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盲从的修行,体现在依法不依人当中(上)
嘎玛(颜班)
我们常听说“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于佛所说三藏十二部经典。现世中,若人所说法与佛说经律相契合、不相违背,就应当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声、有影响力,所说法若是非法,则不应信受。
佛法又被称为“金刚不坏”。“金刚不坏”有两层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锋利无比、坚硬的金刚利器,可以摧坏世间一切烦恼;二是佛法无论谁说都是金刚不坏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说或邪佞之人说,其效果与圣贤说都一样,都可以度众生,让被度者解脱烦恼,得大智慧。反过来说,如果一位圣贤说的不是佛法,那么无论他说了什么都不该依从;因为即便是圣贤也有可能解释错佛经,也有可能说了自己臆测为正确的知识见解,所以可能导致谬误。因此,为避免误导众生,学佛者必须依据佛法而学、而思、而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闻思修的无偏颇的正确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义的实相。
关于“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作了一个比喻:“例如一采药人采集到雪山妙药(佛法),然而其又夹杂与妙药相似的杂药以卖之。买药人以肉眼不能识别真伪,结果买了假药。”因此,为避免卖药者借真卖假(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佛陀制定了学佛的标准原则:依法不依人。简单地说,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经为学佛的准绳。
进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也就是显空无二的真实本性。这里的“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结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宣说妙法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另外,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嘎玛(颜班)
我们常听说“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于佛所说三藏十二部经典。现世中,若人所说法与佛说经律相契合、不相违背,就应当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声、有影响力,所说法若是非法,则不应信受。
佛法又被称为“金刚不坏”。“金刚不坏”有两层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锋利无比、坚硬的金刚利器,可以摧坏世间一切烦恼;二是佛法无论谁说都是金刚不坏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说或邪佞之人说,其效果与圣贤说都一样,都可以度众生,让被度者解脱烦恼,得大智慧。反过来说,如果一位圣贤说的不是佛法,那么无论他说了什么都不该依从;因为即便是圣贤也有可能解释错佛经,也有可能说了自己臆测为正确的知识见解,所以可能导致谬误。因此,为避免误导众生,学佛者必须依据佛法而学、而思、而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闻思修的无偏颇的正确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义的实相。
关于“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作了一个比喻:“例如一采药人采集到雪山妙药(佛法),然而其又夹杂与妙药相似的杂药以卖之。买药人以肉眼不能识别真伪,结果买了假药。”因此,为避免卖药者借真卖假(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佛陀制定了学佛的标准原则:依法不依人。简单地说,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经为学佛的准绳。
