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12时起,#哈尔滨市主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近期我市连续发生数起前后叠加输入性疫情,多点多链多源持续传播,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目前,在主城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大量外地抵返哈关联病例,造成了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为快速果断有效处置当前疫情,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市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对主城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一)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外出就医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二、严格管控人员聚集
(一)除农贸市场、商场(不含商场内的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超市、药店、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允许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错峰、限流措施,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游园、庙会、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暂停各种线下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会议促销、旅游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七)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八)倡导市民群众“宅家”生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强化机场、火车站、公路交通卡口管理,严格执行核酸查验、落地即检、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闭环管控等措施。
(二)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外地人员抵返哈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监测,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正在经营的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及在建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哈达、龙园、润恒等农批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所有入园车辆司乘人员执行“入园即检”、闭环管理、无接触交易,只批发不零售。从严落实园内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从业人员跨园区交叉作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管理居民小区(村屯)
(一)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严格登记审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
(二)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三)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干部与小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困难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患病居民等特殊需求,突出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特别是外地抵返哈人员“三天三检”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哈尔滨市发布)
一、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一)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外出就医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二、严格管控人员聚集
(一)除农贸市场、商场(不含商场内的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超市、药店、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允许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错峰、限流措施,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游园、庙会、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暂停各种线下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会议促销、旅游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七)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八)倡导市民群众“宅家”生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强化机场、火车站、公路交通卡口管理,严格执行核酸查验、落地即检、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闭环管控等措施。
(二)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外地人员抵返哈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监测,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正在经营的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及在建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哈达、龙园、润恒等农批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所有入园车辆司乘人员执行“入园即检”、闭环管理、无接触交易,只批发不零售。从严落实园内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从业人员跨园区交叉作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管理居民小区(村屯)
(一)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严格登记审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
(二)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三)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干部与小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困难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患病居民等特殊需求,突出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特别是外地抵返哈人员“三天三检”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哈尔滨市发布)
11月22日,乌审旗在隔离管控的密接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3名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谷某某、苗某),现已全部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现将郭某某等3名初筛阳性人员行程轨迹公布如下#鄂尔多斯爆料##鄂尔多斯防控疫情第一线#
郭某某(21日我旗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之子),男,汉族,2014年5月出生,系11月21日我旗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二社。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在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
11月20日,10时19分与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在无定河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到香村饸饹面馆就餐,11时左右到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
11月21日,在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20时接到旗疾控中心流调电话通知其为密切接触者,等待转运。
11月22日,3时左右闭环转运到乌审旗博源商学院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谷某某,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系11月18日陕西省靖边县阳性人员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嘎鲁图镇阳光花苑小区。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1时左右在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离高速,于1时47分左右进入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3时53分左右离开厂区,4时20分左右经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入高速前往陕西省靖边县,8时在陕西省靖边县下高速,9时在康三补胎店后院内打油,9时30分与张某、田某某、贾某某、梁某某、苗某(11月22日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6人到净化厂对面的饸饹馆就餐,10时30分左右离开面馆到补胎店找车,11时左右离开补胎店,11时49分经过无定河王窑湾卡点,13时左右到蒙大出租房处休息,下午在出租屋处与别人交谈,16时44分到蒙大工业园区的天香居铁锅焖面烩菜馆就餐(同餐人员约12人),20时就餐后离开天香居铁锅焖面烩菜馆,返回出租屋处休息再无外出。
