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惕!”浙江杭州,张女士打算在网上购买一件冲锋衣,对比过价格后,张女士选择了一家比官网要便宜几百元的店铺,并支付2000多元购买了自己心仪已久的那款冲锋衣。
可刚下单不久,就有人打电话给张女士称,其购买的那款冲锋衣现在搞活动已降价150元,而张女士没有享受到这一波福利,现在店铺准备这150元直接返还给张女士。
张女士一听,觉得这家店铺还不错,于是按照对方的指引操作,将这150元领到自己的账户上。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女士收到货后,却发现这件冲锋衣根本不是正品,于是打算找商家讨要说法。
可不曾想,这家店铺居然凭空消失了。也就是说,这家店铺已经关闭了。那之前的150元又是怎么回事了呢?
张女士向记者求助后,才从网络平台处才了解到,原来商家当时发过来的退款150元的链接,根本不是什么搞活动,而是双方的协商退款方案。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除了鲜活易腐的、报纸期刊等物品,消费者网购商品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货。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个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已的主张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但双方就同一事实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后任何一方不能因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异议。
具体而言,消费者网购衣服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也可以就自己的所购买的商品,与卖家协商。
意思就是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消费者可以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但经过沟通后,商家提出补偿消费者的解决方案,消费者接受的话,就不能反悔。
也就是说,由于张女士当时点击了这个链接,并成功收到150元,系统就会默认张女士同意接受这个解决方案。因此张女士不能就同一件商品再提出自己的主张。
2、《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法明确规定,只要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视为无效的。
换而言之,由于张女士是被商家以谎称是搞活动的方式,处于错误认知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应当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张女士仍然有权就其被欺诈的事实,提出自己的主张。
3、所谓欺诈,是指商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的认知时,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事实成立的,商家应当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时,按照500元赔付。
具体到本案中,商家如果没有欺诈事实,他们不会以这种欺骗的方式无故给张女士150元,更不会无缘无故关店。因此认定商家是欺诈了消费者张女士,笔者认为是不成问题的。
4、那么商家关店了,平台需要承担责任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也就是说,平台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就要看张女士要求平台提供已经关店商家的相关资料时,平台能不能拿得出来了。如果能,那么张女士就应当拿着平台提供的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商家维权。
反之,那平台就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即需退回货款2000元,并赔偿6000元给张女士。至于平台事后要不要去追偿,那就是平台自己的事了。
最后,希望张女士的教训,大家要引以为戒!即但凡要你点击同意的操作,一定像看合同一样,看清楚来,以免个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可刚下单不久,就有人打电话给张女士称,其购买的那款冲锋衣现在搞活动已降价150元,而张女士没有享受到这一波福利,现在店铺准备这150元直接返还给张女士。
张女士一听,觉得这家店铺还不错,于是按照对方的指引操作,将这150元领到自己的账户上。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张女士收到货后,却发现这件冲锋衣根本不是正品,于是打算找商家讨要说法。
可不曾想,这家店铺居然凭空消失了。也就是说,这家店铺已经关闭了。那之前的150元又是怎么回事了呢?
张女士向记者求助后,才从网络平台处才了解到,原来商家当时发过来的退款150元的链接,根本不是什么搞活动,而是双方的协商退款方案。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规定,除了鲜活易腐的、报纸期刊等物品,消费者网购商品后,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天内无理由退货。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个人民事权益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提出自已的主张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但双方就同一事实已经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后任何一方不能因同一事实再次提出异议。
具体而言,消费者网购衣服可以七天内无理由退货,也可以就自己的所购买的商品,与卖家协商。
意思就是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不符合自己的要求,消费者可以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但经过沟通后,商家提出补偿消费者的解决方案,消费者接受的话,就不能反悔。
也就是说,由于张女士当时点击了这个链接,并成功收到150元,系统就会默认张女士同意接受这个解决方案。因此张女士不能就同一件商品再提出自己的主张。
2、《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法明确规定,只要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视为无效的。
换而言之,由于张女士是被商家以谎称是搞活动的方式,处于错误认知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应当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也就是说,张女士仍然有权就其被欺诈的事实,提出自己的主张。
3、所谓欺诈,是指商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的认知时,作出错误的购买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欺诈消费者事实成立的,商家应当退一赔三,三倍赔偿金不足500元时,按照500元赔付。
具体到本案中,商家如果没有欺诈事实,他们不会以这种欺骗的方式无故给张女士150元,更不会无缘无故关店。因此认定商家是欺诈了消费者张女士,笔者认为是不成问题的。
4、那么商家关店了,平台需要承担责任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也就是说,平台到底要不要承担责任,就要看张女士要求平台提供已经关店商家的相关资料时,平台能不能拿得出来了。如果能,那么张女士就应当拿着平台提供的资料,到人民法院起诉商家维权。
反之,那平台就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即需退回货款2000元,并赔偿6000元给张女士。至于平台事后要不要去追偿,那就是平台自己的事了。
最后,希望张女士的教训,大家要引以为戒!即但凡要你点击同意的操作,一定像看合同一样,看清楚来,以免个人合法权益遭受侵害!
我这辈子就订了两个人的泡泡,光这两个人就已经可以让我感受网络帅男的参差。文修衙老师三天可以上线五次每次发几十条并附同角度装b自拍好几张,完全是某种营业型帅哥;而订张柜里可以让你花28块体验一下守活寡的感觉,就算来了也是分享今日晚餐+自己的大叔爱好如看足球,只能说都是男的但是完全两回事!
