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特别好玩儿的现象,我们年轻时候,喜欢周杰伦,蔡依林,林俊杰,好多好多年后的今天,他们依旧活跃,想反,这个时代,所谓的新生力量能让我们记住的的确不多。不是时代变了,更不是品味变了,是我们越来越不愿意接受敷衍了。想想过去,费劲吧啦攒钱买一盘磁带,咬紧牙缝买一张CD,多难得啊,辛苦付出得到的,那能不好听,不珍惜嘛。反观现在,某某软件上,各种各样的音乐都有,而且相关推荐都差不多一个调调,哪里还有兴趣去珍惜和在意啊。或许这个时代真的很残酷,因为随着一股力量的崛起,就给别人生存的空间就会越来越少,谁都想追求极致,可为了生活,我们也是没办法。也可能,我们没有认清自己。一味地迎合,模仿,甚至奉承势必让我们不伦不类,甚至在一次次的反馈中,我们更愿意听的都是甜言蜜语,而忠言逆耳利于行才是最重要的。想想自己吧,到底自己会什么,别敷衍,别欺骗。当想明白了,也许自己就知道自己多荒唐了~~~
这些星座就是爱钻牛角尖,谁劝都没用
处女座
处女座做事严谨,甚至有些过于追求完美,凡事都要尽力做到最好,对待生活非常认真,还有一点点强迫症,平时都非常注重细节上的东西,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有时候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高,凡事都想要自己的亲力亲为,做事情有些较真,就算是一点小事也是一样,已经到了钻牛角尖的地步了。
在情感方面也是一样,不管大事小事都能牵动处女座的神经,就算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处女座也绝对不是那个懂得让步的人,完全需要另一半来迁就自己。不管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另一半的问题,都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样子,非要争论到自己满意为止。
金牛座
金牛座个性稳重低调,做任何事都希望按照计划实行,决定好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表现出很顽固执拗的样子,但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爱钻牛角尖。但其实他们做事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做事不喜欢有变动,对每一件事情都很较真。
金牛座对待自己看重的事情时,会反复使用一个方法,就算别人说这个方法行不通,他们还是认定这个方法是正确的,完全不理会别人的看法和想法。金牛座在感情中一直很受挫,因为总喜欢胡思乱想,加上爱较劲的性格,谁都难以忍受,所以牛脾气上来了,就会用各种方式折磨自己,俗话说得好,凡事看淡一点,这样才会让自己更开心一点。
摩羯座
摩羯座的个性成熟,是一个心思很细腻的星座,凡事都会经过深思熟虑才开始行动,对任何事情都保持严谨的态度,只为让风险率降到最低。很多事情他们比平常的人看的还清楚,因为拥有优秀的思维能力,但是总喜欢胡思乱想,因此影响他们的思考能力,情绪也无法控制,就会陷入纠结当中,开始钻牛角并且难以走出来。
情感方面一直都很较真,胜负欲比较强,一般也不屑于和另一半争吵,觉得争吵只是白费唇舌,还不如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对的。并且恋爱的时候很爱记事,不管是好的事情还是坏的事情,都会记在心里,一旦有事情不如意就很执着,并且为此努力,非常地犟。
#冬日许愿季# #星座# #恋爱#
处女座
处女座做事严谨,甚至有些过于追求完美,凡事都要尽力做到最好,对待生活非常认真,还有一点点强迫症,平时都非常注重细节上的东西,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有时候对自己的要求就很高,凡事都想要自己的亲力亲为,做事情有些较真,就算是一点小事也是一样,已经到了钻牛角尖的地步了。
在情感方面也是一样,不管大事小事都能牵动处女座的神经,就算两个人的意见不统一,处女座也绝对不是那个懂得让步的人,完全需要另一半来迁就自己。不管是自己的问题还是另一半的问题,都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样子,非要争论到自己满意为止。
金牛座
金牛座个性稳重低调,做任何事都希望按照计划实行,决定好的事情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表现出很顽固执拗的样子,但是他们不愿意承认自己爱钻牛角尖。但其实他们做事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做事不喜欢有变动,对每一件事情都很较真。
金牛座对待自己看重的事情时,会反复使用一个方法,就算别人说这个方法行不通,他们还是认定这个方法是正确的,完全不理会别人的看法和想法。金牛座在感情中一直很受挫,因为总喜欢胡思乱想,加上爱较劲的性格,谁都难以忍受,所以牛脾气上来了,就会用各种方式折磨自己,俗话说得好,凡事看淡一点,这样才会让自己更开心一点。
摩羯座
摩羯座的个性成熟,是一个心思很细腻的星座,凡事都会经过深思熟虑才开始行动,对任何事情都保持严谨的态度,只为让风险率降到最低。很多事情他们比平常的人看的还清楚,因为拥有优秀的思维能力,但是总喜欢胡思乱想,因此影响他们的思考能力,情绪也无法控制,就会陷入纠结当中,开始钻牛角并且难以走出来。
情感方面一直都很较真,胜负欲比较强,一般也不屑于和另一半争吵,觉得争吵只是白费唇舌,还不如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是对的。并且恋爱的时候很爱记事,不管是好的事情还是坏的事情,都会记在心里,一旦有事情不如意就很执着,并且为此努力,非常地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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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动不属于你的东西!不要做不属于你的事!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导读:将别人的财产占为具有,并且不肯返还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人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些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之后,受害者就打算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知道定什么罪。那么,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更多相关知识,请您阅读华律网内容。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吗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 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的概念可表述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由此可见,这里的侵占是从狭义上理解的,它是指盗窃、诈骗、贪污、抢夺之外的侵犯财产的一种特定犯罪行为方式。
