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债主都来讨债|愈在难处愈精进(宣化上人)
心里若公平,就要认账,还债就没事了。
◎宣化上人 开示于万佛圣城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
“要学好,冤孽找;
要成佛,先受魔。”
若不想好,则冤孽不会来找,愈想好,冤孽愈来找。因为从无量劫以来,生生世世所造的善恶业夹杂不清,因此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债主都来讨债。好像你本来是个普通人,借了很多钱,没有还清楚,在你未发财之前,这些债主知道你没钱,所以不会来找你。可是等你一发财,这些债主便登门来讨债了。为什么?因为你有钱了,若不向你要,就没有其它时候可以要回。
所以在修道中遇到逆境,更应该向前勇猛精进,而不退失菩提心。所有的债主来讨债,就还他们,我们不能扛债不还的。我们将自己所得的功德,回向给冤亲债主们,令他们得到功德,而离苦得乐,了生脱死。
无量劫以来,生生世世因为各种不同的因缘,不知做错了多少事。单是今生仔细想想,我们杀了多少生?做了多少不公平的事?你或许没有杀大的生命(譬如狮、象、马、羊、牛、鸡、犬等),但可能杀了小的生命(如青蛙、蚊虫、蚂蚁、苍蝇等),也可能你心里有杀念存在。
好像小的时候,因为无知,杀了很多小动物、小昆虫,这都是无知之罪。一旦你将众生的生命夺取、伤害了,现在你想修道,它们都会来讨债的。这种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无以数计,生生世世日积月累来的,这种债说也说不完。
所以我们不能不讲公道,说:“我修行了,可是我不认所有的冤业债。”你如果有这种思想,那永远都不会成道的,因为你心里不公平。心里若公平,就要认账,还债就没事了。所以说:“要学好,冤孽找。”你要学好,就好像一个暴发户,所有的穷朋友都登门来找你了,他们都想得些利益。
“要成佛,先受魔。”佛是魔帮助他成道的,若没有魔,就没有佛。魔是来考验你,令你更进一步,所谓: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也是来看看你的火候够不够?若是够,则千魔不改,万魔不退,不会退失菩提心。愈在难处愈精进,一切横逆交加,皆处之泰然,不觉得不公平,也不怨天,不尤人,能逆来顺受,修忍辱波罗蜜。所有魔障来了,都不与魔起敌对,自己吃一点苦不要紧,要发愿度魔,使其皈依三宝,发菩提心。我们对谁都不生怨仇心,如此可化干戈为玉帛,化仇恨为慈祥。
我们应该在反面找好处,“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不要为自己做辩护律师,无论什么事:“真认自己错,莫论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体名大悲。”同体亦包括魔,魔也是自性的一部分。
若自性有魔,就会引进外边的魔,若自性无魔,外魔就不会进来。什么是自性魔?就是贪瞋痴。“若无猫食碗,则不招苍蝇。”魔因为觉得你有点油水,他可以浑水摸鱼得些好处,所以来捣乱你,显他的魔通。
所以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老老实实,言必忠信,行必笃敬,不打妄语。如果怕认自己错,尽是覆讳过失,这不是修道的行为。必须要开诚布公,很坦白慷慨地做事,本照义理道德良心去行事。若是与道德良心有不合之处,则绝不去做。
