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微信点单 农家菜快速上门】
一场冬雪把古城多伦装扮得银装素裹。一大早,90后返乡创业大学生李雪颖和妻子张梦娜便从多伦县多伦诺尔镇的家里赶往位于双井子村的蔬菜种植基地。路上,张梦娜统计了当天需要上门配送的蔬菜包订单,共有46份。
一进蔬菜大棚,李雪颖与妻子迅速开始工作,采摘、挑选、打包……一系列劳作下来,已近中午。“这个种植季我们在村里租种了8个大棚,种植的西红柿、黄瓜、水果萝卜等10多种无公害蔬菜在10月上旬陆续上市,每周可上市的蔬菜有600多斤。”李雪颖说,他们采取了在线上向城镇居民销售蔬菜的方式,上午采摘,下午送到居民家的厨房里,这样保证了蔬菜的新鲜度,“目前,我们的微信配送群里已经有900多人了,时常会出现蔬菜供不应求的情况。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运营,感觉小有名气了,附近旗县的居民也开始跟我们订菜。”( 特约通讯员 侯东升 摄)#冬日暖食vlog#
一场冬雪把古城多伦装扮得银装素裹。一大早,90后返乡创业大学生李雪颖和妻子张梦娜便从多伦县多伦诺尔镇的家里赶往位于双井子村的蔬菜种植基地。路上,张梦娜统计了当天需要上门配送的蔬菜包订单,共有46份。
一进蔬菜大棚,李雪颖与妻子迅速开始工作,采摘、挑选、打包……一系列劳作下来,已近中午。“这个种植季我们在村里租种了8个大棚,种植的西红柿、黄瓜、水果萝卜等10多种无公害蔬菜在10月上旬陆续上市,每周可上市的蔬菜有600多斤。”李雪颖说,他们采取了在线上向城镇居民销售蔬菜的方式,上午采摘,下午送到居民家的厨房里,这样保证了蔬菜的新鲜度,“目前,我们的微信配送群里已经有900多人了,时常会出现蔬菜供不应求的情况。经过这一个多月的运营,感觉小有名气了,附近旗县的居民也开始跟我们订菜。”( 特约通讯员 侯东升 摄)#冬日暖食vlog#
#案件播报#【拒用进门“人脸识别”业主起诉物业,法院判了!】2022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宁波市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案件。目前,该案已生效。原告余某某系镇海某小区住户,该小区原未设立单元门禁,于今年初安装了“人脸识别”开门系统。余某某作为住户,物业采集了他的面部特征信息。7月份,余某某将小区物业告上法院,其认为“人脸识别”技术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安全隐患,要求物业删除其人脸识别面部特征信息,保证单元安全出口畅通,并向其提供其他自由出入方式。案件在审理过程中,物业答辩同意删除余某某的人脸识别信息,并提供证据证明了小区还可以通过刷门禁卡的方式出入,而且原告家里除了其本人,其他三人都领取了门禁卡。
庭审中,针对物业的上述答辩,余某某认可,并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他既不愿意刷脸,也不愿意刷卡,认为单元门禁系统使其自由受限,他要求像以前一样将单元门敞开,以便自由出入。针对余某某的上述想法,承办法官当庭对其进行了劝导: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行使个人自由时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将单元门敞开,会造成安全隐患,进而可能侵害单元其他住户的权利。如果余某某一定要解除单元门禁,必须得到全体住户的一致同意。镇海法院当庭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删除原告余某某被采集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余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小区物业在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录入人脸信息时,对于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小区物业应当提供合理的替代性验证方式,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格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庭审中,针对物业的上述答辩,余某某认可,并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他既不愿意刷脸,也不愿意刷卡,认为单元门禁系统使其自由受限,他要求像以前一样将单元门敞开,以便自由出入。针对余某某的上述想法,承办法官当庭对其进行了劝导: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自由,自由是有限度的自由,行使个人自由时不能损害其他人的利益。如果将单元门敞开,会造成安全隐患,进而可能侵害单元其他住户的权利。如果余某某一定要解除单元门禁,必须得到全体住户的一致同意。镇海法院当庭判决:物业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删除原告余某某被采集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余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小区物业在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录入人脸信息时,对于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小区物业应当提供合理的替代性验证方式,不得侵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人格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11月17日贵州黔南州贵定县新增1例确诊#】2022年11月17日,接黔南州卫生健康局报告,1名省外来黔货运司机核酸检测结果异常。接到报告后,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部署,果断采取处置措施。目前,流调溯源、核酸筛查、隔离观察、环境消杀等应急处置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确诊病例1:男,49岁,系省外来黔货运司机。
11月12日从吉林省白城市驾驶货车前往贵州,11月16日进入贵州省境内,途经黔东南州剑河县温泉服务区、麻江服务区,从贵定县盘江收费站出站,到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卸货(在贵定县无其他社会面活动轨迹)。
11月16日,在黔东南州剑河县温泉服务区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异常。11月17日,经贵定县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立即全程闭环转运至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17日,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请与该确诊病例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近期计划来返黔南人员,请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1月17日
确诊病例1:男,49岁,系省外来黔货运司机。
11月12日从吉林省白城市驾驶货车前往贵州,11月16日进入贵州省境内,途经黔东南州剑河县温泉服务区、麻江服务区,从贵定县盘江收费站出站,到贵定县昌明经济开发区卸货(在贵定县无其他社会面活动轨迹)。
11月16日,在黔东南州剑河县温泉服务区进行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异常。11月17日,经贵定县疾控中心复核检测结果阳性,立即全程闭环转运至贵阳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下坝院区)。17日,经省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请与该确诊病例行程出现交集的群众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为落实科学防控、精准防控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广大群众持续关注官方消息,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防护措施。近期计划来返黔南人员,请提前通过“贵州健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出入公共场所严格执行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立即到附近的发热门诊就诊。
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机制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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