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公司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来面试前台,她说:“工资到底是8000还是10000,能不能说清楚一点。”老板说:“试用期是8000,三个月后如果转正了就是10000。”女孩说:“转正的标准是什么?万一我已经符合了,你说不符合怎么办?”老板说主要看能力,女孩说:“前台要什么能力,难道不是看长相吗?”
老板愣了一下说:“你太烦了,想干就干,不干就算了。”女孩说:“我为了来你们公司面试,准备了一早上,光是化妆就超过2个小时,后来又打车过来花了50块钱,跟你们在这里谈话也花了1个多小时,现在你告诉我,想走就走。那么我问你,你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怎么算?我走也可以,你必须的给我1000块钱的补偿。”
老板原本都不想和那位女孩说啥了,觉得她很烦。但是没曾想,人家反倒是不依不饶了。老板说:“你来面试是你自愿的行为,又不是我叫你过来的,工作原本就是双向选择,我们有权决定是否聘用你,你也有权决定是否进入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是,我决定不要你了,你马上从我的公司离开。”
女孩说:“真以为自己开个公司就很牛了,我离开可以,但是我刚刚就说了,你必须的给我1000的补偿,否则我就不走了。”
老板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求职者,以往的求职者面对他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也有这么大大咧咧的。
我看过女孩的简历,98年出生的,今年才23岁,刚刚毕业1年。
这些年我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发现一个问题90后,尤其是95后的员工,跟80后那批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不喜欢受气,也不喜欢委曲求全。在过去的1年里,公司有4个95后因为不满公司的有些规定离职了。
今天这个姑娘更是厉害,她根本不把我们老板放在眼里。
最终,老板拿给她200块钱,说:“像你这样的根本找不到工作,漂亮也白搭。”
女孩说:“瞧你这点出息,我再出200,400块钱给你,我让你明白一个道理,格局太小,是没前途的。”
说完她又掏出200丢在桌子上,扬长而去。
老板气得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跟我说:“以后95后的一律不要。”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老板愣了一下说:“你太烦了,想干就干,不干就算了。”女孩说:“我为了来你们公司面试,准备了一早上,光是化妆就超过2个小时,后来又打车过来花了50块钱,跟你们在这里谈话也花了1个多小时,现在你告诉我,想走就走。那么我问你,你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怎么算?我走也可以,你必须的给我1000块钱的补偿。”
老板原本都不想和那位女孩说啥了,觉得她很烦。但是没曾想,人家反倒是不依不饶了。老板说:“你来面试是你自愿的行为,又不是我叫你过来的,工作原本就是双向选择,我们有权决定是否聘用你,你也有权决定是否进入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是,我决定不要你了,你马上从我的公司离开。”
女孩说:“真以为自己开个公司就很牛了,我离开可以,但是我刚刚就说了,你必须的给我1000的补偿,否则我就不走了。”
老板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求职者,以往的求职者面对他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也有这么大大咧咧的。
我看过女孩的简历,98年出生的,今年才23岁,刚刚毕业1年。
这些年我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发现一个问题90后,尤其是95后的员工,跟80后那批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不喜欢受气,也不喜欢委曲求全。在过去的1年里,公司有4个95后因为不满公司的有些规定离职了。
今天这个姑娘更是厉害,她根本不把我们老板放在眼里。
最终,老板拿给她200块钱,说:“像你这样的根本找不到工作,漂亮也白搭。”
女孩说:“瞧你这点出息,我再出200,400块钱给你,我让你明白一个道理,格局太小,是没前途的。”
说完她又掏出200丢在桌子上,扬长而去。
老板气得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跟我说:“以后95后的一律不要。”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浙江杭州。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三张价值199元的酒店优惠券,拿着优惠券,就可以办理一间600元标准的套房。不料,当他拿着优惠券去酒店办理入住,却被告知房券用不了,还要用一杯“星巴克”给他打发走,一气之下,李先生选择了投诉,结果反手就收到三天辱骂的短信,这如同火上浇油一般。
李先生平时工作会经常出差,自然就会住酒店。10月底,他收到锦江酒店APP的推送,上面介绍,在双十一期间,会推出房券,优惠力度很大。李先生看了下,发现很合适,就在活动期间,花199元购买了三张。
根据活动规则,李先生可以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入住活动列表中一些中高档的酒店套房。最近正好上海举办进博会,他打算在这段期间,入住一家活动列表里的酒店。在去之前,他特意核对和活动规则,自己是完全符合的。
李先生来到酒店办理入住,值班经理告知,他的房券是用不了的,还直接说了句“给你杯星巴克,走人吧”!
