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人生路,苦乐自己渡
01生命就是一个过程,一边观山水,一边迎风雨,一边为生活,一边努力活。虽苦,但能换来幸福,虽累,但也能得到硕果。 虽然行走在人群中,但却要坚守在自我中。凡事都不必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与评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管你有多么真诚,遇到怀疑你的人,他不信任你,你就是虚伪;不管你有多么纯粹,遇到复杂的人,他惯会多心,你就是有心计;不管你多么天真可爱,遇到现实的人,他欣赏不了,你就是笑话;不管你多么专业,遇不懂的人,再怎么解说都无济于事,你就是徒劳。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懂你的人太少。不要妄想一个决定得到所有人的赞许与支持,也不要因为有质疑之声就怀疑自己。凡事只要自己心中有数,明白自己所谓几何,就且任由他人去说,也且坚定自己的信念,忠于选择,也忠于自己。
02风雨人生路,苦乐自己渡。
人与人的关系,简约则长,浓烈则短。我用真心待你,但并不执着于你。我们活在缘分中,而非关系里。
有些人,相遇相知,成就一份懂得;有些人,不过看客,无需格外在意。常常,我们会看到有些人,明明看起来很友善,却总是独来独往。直到后来才明白,待人友善是修养,独来独往是性格。逢人三分和气,如春风拂面;遇事几分宽阔,彼此好得过。 其实,人生除了生死,其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擦伤。是谁说过,清晨的粥比深夜的酒好喝,骗你的人比爱你的人会说。上山吃力却是在登高,下山轻松却是入低谷。未来想要过得更好,就注定要披荆斩棘,比别人趟更多的河,走更多的路。 时间一天比一天少,我们一天比一天老,余生所有的未了之事,都要靠着自己内心的那份笃定与坚持去达成,去实现。
03有时候想想,其实我们大多数也都只是普通人,终其一生只要无所愧疚,无所遗憾,便也算得一生圆满。
不要索求太多,不要苛求完美。人活着不可能一切随心所欲,顺风顺水,偶有波折坎坷,才更觉幸福与喜悦的难能可贵。生命有所经历,才不枉人间这一回。 人生如品茶,喝茶有三道。这第一道,便是苦若生命;第二道,唇齿回甘;第三道,淡若清风。平淡是其本色;苦涩是其历程;清甜是其馈赠。生活百味,皆在于品尝。不品人间酒,不知其中醉;不陷世间情,不知其中累;不经沧桑苦,不知其中味。 日子,平平淡淡才妥帖,生活,甜酸苦辣才精彩。每天,给自己一个新的期许,让心有所想,行之所向。轻轻松松过生活,快快乐乐做自己。
01生命就是一个过程,一边观山水,一边迎风雨,一边为生活,一边努力活。虽苦,但能换来幸福,虽累,但也能得到硕果。 虽然行走在人群中,但却要坚守在自我中。凡事都不必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与评价,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不管你有多么真诚,遇到怀疑你的人,他不信任你,你就是虚伪;不管你有多么纯粹,遇到复杂的人,他惯会多心,你就是有心计;不管你多么天真可爱,遇到现实的人,他欣赏不了,你就是笑话;不管你多么专业,遇不懂的人,再怎么解说都无济于事,你就是徒劳。 所以,很多时候不是你不够好,而是懂你的人太少。不要妄想一个决定得到所有人的赞许与支持,也不要因为有质疑之声就怀疑自己。凡事只要自己心中有数,明白自己所谓几何,就且任由他人去说,也且坚定自己的信念,忠于选择,也忠于自己。
02风雨人生路,苦乐自己渡。
人与人的关系,简约则长,浓烈则短。我用真心待你,但并不执着于你。我们活在缘分中,而非关系里。
有些人,相遇相知,成就一份懂得;有些人,不过看客,无需格外在意。常常,我们会看到有些人,明明看起来很友善,却总是独来独往。直到后来才明白,待人友善是修养,独来独往是性格。逢人三分和气,如春风拂面;遇事几分宽阔,彼此好得过。 其实,人生除了生死,其他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擦伤。是谁说过,清晨的粥比深夜的酒好喝,骗你的人比爱你的人会说。上山吃力却是在登高,下山轻松却是入低谷。未来想要过得更好,就注定要披荆斩棘,比别人趟更多的河,走更多的路。 时间一天比一天少,我们一天比一天老,余生所有的未了之事,都要靠着自己内心的那份笃定与坚持去达成,去实现。
03有时候想想,其实我们大多数也都只是普通人,终其一生只要无所愧疚,无所遗憾,便也算得一生圆满。
不要索求太多,不要苛求完美。人活着不可能一切随心所欲,顺风顺水,偶有波折坎坷,才更觉幸福与喜悦的难能可贵。生命有所经历,才不枉人间这一回。 人生如品茶,喝茶有三道。这第一道,便是苦若生命;第二道,唇齿回甘;第三道,淡若清风。平淡是其本色;苦涩是其历程;清甜是其馈赠。生活百味,皆在于品尝。不品人间酒,不知其中醉;不陷世间情,不知其中累;不经沧桑苦,不知其中味。 日子,平平淡淡才妥帖,生活,甜酸苦辣才精彩。每天,给自己一个新的期许,让心有所想,行之所向。轻轻松松过生活,快快乐乐做自己。
上海浦东,男子陈某有一辆红色的摩托车,价值6万余元,一老人路过看到后,故意将陈某的摩托车推倒,造成1.6万元损失。事发后,有邻居劝陈某,老人年龄比较大,追究责任困难,还是算了吧!陈某不同意,坚持要对老人追责。
事发这天,陈某正在搬家,刚好从另一个小区,搬到事发小区,他的摩托车为KTM-rc390,200多斤重,为了保险起见,陈某将摩托车停在楼下规划的摩托车停车区。
晚上7点左右,陈某将新家收拾了一下,准备下楼拿点东西,万万没想到,发现停得好好的摩托车无端端地倒在地上,陈某当即便怀疑,是有人故意为之,因为200多斤的摩托车,轻易不会倒地。
随后,陈某到小区物管处,调取监控,查看怎么回事,最后发现,一个老人蹒跚踱步经过时,看到他的摩托车,然后故意将摩托车推倒。事发后,陈某听小区居民说,老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之前她曾多次故意破坏他人的财物。
经鉴定,推摩托车的老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她儿子,摩托车损失为1.6万元。
1、从民事上讲,这事应该由老人,还是老人的儿子承担责任?