非法侵占他们财产罪的构成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侵占罪的客体是私有财产所有权,具体说是行为人自己所持有的他人财产的所有权或脱离物主占有的他人财产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占有的财物为他人合法所有,自己按法律或依约定有义务将该财物交还他人(财物所有人),但故意拒不交还。
认定:
(一)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
侵占罪与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罪,其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其区别主要表现在:盗窃罪是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在盗窃时,财物并不在行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则是行为人侵占物主委托管理的财物,其实施侵占行为时,被侵占之物当时已在他的实际控制之下。
(二)本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两罪的区别是:
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
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已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
非法占有的法律定性
1、《刑法》中的非法占有。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实施犯罪的手段将物(财产)占有。也就是说《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通过《刑法》所禁止的手段将他人所有的财物进行实际掌握和控制,使物主对物失去控制。这种非法占有决不仅仅是占为行为人自己所有,也包括行为人非法处理自己控制和占有的物,如销赃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主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实现非法占有故意的外在表现形式。此类犯罪的既遂大多是非法占有目的实现,非法占有的状态形成。《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所侵犯的是《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和实际占有的状态,使物主丧失对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2、非法占有故意产生时间的先后是否影响定罪。
首先需要搞清的问题是非法占有的故意产生在非法占有的行为之前还是之后。有的犯罪是在占有财物前产生,如盗窃、抢劫等,都是先产生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后去实施非法占有的行为;有的犯罪则是在依法取得财产的事实占有后产生非法占有的故意,再实施侵犯他人所有权的行为,如侵占罪,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虽然这种情形下是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但这种非法占有的故意也是产生在逃匿之前而不是之后,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产生先后不影响定罪,先有犯罪行为后有犯罪故意或者先有犯罪故意后有犯罪行为均不影响对其定罪。
3、犯罪后非法占有故意的转变是否影响定罪。
有的行为人在实施贪污行为后,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已经完全改变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所有权人已完全失去了对这部分公共财产的控制和掌握,丧失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属于贪污犯罪既遂。至于这部分被犯罪行为人掌握和控制的公共财物即赃款赃物是用于行为人自己消费、挥霍,还是用于为公支出消费,原所有权人实际已无权问津。犯罪行为人实施犯罪终了后怕被查处而坐牢丢官,将赃款赃物用于为公支出消费或捐赠公益事业是犯罪既遂后的自主行为,至于其将犯罪所得给谁并不影响犯罪之构成,也改变不了其犯罪的性质,只能在量刑时予以考虑。将用于为公支出消费的扣除,实际是放纵了犯罪。总之,非法占有的故意在犯罪实施终了后的转变不能改变犯罪既遂后的性质。
4、非法占有他人占有的属于自己的财物是否构成犯罪。
行为人由于与对方产生了民事纠纷,以盗窃抢劫等方式去非法占有对方财产的话,很显然要按所触犯的罪名定罪。《刑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了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范围,依法取得的财产才是合法的财产。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不得以非法方式去改变。当事人应依法向法院起诉或通过其他合法形式去追索债务,而不应该用非法形式去取得,这种行为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对这种行为不依法追究,必然导致社会秩序大乱,盗窃、抢夺等犯罪横行,司法机关就丧失了其解决纠纷的作用,影响社会稳定。当然,对此类行为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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