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没有发文了,地产双龙中国武夷与中交地产继继连板这是之前讲的地产龙头,敢上车硬上龙头的收获都不小。明天就是7板的压力,而且后面的小 弟有点掉队,二者能上其一就是强,有一个掉队很正常,上去的也有上方8板的压力,因此有上地产的由其这两龙的,明天还要涨也要兑现利润了,次新的永顺泰还在上涨,那么后排的美能能源,还有有上去的动能。#股市财经新闻##基金定投[超话]##东方财富[超话]##财经头条文章[超话]#
#小鹏汽车卖一辆亏6.88万# 根据小鹏汽车披露三季报财报,#小鹏汽车三季度净亏23.8亿元# 同比扩大49%,其前三季度净利润亏损额度达到67.78亿元。
结合小鹏汽车前三季度交付的汽车数量计算,小鹏汽车每交付出一辆汽车,即亏损6.88万元。
理想已经实现了扭亏为盈,蔚来已经公布了扭亏为盈的时间点了,就差小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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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租客租房养猫4年不交租,屋内垃圾遍地,臭气熏天。房东无奈,遂将其告上法院,法官上门执行,租客撒泼打滚并声称:“我的一只猫值200万!”
女子李某是一名退休人员,其于8年前租下房东张先生的房子,一住就是8年,前四年其每月都能按时缴纳房租。
不过从四年前开始,李某就再也未交过房租,每次张先生让李某搬走,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赖着不走。张先生无奈,遂只好将李某告上法院。
即便如此,李某在收到限期搬离的判决书后,仍然没有任何要搬走的迹象。
院方遂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执行。当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家门口时,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熏退。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只好戴上双层口罩入内。
一进到房间内,映入眼帘的是,屋内陈设混乱不堪,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猫屎猫尿猫粮随处可见,苍蝇蚊虫随意翻飞,很难想象李某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了8年。
即便环境如此,李某也仍不愿搬走。其为了防止房东趁其不注意收走房屋,居然24小时待在家中,并在门口安装上了卷闸门和监控。
据其周围邻居控诉到,李某每天后半夜都会发出莫名的叫声,并且用棍子敲打制造各种噪声。此外,由于李某养了9条猫却从来不打理猫屎猫尿,使得整栋楼层楼道恶臭熏天,蚊虫鼠蚁时常出没,整栋居民苦不堪言。
周围居民对于李某的投诉多如牛毛,但不起任何作用,居民们纷纷表示,只要李某同意搬走,哪怕是自己筹钱为其租房也行。
面对上门工作人员的劝说,李某更是硬气回应到,自己养了9只猫,每一只都价值200万,如果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倾家荡产都赔不起。
眼看李某没有搬离的意思,工作人员将李某带上了车,并开始为其清理物品,按照李某的说法,房间内共养了9只猫,可工作人员找来找去只找到了7只。
就在大家放弃寻找时,工作人员在一处角落发现了另外两只猫的尸体,尸体已经腐烂并伴随散发出阵阵恶臭。
随后,工作人员也在郊区为李某找到了一处出租屋,并暖心地为其支付了几个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也由其本人的退休金支付,不用担心生存问题。
那么在本案中,对于李某的行为又该如何评价么?
首先,李某作为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张先生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李某作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作为出租人的张先生可以对其进行请求催告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支付,李某逾期拒不支付,张先生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该法第24条第(四)项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李某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再居住在张先生的房屋内,而张先生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等合法途径,将李某请出屋在,好在最终的结果还算圆满。
那么对于李某因占据房屋使得张先生遭受的损失,张先生有权请求李某予以赔偿。如果李某在租房期间,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张先生同样可以请求李某予以赔偿。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大家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女子李某是一名退休人员,其于8年前租下房东张先生的房子,一住就是8年,前四年其每月都能按时缴纳房租。
不过从四年前开始,李某就再也未交过房租,每次张先生让李某搬走,李某都以各种理由搪塞赖着不走。张先生无奈,遂只好将李某告上法院。
即便如此,李某在收到限期搬离的判决书后,仍然没有任何要搬走的迹象。
院方遂派遣工作人员进行强制执行。当工作人员来到李某家门口时,就被一股扑面而来的恶臭熏退。无奈之下,工作人员只好戴上双层口罩入内。
一进到房间内,映入眼帘的是,屋内陈设混乱不堪,地上堆满了各种垃圾,猫屎猫尿猫粮随处可见,苍蝇蚊虫随意翻飞,很难想象李某在这样的环境中居住了8年。
即便环境如此,李某也仍不愿搬走。其为了防止房东趁其不注意收走房屋,居然24小时待在家中,并在门口安装上了卷闸门和监控。
据其周围邻居控诉到,李某每天后半夜都会发出莫名的叫声,并且用棍子敲打制造各种噪声。此外,由于李某养了9条猫却从来不打理猫屎猫尿,使得整栋楼层楼道恶臭熏天,蚊虫鼠蚁时常出没,整栋居民苦不堪言。
周围居民对于李某的投诉多如牛毛,但不起任何作用,居民们纷纷表示,只要李某同意搬走,哪怕是自己筹钱为其租房也行。
面对上门工作人员的劝说,李某更是硬气回应到,自己养了9只猫,每一只都价值200万,如果出现了什么意外,他们倾家荡产都赔不起。
眼看李某没有搬离的意思,工作人员将李某带上了车,并开始为其清理物品,按照李某的说法,房间内共养了9只猫,可工作人员找来找去只找到了7只。
就在大家放弃寻找时,工作人员在一处角落发现了另外两只猫的尸体,尸体已经腐烂并伴随散发出阵阵恶臭。
随后,工作人员也在郊区为李某找到了一处出租屋,并暖心地为其支付了几个月的房租,以后的房租也由其本人的退休金支付,不用担心生存问题。
那么在本案中,对于李某的行为又该如何评价么?
首先,李某作为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交纳租金。这同时也是出租人张先生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
根据《民法典》第722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也就是说,李某作为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作为出租人的张先生可以对其进行请求催告在一定的期限内缴纳支付,李某逾期拒不支付,张先生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承租人必须按期缴纳租金,违约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该法第24条第(四)项同时规定,拖欠租金累计达6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总而言之,无论如何,李某都没有任何正当理由再居住在张先生的房屋内,而张先生通过诉讼强制执行等合法途径,将李某请出屋在,好在最终的结果还算圆满。
那么对于李某因占据房屋使得张先生遭受的损失,张先生有权请求李某予以赔偿。如果李某在租房期间,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张先生同样可以请求李某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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