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第二案》
我遭遇司法腐败已经超过十年。在这十年中,我陆续地接触到了我遭遇的和我亲戚家遭遇的共四个审判法官枉法裁判案。这四个案子分别是:一,由审判长陈久余、审判员禹楚丹、代理审判员夏宁春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永中法民二终字第131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员王贤顺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12)宁法民二初字第26号案;二,由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1民终653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员谭国勇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三,由审判长曾辉、审判员陈姬、审判员王焕江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11行终268号案;四,由审判员王军、法官助理杨远芳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6民初2690号案。这四个案子不仅遭遇司法审判腐败,还遭遇司法审判监督腐败。
这是第二案,在由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审理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1民终653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法官谭国勇审理的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中,原两审法院的审判法官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1,在湖南省永州市(2018)湘11民终653号案中,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保险合同第二十三条【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事实依据和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条法律准则,作枉法裁判。
2,在此案一审程序(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中,审判法官谭国勇滥用职权,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宁公交认字〔2017〕第18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车辆出厂合格证(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当事人刘艳娟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为非机动车这个客观事实,用证明力度不足以对抗当事人刘艳娟提供的证据的案外车辆生产技术条例《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来作为证据认定当事人刘艳娟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为机动车,故意严重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刘艳娟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作枉法裁判,严重侵犯了当事人刘艳娟的合法权益。
从2018年我小妹签收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调解书后,我就把我小妹的这个案件附在我的2012年的案件上四处投递控告,但是没有善果。
作者:刘玉娟,女,农民,湖南省宁远县文庙街道华石盘村7组村民。
邮编:425600。
我遭遇司法腐败已经超过十年。在这十年中,我陆续地接触到了我遭遇的和我亲戚家遭遇的共四个审判法官枉法裁判案。这四个案子分别是:一,由审判长陈久余、审判员禹楚丹、代理审判员夏宁春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永中法民二终字第131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员王贤顺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12)宁法民二初字第26号案;二,由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1民终653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员谭国勇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三,由审判长曾辉、审判员陈姬、审判员王焕江审理的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11行终268号案;四,由审判员王军、法官助理杨远芳审理的宁远县人民法院(2021)湘1126民初2690号案。这四个案子不仅遭遇司法审判腐败,还遭遇司法审判监督腐败。
这是第二案,在由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审理的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湘11民终653号案及其一审程序由审判法官谭国勇审理的永州市宁远县人民法院(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中,原两审法院的审判法官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
1,在湖南省永州市(2018)湘11民终653号案中,审判长唐向东、审判员刘久平、审判员彭卫民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非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保险合同第二十三条【对于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不属于本保险责任范围或超出应赔偿限额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个事实依据和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条法律准则,作枉法裁判。
2,在此案一审程序(2017)湘1126民初2214号案中,审判法官谭国勇滥用职权,对当事人刘艳娟向原一审法院提交的证据《宁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宁公交认字〔2017〕第18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动车辆出厂合格证(山东梅拉德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应当采信却不予采信,故意违背当事人刘艳娟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为非机动车这个客观事实,用证明力度不足以对抗当事人刘艳娟提供的证据的案外车辆生产技术条例《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例》来作为证据认定当事人刘艳娟驾驶的四轮电动车为机动车,故意严重违背事实和法律,判决刘艳娟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作枉法裁判,严重侵犯了当事人刘艳娟的合法权益。
从2018年我小妹签收了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违法调解书后,我就把我小妹的这个案件附在我的2012年的案件上四处投递控告,但是没有善果。
作者:刘玉娟,女,农民,湖南省宁远县文庙街道华石盘村7组村民。
邮编:425600。
#超市店主悬赏千元寻找抢烟男子#11月19日早上6时许,山西太原,两名男子来到一家小超市内声称要买8条芙蓉王、1条华子香烟。当时看店的是两位老人。老人为两人拿了9条香烟后,不曾想,对方拔腿就跑并迅速上了一辆正在门口接应的小汽车后,扬长而去。事后还发朋友圈炫耀。
超市老板万先生说,在作案前15分钟,两人先提前来店内踩过点,见店里是其父母后,他们才再次回到店内声称要买条烟的,加上接应的司机,至少有3个人参与作案,9条香烟的价值2400元。
根据店内的监控视频显示,两名男子进店时既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帽子,好像并不怕被人认出来。其中一人从老人手上接过香烟后,另一人则先走到大门处等待。
而手上拿着香烟的男子则趁老人去拿东西时,转身立即冲向门外,随后两人立即坐上门口等待接应的汽车,扬长而去。待老人追出门口时,对方早已逃之夭夭。
万先生称,事后其从网友处得知,对方得手后还将抢来的香烟摆在客厅的桌面上,拍视频发朋友圈炫耀,这让万先生非常生气,于是其打算悬赏1000元抓贼。目前,万先生已经报警处置。
1、有网友表示,太嚣张了!什么时候抢别人的东西,成为炫耀的资本了?对于这种目无法纪的人,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同意这个观点,尤其是对老人下手的,必须从重处罚。
2、那么这伙人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呢?
