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序解除秭归县城区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2号)】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组研判,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6日0时起,有序解除秭归县城区临时管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县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二、逐步恢复交通秩序。除“三站一场”、交通卡口等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查验点外,秭归县城区解除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
三、稳步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按照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复学后,师生员工核酸“两天一检”;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和返校前,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托幼托育机构暂不开放。
四、严格重点场所和密闭场所管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场所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前提下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剧本杀等密闭场所,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开放。严格堂食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各类餐饮经营场所人员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60%。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按规定加强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管理。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少聚集、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对不符合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条件的小区、楼栋,按方案规定实施管控措施,达到解除条件后,经评估及时解除管控措施,请相关居民继续理解和支持配合管控工作。
七、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科学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居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所有居民应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八、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查验。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密闭场所等,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域范围内,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48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纸质版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进入公共场所。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或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17—2888127咨询。
本通告由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县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二、逐步恢复交通秩序。除“三站一场”、交通卡口等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查验点外,秭归县城区解除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
三、稳步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按照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复学后,师生员工核酸“两天一检”;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和返校前,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托幼托育机构暂不开放。
四、严格重点场所和密闭场所管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场所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前提下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剧本杀等密闭场所,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开放。严格堂食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各类餐饮经营场所人员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60%。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按规定加强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管理。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少聚集、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对不符合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条件的小区、楼栋,按方案规定实施管控措施,达到解除条件后,经评估及时解除管控措施,请相关居民继续理解和支持配合管控工作。
七、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科学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居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所有居民应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八、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查验。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密闭场所等,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域范围内,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48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纸质版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进入公共场所。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或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17—2888127咨询。
本通告由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连线宜昌# 【关于有序解除秭归县城区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2022年第2号)】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专家组研判,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6日0时起,有序解除秭归县城区临时管控措施,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县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二、逐步恢复交通秩序。除“三站一场”、交通卡口等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查验点外,秭归县城区解除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
三、稳步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按照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复学后,师生员工核酸“两天一检”;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和返校前,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托幼托育机构暂不开放。
四、严格重点场所和密闭场所管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场所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前提下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剧本杀等密闭场所,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开放。严格堂食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各类餐饮经营场所人员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60%。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按规定加强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管理。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少聚集、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对不符合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条件的小区、楼栋,按方案规定实施管控措施,达到解除条件后,经评估及时解除管控措施,请相关居民继续理解和支持配合管控工作。
七、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科学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居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所有居民应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八、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查验。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密闭场所等,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域范围内,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48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纸质版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进入公共场所。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或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17—2888127咨询。
本通告由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一、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县域内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等,有序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和生产经营。
二、逐步恢复交通秩序。除“三站一场”、交通卡口等按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设置查验点外,秭归县城区解除交通管制。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恢复运行,各类车辆正常通行。
三、稳步恢复教育教学秩序。按照2022年秋季开学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师生员工健康监测、行程轨迹排查、核酸检测等措施;复学后,师生员工核酸“两天一检”;师生员工放假离校和返校前,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托幼托育机构暂不开放。
四、严格重点场所和密闭场所管理。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等场所要加强人流引导,避免人员聚集。景区、景点、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等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前提下有序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影剧院、KTV、棋牌室、网吧、游戏厅、剧本杀等密闭场所,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有序开放。严格堂食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食堂实行“错峰就餐、隔位就坐”。各类餐饮经营场所人员不超过可容纳人数的60%。福利院、拘留所、看守所等重点场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
五、加强聚集性活动管控。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按规定加强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管理。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参加活动人员须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少聚集、少外出,减少不必要的聚餐聚会。红事缓办、白事简办。
六、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对不符合解除临时管控措施条件的小区、楼栋,按方案规定实施管控措施,达到解除条件后,经评估及时解除管控措施,请相关居民继续理解和支持配合管控工作。
七、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科学设置便民核酸采样点,为居民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所有居民应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八、严格常态化防控措施查验。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密闭场所等,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扫码登记等措施。乘坐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查验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县域范围内,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可凭48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纸质版进入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居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科学规范佩戴口罩,自觉按时参加核酸检测,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及时按规定就医,不带病进入公共场所。
上述措施将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规定及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居民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如有需要,请拨打12345热线或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717—2888127咨询。
本通告由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秭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16日
关于分层分类分级分步有序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的通告
本轮疫情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在我县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之前,就分层分类分级分步有序调整部分民生类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5日10时起,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中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须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密接、次密接人员继续执行相应管控措施,管控期结束后经研判方可解除。
五、解除全县道路交通管制,公路客运、公共交通恢复营运,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要求,按照载客量50%的标准运行。县域外(除中高风险区)来(返)蒲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管控措施。
六、各村组、社区(小区)卡口继续保留,加强值班值守,重点严防输入,加大外来人员排查;农村全面恢复正常生产活动。
七、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和事前报备制度,白事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夜市等聚集性活动。
八、县域内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个体诊所继续暂停营业,一律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暂不入园,各类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洗浴(足浴)、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游戏厅、美容院、健身房、茶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暂缓营业;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宗教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暂缓开放,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场所在全面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并经行业监管部门验收后,可恢复生产经营。
九、涉疫场所须经全面消毒消杀和风险评估解封后方可有序开放。
十、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从严做好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督促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日常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保障正常工作的基础上,下沉党员干部继续下沉社区(村组)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提倡广大居(村)民朋友非必要不离蒲,确需离蒲的,须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持48小时核酸并且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广大居(村)民朋友严格遵守有关防控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务必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感谢广大居(村)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15日
本轮疫情以来,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在我县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之前,就分层分类分级分步有序调整部分民生类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10月15日10时起,调整部分公共场所临时性管控措施。
二、高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封控措施;中风险区继续执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管控措施。
三、低风险区落实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的防控要求,进入公共场所须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即扫场所码、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密接、次密接人员继续执行相应管控措施,管控期结束后经研判方可解除。
五、解除全县道路交通管制,公路客运、公共交通恢复营运,严格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要求,按照载客量50%的标准运行。县域外(除中高风险区)来(返)蒲人员严格落实“落地查、落地检、落地管”管控措施。
六、各村组、社区(小区)卡口继续保留,加强值班值守,重点严防输入,加大外来人员排查;农村全面恢复正常生产活动。
七、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和事前报备制度,白事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夜市等聚集性活动。
八、县域内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个体诊所继续暂停营业,一律不得开展诊疗活动;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继续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暂不入园,各类学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工作;校外培训机构、托幼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棋牌室、网吧、酒吧、KTV、洗浴(足浴)、影剧院、体育馆、游泳馆、游戏厅、美容院、健身房、茶馆等密闭公共场所暂缓营业;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宗教场所等公共活动场所暂缓开放,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场所在全面落实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并经行业监管部门验收后,可恢复生产经营。
九、涉疫场所须经全面消毒消杀和风险评估解封后方可有序开放。
十、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谁经营、谁负责”原则,压实“四方责任”,从严做好从业人员尤其是重点人群健康监测,督促各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一扫一测三查验”、日常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十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保障正常工作的基础上,下沉党员干部继续下沉社区(村组)协助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十二、提倡广大居(村)民朋友非必要不离蒲,确需离蒲的,须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报备,持48小时核酸并且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请广大居(村)民朋友严格遵守有关防控规定,按时参加核酸检测,务必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社交距离,构筑群防群控的严密防线。感谢广大居(村)民朋友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蒲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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