看到对方的态度,李先生不接受,自己明明是按照活动规则来的,无论是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自己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值班经理也不告知他原因,就让他“在哪买的,到哪去投诉”
李先生出门后立刻向锦江集团投诉,可在投诉过程中,李先生接连收到三条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而且一条比一条恶劣。
虽然他不清楚给他发短信的人是谁,但从对方发来的内容来看,这一定是酒店里的人,因为只有酒店里的人,才知道他投诉的事情。
后来,酒店方面针对李先生的投诉给出解释,表示这个房券是运营管理出了问题,并且把他归结于BUG。李先生的房券在该酒店是不能使用的,他们愿意提供另一家饭店,300元左右费用的一套房间。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不认可,他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他把事情经过反馈给媒体,希望酒店集团能找到这个发短信的人,给他道歉。
目前,酒店给出的解释,是在内部进行了排查,排查了三轮,但并没有找到这个人,而这个电话号,始终都是未接状态。接下来,李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说实话,这个事情真的很离谱,作为如此大的连锁品牌,弄出这种事情,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他甚至连文字游戏都不和你玩了,直接用“BUG”来辩解。
要知道,商家推出优惠券促销活动,应该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既要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又要事先明确告知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具体信息,而不应该将优惠券当作引流的噱头或是诱导消费的手段,更不能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比不使用花费更多。
像李先生遇到的情况,是一个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该条款无效。放到本案中来看,酒店的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中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该行为或条款无效。
商家给李先生发来优惠推送信息,可以视为邀约,既然做了承诺,消费者也花了钱,那商家就必须兑现。如果想要更改活动内容,可以和消费者协商,这种擅自更改,显然是不可以的。
所以在这件事上,李先生并没有做错,不管商家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都应该按照活动规则去执行,一旦拒绝,应当视为欺诈消费者,而后续骂人的短信,那就是更加恶劣的行为了。
李先生平时工作会经常出差,自然就会住酒店。10月底,他收到锦江酒店APP的推送,上面介绍,在双十一期间,会推出房券,优惠力度很大。李先生看了下,发现很合适,就在活动期间,花199元购买了三张。
根据活动规则,李先生可以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去入住活动列表中一些中高档的酒店套房。最近正好上海举办进博会,他打算在这段期间,入住一家活动列表里的酒店。在去之前,他特意核对和活动规则,自己是完全符合的。
李先生来到酒店办理入住,值班经理告知,他的房券是用不了的,还直接说了句“给你杯星巴克,走人吧”!
看到对方的态度,李先生不接受,自己明明是按照活动规则来的,无论是活动时间,活动地点,自己都是符合标准的。但值班经理也不告知他原因,就让他“在哪买的,到哪去投诉”
李先生出门后立刻向锦江集团投诉,可在投诉过程中,李先生接连收到三条短信,短信内容就是对他进行人身攻击和辱骂,而且一条比一条恶劣。
虽然他不清楚给他发短信的人是谁,但从对方发来的内容来看,这一定是酒店里的人,因为只有酒店里的人,才知道他投诉的事情。
后来,酒店方面针对李先生的投诉给出解释,表示这个房券是运营管理出了问题,并且把他归结于BUG。李先生的房券在该酒店是不能使用的,他们愿意提供另一家饭店,300元左右费用的一套房间。
对于这样的解决方案,李先生不认可,他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而且他把事情经过反馈给媒体,希望酒店集团能找到这个发短信的人,给他道歉。
目前,酒店给出的解释,是在内部进行了排查,排查了三轮,但并没有找到这个人,而这个电话号,始终都是未接状态。接下来,李先生准备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说实话,这个事情真的很离谱,作为如此大的连锁品牌,弄出这种事情,到底是工作失误,还是故意为之,恐怕只有他们自己才清楚,但对于消费者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他甚至连文字游戏都不和你玩了,直接用“BUG”来辩解。
要知道,商家推出优惠券促销活动,应该让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既要遵循责任营销的原则,做到真实有效的优惠,又要事先明确告知优惠券的使用范围、使用条件等具体信息,而不应该将优惠券当作引流的噱头或是诱导消费的手段,更不能玩文字游戏,让消费者使用优惠券比不使用花费更多。
像李先生遇到的情况,是一个常见的买卖合同纠纷,应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的调整。
根据《合同法》第77条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在未经协商的情况下,单方变更合同条款的,该条款无效。放到本案中来看,酒店的行为本质上是买卖合同中一方未经协商、擅自变更合同条款,该行为或条款无效。
商家给李先生发来优惠推送信息,可以视为邀约,既然做了承诺,消费者也花了钱,那商家就必须兑现。如果想要更改活动内容,可以和消费者协商,这种擅自更改,显然是不可以的。
所以在这件事上,李先生并没有做错,不管商家内部出了什么问题,都应该按照活动规则去执行,一旦拒绝,应当视为欺诈消费者,而后续骂人的短信,那就是更加恶劣的行为了。
昨天公司来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来面试前台,她说:“工资到底是8000还是10000,能不能说清楚一点。”老板说:“试用期是8000,三个月后如果转正了就是10000。”女孩说:“转正的标准是什么?万一我已经符合了,你说不符合怎么办?”老板说主要看能力,女孩说:“前台要什么能力,难道不是看长相吗?”