进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也就是显空无二的真实本性。这里的“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结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宣说妙法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另外,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不盲从的修行,体现在依法不依人当中(上)
嘎玛(颜班)
我们常听说“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于佛所说三藏十二部经典。现世中,若人所说法与佛说经律相契合、不相违背,就应当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声、有影响力,所说法若是非法,则不应信受。
佛法又被称为“金刚不坏”。“金刚不坏”有两层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锋利无比、坚硬的金刚利器,可以摧坏世间一切烦恼;二是佛法无论谁说都是金刚不坏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说或邪佞之人说,其效果与圣贤说都一样,都可以度众生,让被度者解脱烦恼,得大智慧。反过来说,如果一位圣贤说的不是佛法,那么无论他说了什么都不该依从;因为即便是圣贤也有可能解释错佛经,也有可能说了自己臆测为正确的知识见解,所以可能导致谬误。因此,为避免误导众生,学佛者必须依据佛法而学、而思、而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闻思修的无偏颇的正确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义的实相。
关于“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作了一个比喻:“例如一采药人采集到雪山妙药(佛法),然而其又夹杂与妙药相似的杂药以卖之。买药人以肉眼不能识别真伪,结果买了假药。”因此,为避免卖药者借真卖假(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佛陀制定了学佛的标准原则:依法不依人。简单地说,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经为学佛的准绳。
进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也就是显空无二的真实本性。这里的“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结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宣说妙法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另外,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嘎玛(颜班)
我们常听说“依法不依人”,指的是,依法者依于佛所说三藏十二部经典。现世中,若人所说法与佛说经律相契合、不相违背,就应当依止法、受持法;若有人有大名声、有影响力,所说法若是非法,则不应信受。
佛法又被称为“金刚不坏”。“金刚不坏”有两层意思:一是佛法有如锋利无比、坚硬的金刚利器,可以摧坏世间一切烦恼;二是佛法无论谁说都是金刚不坏的。例如,佛法即便是由魔王说或邪佞之人说,其效果与圣贤说都一样,都可以度众生,让被度者解脱烦恼,得大智慧。反过来说,如果一位圣贤说的不是佛法,那么无论他说了什么都不该依从;因为即便是圣贤也有可能解释错佛经,也有可能说了自己臆测为正确的知识见解,所以可能导致谬误。因此,为避免误导众生,学佛者必须依据佛法而学、而思、而悟,只有这样才能够保证闻思修的无偏颇的正确性,才可以悟入佛法真义的实相。
