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连忙找小卖部的老板娘理论!可万万没想到,老板娘说:“是你女儿自己把钱转给我的,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脸来责怪我?”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2010年,张艺谋要拍《山楂树之恋》,开剧本交流会时请了四位“神仙”来探讨,这四位竟直接劝张艺谋放弃,可没想到电影上映后屡获大奖。
原来,张艺谋每次要确认剧本时,都会请一些行业专家来开研讨会,针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
可没想到这次的剧本讨论会,这四位“神仙”与其说是来帮忙的,倒不如说是来砸场子的。
在现场讨论会上,他们竟然直接否定了《山楂树之恋》剧本,还劝张艺谋说:“宁可赋闲在家,也不要拍这样的烂片子。”
这次讨论会结束后,张艺谋只是说了句:“哎呀!砖头砸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
可电影开拍在即,张艺谋不管这些专家如何评论,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一定要拍好这部电影。
于是,张艺谋便开始了紧张的人物角色筛选。
一开始,静秋的这个角色,张艺谋看中的奶茶妹妹——章泽天,可章泽天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加入娱乐圈,自然,章天泽也没有来试镜。
没想到,记者后来采访章天泽问道这件事时,章泽天却说:“我不在乎成为谋女郎。”
于是,副导演给张艺谋推荐了周冬雨,一开始,张艺谋看周冬雨年纪还不到18岁,觉得太小,觉得不是特别合适。
可副导演还是非常看好周冬雨,于是又向张艺谋推荐了第二次,张艺谋这才同意让周冬雨来试镜。
没想到,周冬雨试镜后,竟得到张艺谋的认可。可这时,周冬雨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周冬雨以为剧组就是找了个跟张艺谋长得很像的人来面试她,当周冬雨得知这一切都是真的时,她高兴极了。
而男主角窦骁的面试也是颇费周折,当时剧组在偏远地区,窦骁每次去面试,都是要先坐地铁,然后打黑车到剧组,来回一次要花24元,竟然面试了10次。
当时窦骁还在想,要是面试不成功,这个240元的路费该找谁报销啊。
可窦骁的妈妈却说:“你这个孩子,张艺谋导演的戏就算是贴钱也要去拍。”
可喜的是,窦骁最后成功录取了,当他看到合同上片酬的那一栏时,他高兴地数着后面的零,竟然有6个,10万元,他突然觉得当初跑那么远去参加面试,一切都值得。
周冬雨进入剧组后就开始了拼命演戏,一来是为了报答导演的一片好心,二来也想通过这部电影成功进入娱乐圈。
此时,周冬雨正值高三,马上就要高考了,可没想到,周冬雨果断放弃高考,全身心投入到剧组拍摄中。
一开始周冬雨进入剧组,对于怎么拍戏,她都不太清楚,于是,她就总是会去张艺谋。
没想到,表面上看上去严肃的张艺谋却非常有耐心,他不厌其烦地告诉周冬雨该怎么演这个戏。
每次,周冬雨在演戏后,她总会跑到导演的监视器上看自己演得怎么样。
每次这样,张艺谋总是会告诉周冬雨哪里拍的不好,哪里需要改进,而且每次都会跟周冬雨说:“这次是8.5分,下次争取9分。”
周冬雨反而调皮地说:“以后不许打6分。”
而窦骁也是一个拼命三郎,有一场不到1分钟的戏,窦骁因为生病一直都没有把这个镜头拍好,一直拍了92遍,才算是演好了这个镜头。
当然,这一切的结果少不了导演张艺谋对作品的精益求精的态度。
很快,2010年电影《山楂树之恋》上映后,在商业片泛滥的年代,给观众带来了新的爱情观,那种纯纯的爱情,质朴的表达,顿时让观众回到了80年代,观众感慨万千。
而这部电影还入围柏林国际电影节icon水晶熊和香港金像奖最佳亚洲电影 ,还获得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在当年掀起了一股对纯真爱情的向往。
对于这样的荣誉,对于那些当年否定这部片子的专家们看到后是何感想呢。当然,张艺谋导演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抨击自己的作品,他依旧坚持用心拍好每一部电影,拍好每一个镜头来感谢观众。