凡是修道人,必须具足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智慧,就是不会自赞毁他,说:“你看我,我是最第一、最清高的,他们都是那么贱。”凡是自赞的人,已经是没有前途的,虽然活着,其实是已死了。因为他违背良心道德,看不起他人,只知道有自己,这是诸佛菩萨所最不欢喜的人。若想得诸佛菩萨的欢喜与保护,则要言行一致,“言顾行,行顾言”,互相不矛盾。不要常夸自己如何好,一旦做事就坏了。
修道人不要有自私心、自利心,要利益他人,不要尽损人利己,或看不起他人。每个人都应迴光返照,照照过去的事、现在的事,再照照将来。能念兹在兹,时刻不忘良心道德,时间一久,善根自然会增长,菩提心也会发得大,进一步就会去行菩萨道,利益众生,这是有连带关系的。
人不要怕魔,而退失菩提心,魔障是考验。好像学生刚开始读书,觉得课程很难,可是时间一久,读得入门了,就不觉得困难了。你读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开始的时候,都有这种情形发生。所谓:
“不经一番寒彻骨,
怎得梅花扑鼻香?”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在修行时,不要尽想出风头。出家后,还求名求利,是最要不得的。我们出家之后,一定要认真脚踏实地来修行,栽培修植福慧。修福,就要利益人,修慧,就要多研究经典。
常做利益人的事,就会生出福德。有人问:“要如何利益人?是否要用钱去做功德?”不需要。只要你心里没有杀心、盗心、邪淫心、打妄语心,不饮酒了,这都是培福的地方。所谓:
“慈悲口,方便舌,
有钱无钱都作德。”
你在口头上不骂人了,不说粗言暴语伤害他人,这也都是功德。我们处处要惜福,处处不舍福,处处修福修慧。修福慧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时时刻刻、朝朝夕夕、年年月月,都要继续做下去,不能“一日曝之,十日寒之。”你若是这样子,永远不会有进步。所以我们要认定宗旨,勇猛精进,不要向后退,这是每个修道人应该具有的条件。
【编注】恭录自《宣化上人開示錄(四)》
心里若公平,就要认账,还债就没事了。
◎宣化上人 开示于万佛圣城
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九日
“要学好,冤孽找;
要成佛,先受魔。”
若不想好,则冤孽不会来找,愈想好,冤孽愈来找。因为从无量劫以来,生生世世所造的善恶业夹杂不清,因此一旦想要修道,所有的债主都来讨债。好像你本来是个普通人,借了很多钱,没有还清楚,在你未发财之前,这些债主知道你没钱,所以不会来找你。可是等你一发财,这些债主便登门来讨债了。为什么?因为你有钱了,若不向你要,就没有其它时候可以要回。
所以在修道中遇到逆境,更应该向前勇猛精进,而不退失菩提心。所有的债主来讨债,就还他们,我们不能扛债不还的。我们将自己所得的功德,回向给冤亲债主们,令他们得到功德,而离苦得乐,了生脱死。
无量劫以来,生生世世因为各种不同的因缘,不知做错了多少事。单是今生仔细想想,我们杀了多少生?做了多少不公平的事?你或许没有杀大的生命(譬如狮、象、马、羊、牛、鸡、犬等),但可能杀了小的生命(如青蛙、蚊虫、蚂蚁、苍蝇等),也可能你心里有杀念存在。
好像小的时候,因为无知,杀了很多小动物、小昆虫,这都是无知之罪。一旦你将众生的生命夺取、伤害了,现在你想修道,它们都会来讨债的。这种债不是一个、两个,而是无以数计,生生世世日积月累来的,这种债说也说不完。
所以我们不能不讲公道,说:“我修行了,可是我不认所有的冤业债。”你如果有这种思想,那永远都不会成道的,因为你心里不公平。心里若公平,就要认账,还债就没事了。所以说:“要学好,冤孽找。”你要学好,就好像一个暴发户,所有的穷朋友都登门来找你了,他们都想得些利益。