涉事老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重点,民法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老人属于后者,不能完全辨别自己的行为。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老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她的监护人负责,既他儿子负责。只有她儿子在尽到监护责任时,才能减轻侵权责任。从事发时只有老人一人来看,老人儿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2、从刑法上讲,本案应该如何定性?
首先,老人故意将摩托车推倒,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次,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关键在任意损毁,强调的是蛮不讲理、随心所欲的损坏,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可以是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也可以是多次损毁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等。
老人之所以构成寻衅滋事罪,除损毁公私财物数量大外,还在于她之前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只不过当时因为金额小,不了了之。
根据刑法293条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次,有网友表示,老人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还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才不负刑事责任,并非任何时候均不负刑事责任。
换而言之,即便老人属于限制民事能力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损毁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属于法条竞合,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应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日,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事情发生后,很多人劝陈某不要这么较真,不值得,但陈某表示,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摩托车被老人推倒损坏小伙坚持追刑责#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事发这天,陈某正在搬家,刚好从另一个小区,搬到事发小区,他的摩托车为KTM-rc390,200多斤重,为了保险起见,陈某将摩托车停在楼下规划的摩托车停车区。
晚上7点左右,陈某将新家收拾了一下,准备下楼拿点东西,万万没想到,发现停得好好的摩托车无端端地倒在地上,陈某当即便怀疑,是有人故意为之,因为200多斤的摩托车,轻易不会倒地。
随后,陈某到小区物管处,调取监控,查看怎么回事,最后发现,一个老人蹒跚踱步经过时,看到他的摩托车,然后故意将摩托车推倒。事发后,陈某听小区居民说,老人已经不是第一次这样干了,之前她曾多次故意破坏他人的财物。
经鉴定,推摩托车的老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是她儿子,摩托车损失为1.6万元。
1、从民事上讲,这事应该由老人,还是老人的儿子承担责任?
涉事老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是重点,民法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两种,一是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二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老人属于后者,不能完全辨别自己的行为。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老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她的监护人负责,既他儿子负责。只有她儿子在尽到监护责任时,才能减轻侵权责任。从事发时只有老人一人来看,老人儿子没有尽到监护责任。
2、从刑法上讲,本案应该如何定性?
首先,老人故意将摩托车推倒,属于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根据司法解释规定,故意损毁他人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次,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关键在任意损毁,强调的是蛮不讲理、随心所欲的损坏,这里说的情节严重,可以是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也可以是多次损毁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等。
老人之所以构成寻衅滋事罪,除损毁公私财物数量大外,还在于她之前曾多次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只不过当时因为金额小,不了了之。
根据刑法293条规定,犯寻衅滋事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次,有网友表示,老人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吗?还可以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具体而言,精神病人只有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才不负刑事责任,并非任何时候均不负刑事责任。
换而言之,即便老人属于限制民事能力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只不过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最后,老人故意推倒摩托车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损毁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两罪,属于法条竞合,根据重罪吸收轻罪原则,应该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近日,法院即将开庭审理此案,事情发生后,很多人劝陈某不要这么较真,不值得,但陈某表示,我只是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摩托车被老人推倒损坏小伙坚持追刑责#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今天跟闺蜜聊了两个很有讨论意义到话题,她说我感觉我好像跟别人聊天插不上话题,还有我感觉和别人相处很尴尬,聊天也放不开,我说交朋友的意义本来就是让自己更快乐舒服而已,如果这个朋友让自己不开心不舒服我觉得这个朋友也没必要去交了,有些朋友是一见如故有些朋友说真的压根就不想见打心眼底的讨厌,如果硬把自己挤进去自己也不开心很累,朋友是能开得起玩笑互相包容的,如果你自己都很拘束自己别人也会顺其自然的把你当局外人,那还不如随心所欲一点自己快乐开心才是最重要的,自己想说什么就说想做什么就做,玩的很要好的朋友是真的不会介意这些 https://t.cn/z8cqO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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