有网友认为是抢劫罪,也有网友认为是抢夺罪。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被害人无法、不能、不敢反抗时,公然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抢夺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注意时,强行抢走被害人财物的情形。
也就是说,区分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被害人当时是处于什么状态时被劫取物的。
注意!构成抢夺罪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所抢财物的价值必须是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具体到本案中,两名男子是趁万先生的父母转身去取东西时,即不注意时,强行夺取价值2400元香烟的,故其行为应当评价为抢夺罪。
《刑法》第267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本案是属于共同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无论是进店实施抢夺的两名男子,还是在外面开车接应的司机,由于三人共同参与实施了抢夺行为,因此三人均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那么万先生悬赏1000元抓贼,合法么?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3条明确指出,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注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悬赏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如果万先生的悬赏内容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其悬赏1000元不仅合法,且还必须兑现承诺。
最后,正如网友所说,消费不起咱不消费,千万别装,倘若胆敢目法无纪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不仅丢人,还违法犯罪,必定将被处罚!
超市老板万先生说,在作案前15分钟,两人先提前来店内踩过点,见店里是其父母后,他们才再次回到店内声称要买条烟的,加上接应的司机,至少有3个人参与作案,9条香烟的价值2400元。
根据店内的监控视频显示,两名男子进店时既没有戴口罩,也没有戴帽子,好像并不怕被人认出来。其中一人从老人手上接过香烟后,另一人则先走到大门处等待。
而手上拿着香烟的男子则趁老人去拿东西时,转身立即冲向门外,随后两人立即坐上门口等待接应的汽车,扬长而去。待老人追出门口时,对方早已逃之夭夭。
万先生称,事后其从网友处得知,对方得手后还将抢来的香烟摆在客厅的桌面上,拍视频发朋友圈炫耀,这让万先生非常生气,于是其打算悬赏1000元抓贼。目前,万先生已经报警处置。
1、有网友表示,太嚣张了!什么时候抢别人的东西,成为炫耀的资本了?对于这种目无法纪的人,必须予以严惩!
笔者同意这个观点,尤其是对老人下手的,必须从重处罚。
2、那么这伙人的行为应该怎么处罚呢?
有网友认为是抢劫罪,也有网友认为是抢夺罪。
抢劫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被害人无法、不能、不敢反抗时,公然抢劫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抢夺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注意时,强行抢走被害人财物的情形。
也就是说,区分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被害人当时是处于什么状态时被劫取物的。
注意!构成抢夺罪还有一个重要的前提,所抢财物的价值必须是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
具体到本案中,两名男子是趁万先生的父母转身去取东西时,即不注意时,强行夺取价值2400元香烟的,故其行为应当评价为抢夺罪。
《刑法》第267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抢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本案是属于共同犯罪
所谓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预谋或共同实施的犯罪行为。
也就是说,无论是进店实施抢夺的两名男子,还是在外面开车接应的司机,由于三人共同参与实施了抢夺行为,因此三人均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那么万先生悬赏1000元抓贼,合法么?