“要成佛,先受魔。”佛是魔帮助他成道的,若没有魔,就没有佛。魔是来考验你,令你更进一步,所谓: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也是来看看你的火候够不够?若是够,则千魔不改,万魔不退,不会退失菩提心。愈在难处愈精进,一切横逆交加,皆处之泰然,不觉得不公平,也不怨天,不尤人,能逆来顺受,修忍辱波罗蜜。所有魔障来了,都不与魔起敌对,自己吃一点苦不要紧,要发愿度魔,使其皈依三宝,发菩提心。我们对谁都不生怨仇心,如此可化干戈为玉帛,化仇恨为慈祥。
我们应该在反面找好处,“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不要为自己做辩护律师,无论什么事:“真认自己错,莫论他人非,他非即我非,同体名大悲。”同体亦包括魔,魔也是自性的一部分。
若自性有魔,就会引进外边的魔,若自性无魔,外魔就不会进来。什么是自性魔?就是贪瞋痴。“若无猫食碗,则不招苍蝇。”魔因为觉得你有点油水,他可以浑水摸鱼得些好处,所以来捣乱你,显他的魔通。
所以人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要老老实实,言必忠信,行必笃敬,不打妄语。如果怕认自己错,尽是覆讳过失,这不是修道的行为。必须要开诚布公,很坦白慷慨地做事,本照义理道德良心去行事。若是与道德良心有不合之处,则绝不去做。
凡是修道人,必须具足真正的智慧。真正的智慧,就是不会自赞毁他,说:“你看我,我是最第一、最清高的,他们都是那么贱。”凡是自赞的人,已经是没有前途的,虽然活着,其实是已死了。因为他违背良心道德,看不起他人,只知道有自己,这是诸佛菩萨所最不欢喜的人。若想得诸佛菩萨的欢喜与保护,则要言行一致,“言顾行,行顾言”,互相不矛盾。不要常夸自己如何好,一旦做事就坏了。
修道人不要有自私心、自利心,要利益他人,不要尽损人利己,或看不起他人。每个人都应迴光返照,照照过去的事、现在的事,再照照将来。能念兹在兹,时刻不忘良心道德,时间一久,善根自然会增长,菩提心也会发得大,进一步就会去行菩萨道,利益众生,这是有连带关系的。
人不要怕魔,而退失菩提心,魔障是考验。好像学生刚开始读书,觉得课程很难,可是时间一久,读得入门了,就不觉得困难了。你读小学、中学、高中、大学,开始的时候,都有这种情形发生。所谓:
“不经一番寒彻骨,
怎得梅花扑鼻香?”
“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在修行时,不要尽想出风头。出家后,还求名求利,是最要不得的。我们出家之后,一定要认真脚踏实地来修行,栽培修植福慧。修福,就要利益人,修慧,就要多研究经典。
常做利益人的事,就会生出福德。有人问:“要如何利益人?是否要用钱去做功德?”不需要。只要你心里没有杀心、盗心、邪淫心、打妄语心,不饮酒了,这都是培福的地方。所谓:
“慈悲口,方便舌,
有钱无钱都作德。”
你在口头上不骂人了,不说粗言暴语伤害他人,这也都是功德。我们处处要惜福,处处不舍福,处处修福修慧。修福慧非一朝一夕所成,而是时时刻刻、朝朝夕夕、年年月月,都要继续做下去,不能“一日曝之,十日寒之。”你若是这样子,永远不会有进步。所以我们要认定宗旨,勇猛精进,不要向后退,这是每个修道人应该具有的条件。
【编注】恭录自《宣化上人開示錄(四)》
这事真奇葩!孙先生花130万买的路虎车,4S店居然跟他说:“你的车我们修不好,要不这样吧,你到外面去修,修好了以后,费用我们来承担…”孙先生听后傻了,你们是官方的4S店,你们都修不好的情况下,让我到外面去修新车,这是把客户智商按地上摩擦吗?
