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

听说,是德尔斐神庙的神谕指引苏格拉底做一个哲学家。
据说,一个青年到阿波罗神庙去咨询:这世上是否还有人比苏格拉底更聪明。女祭司回答说没有。苏格拉底认为祭司的意思是:苏格拉底之所以最聪明,是因为苏格拉底意识到了自己的无知并且承认自己的无知。
意识的起源至今是一个谜。人类是在“发现了自己”以后才可以被定义为人,又是在“知道了自己愚蠢”以后才步入了文明。或许,唯有“保持饥饿、保持愚蠢”,懂得照料自己的灵魂和思想以后,人类的文明才可能得到延续。「向往正义方成律 兵行诡道始为师」 https://t.cn/Rz1u75s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已经强大到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助时,恰恰是他最脆弱的时候; 当一个人认为自己不可或缺时,恰恰是随时可以被替代的时候,越是有了一点小结果越是要谦卑感
  • 比如我说每次啥之类的,如果你没有每次,你可以提醒我,我修改用词我把今天早上的事给她捋了一遍,然后说:你说今天早上,我都屁颠屁颠的去做了,最后不就是没把热水往杯子
  • 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人对你好不好,你的心知道有时候委曲求全心里什么都懂,嘴上什么都不说不过是害怕失去而已别再为不值得的人犯傻别再为不在意你的人牵挂也别为ta
  • ”#超格事业单位# #山东三支一扶# # 山东事业单位考试#【聚焦环境资源建设 谱写生态保护新篇章】一直以来,磐石市人民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
  •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或接到健康宝弹窗提示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居住酒店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
  • 看到0-10的时候就笑出声了,但是后来想想我自己,唉,并没有比我们俊俊好到哪里,自己玩王者也是菜得一逼,第一次玩好朋友带的我,然后被朋友又气又笑的在咖啡厅骂了一
  • 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动作,传递出的感情非常难得,有责任,有信任,有疼爱,有珍惜,两个人的目标一致,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这样的生活才有奔头!#独财入墓无刑冲的人,比较
  • 一点点的王见货~#imomodoll# 的base02整只#kanabykana# 的no.13 Suho单头#foveo# 的3分Pie.B白肌单头Reci-
  • 直播通知 ⚠ 世界品牌500强⚠️ 央视上榜品牌⚠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山东安然纳米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关注主播 带您走进安然[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
  • 多么深刻现实的领悟,女人就要折腾,就要爱自己,就要每天打扮得美美的[玫瑰][玫瑰]你都不爱自己更没人爱你呦[捂脸][捂脸] 这几天被这个女人刷屏 一个女人跟老公
  • 睡衣男夏季冰丝薄款短袖两件套装宽松家居服 [微笑]原价129.9元,券后价【29.9元】 赠送运费险,不起球不变形不拉丝,洗澡后可直接穿,与肌肤亲密接触,柔软
  • 所以,“要说真话,这是最重要的,这样的年轻人才有未来”(雕塑家展望)。 我在微店发现了个高手,快来看看 【官方活动】王源新封面大家都看了吗?
  • 我是饼干 叫我饼哥啥的 随意[酷]@卡布叻_周深 我偶像,当然也是……[doge]准初二米,有一说一我是披着狼米皮的……狼米[doge][赞]【偶尔会被星星的
  • ③#每日一善[超话]# [微风]#每日一善# [微风]#阳光信用# 我们曾为生命的脆弱而唏嘘,为疾病而忧心,为死亡而惊惧,为世事的无常而慨叹,为人生的坎坷而愤懑
  • 其中,航空板块以*ST海航(600221.SH)为主,还有不在上市公司内的相关航空公司资产,目前已经确定辽宁方大为战略投资人,如果重整完成,航空板块将由方大绝对
  • #白夜追凶# 终于看完了白夜追凶,超级好看的说。是我这么久以来看的最好的一部悬疑剧了,关宏峰与关宏宇两兄弟深深地吸引力我,喜欢弟弟的武力超群与兄弟情义当先,喜欢
  • 当此天灾人祸,相继降作之时,若不以改恶修善,常念观音圣号,以为恃怙(音是护,依靠)则欲得安乐,难之难矣。(文钞三编卷二·复谢慧霖居士书二十二)  ●十余年来,天
  • 】​​​​#历史上的今天# “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历史的教训不容遗忘,东北大学与 ...展开全文c【今天,转发微
  • 【宫颈糜烂❗ 】提醒广大女性朋友:宫颈糜烂1度→2度→3度→HPV阳性→癌前病变—癌变,这就是宫颈癌的发展步骤。预防大于治疗,记住提前保养哦微信M1804800
  •   “云……云凰……”他小声的唤了它一声,云凰兽突然很开心的样子,睁开浑圆清澈的眼睛看着他,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刘星雨知道,这是它在向他示好,也在表示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