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一位80多岁的老人,在得知超市搞促销,有特价鸡蛋后,早早地跑去超市门口排队,不料因为腿脚不便,在开门的一瞬间,就被人流推倒在地,造成9级伤残,家属将超市告上法院,索赔13万元。
事情的发生过程比较简单,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太得知超市有特价鸡蛋,便早早地排队到了超市门口。
王老太排队的位置很靠前,只要超市一开门,便能在第一批冲进去,但令王老太没有意料到的是,在自己身后,已经排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只见超市的门刚开,众人就争先恐后地向里冲去,80多岁的王老太慢了一步,就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的治疗很顺利,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此造成了9级伤残。
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更有网友直言,这就是典型的碰瓷行为,毕竟没有人逼着你去抢鸡蛋,既然敢抢,就要做好摔倒的准备。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家里有老人的,一定不让要老人去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毕竟身体安全最重要。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事情的发生过程比较简单,今年年初的时候,王老太得知超市有特价鸡蛋,便早早地排队到了超市门口。
王老太排队的位置很靠前,只要超市一开门,便能在第一批冲进去,但令王老太没有意料到的是,在自己身后,已经排了黑压压的一片人。
只见超市的门刚开,众人就争先恐后地向里冲去,80多岁的王老太慢了一步,就摔倒在地,超市工作人员看到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
医院的治疗很顺利,但不幸的是,王老太因此造成了9级伤残。
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更有网友直言,这就是典型的碰瓷行为,毕竟没有人逼着你去抢鸡蛋,既然敢抢,就要做好摔倒的准备。
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通过本案,也提醒我们,家里有老人的,一定不让要老人去人流量较大的地方,毕竟身体安全最重要。
那么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评论交流。
【#首届长三角露营装备博览会启幕# 探索露营经济新风口】一顶帐篷,撑起“诗与远方”,露营作为当下流行的出游方式,正受到越来越多人欢迎。11月12日至13日,“时尚露营·趣野潮城”2022首届长三角露营装备博览会( 以下简称“博览会”)暨潮城露营季在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举行。
眼下,市场上各种各样的露营产品层出不穷,如何做精产品,赢得口碑,产品的材质、设计至关重要。博览会从全产业、广布局的角度出发,打造了潮趣装备营区、潮野体验营区、潮购尖货营区、潮玩帐友营区等多个不同业态的营区,供民众“沉浸式”打卡。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露营装备制造发展峰会和露营旅游新业态发展峰会。峰会上,嘉宾们围绕露营产业,从不同角度、维度审视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内露营装备原材料生产企业作高端新材料、尖端新技术新产品发布,并与企业客商、业内大咖交流产品开发思路、共谋企业发展新高。
以钱江潮闻名的海宁,缘何又奔涌出“露营潮”?“站在露营经济风口,海宁出台露营管理办法和规范,打造城市露营特色营地,经编、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企业与露营深度关联,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海宁市委书记曹国良说。
其表示,产业基础方面,露营装备中的帐篷、天幕、户外充气产品等主要原材料都来源于产业用经编,而海宁是全球经编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方。同时,海宁家纺、家具、光伏等特色产业,更是为户外家居、移动式储能等露营配套产业提供了全方位支撑,海宁目前已拥有露营装备产业相关企业60余家。
为扶持露营产业发展,海宁还出台了《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露营营地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引导露营产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海宁将以此次露营装备博览会为契机,从原材料、装备制造、露营地运营、专业培训等方面入手打造露营装备全产业链,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长三角人气露营地”并授牌。海宁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旅游协会、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海宁旅游和海宁制造高质量发展。#浙里资讯一点通# #露营#(中新网浙江 )https://t.cn/A6ogOhdr
眼下,市场上各种各样的露营产品层出不穷,如何做精产品,赢得口碑,产品的材质、设计至关重要。博览会从全产业、广布局的角度出发,打造了潮趣装备营区、潮野体验营区、潮购尖货营区、潮玩帐友营区等多个不同业态的营区,供民众“沉浸式”打卡。
活动现场,还举行了露营装备制造发展峰会和露营旅游新业态发展峰会。峰会上,嘉宾们围绕露营产业,从不同角度、维度审视露营产业高质量发展,国内露营装备原材料生产企业作高端新材料、尖端新技术新产品发布,并与企业客商、业内大咖交流产品开发思路、共谋企业发展新高。
以钱江潮闻名的海宁,缘何又奔涌出“露营潮”?“站在露营经济风口,海宁出台露营管理办法和规范,打造城市露营特色营地,经编、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等企业与露营深度关联,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海宁市委书记曹国良说。
其表示,产业基础方面,露营装备中的帐篷、天幕、户外充气产品等主要原材料都来源于产业用经编,而海宁是全球经编企业集聚度最高的地方。同时,海宁家纺、家具、光伏等特色产业,更是为户外家居、移动式储能等露营配套产业提供了全方位支撑,海宁目前已拥有露营装备产业相关企业60余家。
为扶持露营产业发展,海宁还出台了《旅游新业态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露营营地项目暂行管理办法》,引导露营产业品牌化、规范化发展。
据了解,下一步海宁将以此次露营装备博览会为契机,从原材料、装备制造、露营地运营、专业培训等方面入手打造露营装备全产业链,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
活动现场还发布了“长三角人气露营地”并授牌。海宁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旅游协会、中国产业用纺织品行业协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海宁旅游和海宁制造高质量发展。#浙里资讯一点通# #露营#(中新网浙江 )https://t.cn/A6ogOh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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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太的家人认为超市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遂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法院,要求超市赔偿13万元。
但超市则提出两个关键点,证明超市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1、超市的入口畅通无阻,且设置了警示牌,王老太作为超市的常客,在能预测到超市人流量的情况下,因为身体原因自行摔倒,与超市没有关系;
2、超市在王老太摔倒后,第一时间将王老太送往医院救治,并未耽搁救治的时机,所以超市不存在任何的过错。
一起比较有争议的案件,有网友认为,虽然抢鸡蛋的多数是老头老太太,但年龄也都在60岁—70岁之间,像王老太这样80多岁的,还真是少之又少,毕竟年龄大了,腿脚不便是很正常的事,王老太真是不拿自己的身体当回事。
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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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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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表示,这是明显的被害人自陷风险的行为,如果让超市承担赔偿责任的话,那么是否意味着老人的家属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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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网友的观点都有一定道理,但个人认为,王老太的行为或许在情理上不值得提倡,但也绝对不是碰瓷行为。
事实上,要看超市是否应当赔钱,还是要看超市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关于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对进入或者潜在进入经营场所的消费者尽到的一种保护义务。
通常情况下,对于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从两个方面来分析:
1、经营者需要保证场所的基础设施完善,不会因为“物”的缺陷,导致经营者受到损害,比如最简单的,超市因为瓷砖跌落,将顾客砸伤,就属于典型的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2、经营者需要保障消费者在一定范围内免受到第三人的侵害,比如住酒店的,最起码不能被第三人破门而入。
具体到本案中,王老太在超市门口摔倒,显然是和超市的基础设施有关。
法院在审理时就认为,超市的促销活动已经进行了几天,应当知道参加活动的大多数为老年人且人流量较大,可是超市却并没有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比如在外设置隔离栏引导、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指挥。
由此可见,超市对王老太的摔倒是有一定责任的,但需要明白的是,有责任并不代表需要承担全部责任,毕竟王老太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因此,法院对于王老太家属提出的13万元赔偿,酌情判赔5.8万元,剩余的则由王老太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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