孙先生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裸车价130万。他说提车当天,这车就出现了异常,车子只要开到80码以上,方向盘就有抖动厉害,脚底板也有发麻的感觉,包括小腿和座椅,给人都是这种抖动的感觉。
本来提车很开心,但是在回家路上孙先生就已经在犯嘀咕了。毕竟这个车不便宜,裸车130万,落地是140万,可开起来像开拖拉机一样,被朋友知道都要笑话了。
于是孙先生向4S店反映了情况,把车开回店里,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孙先生去了4S店20多次,店里的4个维修师试过这个车子后,都说抖动问题存在,他们也是承认的,但这个车子就是修不好。
后来,维修工把试驾车上的零件更换到孙先生的这辆车上,好好的一辆新车已经记不清折腾了多少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修理工就开着车子到附近的修理厂向其他修理工请教。
外面修理厂的人说换什么,修理工回来又将零件换了一遍,一点自己的主见也没有,孙先生看到这里已经没有耐心了,他感觉这家店太坑人了。
于是他找到售后经理问这事情怎么解决?可销售经理说的话更让他目瞪口呆,售后经理说:“您的问题我们已经跟厂家反馈过了,但厂家说这抖动问题是正常的,而且我也试驾过你的车辆,我感觉没有什么问题啊。”
孙先生一听气死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他们的4个修理工都承认这车子有问题,而且对车子也进行过维修。可售后经理却说这是正常的 那为什么店里其它的车没有这个毛病呢?为什么要给他的车换零件呢?
销售经理说:“车子要维修,是因为你说有抖动的感觉,我们按你的要求给车子也换过零件。这部分费用也都是我们帮你出的,厂家是不愿意出的,我们已经亏损很多了,至于异常抖动只是你的感觉太敏感,我们维修工是照顾你的感受,配合你才这样说的……”
孙先生听后很气愤,要求售后经理给他提供维修单子,而售后经理说:“你的车子其实不存在维修啊,因为这个车厂家反馈说正常,我们又不能入系统说是维修,就是我们现在换的零件,也是我们自己贴钱给你换的,你还闹下去就没有意思了。”
售后经理的这番回复完全出乎孙先生的意料,原本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把车修好,哪怕是换发动机、换变速箱,他都自认倒霉。但现在车子修不好,售后还这样敷衍他,他只能提出退车或者换车。
可售后经理说:“这个目前我可以确定是不能退车和换车的,你可以通过国家认定的一些检测机构去试一下,不然我们是不会认可你的说法…”
孙先生听后直言自己不会再相信这个品牌了,这服务和态度都让他感觉很受伤。如果车子没有问题,他一干嘛要求让店里给他的新车换零件?谁舍得把130多万的车子给随便拆了?现在还变成他在无理取闹?
我认为车子有问题,店里就要给客户解决和一个交代,客户选择你们的车是出于对你们的信任,可你们伤害了一个客户的心,可能损失的是一群客户,大家觉得呢?
孙先生买了一辆路虎揽胜,裸车价130万。他说提车当天,这车就出现了异常,车子只要开到80码以上,方向盘就有抖动厉害,脚底板也有发麻的感觉,包括小腿和座椅,给人都是这种抖动的感觉。
本来提车很开心,但是在回家路上孙先生就已经在犯嘀咕了。毕竟这个车不便宜,裸车130万,落地是140万,可开起来像开拖拉机一样,被朋友知道都要笑话了。
于是孙先生向4S店反映了情况,把车开回店里,可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孙先生去了4S店20多次,店里的4个维修师试过这个车子后,都说抖动问题存在,他们也是承认的,但这个车子就是修不好。
后来,维修工把试驾车上的零件更换到孙先生的这辆车上,好好的一辆新车已经记不清折腾了多少次,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无奈之下,修理工就开着车子到附近的修理厂向其他修理工请教。
外面修理厂的人说换什么,修理工回来又将零件换了一遍,一点自己的主见也没有,孙先生看到这里已经没有耐心了,他感觉这家店太坑人了。
于是他找到售后经理问这事情怎么解决?可销售经理说的话更让他目瞪口呆,售后经理说:“您的问题我们已经跟厂家反馈过了,但厂家说这抖动问题是正常的,而且我也试驾过你的车辆,我感觉没有什么问题啊。”
孙先生一听气死了,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他们的4个修理工都承认这车子有问题,而且对车子也进行过维修。可售后经理却说这是正常的 那为什么店里其它的车没有这个毛病呢?为什么要给他的车换零件呢?
