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小说)文/杨胜华说到电影<刘三姐>,大家并不陌生。众所周知,刘三姐人不但是个倩女,而且能讲会说,如同高山上的红辣椒,有个性,富有斗争精神。可亲,可爱,可敬。深受老百姓喜爱。刘三姐是怎样被莫老爷家丁发现的呢?那是猴年马月犬日的一天下午,刘三姐和阿牛去山坡上砍柴,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来到了江边,此时,看到莫老爷的管家和两个家丁在河边钓鱼。有个家丁看到鱼钩突然下沉,猜想,可能钓到大鱼了,非常高兴,于是双手提起鱼钩往上提,不管怎样用力,都提不上来。另一个家丁急忙跑过去帮忙,两个人同时一用力,鱼线断了,两个家丁同时落在了水里,成了落汤鸡。那两个家丁急忙喊救命,可莫管家年纪大了,不敢下水相救,一时爱莫能助。此时,看到刘三姐刚好挑着一担柴经过这里,急忙喊到:快来救命,快来救命。刘三姐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放下肩上的柴,急忙把柴解开,抽出一根细长的生柴,跑到江岸上,把柴一头伸出去那两个落水家丁的旁边。大喊:把手拿住柴,我把你拉来。快点,快点。有个家丁听到了,于是抓住了柴的另一端,刘三姐和莫管家拿住柴的另一端,两人一用力,就把那个家丁拉到岸边了。接着,又用同样的方法,再去救另外一个家丁。可是,那个家丁由于在水中挣扎时间长了,已经无力挽救了没有救上岸来。终于溺水死亡了。当莫管家一筹莫展时,阿牛随后赶来,还挑着柴。莫管家于是叫阿牛去打捞落水的那个家丁。阿牛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于是把衣服一脱,一个猛子砸进江中,不一会儿,阿牛才冒出水面,急忙唤了一口气,对大家说:快解开捆柴绳子,我需要。刘三姐急忙照办。把绳子弄成一圈后扔给阿牛。阿牛拿着绳子,一个猛子砸进江水中。不一会,阿牛拿着绳子一头浮出水面,拉着死尸,游到了江岸边。莫管家和刘三姐一起帮忙,终于把死的家丁抬上了江岸边。阿牛休息了一会,才穿上衣服,望着死尸发呆。莫管家于是叫没有死的那个家丁,回去给莫老爷通风报信去了。过了一个时辰,莫老爷带着众家丁来了。几个家丁把尸体抬上木板上,整理好担架后,准备抬尸体走回去了。连感谢二字都没有说一声,就走了。刘三姐和阿牛望着莫老爷等众人走远了,才用绳子把柴捆扎好,两人才担着柴漫漫回家去。回家后,阿牛和刘三姐刚吃成晚饭,忽然看到有人点着火把朝阿牛家走来。阿牛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走我家来呢?可能也不是什么好人吧。于是,安排刘三姐与自已的父亲俏俏出去,隐藏在自家小船上,万一有风险,可立即划船脱离危险。刘三姐和阿牛父亲刚从后门出去,前门就跑来四五个壮汉,湧进阿牛家。带头的那个头儿面露凶光:听好,给我把阿牛绑了,给我把阿牛绑了。阿牛看大势不好,操起旁边的扁担,一顿乱打。趁着那几人还没反应过来,夺门而跳。阿牛才跑到小船边,阿牛父亲立即划船走了。抓住,抓住!领头的那个大吼大叫:抓住阿牛,抓住阿牛!阿牛说:这帮人就是莫老爷的家丁。刘三姐非常气愤:这帮狼心狗肺的东西,忘恩负义的东西。简直不是人了!刘三姐于是痛骂起来:今日看到落汤鸡,看到可怜还同情,急忙舍命去相救,最后惹火来烧身。今日看到落汤鸡,舍身相救不感恩,凶狠来抓我俩走,看是狗肺又狼心。今日砍柴把家回,来到半路遇到鬼,好心施救不回报,最后还被狼狗追。今日砍柴把家回,江边看到鸡落水,不顾一切去抢救,哪知半夜遇恶鬼。听到刘三姐的怒骂,那带头的也在江岸上嚎叫起来:看你人俏嘴巴狂,切莫惹我土地王,只要被我抓住了,看你疯狂不疯狂?看你人俏嘴巴狂,骂人也要把我望,有朝一的抓住你,老子让你躺床上。刘三姐火冒三丈:莫家买来几条狗,守住大门不放手,莫爷唤他去吃屎,他就张嘴吃满口。莫爷买来几条狗,叫他看院保家主,半夜唤他去吃屎,他也乐意当屎狗。莫老爷有个家丁从远处跑来:别在打嘴巴仗了,快回去,另外一个落水的弟兄,由于落水后吸水进入肺部较多,老毛病发着,又死了,快回去处理后事吧。几个家丁听到吩咐,不再恋战。带头的那个家丁吼叫起来:听着,刘三姐,我们会回来收拾你的。刘三姐也不是好惹的,立即责骂:小小公猪不要熊,我脚踢你进猪笼,早晚你会挨刀背,死了把你扔进洞。小小公猪不要熊,喂肥用刀把你弄,你头送给狼狗吃,你身拖去进蛇洞。(后来怎么了,请听下回分解。图片取于网络,如有不妥,立即删掉)https://t.cn/A6ayyrZ7
