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政策信息
一、国务院常务会议;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
8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两个《纲要》明确,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多措并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西藏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据新华社8月26日报道,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2021年9月1日起西藏将开征契税,明确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据了解,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西藏将根据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自2021年9月17日起,省直各公积金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此前,福州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调整,上浮10%。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次数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在本省或省外申请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使用过。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1年9月17日(不含)之前的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五年期(不含)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网签日期在9月17日(含)之后的,五年期(不含)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按3.5750%执行。
四、成都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禁止变相出售。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成都市、区(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从房源筹集、审批流程、建设要求、运营管理、支持政策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五、海口整治楼市“组合拳”:12345热线专项受理乱象举报。
8月26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政府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房地产违规销售举报专席,专门受理房地产市场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举报。
六、南京出新规提升住宅规划品质: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通知》要求,在既有规划条件已约定相关规划品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有关管控内容,提升住宅设计和建设品质。除严格执行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及南京市已出台有关绿色建筑等技术要求外,还须执行该《通知》相关要求;各区、板块已制定区域标准的,应一并执行。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品质,助推提高城市空间品质。
停车设施要求,居住区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居住区入口处有条件的应设置出租车停靠泊位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等等。
七、合肥:今年12月起,合肥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将于12月1日起执行。
八、42家房企上半年净利润增逾两成。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晚19时,A股42家房企披露了2021年半年报,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759.78亿元,同比增长3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86亿元,同比增长20.13%。销售毛利率均值为25.39%,而上年同期为29.59%。
一、国务院常务会议;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 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
8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两个《纲要》明确,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支持措施,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依托社区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多措并举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西藏将于今年9月1日起开征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据新华社8月26日报道,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自2021年9月1日起西藏将开征契税,明确契税适用税率为最低档3%。
据了解,为保障居民住房需求,西藏将根据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三、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自2021年9月17日起,省直各公积金缴存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此前,福州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调整,上浮10%。
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次数认定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的任意一方无论在婚前还是婚后、在本省或省外申请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均认定为使用过。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在2021年9月17日(不含)之前的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五年期(不含)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网签日期在9月17日(含)之后的,五年期(不含)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按3.5750%执行。
四、成都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禁止变相出售。
近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鼓励国有企业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鼓励成都市、区(市、县)两级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从房源筹集、审批流程、建设要求、运营管理、支持政策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五、海口整治楼市“组合拳”:12345热线专项受理乱象举报。
8月26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政府在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设立房地产违规销售举报专席,专门受理房地产市场销售领域的违法违规举报。
六、南京出新规提升住宅规划品质: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位
《通知》要求,在既有规划条件已约定相关规划品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有关管控内容,提升住宅设计和建设品质。除严格执行国家、省技术标准、规范及南京市已出台有关绿色建筑等技术要求外,还须执行该《通知》相关要求;各区、板块已制定区域标准的,应一并执行。进一步从源头上提高住宅规划设计品质,助推提高城市空间品质。
停车设施要求,居住区原则上应采用人车分流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宅建筑除访客车位和特殊车位外一般不得设置地面机动车停车泊位;居住区入口处有条件的应设置出租车停靠泊位和共享单车停放区域等等。
七、合肥:今年12月起,合肥市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可缴纳住房公积金。《合肥市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将于12月1日起执行。
八、42家房企上半年净利润增逾两成。
Wind数据显示,截至8月25日晚19时,A股42家房企披露了2021年半年报,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759.78亿元,同比增长32.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5.86亿元,同比增长20.13%。销售毛利率均值为25.39%,而上年同期为29.59%。
【事关“三孩”生育!合肥印发重要通知!】
8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工作,合肥市印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三孩准妈妈,能享受哪些待遇?据介绍,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合肥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是什么?能享受哪些待遇?
据介绍,流程方面,生育之前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医保”,进入:服务大厅-生育保险-生育备案,进行生育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生育保险-备案查询”进行生育备案查询,即可查询备案是否成功。
如果是本地定点医院生育,请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医院实时结算。具体使用方法请咨询您备案医院的医保办。
如果是外地医院生育,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①参保人社保卡、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③出院小结(剖宫产另须提供术前小结或医院的分娩记录)、④住院发票原件、⑤费用明细、⑥产前检查发票原件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和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和医疗费用标准同职工享受标准,不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备案在异地医院生育,现需更改到外地(外地指同一地区,仅限中国内陆,港澳台及国外除外)的另外一家医院(要求更改该医院为当地生育医保定点医院),这种情况只要您能确保提供合肥市职工异地生育报销材料即可,不需再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产检800元如何使用,合肥市医保局解答,本地医院备案,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直接在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减免。产前检查费用最高可以报销800元。异地医院产检的,需个人垫付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于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申报表备注的指定材料到医保中心窗口申报。(江淮晨报)
8月24日,记者从合肥市医保局获悉,为做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工作,合肥市印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三孩准妈妈,能享受哪些待遇?据介绍,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合肥市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是什么?能享受哪些待遇?
据介绍,流程方面,生育之前关注微信公众号“合肥医保”,进入:服务大厅-生育保险-生育备案,进行生育备案。(备案成功之后才能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通过“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生育保险-备案查询”进行生育备案查询,即可查询备案是否成功。
如果是本地定点医院生育,请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备案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生育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医院实时结算。具体使用方法请咨询您备案医院的医保办。
如果是外地医院生育,产前检查和生育住院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对象先行垫付。生育出院结账后的4个月内携带①参保人社保卡、②婴儿出生医学证明、③出院小结(剖宫产另须提供术前小结或医院的分娩记录)、④住院发票原件、⑤费用明细、⑥产前检查发票原件到合肥市医保中心申报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和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流程和医疗费用标准同职工享受标准,不享受生育津贴。
此外,备案在异地医院生育,现需更改到外地(外地指同一地区,仅限中国内陆,港澳台及国外除外)的另外一家医院(要求更改该医院为当地生育医保定点医院),这种情况只要您能确保提供合肥市职工异地生育报销材料即可,不需再办理变更手续。
对于产检800元如何使用,合肥市医保局解答,本地医院备案,备案成功后产前检查符合报销范围的,直接在定点医院实时结算减免。产前检查费用最高可以报销800元。异地医院产检的,需个人垫付生育相关医疗费用。于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及申报表备注的指定材料到医保中心窗口申报。(江淮晨报)
#安徽明确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事关“三孩”生育!合肥重要通知!】为做好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工作,合肥市印发《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
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三孩准妈妈,能享受哪些待遇?据介绍,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https://t.cn/A6IjJA78
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
三孩准妈妈,能享受哪些待遇?据介绍,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的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同步做好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https://t.cn/A6IjJA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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