你有看过电影《山楂树之恋》吗?你觉得周冬雨在里面的角色演得怎么样?欢迎留言评论
原来,张艺谋每次要确认剧本时,都会请一些行业专家来开研讨会,针对剧本提出修改意见。
可没想到这次的剧本讨论会,这四位“神仙”与其说是来帮忙的,倒不如说是来砸场子的。
在现场讨论会上,他们竟然直接否定了《山楂树之恋》剧本,还劝张艺谋说:“宁可赋闲在家,也不要拍这样的烂片子。”
这次讨论会结束后,张艺谋只是说了句:“哎呀!砖头砸得我眼睛都睁不开了。”
可电影开拍在即,张艺谋不管这些专家如何评论,还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一定要拍好这部电影。
于是,张艺谋便开始了紧张的人物角色筛选。
一开始,静秋的这个角色,张艺谋看中的奶茶妹妹——章泽天,可章泽天的父母并不同意她加入娱乐圈,自然,章天泽也没有来试镜。
没想到,记者后来采访章天泽问道这件事时,章泽天却说:“我不在乎成为谋女郎。”
于是,副导演给张艺谋推荐了周冬雨,一开始,张艺谋看周冬雨年纪还不到18岁,觉得太小,觉得不是特别合适。
可副导演还是非常看好周冬雨,于是又向张艺谋推荐了第二次,张艺谋这才同意让周冬雨来试镜。
没想到,周冬雨试镜后,竟得到张艺谋的认可。可这时,周冬雨并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周冬雨以为剧组就是找了个跟张艺谋长得很像的人来面试她,当周冬雨得知这一切都是真的时,她高兴极了。
而男主角窦骁的面试也是颇费周折,当时剧组在偏远地区,窦骁每次去面试,都是要先坐地铁,然后打黑车到剧组,来回一次要花24元,竟然面试了10次。
当时窦骁还在想,要是面试不成功,这个240元的路费该找谁报销啊。
可窦骁的妈妈却说:“你这个孩子,张艺谋导演的戏就算是贴钱也要去拍。”
可喜的是,窦骁最后成功录取了,当他看到合同上片酬的那一栏时,他高兴地数着后面的零,竟然有6个,10万元,他突然觉得当初跑那么远去参加面试,一切都值得。
周冬雨进入剧组后就开始了拼命演戏,一来是为了报答导演的一片好心,二来也想通过这部电影成功进入娱乐圈。
此时,周冬雨正值高三,马上就要高考了,可没想到,周冬雨果断放弃高考,全身心投入到剧组拍摄中。
一开始周冬雨进入剧组,对于怎么拍戏,她都不太清楚,于是,她就总是会去张艺谋。
没想到,表面上看上去严肃的张艺谋却非常有耐心,他不厌其烦地告诉周冬雨该怎么演这个戏。
每次,周冬雨在演戏后,她总会跑到导演的监视器上看自己演得怎么样。
每次这样,张艺谋总是会告诉周冬雨哪里拍的不好,哪里需要改进,而且每次都会跟周冬雨说:“这次是8.5分,下次争取9分。”
周冬雨反而调皮地说:“以后不许打6分。”
而窦骁也是一个拼命三郎,有一场不到1分钟的戏,窦骁因为生病一直都没有把这个镜头拍好,一直拍了92遍,才算是演好了这个镜头。
当然,这一切的结果少不了导演张艺谋对作品的精益求精的态度。
很快,2010年电影《山楂树之恋》上映后,在商业片泛滥的年代,给观众带来了新的爱情观,那种纯纯的爱情,质朴的表达,顿时让观众回到了80年代,观众感慨万千。
而这部电影还入围柏林国际电影节icon水晶熊和香港金像奖最佳亚洲电影 ,还获得华表奖优秀故事片奖,在当年掀起了一股对纯真爱情的向往。
对于这样的荣誉,对于那些当年否定这部片子的专家们看到后是何感想呢。当然,张艺谋导演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自己,抨击自己的作品,他依旧坚持用心拍好每一部电影,拍好每一个镜头来感谢观众。
你有看过电影《山楂树之恋》吗?你觉得周冬雨在里面的角色演得怎么样?欢迎留言评论
河南驻马店,女子发现11岁的女儿拿爷爷的手机转给楼下小卖部转了4万多元,连忙找小卖部的老板娘理论!可万万没想到,老板娘说:“是你女儿自己把钱转给我的,自己没有教育好孩子,还有脸来责怪我?”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我认为做商家要有底线,不能昧着良心赚钱!而家长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孩子,就算工作再忙,也要跟孩子保持沟通!by:张晓磊
庄女士和丈夫开店生意很忙,平时很晚回家。所以女儿都是跟着爷爷一起生活。但是现在孩子写作业都要看群里老师发的消息,所以孩子说要手机的时候,爷爷毫无防备地就把手机给了孩子了!