关于“依法不依人”,佛陀在《大般涅槃经》中作了一个比喻:“例如一采药人采集到雪山妙药(佛法),然而其又夹杂与妙药相似的杂药以卖之。买药人以肉眼不能识别真伪,结果买了假药。”因此,为避免卖药者借真卖假(包括有意的和无意的),佛陀制定了学佛的标准原则:依法不依人。简单地说,依法不依人的意思,是一切以佛经为学佛的准绳。
进一步理解,就是依法不依人有两种不同的内容:一个是佛经上讲的内容,另一个是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
从释迦牟尼佛的经典来看,“法”指的是法性——诸法的本性,也就是显空无二的真实本性。这里的“人”是指从凡夫到佛陀之间的所有人,包括声闻、缘觉阿罗汉,登地以上的菩萨以及佛陀。
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既然不依人,那是否连佛也不能依靠、不能相信?虽然从表面上看,佛陀是净饭王的太子,是由血、肉、骨骼等构成的五蕴结合体,甚至小乘佛教也认为,佛的身体是有漏的,因为有漏皆苦,故而佛陀的身体也属于苦谛。普通众生与十地以下菩萨的身体,更是血肉组成,属于有漏苦谛,没有什么可靠的。
大乘佛法认为,在印度金刚座成佛,宣说妙法的释迦牟尼佛,只是当众生福报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为了度化众生,便以众生的福报与佛的愿力等因缘相结合,而在众生面前显现出的一个化身——多世累劫精勤修行,在圆满福慧资粮以后,示现成就,并任运自成地度化众生——虽然这种化身与佛的法身有一定关系,但却并不是佛的法身与报身,不是真正的佛,而是佛的一种形象。
综上所述,一切万法,包括佛的化身在内,都是内心的显现,都属于世俗谛,随时都会变化,是无常、如幻如梦、千变万化的东西,唯一可靠的,就是从佛到普通众生之间所有众生的心的本性——如来藏空性。除此之外的其余诸法,都是业的显现。恶的业力显现出地狱、旁生等等;善的业力显现出天人、菩萨、净土、刹土等等。
另外,论典中比较强调的内容,本来经典和论典就没有矛盾。经典强调的法性如来藏光明,论典中也承认;但论典所指的法不仅是如来藏空性,还包括教法和证法。教法指所有的经典和论典,证法是指戒定慧。
供春之壶,胜于金玉
王建平
作为紫砂壶的知名创始人供春,也有称为“龚春"的。如周高起在《阳日羡茗壶系》中说:“供春,人皆证为龚春。予于吴囧卿家见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明人张岱的《陶庵梦忆》也说:“宜兴罐以龚春为上。”要弄清这桩悬案要从供春的身份说起。我们知道供春是一个家僮,而这种人一般是没有姓的,“供"与“龚”同音,以讹传讹的可能性相当大,久而久之,供春就成了“龚春”:另一方面,他可能原本的确姓龚,由于做茶壶出了名,成为大师级人物,也就恢复了其自由人身份。据说江苏丹徒人谈允谦曾给供春写过传记,可惜如今已无法读到,所以这则公案尚无法判别,不过,窃以为以讹传讹的可能性要大些。
供春制壶究竟始于何时?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紫砂壶的起源。从《宜兴县志》中了解到,吴仕,字克学,号颐山,正德甲戌进士,以提学副使擢四川参政。正德甲戌年正是公元1514年。供春制壶当在此之前,因为吴仕读书金沙寺,显然是未中进土前的事才符合逻辑,不然,出仕后的吴仕是绝对没有闲暇时光到金沙寺盘桓的。因此,供春制壶大致是发生在弘治年间( 1488- 1505)的事了,也就是说,紫砂壶的创制,当在明朝中期以后。
供春制作的茶壶,造型新颖精巧,色泽古朴,光洁可鉴,温雅大方兼而有之,质地薄而坚实,是难得的艺术珍品,当时就享有“供春之壶,胜于金玉”的美誉。因年代久远,其传世作品近乎绝迹。现存于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一把供春款树瘿壶,据说就是供春模仿金沙寺内老银杏树瘿而制成的。此壶造型就象树瘿(即树上长的瘤)那样坑坑洼洼,壶色幽暗呈栗色,初入眼时好似古金铁铸就,古香古色。仔细一瞧,才觉得通体质朴典雅,别具雅趣盈然之美。在壶把下镌有“供春”两字篆书款识,壶身已缺盖。它的真实可靠性源自它曾经被清代著名收藏家吴大激收藏,1928年,宜兴人储南强先生在苏州冷摊上发现了它,但已缺壶盖。储先生设法以五百元买下该壶,并请著名的紫砂艺人裴石民配制了壶盖。据李景康和张虹合著的《阳羡砂壶图考》记载:吴大澂藏有供春缺盖树瘿壶。可资证明此壶身份,但因没有同时代的其它器物作参照,此壶的真膺至今还是个谜,然而,其造型的精湛,仍是世所罕见的。