(幻想小说)文/杨胜华说到电影<刘三姐>,大家并不陌生。众所周知,刘三姐人不但是个倩女,而且能讲会说,如同高山上的红辣椒,有个性,富有斗争精神。可亲,可爱,可敬。深受老百姓喜爱。刘三姐是怎样被莫老爷家丁发现的呢?那是猴年马月犬日的一天下午,刘三姐和阿牛去山坡上砍柴,在回家的路上,走着走着,来到了江边,此时,看到莫老爷的管家和两个家丁在河边钓鱼。有个家丁看到鱼钩突然下沉,猜想,可能钓到大鱼了,非常高兴,于是双手提起鱼钩往上提,不管怎样用力,都提不上来。另一个家丁急忙跑过去帮忙,两个人同时一用力,鱼线断了,两个家丁同时落在了水里,成了落汤鸡。那两个家丁急忙喊救命,可莫管家年纪大了,不敢下水相救,一时爱莫能助。此时,看到刘三姐刚好挑着一担柴经过这里,急忙喊到:快来救命,快来救命。刘三姐想: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是放下肩上的柴,急忙把柴解开,抽出一根细长的生柴,跑到江岸上,把柴一头伸出去那两个落水家丁的旁边。大喊:把手拿住柴,我把你拉来。快点,快点。有个家丁听到了,于是抓住了柴的另一端,刘三姐和莫管家拿住柴的另一端,两人一用力,就把那个家丁拉到岸边了。接着,又用同样的方法,再去救另外一个家丁。可是,那个家丁由于在水中挣扎时间长了,已经无力挽救了没有救上岸来。终于溺水死亡了。当莫管家一筹莫展时,阿牛随后赶来,还挑着柴。莫管家于是叫阿牛去打捞落水的那个家丁。阿牛无可奈何,只好答应。于是把衣服一脱,一个猛子砸进江中,不一会儿,阿牛才冒出水面,急忙唤了一口气,对大家说:快解开捆柴绳子,我需要。刘三姐急忙照办。把绳子弄成一圈后扔给阿牛。阿牛拿着绳子,一个猛子砸进江水中。不一会,阿牛拿着绳子一头浮出水面,拉着死尸,游到了江岸边。莫管家和刘三姐一起帮忙,终于把死的家丁抬上了江岸边。阿牛休息了一会,才穿上衣服,望着死尸发呆。莫管家于是叫没有死的那个家丁,回去给莫老爷通风报信去了。过了一个时辰,莫老爷带着众家丁来了。几个家丁把尸体抬上木板上,整理好担架后,准备抬尸体走回去了。连感谢二字都没有说一声,就走了。刘三姐和阿牛望着莫老爷等众人走远了,才用绳子把柴捆扎好,两人才担着柴漫漫回家去。回家后,阿牛和刘三姐刚吃成晚饭,忽然看到有人点着火把朝阿牛家走来。阿牛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走我家来呢?可能也不是什么好人吧。于是,安排刘三姐与自已的父亲俏俏出去,隐藏在自家小船上,万一有风险,可立即划船脱离危险。刘三姐和阿牛父亲刚从后门出去,前门就跑来四五个壮汉,湧进阿牛家。带头的那个头儿面露凶光:听好,给我把阿牛绑了,给我把阿牛绑了。阿牛看大势不好,操起旁边的扁担,一顿乱打。趁着那几人还没反应过来,夺门而跳。阿牛才跑到小船边,阿牛父亲立即划船走了。抓住,抓住!领头的那个大吼大叫:抓住阿牛,抓住阿牛!阿牛说:这帮人就是莫老爷的家丁。刘三姐非常气愤:这帮狼心狗肺的东西,忘恩负义的东西。简直不是人了!刘三姐于是痛骂起来:今日看到落汤鸡,看到可怜还同情,急忙舍命去相救,最后惹火来烧身。今日看到落汤鸡,舍身相救不感恩,凶狠来抓我俩走,看是狗肺又狼心。今日砍柴把家回,来到半路遇到鬼,好心施救不回报,最后还被狼狗追。今日砍柴把家回,江边看到鸡落水,不顾一切去抢救,哪知半夜遇恶鬼。听到刘三姐的怒骂,那带头的也在江岸上嚎叫起来:看你人俏嘴巴狂,切莫惹我土地王,只要被我抓住了,看你疯狂不疯狂?看你人俏嘴巴狂,骂人也要把我望,有朝一的抓住你,老子让你躺床上。刘三姐火冒三丈:莫家买来几条狗,守住大门不放手,莫爷唤他去吃屎,他就张嘴吃满口。莫爷买来几条狗,叫他看院保家主,半夜唤他去吃屎,他也乐意当屎狗。莫老爷有个家丁从远处跑来:别在打嘴巴仗了,快回去,另外一个落水的弟兄,由于落水后吸水进入肺部较多,老毛病发着,又死了,快回去处理后事吧。几个家丁听到吩咐,不再恋战。带头的那个家丁吼叫起来:听着,刘三姐,我们会回来收拾你的。刘三姐也不是好惹的,立即责骂:小小公猪不要熊,我脚踢你进猪笼,早晚你会挨刀背,死了把你扔进洞。小小公猪不要熊,喂肥用刀把你弄,你头送给狼狗吃,你身拖去进蛇洞。(后来怎么了,请听下回分解。图片取于网络,如有不妥,立即删掉)https://t.cn/A6ayyrZ7
