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疫典型案例,公布!】10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办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典型案例1:相山区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单位被进行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典型案例2: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典型案例3:相山区某麻辣粉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粉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13.2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3.6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330元。
典型案例4:相山区锦华大药房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中,发现相山区锦华大药房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查看“两码”、测温、戴口罩等,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未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淮北市相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典型案例5:相山区某水果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水果案
案情简述:
2022年3月15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果店发现原产地为泰国的进口榴莲共2盒,其外包装未标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涉嫌采购售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于202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莫大意,防控措施要谨记,人人有责共抗疫。
请市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典型案例1:相山区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单位被进行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典型案例2: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典型案例3:相山区某麻辣粉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粉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13.2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3.6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330元。
典型案例4:相山区锦华大药房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中,发现相山区锦华大药房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查看“两码”、测温、戴口罩等,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未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淮北市相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典型案例5:相山区某水果店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水果案
案情简述:
2022年3月15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果店发现原产地为泰国的进口榴莲共2盒,其外包装未标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涉嫌采购售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于202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莫大意,防控措施要谨记,人人有责共抗疫。
请市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淮北爆料# 【涉疫典型案例,公布!】10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号公布了一批各地查办违反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典型案例1:相山区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单位被进行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典型案例2: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典型案例3:相山区某麻辣粉店经营无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案
案情简述:
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粉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13.2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3.6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330元。
典型案例4:相山区锦华大药房未落实疫情防控规定被停业整顿
案情简述:
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药店检查中,发现相山区锦华大药房存在未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查看“两码”、测温、戴口罩等,销售处方药未按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且未使用安徽省药品零售登记与动态监测系统采集相关信息。当事人该行为违反了《淮北市相山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予以停业整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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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述:
2022年3月15日,相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某水果店发现原产地为泰国的进口榴莲共2盒,其外包装未标明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当事人涉嫌采购售卖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且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保存相关凭证,于2022年4月6日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疫情防控莫大意,防控措施要谨记,人人有责共抗疫。
请市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主动扫码测温、佩戴口罩;请各类重点人群按照规定频次,主动开展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对不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人员、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来源: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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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4日,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疫情防控检查期间,对古城路某蛋糕店、长山路某菜馆、民生路某牛肉汤店、古城路某蛋糕店4家疫情防控不到位的单位进行停业整顿,上述经营店在营业期间存在入口处把关不严、无测温仪、未查验顾客“两码”、未按要求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等问题,违反了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通告规定,予以停业整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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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29日,相山区市场监管人员对相山区某麻辣香锅店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仓库内存放有进口冷冻食品6.4公斤(厄瓜多尔南美白虾),无法提供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当事人未遵守《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和《淮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二十一号)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未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相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立案查处,罚款5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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