《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3条明确指出,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注意!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前提条件必须是悬赏内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如果万先生的悬赏内容不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其悬赏1000元不仅合法,且还必须兑现承诺。
最后,正如网友所说,消费不起咱不消费,千万别装,倘若胆敢目法无纪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不仅丢人,还违法犯罪,必定将被处罚!
淘宝天猫真牛逼!!!!
事件起因:双十一在天猫购买一张桌子,商家发货后物流迟迟不更新记录,旺旺联系商家,商家反馈大件物流看不到物流信息,一个星期就到,理解,我就耐心等待。一个星期后问物流怎么还没到,隔了一天答复明后天到,我又等,两天过去了还是没人联系我,我又联系商家怎么还没到,商家迟迟不答复,又隔了两天后商家答复物流到了当地了,等待师傅安排。这个时候我已经了,又隔了几天物流还是没有到,再次去问商家没人答复,商家就是祖宗,让我耐心等,而且服务态度嚣张,对我爱答不理的,感觉我在求着他们送货一样,我申请了退款了,商家很淡定,也没有主动联系我告知物流状态,然后我又旺旺联系,然后商家说物流联系不到我,说号码保护中,问我要电话号码,号码隐私保护是淘宝系统搞的,所有订单都有,我其他家具物流都能正常联系我,为什么他们不行?这个时候坚信商家无能且无德!又过了几天,物流打电话说送货,我简直蠢到家,前面就已经看出这个商家很无德,不要货物,但是又动了恻隐之心,认为物流运输这么大件,退回去不好,让他们送过来,在师傅安装的时候发现问题了,货物描述不符:第一个问题是严重色差,跟商家发给我的图片颜色相差很大;第二,凳子跟图片上的不一样,做工很差。问题图片下面会放。我马上让师傅不要安装要联系商家确认怎么处理,此时商家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怎么都联系不上,我当时就让师傅把东西搬走,师傅说没有商家同意他们不能搬走货物。当时我就蒙了消费者还没有拒签的权力了?
迟迟没有得到商家的回应,我没有让师傅安装,说安装了就不能退。我只能把东西留下继续找商家,但是迟迟没有联系到商家,最后联系平台客服,客服说联系商家核实处理,让我等待,我要求客服下午4点半前电话答复我,平台承诺可以。可是平台客服并没有遵守承诺,期间我多次拨打平台电话,每次过去都是让我耐心等待,有专人处理,商家这边也没有任何恢复。最后商品把我家全部占据,已经影响我们正常生活。期间我又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平台客服说催促了,会在24小时内给我回电,可惜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回电,超过24小时了盼来了平台客服电话,给的答复是还在核实中,有进度了会通知我,此时已经距离发现问题过去了四天了,最后等来的是平台这样的答复,我们质问平台客服什么时候能处理,客服没给答复直接挂断电话。这个时候我觉得我这笔订单已经是走投无路了:难怪商家这么嚣张,原来是有原因的,就是平台在后面撑腰,反正消费者的钱已经付出了,处理问题,你就得给我“耐心的”等着。我一个快20年的淘宝消费者,第一次对这个平台完全失去了信心,感到绝望,我打了十几个电话,在线咨询了n次,全部是平台招聘的外包客服在接待而且对于消费者的问题答不上来的时候就装死不答复,等待系统倒计时自动关闭对话,千遍一律的说着很抱歉,给您带来不愉快的购物体验,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处理。我就想问问淘宝天猫平台,请问你们的客户第一是谁在践行?拿着消费者的钱来充当你们的脸面,请一群没有任何解决问题能力的外包服务来充当平台的防火墙,把消费者遇到的真实问题全部挡在外面,你们主管部门还在天天跟外包服务的人陪我,客户第一,站在消费者立场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口号喊得响亮,真正做到了吗?