11月20日,9时左右在林曦酒店旁正凤农家菜馆早餐店就餐,9时45分离开,10时29分在纳林河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11时许在旧村委附近的凉面店就餐,随后返回租房处休息,12时左右接到陕西省靖边县疾控中心流调电话通知其为密切接触者,随后与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梁某某在车中等待,20时10分闭环转运至乌审旗碧水渊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苗某,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系11月18日陕西省靖边县阳性人员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万力花苑小区。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1时到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未接触其他人。1时47分左右进入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3时53分离开厂区,4时20分左右经过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入高速前往陕西省靖边县。8时30分左右从陕西省靖边县靖边西高速口驶离高速,9时左右到达西蓝公司附近的张浪汽修站打黄油。9时30分左右与张某驾车到净化厂对面的饸饹馆,与田某某、贾某某、梁某某、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谷某某(11月22日初筛阳性人员)共同就餐。10时30分左右离开饸饹馆到汽修站找车,11时17分离开汽修站,11时31分到无定河王窑湾卡点核酸采样点采样。13时左右到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外面停留(未进入超市),期间与何某某、罗某某、崔某某、谷某某有过接触。14时54分到达乌审旗蒙通商货有限公司装煤,15时5分单独前往蒙大加气站加气,16时从蒙大出发前往陕西省靖边县,19时10分在陕西省靖边县靖边东收费站附近饭店吃饭,随后前往陕西省铜川县吕村收费站。
11月20日,0时40分在陕西省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随后从陕西省铜川县吕村收费站上高速,中途在耀州服务区休息。10时20分在陕西省靖边县靖边东下高速,在卡口做核酸。11时37分到达蒙陕界卡点接到陕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就地等待管控。18时左右自己驾车到蒙大加气站停车场停车,并在车内等候。20时50分闭环转运至乌审旗碧水渊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无外出。
请与郭某某等3名初筛阳性人员上述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居住地嘎查村(社区)报备,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目前,乌审旗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城乡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认真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非必要不外出,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郭某某(21日我旗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之子),男,汉族,2014年5月出生,系11月21日我旗无症状感染者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无定河镇庙滩村二社。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在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
11月20日,10时19分与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在无定河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随后到香村饸饹面馆就餐,11时左右到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
11月21日,在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附近活动,20时接到旗疾控中心流调电话通知其为密切接触者,等待转运。
11月22日,3时左右闭环转运到乌审旗博源商学院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谷某某,男,汉族,1988年10月出生,系11月18日陕西省靖边县阳性人员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嘎鲁图镇阳光花苑小区。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1时左右在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离高速,于1时47分左右进入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3时53分左右离开厂区,4时20分左右经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入高速前往陕西省靖边县,8时在陕西省靖边县下高速,9时在康三补胎店后院内打油,9时30分与张某、田某某、贾某某、梁某某、苗某(11月22日初筛阳性人员)、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6人到净化厂对面的饸饹馆就餐,10时30分左右离开面馆到补胎店找车,11时左右离开补胎店,11时49分经过无定河王窑湾卡点,13时左右到蒙大出租房处休息,下午在出租屋处与别人交谈,16时44分到蒙大工业园区的天香居铁锅焖面烩菜馆就餐(同餐人员约12人),20时就餐后离开天香居铁锅焖面烩菜馆,返回出租屋处休息再无外出。
11月20日,9时左右在林曦酒店旁正凤农家菜馆早餐店就餐,9时45分离开,10时29分在纳林河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点采样,11时许在旧村委附近的凉面店就餐,随后返回租房处休息,12时左右接到陕西省靖边县疾控中心流调电话通知其为密切接触者,随后与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梁某某在车中等待,20时10分闭环转运至乌审旗碧水渊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苗某,男,汉族,1977年8月出生,系11月18日陕西省靖边县阳性人员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住址:乌审旗嘎鲁图镇万力花苑小区。自述行程如下:
11月19日,1时到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未接触其他人。1时47分左右进入陕西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3时53分离开厂区,4时20分左右经过陕西省铜川县吕村高速口驶入高速前往陕西省靖边县。8时30分左右从陕西省靖边县靖边西高速口驶离高速,9时左右到达西蓝公司附近的张浪汽修站打黄油。9时30分左右与张某驾车到净化厂对面的饸饹馆,与田某某、贾某某、梁某某、郭某某(11月21日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谷某某(11月22日初筛阳性人员)共同就餐。10时30分左右离开饸饹馆到汽修站找车,11时17分离开汽修站,11时31分到无定河王窑湾卡点核酸采样点采样。13时左右到庙滩村华惠便民连锁超市外面停留(未进入超市),期间与何某某、罗某某、崔某某、谷某某有过接触。14时54分到达乌审旗蒙通商货有限公司装煤,15时5分单独前往蒙大加气站加气,16时从蒙大出发前往陕西省靖边县,19时10分在陕西省靖边县靖边东收费站附近饭店吃饭,随后前往陕西省铜川县吕村收费站。
11月20日,0时40分在陕西省富平水泥有限公司卸煤,随后从陕西省铜川县吕村收费站上高速,中途在耀州服务区休息。10时20分在陕西省靖边县靖边东下高速,在卡口做核酸。11时37分到达蒙陕界卡点接到陕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就地等待管控。18时左右自己驾车到蒙大加气站停车场停车,并在车内等候。20时50分闭环转运至乌审旗碧水渊酒店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再无外出。
请与郭某某等3名初筛阳性人员上述行程轨迹重合人员主动向居住地嘎查村(社区)报备,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目前,乌审旗及周边地区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城乡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控措施,认真履行个人防疫责任,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非必要不外出,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对主城区实施临时管控措施!哈尔滨市发布第74号公告】近期我市连续发生数起前后叠加输入性疫情,多点多链多源持续传播,疫情防控形势极为复杂严峻。目前,在主城区全员核酸筛查中发现大量外地抵返哈关联病例,造成了一定范围的社区传播。为快速果断有效处置当前疫情,更好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省市专家综合研判,市指挥部决定,从2022年11月23日12时起,对主城区道里、道外、南岗、香坊、平房、松北等实施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一)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外出就医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二、严格管控人员聚集
