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知名博主[超话]#两货车相撞致1死4伤,目击者:小货车上5人被甩出
11月22日下午,辽宁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一条公路的十字路口,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另有4人被送医抢救。
目击者张先生介绍,他路过深井子街刘红村附近一条公路时,看到有5人躺在地上,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停在不远处,一辆黄色的小货车停在路边,小货车的车头有撞痕。现场周边的人告诉他,车祸发生在下午2时50分许,5人都在小货车上,车祸中被甩出车外。
张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5名身穿橙色马甲的人躺在路上,民警已赶到现场处置,黄色小货车驾驶室右侧已变形。
22日下午,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另外4人被送医抢救。5人具体做什么工作,他们也不很清楚。
11月22日下午,辽宁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一条公路的十字路口,一辆大货车与一辆小货车相撞,事故造成1人死亡,另有4人被送医抢救。
目击者张先生介绍,他路过深井子街刘红村附近一条公路时,看到有5人躺在地上,一辆满载货物的大货车停在不远处,一辆黄色的小货车停在路边,小货车的车头有撞痕。现场周边的人告诉他,车祸发生在下午2时50分许,5人都在小货车上,车祸中被甩出车外。
张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5名身穿橙色马甲的人躺在路上,民警已赶到现场处置,黄色小货车驾驶室右侧已变形。
22日下午,沈抚示范区深井子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事故造成1人当场死亡,另外4人被送医抢救。5人具体做什么工作,他们也不很清楚。
#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江歌妈妈诉刘鑫案二审第二次将开庭,刘鑫已到法院,江秋莲不出庭,如何看待这一信息?#
对自己要有信心,理不辩不明,不能害怕出庭,去把事情讲清楚,还全国人民一个公道,每个人都有面对死亡,进行闪避的权利,且不应当为此承担负面评价,以及法律惩罚。
以上。
加油
#微博新知博主#
对自己要有信心,理不辩不明,不能害怕出庭,去把事情讲清楚,还全国人民一个公道,每个人都有面对死亡,进行闪避的权利,且不应当为此承担负面评价,以及法律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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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新知博主#
#江母诉刘鑫案22日二审第二次开庭##江母诉刘鑫案二审择期宣判#
新证据没有问题,相信二审法院会秉公断案。
但逻辑似乎存在重大问题(见图)。
1、既然「陈世峰一直找我的目的是复合,双方关系已经缓和,还约好“有时间就在大东会馆聊聊”,到了晚上陈世峰突然又要杀我,这明显与常理不符」,那么晚上突然来杀江歌就与常理相符了?
陈世峰杀了江歌报所谓「十万日元」之仇,就能到达与刘复合的目的了?难道陈不是在觉得复合无望的情况下才会起杀念吗?这才是与常理相符的吧!
2、既然「而江歌和陈世峰,恰恰在当天下午有过20分钟的争吵」,那么谁让江歌来阻挡陈世峰的呢?答案不言而喻。难道刘是在自证危险引入吗?
3、无论检方的意见是什么,就像无论陈世峰说了什么,无论江秋莲是怎么说的,具有裁判权的是法院啊!日本法院判决写的明明白白「陈世峰是怀着杀害前女友的目的前往的大内公寓,江歌是无辜被害」,不是没有结论啊!
4、「日本判决书认定陈世峰对江歌有强烈的杀意」「日本判决书也没有判定陈世峰对我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如果这只是当事人的辩护词完全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是律师的辩护词就贻笑大方了。普法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吧,娱乐博主也是有心无力了。
好吧!相信法律终将是公平公正的!再祝刘女士好运吧!
#刘暖曦自述案发当天经过# #刘鑫自称案发后已社会性死亡#
新证据没有问题,相信二审法院会秉公断案。
但逻辑似乎存在重大问题(见图)。
1、既然「陈世峰一直找我的目的是复合,双方关系已经缓和,还约好“有时间就在大东会馆聊聊”,到了晚上陈世峰突然又要杀我,这明显与常理不符」,那么晚上突然来杀江歌就与常理相符了?
陈世峰杀了江歌报所谓「十万日元」之仇,就能到达与刘复合的目的了?难道陈不是在觉得复合无望的情况下才会起杀念吗?这才是与常理相符的吧!
2、既然「而江歌和陈世峰,恰恰在当天下午有过20分钟的争吵」,那么谁让江歌来阻挡陈世峰的呢?答案不言而喻。难道刘是在自证危险引入吗?
3、无论检方的意见是什么,就像无论陈世峰说了什么,无论江秋莲是怎么说的,具有裁判权的是法院啊!日本法院判决写的明明白白「陈世峰是怀着杀害前女友的目的前往的大内公寓,江歌是无辜被害」,不是没有结论啊!
4、「日本判决书认定陈世峰对江歌有强烈的杀意」「日本判决书也没有判定陈世峰对我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如果这只是当事人的辩护词完全可以理解,但如果这是律师的辩护词就贻笑大方了。普法的事情还是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吧,娱乐博主也是有心无力了。
好吧!相信法律终将是公平公正的!再祝刘女士好运吧!
#刘暖曦自述案发当天经过# #刘鑫自称案发后已社会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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