你们听到了消费者真实的声音了吗?你们招聘的外包客服真的解决了消费者的问题了吗?外包客服充当防火墙是真的很厉害,这种行为叫什么?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发这篇文章,也不指望平台能给我解决问题,若是能解决,我就不用拨打10几个客服电话和n次联系在线客服都无果了。只是心里很难受,看着马总全心建立的为消费者提供方便的平台,客户第一的价值观被现在的平台管理人践踏,很是心寒,总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悄悄的消失……我想这就是我们曾经信仰的马总和阿里的精神已经快成为历史了#阿里巴巴[超话]#
事件起因:双十一在天猫购买一张桌子,商家发货后物流迟迟不更新记录,旺旺联系商家,商家反馈大件物流看不到物流信息,一个星期就到,理解,我就耐心等待。一个星期后问物流怎么还没到,隔了一天答复明后天到,我又等,两天过去了还是没人联系我,我又联系商家怎么还没到,商家迟迟不答复,又隔了两天后商家答复物流到了当地了,等待师傅安排。这个时候我已经了,又隔了几天物流还是没有到,再次去问商家没人答复,商家就是祖宗,让我耐心等,而且服务态度嚣张,对我爱答不理的,感觉我在求着他们送货一样,我申请了退款了,商家很淡定,也没有主动联系我告知物流状态,然后我又旺旺联系,然后商家说物流联系不到我,说号码保护中,问我要电话号码,号码隐私保护是淘宝系统搞的,所有订单都有,我其他家具物流都能正常联系我,为什么他们不行?这个时候坚信商家无能且无德!又过了几天,物流打电话说送货,我简直蠢到家,前面就已经看出这个商家很无德,不要货物,但是又动了恻隐之心,认为物流运输这么大件,退回去不好,让他们送过来,在师傅安装的时候发现问题了,货物描述不符:第一个问题是严重色差,跟商家发给我的图片颜色相差很大;第二,凳子跟图片上的不一样,做工很差。问题图片下面会放。我马上让师傅不要安装要联系商家确认怎么处理,此时商家就像石沉大海一样,怎么都联系不上,我当时就让师傅把东西搬走,师傅说没有商家同意他们不能搬走货物。当时我就蒙了消费者还没有拒签的权力了?
迟迟没有得到商家的回应,我没有让师傅安装,说安装了就不能退。我只能把东西留下继续找商家,但是迟迟没有联系到商家,最后联系平台客服,客服说联系商家核实处理,让我等待,我要求客服下午4点半前电话答复我,平台承诺可以。可是平台客服并没有遵守承诺,期间我多次拨打平台电话,每次过去都是让我耐心等待,有专人处理,商家这边也没有任何恢复。最后商品把我家全部占据,已经影响我们正常生活。期间我又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平台客服说催促了,会在24小时内给我回电,可惜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回电,超过24小时了盼来了平台客服电话,给的答复是还在核实中,有进度了会通知我,此时已经距离发现问题过去了四天了,最后等来的是平台这样的答复,我们质问平台客服什么时候能处理,客服没给答复直接挂断电话。这个时候我觉得我这笔订单已经是走投无路了:难怪商家这么嚣张,原来是有原因的,就是平台在后面撑腰,反正消费者的钱已经付出了,处理问题,你就得给我“耐心的”等着。我一个快20年的淘宝消费者,第一次对这个平台完全失去了信心,感到绝望,我打了十几个电话,在线咨询了n次,全部是平台招聘的外包客服在接待而且对于消费者的问题答不上来的时候就装死不答复,等待系统倒计时自动关闭对话,千遍一律的说着很抱歉,给您带来不愉快的购物体验,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处理。我就想问问淘宝天猫平台,请问你们的客户第一是谁在践行?拿着消费者的钱来充当你们的脸面,请一群没有任何解决问题能力的外包服务来充当平台的防火墙,把消费者遇到的真实问题全部挡在外面,你们主管部门还在天天跟外包服务的人陪我,客户第一,站在消费者立场提供更好的购物体验,口号喊得响亮,真正做到了吗?你们听到了消费者真实的声音了吗?你们招聘的外包客服真的解决了消费者的问题了吗?外包客服充当防火墙是真的很厉害,这种行为叫什么?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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