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豫见开封城事#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20日,区域扩散条件转差,逆温增加,风力较弱,我市受传输和本地污染累计叠加影响,将经历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s://t.cn/RaR3GHK,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 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
(一)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二)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三)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 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 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四)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11月16日#开封应急提醒#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20日,区域扩散条件转差,逆温增加,风力较弱,我市受传输和本地污染累计叠加影响,将经历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s://t.cn/RaR3GHK,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 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
(一)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二)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三)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 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 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四)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11月16日#开封应急提醒#
【#开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豫见开封城事#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20日,区域扩散条件转差,逆温增加,风力较弱,我市受传输和本地污染累计叠加影响,将经历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s://t.cn/RaR3GHK,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 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
(一)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二)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三)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 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 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四)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11月16日#开封应急提醒#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重污染天气管控各成员单位: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台和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1月17日至20日,区域扩散条件转差,逆温增加,风力较弱,我市受传输和本地污染累计叠加影响,将经历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降低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我市决定于2022年11月16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同时做好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公众防护措施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
引导公众注意健康防护,儿童、老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采取防护措施;
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
必要时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私家车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到位,《清单》请到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网址:https://t.cn/RaR3GHK,落实挥发性有机物、二氧化硫、 颗粒物、氮氧化物的减排比例分别达到全社会排放量占比的20%以上。
(一)落实机动车减排措施
1. 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工程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停运。公安部门负责各类货车实行区域限行。
2.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用车大户监督管理。生态环境、城乡住房建筑、城市管理、水利、交通部门对各自监管企业、工地等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3.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正常运输。
(二)落实工业减排措施
各县区按照《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规定,实行“一企一策”停、限产管控。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工信部门配合,负责督导落实企业停产、限产、停生产工序、生产线等措施,重点涉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督促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督导燃煤发电机组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到超低排放。
(三)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1. 所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作业。住建部门负责督导建筑施工单位;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督导交通工程施工和散装流体运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督导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市政施工单位。
2. 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根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调度指令,适时调整洒水、清扫、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
3. 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由各县区、相关部门书面向市控尘办提出申请,市控尘办组织验收后统一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签批备案。已批复并在有效期内的项目可正常施工。
(四)其他措施
农业部门严禁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单位停业,加强焚烧垃圾、露天烧烤污染防治监管检查;公安部门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气象部门根据气象条件采取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市纪委监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响应工作不力的部门或单位采取约谈、问责、组织处理、党政纪处理等。
四、工作要求
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请各县区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上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日通报各地管控情况,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督导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由于管控不力,造成空气质量严重下滑的地方,实施公开约谈,依法依规处理。
2022年11月16日#开封应急提醒#
【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授牌仪式成功举办】#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点赞# 2022年11月16日,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授牌仪式在石家庄市成功举办。
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首个以数字经济冠名的国家级展会,经过前两届的成功举办和积极探索,大会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领域传播理念、衔接供需、共享商机、共促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创新办会模式,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面向全球知名机构、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寻求合作伙伴,参与筹备工作,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经博览会执委会审核,分别授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战略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分别授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高级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分别授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制酒厂有限公司”10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
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中,既有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军企业,也有省内外实力雄厚的国企和民企,充分体现了博览会的高端定位、专业水准和广泛影响力。授牌仪式的成功举办,既是博览会市场化运作的创新举措,也是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的成功实践,对于扩展博览会市场化规模、助力合作伙伴品牌提升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必将为博览会拓展合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是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首个以数字经济冠名的国家级展会,经过前两届的成功举办和积极探索,大会已经成为全球数字经济领域传播理念、衔接供需、共享商机、共促发展的重要窗口和平台。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创新办会模式,努力探索市场化运作,面向全球知名机构、高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广泛寻求合作伙伴,参与筹备工作,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经博览会执委会审核,分别授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战略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分别授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高级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分别授予“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干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今麦郎饮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电河北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同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制酒厂有限公司”10家企业为“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荣誉称号。
2022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合作伙伴中,既有数字经济领域的领军企业,也有省内外实力雄厚的国企和民企,充分体现了博览会的高端定位、专业水准和广泛影响力。授牌仪式的成功举办,既是博览会市场化运作的创新举措,也是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转变的成功实践,对于扩展博览会市场化规模、助力合作伙伴品牌提升必将起到积极作用,必将为博览会拓展合作、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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