“自己花钱,修建水桥自用,她人洗菜溺亡,索赔近27万,合理吗?”安徽安庆,村民王某家门前有一处水塘,便花钱费力搭建了一个简易水桥,延伸到水塘深处,方便自用,同村李某洗菜时,不幸落水溺亡,于是,一纸诉状,将水桥的修建者王某及妻子母亲,水塘的承包人及村委告上法院。
#大吴的法律观察#
此处水塘原本很浅,被承包后又挖深了四五米,王某临近水塘,就用两块预制板拼接起来,从路面架设小桥到水塘深处,水桥没有护栏,斜斜的伸向水面,坡度非常陡,村委觉得很危险,早晚要出事,要求王某必须整改水桥,但是被王某一句话怼回来了,他家人出事,决不找村里麻烦。
没想到一语成谶,只是换成了别家人,李某来桥上洗菜时落水,王某的母亲就在旁边割草,李某的家人认为李某冤死的水塘里,这几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由如下
其一、王某私自搭建预制板桥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其二、王某的母亲目睹李某落水,却视而不见,见死不救
其三、村委意识到危险,却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其四、水塘的承包人也应承担责任。
她自己落水,为什么要自己承担责任,对于李某家属的指控,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王某认为自己花钱费力搭建预制板桥,这也是为了方便自己洗菜方便,李某既没有出钱也没有出力,其行为是擅自使用。王某的母亲也否认见死不救,自己八十多岁了,听力、视力都不好,压根不知道李某落水,村委说水塘是村民组自行承包的,自己不是所有人更不是管理人。承包人则认为自己不在现场,更不是侵权人,没有过错。
众所周知,凡池塘皆有溺水的风险,这是生活常识,而村里的池塘不是什么公共场所,所以,也没有法律规定说必须负担安全警示等义务,一般而言,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在以前的判例中,可能会因为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损失较大,即便他方没有过错,也推定管理人存在过错,或者依据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或者补偿。
但是,在民法典时代,公平原则的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允许判决无责任者承担过错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视情况而定,比如,要看案发时受害人的认知状况,行为人的具体行为。
本案中,李某是一个成年人,对于简易的预制板水桥可能发生落水的危险应有基本的认知,但是,王某在公共区域内,搭建一个具有安全隐患的水桥,没有防护措施,更没有警示标志,存在一定的过错,虽然水塘承包人不是直接的侵权人,人都不在现场,但是对其承保的水域内具有管理义务,对于该安全隐患有提示和整改的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村委因为不是水塘的所有人管理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王某的母亲已经80多岁高龄,其主张未发现李某落水具有高度可能性,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夫妻承担近5万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因自愿补偿5000元双方和解,原告撤诉,驳回李某家属其他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5000元就不具有赔偿款性质,而是承包人出于人道主义的自愿救助,属于社会救济的一种方式,说明了,对于受害人损失的弥补,不仅仅只有法律程序,不一定非要适用公平原则,还有社会救济。