老板愣了一下说:“你太烦了,想干就干,不干就算了。”女孩说:“我为了来你们公司面试,准备了一早上,光是化妆就超过2个小时,后来又打车过来花了50块钱,跟你们在这里谈话也花了1个多小时,现在你告诉我,想走就走。那么我问你,你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怎么算?我走也可以,你必须的给我1000块钱的补偿。”
老板原本都不想和那位女孩说啥了,觉得她很烦。但是没曾想,人家反倒是不依不饶了。老板说:“你来面试是你自愿的行为,又不是我叫你过来的,工作原本就是双向选择,我们有权决定是否聘用你,你也有权决定是否进入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是,我决定不要你了,你马上从我的公司离开。”
女孩说:“真以为自己开个公司就很牛了,我离开可以,但是我刚刚就说了,你必须的给我1000的补偿,否则我就不走了。”
老板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求职者,以往的求职者面对他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也有这么大大咧咧的。
我看过女孩的简历,98年出生的,今年才23岁,刚刚毕业1年。
这些年我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发现一个问题90后,尤其是95后的员工,跟80后那批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不喜欢受气,也不喜欢委曲求全。在过去的1年里,公司有4个95后因为不满公司的有些规定离职了。
今天这个姑娘更是厉害,她根本不把我们老板放在眼里。
最终,老板拿给她200块钱,说:“像你这样的根本找不到工作,漂亮也白搭。”
女孩说:“瞧你这点出息,我再出200,400块钱给你,我让你明白一个道理,格局太小,是没前途的。”
说完她又掏出200丢在桌子上,扬长而去。
老板气得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跟我说:“以后95后的一律不要。”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老板愣了一下说:“你太烦了,想干就干,不干就算了。”女孩说:“我为了来你们公司面试,准备了一早上,光是化妆就超过2个小时,后来又打车过来花了50块钱,跟你们在这里谈话也花了1个多小时,现在你告诉我,想走就走。那么我问你,你浪费我这么多的时间怎么算?我走也可以,你必须的给我1000块钱的补偿。”
老板原本都不想和那位女孩说啥了,觉得她很烦。但是没曾想,人家反倒是不依不饶了。老板说:“你来面试是你自愿的行为,又不是我叫你过来的,工作原本就是双向选择,我们有权决定是否聘用你,你也有权决定是否进入我们公司。现在的情况是,我决定不要你了,你马上从我的公司离开。”
女孩说:“真以为自己开个公司就很牛了,我离开可以,但是我刚刚就说了,你必须的给我1000的补偿,否则我就不走了。”
老板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求职者,以往的求职者面对他的时候都是战战兢兢的,也有这么大大咧咧的。
我看过女孩的简历,98年出生的,今年才23岁,刚刚毕业1年。
这些年我从事人力资源工作,发现一个问题90后,尤其是95后的员工,跟80后那批人不一样。他们似乎不喜欢受气,也不喜欢委曲求全。在过去的1年里,公司有4个95后因为不满公司的有些规定离职了。
今天这个姑娘更是厉害,她根本不把我们老板放在眼里。
最终,老板拿给她200块钱,说:“像你这样的根本找不到工作,漂亮也白搭。”
女孩说:“瞧你这点出息,我再出200,400块钱给你,我让你明白一个道理,格局太小,是没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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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气得老半天说不出话来,后来他跟我说:“以后95后的一律不要。”
针对此事,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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