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太原市小店区10月27日继续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10月26日,太原市小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10月27日,全区将开展第五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
采样时间为7:00——13:00,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采样。
检测对象为小店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检测;72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请自行计算间隔时间,联系网格员报备,不进行现场检测。
凡在10月26日下午15:00后已进行核酸采样的,向工作人员出示该时段核酸检测依据,可不再进行采样检测;检测前,提前申领出示检疫核酸码或出示户口本(适用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孩子)等有效证件;在采样点有序排队,前后保持2米线间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朋友,可与村和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上门检测服务;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另外,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26日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10月27日上午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记者 薛建英)
采样时间为7:00——13:00,居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采样。
检测对象为小店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检测;72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请自行计算间隔时间,联系网格员报备,不进行现场检测。
凡在10月26日下午15:00后已进行核酸采样的,向工作人员出示该时段核酸检测依据,可不再进行采样检测;检测前,提前申领出示检疫核酸码或出示户口本(适用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孩子)等有效证件;在采样点有序排队,前后保持2米线间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朋友,可与村和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上门检测服务;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另外,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26日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10月27日上午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记者 薛建英)
【#霍州2男子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警方行政处罚 】 #霍州生活#
霍州市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辛置、大张派出所连续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行政拘留2人。
1、经查,张某东(男,现年32岁,四川省仪陇县人)驾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区来到霍州境内,在霍州东高速口下高速时被工作人员查控,并告知其健康码为黄色,需要他配合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流调溯源工作。张某东担心隔离后耽误自己时间,随后关闭手机逃离检查站,拒不配合疫情管控和流调溯源工作。经大张中心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大量工作,最终成功追踪到张某东,在做好严密防护措施后,民警将其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张某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2、任某辉(男,现年24岁,霍州市陶唐峪乡人)从外省中高风险区打工回到霍州,任某辉向村委报备后,无视疫情管理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驾车去太原会见朋友,在太原逗留1日后回到霍州又去参加朋友婚礼,并去逛街、看电影、饭店吃饭,未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被辛置中心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
任某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霍州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巨大,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霍州市公安局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处理涉疫违法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为疫情防控创造良好法治环境。近日,辛置、大张派出所连续查处2起涉疫违法案件,行政拘留2人。
1、经查,张某东(男,现年32岁,四川省仪陇县人)驾车从省外中高风险区来到霍州境内,在霍州东高速口下高速时被工作人员查控,并告知其健康码为黄色,需要他配合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和流调溯源工作。张某东担心隔离后耽误自己时间,随后关闭手机逃离检查站,拒不配合疫情管控和流调溯源工作。经大张中心派出所组织警力开展大量工作,最终成功追踪到张某东,在做好严密防护措施后,民警将其送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
张某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并处500元罚款的处罚。
2、任某辉(男,现年24岁,霍州市陶唐峪乡人)从外省中高风险区打工回到霍州,任某辉向村委报备后,无视疫情管理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私自驾车去太原会见朋友,在太原逗留1日后回到霍州又去参加朋友婚礼,并去逛街、看电影、饭店吃饭,未严格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被辛置中心派出所民警依法查处。
任某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处罚。
霍州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疫情输入性风险巨大,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有关通告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6日太原小店区开展第四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关于开展第四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疫情早发现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太原市防控办安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四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10月26日7:00——13:00
二、检测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对象
1.小店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检测;
3.72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请自行计算间隔时间,联系网格员报备,不进行现场检测。
四、注意事项
1.积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工作,10月25日下午15:00后已进行核酸采样的,向工作人员出示该时段核酸检测依据,可不再进行采样检测;
2.检测前,请提前申领出示检疫核酸码或出示户口本(适用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孩子)等有效证件;
3.在采样点,请按照引导有序排队,前后保持2米线间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4.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朋友,可与村和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上门检测服务;
5.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6.请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25日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
8.10月26日上午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太原市小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记者 张梦莹)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疫情早发现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太原市防控办安排,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四次区域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10月26日7:00——13:00
二、检测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社区指定的核酸采样点采样。
三、检测对象
1.小店区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集中隔离点隔离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检测,不进行现场检测;
3.72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人员,请自行计算间隔时间,联系网格员报备,不进行现场检测。
四、注意事项
1.积极配合做好核酸采样工作,10月25日下午15:00后已进行核酸采样的,向工作人员出示该时段核酸检测依据,可不再进行采样检测;
2.检测前,请提前申领出示检疫核酸码或出示户口本(适用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和孩子)等有效证件;
3.在采样点,请按照引导有序排队,前后保持2米线间隔,全程佩戴口罩,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4.久病卧床者、行动不便者、孕妇、婴幼儿及有困难的居民朋友,可与村和社区网格员联系,安排上门检测服务;
5.对无故不参加本次区域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管理;
6.请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7.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10月25日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
8.10月26日上午便民核酸采样点暂停,下午15:00全部开放采样至晚19:00。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太原市小店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5日(记者 张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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