但这次孩子把手机还回来的时候,爷爷发现了不对劲!因为他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说被扣了4500元!他顿时很纳闷,自己人在家里钱怎么就没了呢?于是赶紧把这事情跟庄女士说了,庄女士拿过手机看了转账记录,顿时大吃一惊!
这转账记录里有几百,几千的加起来,总共转出了40000多元!最 高的一笔有9000元,而收款方是楼下的文具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庄女士连忙找到女儿问是不是她转的,女儿承认是她转的,并且说是文具店的老板娘跟她说,可以把钱存在她那里,自己想要买东西可以直接从里面扣,也可以去老板娘那兑现金买别的东西!
听完女儿的话,庄女士又气又怒!这个小卖部的老板娘居然这么缺德!明明认识自己,也知道女儿还小,对金 钱没有概念,居然把主意打到孩子身上!一个小卖部,卖点纸笔和玩具,花得了4万多吗?这不是摆明骗自己孩子的钱吗?
庄女士越想越气,马上找来记者跑到小面部去理论,看到老板娘后她就怒气冲冲地指责老板娘是不是想钱想疯了?你认识我还忽悠我孩子,你这不是诱导未成年人消费吗?
可没想到老板娘一点都不心虚,她用手指着庄女士说:“我不认识你,别给我撒泼,想解决问题就给我闭嘴,别在这里吵吵,把你孩子喊过来问问,是她自己把我店里的二维码拿走给我转的,你自己没把孩子看好,还好意思找我?”
庄女士反驳道:“你别说谎了,转账记录我都找出来了!除了给你店里的收款码转账,还给你老公和儿子的收款码也转过账,他们的二维码总是你给的吧?你骗我女孩转钱,你还狡辩?”
可老板娘说:“我没有骗她,是她自己要在我这里想存钱,说要跟我换成现金,还给自己同学过生日买礼物啊!而且她都说是妈妈同意的,我才收下的!”
记者说:“她说妈妈同意,那你联系过她妈妈吗?孩子妈妈自己不给孩子现金,把钱存你这让你给她换现金,你自己相信她妈妈同意吗?”
老板娘被记者说得哑口无言!而记者又追问这钱现在存你这还有多少?
老板娘想了想说,只有1800多了!这下庄女士更无语了,她说:“就这样的店,孩子怎么可能会花这么多钱呢?”
老板娘说:“我进了货,你女儿过来都是一袋袋买的,然后分给全班同学!她不像其他的孩子一个个买,钱自然就花得快了!”
记者听后反问道:“你都觉得她这样的买法不正常,那你为什么还让她这样买?不能什么钱都挣,做人要有良心!”
老板娘听后又狡辩说孩子拿了现金去别的地方花了,她有本子把孩子存的钱都记录下来!记录的账也都有给孩子看的,她不觉得这样有问题!
可记者提出能不能看看本子,老板娘又说本子没了,反正就是满嘴跑火车!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老板娘这样的行为合法吗?
《民法典》规定,如果属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与自己年龄、智力活动不相符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需家长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同意追认才有 效,因此,家长拒绝追认的,可以要求退款。
孩子才11岁,属于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消费4万多明显和她这个年纪的消费能力和智力活动不符合,庄女士当然可以要求退款!
而且,如果警方认定老板娘诱导未成年人把钱存在她那里,然后私吞的话,还涉嫌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 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4万多已经属于数额巨大,要处3以上的刑期!
后来庄女士报案,经过警方的教育,老板娘乖乖退还了3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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