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拆迁安置.铜山县交通局,农工部两个部门拆迁安置,1991年重新翻建,2003年房屋地基水管爆裂,经扬子晚报报道,徐州当地新闻媒体多次新闻发布到今房屋状况更加破烂不堪,上露下泄地基下深洞长达一米多深,多次去找拆迁部门,层层拒绝层层推诿,一墙之隔,所有证齐全,我的就不给办,两级拆迁部门对我造成三代人无法居住,我恳求俩级拆迁部门给我解决,
【重要通知!#徐州# 这4座收费站8月18日撤销】根据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延长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收费期限的通知》,将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辖的322省道郑集收费站、310国道大彭收费站、311国道夹河收费站、323省道徐庄收费站的收费截止时间由2020年5月31日24时延长至2020年8月18日24时。这4个经营性收费站将于2020年8月18日全部撤销。
据了解,1999年9月1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98号文件批准,徐州市三环路收费站下辖的5个收费站及铜山县交通局所辖的徐淮公路铜山收费站、206国道铜山收费站共7个收费站同时纳入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交计(1999)198号、苏财综(1999)264号、苏价费(1999)476号联合文件的通知,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开始经营性收费。该文件第三条明确了经营收费的期限:“根据交通部1996年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本项目转让经营期限为21年(200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上述批文中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属的收费站有:徐淮公路铜山收费站、206国道三堡收费站、310国道大彭收费站、311国道夹河收费站、322省道郑集收费站、323省道徐庄收费站、104国道徐韩段收费站(该站已于2012年7月停止收费)。
目前,通达公司所属各收费站均在经营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公路收费站的设立、迁移、撤销,均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地点]#
据了解,1999年9月16日,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1999]98号文件批准,徐州市三环路收费站下辖的5个收费站及铜山县交通局所辖的徐淮公路铜山收费站、206国道铜山收费站共7个收费站同时纳入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经营管理。
根据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计划与经济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物价局苏交计(1999)198号、苏财综(1999)264号、苏价费(1999)476号联合文件的通知,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日开始经营性收费。该文件第三条明确了经营收费的期限:“根据交通部1996年9号令《公路经营权有偿转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本项目转让经营期限为21年(200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上述批文中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属的收费站有:徐淮公路铜山收费站、206国道三堡收费站、310国道大彭收费站、311国道夹河收费站、322省道郑集收费站、323省道徐庄收费站、104国道徐韩段收费站(该站已于2012年7月停止收费)。
目前,通达公司所属各收费站均在经营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公路收费站的设立、迁移、撤销,均须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徐州[地点]#
本人房屋坐落在徐州市云龙区下洪123号,当时市政府规划拆迁。拆迁单位为徐州市铜山县交通局中共农工部发起,按照徐政【1984】76号拆迁文件进行拆迁安置(证据材料已呈上)。以上被举报3人他们用职务优越条件,几十年干预各级部门安置的事实(证据一份)。他们也是当年拆迁安置负责人,当年安置房屋后未办理所有权证,多次寻找未果,后房屋出现裂、漏、塌无法居住后继续向他们反映。而后在1991年6月份重新翻盖,时年童世兴私自在我产权房楼上加盖一间的事实。房屋在2003年12月份,房屋地下(朝阳村一带主管水管)水管爆裂,当时生活状况无法形容,又多次反映,经新闻媒体、电视台、报纸报道始终得不到解决房屋所有权等问题。2004年经房产部门鉴定为危房的事实(有鉴定报告)。
2004年经徐州市云龙区法院王海斌法官的故意判错,房产本身合法拆迁协议的事实不认定,不审查。(时年李开春家族专横一方的轰动权利,他哥李开文时任徐州市副市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局长或书记,退休六年后落马,李开华为铜山县法院院长,几十年称霸一方)。为24平方房屋整整走过30几年,我们到哪去申求解决?受路途穷境的局面,为求安生之所,为第三代人孙女求学安置这几年多方多次求解决。我一个弱势群体家庭有合理合法的拆迁文件,现房屋有随时倒塌的可能并潮湿霉烂,全家都有慢性病(医院材料已提交)。以上被举报人他们用手中的权利制造不协理拆迁的事实,让我们现处无家可归境地。
望求上级部门侦查、核实、查处。 https://t.cn/RJyvSCk
2004年经徐州市云龙区法院王海斌法官的故意判错,房产本身合法拆迁协议的事实不认定,不审查。(时年李开春家族专横一方的轰动权利,他哥李开文时任徐州市副市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局长或书记,退休六年后落马,李开华为铜山县法院院长,几十年称霸一方)。为24平方房屋整整走过30几年,我们到哪去申求解决?受路途穷境的局面,为求安生之所,为第三代人孙女求学安置这几年多方多次求解决。我一个弱势群体家庭有合理合法的拆迁文件,现房屋有随时倒塌的可能并潮湿霉烂,全家都有慢性病(医院材料已提交)。以上被举报人他们用手中的权利制造不协理拆迁的事实,让我们现处无家可归境地。
望求上级部门侦查、核实、查处。 https://t.cn/RJyvS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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