销售经理说:“车子要维修,是因为你说有抖动的感觉,我们按你的要求给车子也换过零件。这部分费用也都是我们帮你出的,厂家是不愿意出的,我们已经亏损很多了,至于异常抖动只是你的感觉太敏感,我们维修工是照顾你的感受,配合你才这样说的……”
孙先生听后很气愤,要求售后经理给他提供维修单子,而售后经理说:“你的车子其实不存在维修啊,因为这个车厂家反馈说正常,我们又不能入系统说是维修,就是我们现在换的零件,也是我们自己贴钱给你换的,你还闹下去就没有意思了。”
售后经理的这番回复完全出乎孙先生的意料,原本他的想法很简单,只要能把车修好,哪怕是换发动机、换变速箱,他都自认倒霉。但现在车子修不好,售后还这样敷衍他,他只能提出退车或者换车。
可售后经理说:“这个目前我可以确定是不能退车和换车的,你可以通过国家认定的一些检测机构去试一下,不然我们是不会认可你的说法…”
孙先生听后直言自己不会再相信这个品牌了,这服务和态度都让他感觉很受伤。如果车子没有问题,他一干嘛要求让店里给他的新车换零件?谁舍得把130多万的车子给随便拆了?现在还变成他在无理取闹?
我认为车子有问题,店里就要给客户解决和一个交代,客户选择你们的车是出于对你们的信任,可你们伤害了一个客户的心,可能损失的是一群客户,大家觉得呢?
宁夏银川。李先生把自己的宝马车送到汽修店保养洗车,不料,车子在店里期间,店员把车开出和出租车相撞。店家希望李先生能够帮忙减少损失,李先生也愿意尽量配合。可第二天,店里的态度却变了,拿出1000块钱,表示只能给这么多。
事发当天,李先生把车放到汽修店,自己就回家了。可还没过多久,就接到汽修店老板打来的电话,称车子做完保养后,在倒车时和出租车撞了一下。听到这个情况,李先生突然懵了,因为车子开了一年多,从没出过事故,结果这次在别人手上遇到了。
李先生来到汽修店,发现车子后门已经严重凹陷下去,宝马4S店的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表示车子受损比较严重,要更换车门,大概费用是14000元。而老板的意思是想减少些损失,花三四千块钱维修一下。
李先生也想着事情能够迅速解决,自己损失就损失一点,就答应让汽修店来维修。不过车子的折损费,应该由汽修店承担,因为车子他是准备卖的,询问了几个二手车的朋友,得知折旧费用大概在两三万,最初汽修店老板是认同的,可第二天,对方的态度却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汽修店老板表示,既然撞车是发生在他们这里,一点补偿也没有不太好,他愿意赔偿1000块钱。话虽然说得挺好听,但事完全不是这个事。李先生听完后,感觉整个人都要气炸了。
无奈之下,他找到媒体反映此事,他也不要求对方赔偿两万三万,能够赔偿7500块钱,他就认了。
记者见到汽修店的负责人杜先生。他表示,交警给出的认定责任划分是双方各一半责任。出租车有保险,当初他们三方达成一个共识,就是保险公司定损的费用,其中大概有2000元利润,把这部分利润拿出来补偿李先生的车损。
所以当初他们找了一个A类的修理厂,把车损扩大,本来在不换门的前提下,李先生车子定损是4000元,出租车是3000元,不过出租车当初是同意维修店定损,维修店维修的,后来可能感觉这个里面有2000多的利润,就不让维修店修了,自己把车开走了。既然这个利润没了,也就不能补偿给李先生了,这就是后期改口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根据他的了解,这台车子折损费也就是8000元左右,远没有李先生说的那么多。
不得不说,维修店的老板是什么都敢说,还挺“实在”的,面对镜头,一点不避讳。不过在这里不讨论这个行为如何,他的这个逻辑就有很大的问题。
要知道李先生把车交给汽修店保养洗车,车子的控制权自然是归汽修店所有。从监控来看,店员肯定不是故意的,也不是那种开车出去办私事。但本质上区别不大,都要由汽修店来承担。至于和出租车如何协商,这和车主没关系,车主的损失怎么来弥补,本就是汽修店自己的问题。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车辆折损费由过错行为人来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被侵权人车辆折损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过错人的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像文中的情况,汽修店作为过错方,肯定要承担车损费用的,如果说双方差距过大,可以找第三方进行鉴定,但拒绝赔偿,肯定是不行的。
