情况主动上前询问,该考生考点位于碑林区八十二中,张队长在检查考生个人核酸证明和绿码后,立即安排铁骑王月鑫驾驶摩托护送考生赶往考点,并提醒考生带好头盔注意安全。铁骑王月鑫用时8分钟顺利将考生护送到碑林辖区考点,随后立即返回中队辖区开展工作。#西安交警一线#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陕西交警 @西安交警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