(一)除农贸市场、商场(不含商场内的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超市、药店、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允许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错峰、限流措施,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游园、庙会、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暂停各种线下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会议促销、旅游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七)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八)倡导市民群众“宅家”生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强化机场、火车站、公路交通卡口管理,严格执行核酸查验、落地即检、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闭环管控等措施。
(二)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外地人员抵返哈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监测,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正在经营的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及在建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哈达、龙园、润恒等农批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所有入园车辆司乘人员执行“入园即检”、闭环管理、无接触交易,只批发不零售。从严落实园内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从业人员跨园区交叉作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管理居民小区(村屯)
(一)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严格登记审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
(二)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三)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干部与小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困难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患病居民等特殊需求,突出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特别是外地抵返哈人员“三天三检”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非必要流动
(一)六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主城区,确需外出的需持48小时内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凭“龙江健康码”绿码通行。应急抢险、疫情防控、重要公务、民生保障、外出就医等相关人员和车辆不受出入限制。
(二)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积极倡导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各类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等窗口单位的业务,能够通过网上办、自助办的事项,全部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理,如确需现场办理的实行预约制,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三)各类企业严格执行“两点一线”上下班模式,落实落细“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一企一策”“一园一策”疫情防控处置预案,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排查,严格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疫情较重区域内企业具备条件的可实行封闭管理。任何地方不得随意关停企业,确保企业稳定生产。
二、严格管控人员聚集
(一)除农贸市场、商场(不含商场内的餐饮、休闲、娱乐等项目)、超市、药店、加油(气)站、汽修汽配门店、餐饮类企业(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民生基础保障类经营场所外,其他营业场所、门店一律暂停营业。
(二)允许经营的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格执行错峰、限流措施,瞬时接纳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三)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暂停游园、庙会、民俗、广场舞等群众性活动。暂停宗教场所对外开放和集体宗教活动。
(四)暂停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活动。具体管控措施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五)暂停各种线下健康讲座、健康体验、会议促销、旅游体验等聚集性活动。
(六)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举办丧事活动要及时向属地社区(村)报备。
(七)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无需测温)和消毒、通风、限流等措施,司乘人员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车内乘客不得超过额定载客量的50%。
(八)倡导市民群众“宅家”生活,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禁止农村小卖店等室内扎堆聊天、打牌、聚餐等各种形式的聚集活动。
三、严格落实外防输入措施
(一)强化机场、火车站、公路交通卡口管理,严格执行核酸查验、落地即检、高风险人员和货运车辆闭环管控等措施。
(二)市域外抵返哈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向目的地所在街道、社区(村)、宾馆酒店报备。外地人员抵返哈后,实行落地核酸检测,并严格执行“三天三检”(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和健康监测,抵哈满五天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期间不得进入正在经营的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等公共场所,倡导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
(三)高风险区和间接入境抵返哈人员严格按规定执行居家隔离,其共同居住人员一同落实相应管控措施。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
四、严格管控重点场所
(一)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及在建工地实行全封闭管理。具体防控措施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二)哈达、龙园、润恒等农批市场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对所有入园车辆司乘人员执行“入园即检”、闭环管理、无接触交易,只批发不零售。从严落实园内从业人员台账管理和健康监测,严禁从业人员跨园区交叉作业。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五、严格管理居民小区(村屯)
(一)强化居民小区(村屯)自我管理,居民群众非必要不出小区,非本小区(村屯)居民非必要不进入小区(村屯),确需进入的严格登记审核,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急保障、医疗救护、垃圾清运等人员和车辆不受限制。
(二)严格实行无接触配送,严格限制快递、外卖等人员进入小区(村屯)。
(三)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保障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外来人员排查管控、物资供应、生活服务、外出就医、政策宣讲、心理疏导等工作。畅通社区干部与小区居民联系渠道,及时解决困难家庭、独居老人、困境儿童、患病居民等特殊需求,突出做好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特别是外地抵返哈人员“三天三检”管理工作,织密筑牢群防群控防线。
六、严格落实“四方责任”
(一)各级党委政府、各行业部门、各市场主体及广大市民群众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紧压实属地防控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和个人防护责任,凡失职失责、脱管漏管、不遵守防疫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督导检查,从严从细落实“四早”措施和“早快准、严细实”工作标准,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即查即改,坚决整治“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
(三)请广大市民群众认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积极响应“口罩行动”,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干、咽痛等症状,需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本公告发布实施后,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相应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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