关于本案,村里水塘溺亡,责任应当如何划分,说说你的看法吧(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当事人均为化名,图片为水边清洗示意图)
#大吴的法律观察#
此处水塘原本很浅,被承包后又挖深了四五米,王某临近水塘,就用两块预制板拼接起来,从路面架设小桥到水塘深处,水桥没有护栏,斜斜的伸向水面,坡度非常陡,村委觉得很危险,早晚要出事,要求王某必须整改水桥,但是被王某一句话怼回来了,他家人出事,决不找村里麻烦。
没想到一语成谶,只是换成了别家人,李某来桥上洗菜时落水,王某的母亲就在旁边割草,李某的家人认为李某冤死的水塘里,这几方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理由如下
其一、王某私自搭建预制板桥却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其二、王某的母亲目睹李某落水,却视而不见,见死不救
其三、村委意识到危险,却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其四、水塘的承包人也应承担责任。
她自己落水,为什么要自己承担责任,对于李某家属的指控,所有人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王某认为自己花钱费力搭建预制板桥,这也是为了方便自己洗菜方便,李某既没有出钱也没有出力,其行为是擅自使用。王某的母亲也否认见死不救,自己八十多岁了,听力、视力都不好,压根不知道李某落水,村委说水塘是村民组自行承包的,自己不是所有人更不是管理人。承包人则认为自己不在现场,更不是侵权人,没有过错。
众所周知,凡池塘皆有溺水的风险,这是生活常识,而村里的池塘不是什么公共场所,所以,也没有法律规定说必须负担安全警示等义务,一般而言,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在以前的判例中,可能会因为考虑到死者家属的损失较大,即便他方没有过错,也推定管理人存在过错,或者依据公平原则,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或者补偿。
但是,在民法典时代,公平原则的适用受到严格的限制,不允许判决无责任者承担过错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需要视情况而定,比如,要看案发时受害人的认知状况,行为人的具体行为。
本案中,李某是一个成年人,对于简易的预制板水桥可能发生落水的危险应有基本的认知,但是,王某在公共区域内,搭建一个具有安全隐患的水桥,没有防护措施,更没有警示标志,存在一定的过错,虽然水塘承包人不是直接的侵权人,人都不在现场,但是对其承保的水域内具有管理义务,对于该安全隐患有提示和整改的义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村委因为不是水塘的所有人管理人,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王某的母亲已经80多岁高龄,其主张未发现李某落水具有高度可能性,不需要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夫妻承担近5万的赔偿责任,承包人因自愿补偿5000元双方和解,原告撤诉,驳回李某家属其他诉讼请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5000元就不具有赔偿款性质,而是承包人出于人道主义的自愿救助,属于社会救济的一种方式,说明了,对于受害人损失的弥补,不仅仅只有法律程序,不一定非要适用公平原则,还有社会救济。
关于本案,村里水塘溺亡,责任应当如何划分,说说你的看法吧(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当事人均为化名,图片为水边清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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