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 【陈文超手机录音系本案事实认定重要证据,洛阳中院孔海建法官却予以忽略】
在案发前,陈文超事先打开了手机录音功能,将本案的发生经过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特别是王志超一方率先进行寻衅、辱骂、殴打的情节也在其中,属于本案定罪量刑的优势证据。
二审时,陈文超的辩护律师曾将该录音呈交给主审法官孔海建,并依据该录音提出辩护意见,孔海建法官也曾进行过复制、播放、听取,但是到了判决作出之日,却丝毫不提该录音的存在,连质证意见也未出具,甚至颠倒黑白,直言“陈文超称,王志超、胡雪芳、胡海运或崔文硕殴打王西云,缺乏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故无法认定王志超、胡雪芳、胡海运三人一起殴打王西云”,故意对本案的重要证据加以否认和忽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面对有可能改变案件审理结果的重要证据,洛阳中院孔海建法官不置可否,就算是非法证据,也得有个排除结论,何况属于合法、关键、有效的证据,为何违背法律规定?
洛阳中院孔海建法官枉法裁判,天理何在?
在案发前,陈文超事先打开了手机录音功能,将本案的发生经过原原本本记录下来,特别是王志超一方率先进行寻衅、辱骂、殴打的情节也在其中,属于本案定罪量刑的优势证据。
二审时,陈文超的辩护律师曾将该录音呈交给主审法官孔海建,并依据该录音提出辩护意见,孔海建法官也曾进行过复制、播放、听取,但是到了判决作出之日,却丝毫不提该录音的存在,连质证意见也未出具,甚至颠倒黑白,直言“陈文超称,王志超、胡雪芳、胡海运或崔文硕殴打王西云,缺乏其他证据予以印证,故无法认定王志超、胡雪芳、胡海运三人一起殴打王西云”,故意对本案的重要证据加以否认和忽略。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面对有可能改变案件审理结果的重要证据,洛阳中院孔海建法官不置可否,就算是非法证据,也得有个排除结论,何况属于合法、关键、有效的证据,为何违背法律规定?
洛阳中院孔海建法官枉法裁判,天理何在?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一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的情况通报】11月17日0至16时,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增一名核酸异常人员,该人员系外省来宿货车司机,已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医学观察。经初步流调,该名核酸检测异常人员在宿活动轨迹如下↓↓https://t.cn/A6KPqicM(宿迁发布微信公众号)
#11月16日新增本土确诊2328例# #11月16日新增本土无症状20804例##石家庄新增感染者3天下降近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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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天气# 【沈阳区县气象台接连发布大雾预警】#雾天该知道的小知识##大雾天气易发呼吸道疾病#
雾有较强的吸附性,当它在低空飘移时,不断与污染物碰撞,使污染物积聚在一起,增加雾的有害成分。
据测定,雾滴中酸、胺、酚、重金属微粒、尘埃和病菌的含量,比通常的大气高出几十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人在呼吸了污染雾后,使呼吸道疾病明显增多。
对于本身就患有慢性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比如慢阻肺、哮喘、慢性支气管炎等,以及儿童、老人等抵抗力弱的人群来说,尤其需要注意。
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节,经常会因为天气变化、冷空气来临而导致病情加重,再加上冬季易多发雾霾天气,空气中的有害颗粒增多,可损伤呼吸道黏膜上皮,使纤毛清除能力下降,黏液分泌增多,为病原体感染增加条件。
雾有较强的吸附性,当它在低空飘移时,不断与污染物碰撞,使污染物积聚在一起,增加雾的有害成分。
据测定,雾滴中酸、胺、酚、重金属微粒、尘埃和病菌的含量,比通常的大气高出几十倍,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较大。人在呼吸了污染雾后,使呼吸道疾病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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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季是呼吸道疾病的高发季节,经常会因为天气变化、冷空气来临而导致病情加重,再加上冬季易多发雾霾天气,空气中的有害颗粒增多,可损伤呼吸道黏膜上皮,使纤毛清除能力下降,黏液分泌增多,为病原体感染增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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