供春壶问世后,紫砂壶的制作得到长足的发展,艺人们弹精绝虑,纷纷徜徉于壶中天地。明朝万历年间,又出现了董翰、赵梁、元畅(说作袁锡)、时朋四大制壶高手,号称“四名家”。他们或以工巧著称,或以古拙闻名,所谓制壶“方非一式,圆不一相”的诸多壶式,就出自他们手中。随后,又有“壶家妙手称三大”的时大彬、李大仲芳、徐大友泉的崛起,及欧正春、蒋时英、陈用卿、陈信卿、闵鲁生、陈光甫等人的渐入佳境,而使明朝紫砂壶的制作,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后继有人的喜人景象。
与“四名家”同时的还有一个叫李茂林的人,也值得一提。据《阳羡茗壶系》记载,李茂林制壶以小圆式为主,他的一大突出贡献是在烧造时“另作瓦囊,闭入陶穴,故前此名壶,不免沾缸坛油泪”。瓦囊也就是匣钵。紫砂壶坯放在匣钵里,因受到保护,就不会沾染灰泪,烧造出来的壶表现光洁干净,没有油泪釉斑。而且,炉窑内温度通过匣钵传给壶坯,比较均匀,壶身颜色也因此均匀一致。 因为紫砂壶一般都和缸坛等日常用陶同窑而烧,而先前没有匣钵的保护,造成受火不一致,壶身颜色也很容易斑驳陆离,大大影响了其美感。李茂林的这一发明,很快就被采纳,并沿用至今。
王建平
作为紫砂壶的知名创始人供春,也有称为“龚春"的。如周高起在《阳日羡茗壶系》中说:“供春,人皆证为龚春。予于吴囧卿家见大彬所仿,则刻供春二字,足折聚讼。“明人张岱的《陶庵梦忆》也说:“宜兴罐以龚春为上。”要弄清这桩悬案要从供春的身份说起。我们知道供春是一个家僮,而这种人一般是没有姓的,“供"与“龚”同音,以讹传讹的可能性相当大,久而久之,供春就成了“龚春”:另一方面,他可能原本的确姓龚,由于做茶壶出了名,成为大师级人物,也就恢复了其自由人身份。据说江苏丹徒人谈允谦曾给供春写过传记,可惜如今已无法读到,所以这则公案尚无法判别,不过,窃以为以讹传讹的可能性要大些。
供春制壶究竟始于何时?这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紫砂壶的起源。从《宜兴县志》中了解到,吴仕,字克学,号颐山,正德甲戌进士,以提学副使擢四川参政。正德甲戌年正是公元1514年。供春制壶当在此之前,因为吴仕读书金沙寺,显然是未中进土前的事才符合逻辑,不然,出仕后的吴仕是绝对没有闲暇时光到金沙寺盘桓的。因此,供春制壶大致是发生在弘治年间( 1488- 1505)的事了,也就是说,紫砂壶的创制,当在明朝中期以后。
供春制作的茶壶,造型新颖精巧,色泽古朴,光洁可鉴,温雅大方兼而有之,质地薄而坚实,是难得的艺术珍品,当时就享有“供春之壶,胜于金玉”的美誉。因年代久远,其传世作品近乎绝迹。现存于北京中国历史博物馆的一把供春款树瘿壶,据说就是供春模仿金沙寺内老银杏树瘿而制成的。此壶造型就象树瘿(即树上长的瘤)那样坑坑洼洼,壶色幽暗呈栗色,初入眼时好似古金铁铸就,古香古色。仔细一瞧,才觉得通体质朴典雅,别具雅趣盈然之美。在壶把下镌有“供春”两字篆书款识,壶身已缺盖。它的真实可靠性源自它曾经被清代著名收藏家吴大激收藏,1928年,宜兴人储南强先生在苏州冷摊上发现了它,但已缺壶盖。储先生设法以五百元买下该壶,并请著名的紫砂艺人裴石民配制了壶盖。据李景康和张虹合著的《阳羡砂壶图考》记载:吴大澂藏有供春缺盖树瘿壶。可资证明此壶身份,但因没有同时代的其它器物作参照,此壶的真膺至今还是个谜,然而,其造型的精湛,仍是世所罕见的。
供春壶问世后,紫砂壶的制作得到长足的发展,艺人们弹精绝虑,纷纷徜徉于壶中天地。明朝万历年间,又出现了董翰、赵梁、元畅(说作袁锡)、时朋四大制壶高手,号称“四名家”。他们或以工巧著称,或以古拙闻名,所谓制壶“方非一式,圆不一相”的诸多壶式,就出自他们手中。随后,又有“壶家妙手称三大”的时大彬、李大仲芳、徐大友泉的崛起,及欧正春、蒋时英、陈用卿、陈信卿、闵鲁生、陈光甫等人的渐入佳境,而使明朝紫砂壶的制作,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后继有人的喜人景象。
与“四名家”同时的还有一个叫李茂林的人,也值得一提。据《阳羡茗壶系》记载,李茂林制壶以小圆式为主,他的一大突出贡献是在烧造时“另作瓦囊,闭入陶穴,故前此名壶,不免沾缸坛油泪”。瓦囊也就是匣钵。紫砂壶坯放在匣钵里,因受到保护,就不会沾染灰泪,烧造出来的壶表现光洁干净,没有油泪釉斑。而且,炉窑内温度通过匣钵传给壶坯,比较均匀,壶身颜色也因此均匀一致。 因为紫砂壶一般都和缸坛等日常用陶同窑而烧,而先前没有匣钵的保护,造成受火不一致,壶身颜色也很容易斑驳陆离,大大影响了其美感。李茂林的这一发明,很快就被采纳,并沿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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