谈恋爱长相很重要吗
太重要了,长相是恋爱关系中的第一吸引力。
知名情感专家王婆对西门庆说过,男人要吸引女人,离不开五大要素——潘驴邓小闲。排名第一的,就是貌如潘安的长相。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
那我们就找实验案例。
有研究者分析了美国网络交友公司HurryDate的1万余名会员的行为,在一次快速约会的交谈中,每一位人都有3分钟的时间决定是否与另一位继续交往。有趣的是,绝大部分人在3秒内就已经做好了决定。其中,男性用户喜欢高颜值身材苗条的女性,女性用户欣赏英俊高大的男性。
由此可见,无论男女,长相才是恋爱关系中第一重要的吸引力。
高颜值是外貌特权,而非负资产。
《傲慢与偏见》中,班纳特家的两姐妹能嫁给有钱人,首先是她们长得好。
大姐简艳冠群芳,脑子不好使,依旧能够让年入四五千磅的宾利对她一见钟情。达西瞧不起伊丽莎白的原生家庭,他也承认,在第一次舞会,他就对伊丽莎白那双美丽的眼睛念念不忘。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在读《傲慢与偏见》时 ,都会注意到简和伊丽莎白的动向,却忽略了伊丽莎白闺蜜夏洛特的烦恼。
夏洛特非常聪明,她来参加舞会,也想要和伊丽莎白一样,有男性爱上她。
然而,她相貌普通,家境一般,没有人把27岁的她当盘菜。后来,伊丽莎白拒绝的柯林斯,她赶紧当成了宝贝。
伊丽莎白不理解夏洛特,我却能理解。因为长相普通的女人,很难得到有钱人的注意——即便有,也是极少案例。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谈恋爱会注意长相?
演化心理学认为,长相对称意味着健康,对于任何物种来说,健康都是极大的优势。人类喜欢对称的脸型,因为它们传达出“我很健康”的讯息。
通常来讲,好看的人,左右脸是对称的。大家可以看看林青霞和吴彦祖的脸,两张图的排序是两个左脸的组合,正常脸型的组合,两个右脸的组合。
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长相好的人,更容易让人见色起意。
《亲密关系》中提到一则关于体香研究的经典案例,参与者几天都穿着同一件T恤睡觉,然后让陌生人闻这些T恤,并且挑选出最有吸引力的气味。那些面孔对称,有吸引力气味的人比那些不对称,没有吸引力的人的气味好闻。
承认这样的事实吧,注重长相,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
网上有段话很流行,“喜欢一个人,始于五官,止于三观。”然而,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判断,“五官决定我要不要去了解你的三观。”
https://t.cn/A6Kw9Qzu
太重要了,长相是恋爱关系中的第一吸引力。
知名情感专家王婆对西门庆说过,男人要吸引女人,离不开五大要素——潘驴邓小闲。排名第一的,就是貌如潘安的长相。
或许有人认为,这是小说家言,不足为信。
那我们就找实验案例。
有研究者分析了美国网络交友公司HurryDate的1万余名会员的行为,在一次快速约会的交谈中,每一位人都有3分钟的时间决定是否与另一位继续交往。有趣的是,绝大部分人在3秒内就已经做好了决定。其中,男性用户喜欢高颜值身材苗条的女性,女性用户欣赏英俊高大的男性。
由此可见,无论男女,长相才是恋爱关系中第一重要的吸引力。
高颜值是外貌特权,而非负资产。
《傲慢与偏见》中,班纳特家的两姐妹能嫁给有钱人,首先是她们长得好。
大姐简艳冠群芳,脑子不好使,依旧能够让年入四五千磅的宾利对她一见钟情。达西瞧不起伊丽莎白的原生家庭,他也承认,在第一次舞会,他就对伊丽莎白那双美丽的眼睛念念不忘。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在读《傲慢与偏见》时 ,都会注意到简和伊丽莎白的动向,却忽略了伊丽莎白闺蜜夏洛特的烦恼。
夏洛特非常聪明,她来参加舞会,也想要和伊丽莎白一样,有男性爱上她。
然而,她相貌普通,家境一般,没有人把27岁的她当盘菜。后来,伊丽莎白拒绝的柯林斯,她赶紧当成了宝贝。
伊丽莎白不理解夏洛特,我却能理解。因为长相普通的女人,很难得到有钱人的注意——即便有,也是极少案例。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人谈恋爱会注意长相?
演化心理学认为,长相对称意味着健康,对于任何物种来说,健康都是极大的优势。人类喜欢对称的脸型,因为它们传达出“我很健康”的讯息。
通常来讲,好看的人,左右脸是对称的。大家可以看看林青霞和吴彦祖的脸,两张图的排序是两个左脸的组合,正常脸型的组合,两个右脸的组合。
一见钟情,就是见色起意。长相好的人,更容易让人见色起意。
《亲密关系》中提到一则关于体香研究的经典案例,参与者几天都穿着同一件T恤睡觉,然后让陌生人闻这些T恤,并且挑选出最有吸引力的气味。那些面孔对称,有吸引力气味的人比那些不对称,没有吸引力的人的气味好闻。
承认这样的事实吧,注重长相,是刻在人类基因里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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