后来,经过一番沟通,汽修店老板愿意赔偿李先生4000元费用,而李先生为了事情能够尽快结束,同意了这个赔偿方案。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车主李先生是一个挺好说话的人,但店家的做法,不免会让人引起吐槽,虽然出钱赔偿,谁都不愿意,但该有的责任,必须要承担,这是一个商家信誉问题。有时候,信誉要比金钱赔偿更重要。
事发当天,李先生把车放到汽修店,自己就回家了。可还没过多久,就接到汽修店老板打来的电话,称车子做完保养后,在倒车时和出租车撞了一下。听到这个情况,李先生突然懵了,因为车子开了一年多,从没出过事故,结果这次在别人手上遇到了。
李先生来到汽修店,发现车子后门已经严重凹陷下去,宝马4S店的工作人员也赶了过来,表示车子受损比较严重,要更换车门,大概费用是14000元。而老板的意思是想减少些损失,花三四千块钱维修一下。
李先生也想着事情能够迅速解决,自己损失就损失一点,就答应让汽修店来维修。不过车子的折损费,应该由汽修店承担,因为车子他是准备卖的,询问了几个二手车的朋友,得知折旧费用大概在两三万,最初汽修店老板是认同的,可第二天,对方的态度却发生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汽修店老板表示,既然撞车是发生在他们这里,一点补偿也没有不太好,他愿意赔偿1000块钱。话虽然说得挺好听,但事完全不是这个事。李先生听完后,感觉整个人都要气炸了。
无奈之下,他找到媒体反映此事,他也不要求对方赔偿两万三万,能够赔偿7500块钱,他就认了。
记者见到汽修店的负责人杜先生。他表示,交警给出的认定责任划分是双方各一半责任。出租车有保险,当初他们三方达成一个共识,就是保险公司定损的费用,其中大概有2000元利润,把这部分利润拿出来补偿李先生的车损。
所以当初他们找了一个A类的修理厂,把车损扩大,本来在不换门的前提下,李先生车子定损是4000元,出租车是3000元,不过出租车当初是同意维修店定损,维修店维修的,后来可能感觉这个里面有2000多的利润,就不让维修店修了,自己把车开走了。既然这个利润没了,也就不能补偿给李先生了,这就是后期改口的原因。还有一点,就是根据他的了解,这台车子折损费也就是8000元左右,远没有李先生说的那么多。
不得不说,维修店的老板是什么都敢说,还挺“实在”的,面对镜头,一点不避讳。不过在这里不讨论这个行为如何,他的这个逻辑就有很大的问题。
要知道李先生把车交给汽修店保养洗车,车子的控制权自然是归汽修店所有。从监控来看,店员肯定不是故意的,也不是那种开车出去办私事。但本质上区别不大,都要由汽修店来承担。至于和出租车如何协商,这和车主没关系,车主的损失怎么来弥补,本就是汽修店自己的问题。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车辆折损费由过错行为人来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若是被侵权人车辆折损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过错人的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像文中的情况,汽修店作为过错方,肯定要承担车损费用的,如果说双方差距过大,可以找第三方进行鉴定,但拒绝赔偿,肯定是不行的。
后来,经过一番沟通,汽修店老板愿意赔偿李先生4000元费用,而李先生为了事情能够尽快结束,同意了这个赔偿方案。
从最后的结果来看,车主李先生是一个挺好说话的人,但店家的做法,不免会让人引起吐槽,虽然出钱赔偿,谁都不愿意,但该有的责任,必须要承担,这是一个商家信誉问题。有时候,信誉要比金钱赔偿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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