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两天及以上重度污染过程。
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有关应急减排措施安排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
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需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开展室外课程及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确保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
(一)工业减排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及民生保障类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允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小微涉气行业等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
高湿静稳天气早 6-10 时,城区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洒水作业频次减半,10至20时进行常规作业,晚 20 时后,停止一切洒水喷雾作业,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国省干道不受影响继续常规作业。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经市领导批准后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车辆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四)移动源减排措施。所有企业停止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各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本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限行通告,对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车等车辆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行驶。
(五)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措施。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措施,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区域,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电力部门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
四、加强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等情况。
五、开展督导检查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督导检查组,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别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查。
重污染天预警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拒不执行管控措施、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应停产、限产企业或对扬尘源、移动源以及其它减排措施管控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扬尘办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预警响应措施检查落实情况通过邮件报送至向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电话:0370-3289920
电子邮箱:sqdqyjgk@163.com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全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我市将出现两天及以上重度污染过程。
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研究决定,我市于11月24日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有关应急减排措施安排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信息: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
易感人群留在室内,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外出需采取适当的健康防护措施;教育部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开展室外课程及活动,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延长诊疗时间;有关机构暂停举办大型室外活动。
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应督导落实以下措施,确保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
(一)工业减排措施。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当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Ⅲ级响应减排措施。对纳入重污染天气绩效评级A级、绩效引领和绿色发展排行榜排名靠前及民生保障类企业,在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原则上鼓励企业实施自主减排和仅允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其他企业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相应级别管控措施。
生态环境、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重点行业、非重点行业、小微涉气行业等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要求,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大燃煤发电企业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增加对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作业频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交通工程施工和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扬尘控制。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督促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
高湿静稳天气早 6-10 时,城区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洒水作业频次减半,10至20时进行常规作业,晚 20 时后,停止一切洒水喷雾作业,道路保洁以湿扫为主;国省干道不受影响继续常规作业。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经市领导批准后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工地周边百分之百围挡、物料堆放百分之百覆盖、出入车辆百分之百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百分之百硬化、拆迁工地百分之百湿法作业、渣土车辆百分之百密闭运输)要求,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三)机动车减排措施。公安部门负责在主城区实行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渣土车等车辆区域限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四)移动源减排措施。所有企业停止国四及以下(含燃气)重型载货车辆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三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各县(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本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限行通告,对重型、中型货车及工程车等车辆闯禁行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行驶。
(五)其他减排措施。农业农村部门严格落实禁止农作物秸秆焚烧措施。城市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禁止树叶、垃圾露天焚烧措施,加大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管。公安部门严格按照县级以上政府确定区域,落实烟花爆竹禁限放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严格督导相关企业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电力部门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相关主管部门负责督导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
四、加强信息公开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将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内容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展等情况。
五、开展督导检查
应急响应启动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督导检查组,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减排措施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别派出督查组,对有关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督查。
重污染天预警期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控力度,对拒不执行管控措施、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对应停产、限产企业或对扬尘源、移动源以及其它减排措施管控不到位的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按时报送应急日报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召开会议、部署工作、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市环境污染防治督导组、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扬尘办于每日上午9时前,将预警响应措施检查落实情况通过邮件报送至向市污染防治攻坚办。
联系电话:0370-3289920
电子邮箱:sqdqyjgk@163.com
2021年11月24日
来源:商丘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西省临汾市路段的地面上看起来有些潮湿,一辆喷洒车经过,飘来阵阵雨丝般的雾液。喷洒车内装的就是防尘“新武器”——道路抑尘剂,是购置的新产品,投用后道路扬尘明显降低。这也是道路抑尘剂在临汾市多条路段投用,“治尘”取得了一定成效。
这种环境友好型抑尘产品不添加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可生物降解。在稳定抑尘的同时,对人、动植物无危害,可以有效地抑制道路环境二次扬尘,喷洒后对道路桥梁无腐蚀,不影响行车安全。
道路抑尘剂喷洒之后,在道路上形成一层保护膜,可以将路面上的灰尘吸附在上面,大约维持7到10天,日常就是每天进行洒水,让它保证有充足的水分进行吸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扫保力度,争取将道路扬尘降低到低。山西使用的道路抑尘剂是宁夏清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适用于道路扬尘治理的抑尘产品,可以有效地抑制道路环境二次扬尘,环境友好。经权威机构检测,道路抑尘剂产品不添加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可生物降解。在有效抑制大气中PM10、PM2.5、TC、NOX等有害物质的同时,对人和动植物均无危害。
这种环境友好型抑尘产品不添加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可生物降解。在稳定抑尘的同时,对人、动植物无危害,可以有效地抑制道路环境二次扬尘,喷洒后对道路桥梁无腐蚀,不影响行车安全。
道路抑尘剂喷洒之后,在道路上形成一层保护膜,可以将路面上的灰尘吸附在上面,大约维持7到10天,日常就是每天进行洒水,让它保证有充足的水分进行吸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扫保力度,争取将道路扬尘降低到低。山西使用的道路抑尘剂是宁夏清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适用于道路扬尘治理的抑尘产品,可以有效地抑制道路环境二次扬尘,环境友好。经权威机构检测,道路抑尘剂产品不添加对环境有害的成分,可生物降解。在有效抑制大气中PM10、PM2.5、TC、NOX等有害物质的同时,对人和动植物均无危害。
沃克尔特种化学THIXATROLVOK PM 8056可低温活化的新一代有机#触变剂#
概述THIXATROLVOK PM 8056 为 100% 有效成分的粉体聚酰胺流变助剂,活化温度范围宽广,可在较高的温度下调漆兑稀,而不产生结粒现象;THIXATROLVOK PM 8056 可广范应用于多种涂料体系,如:2K 环氧(包括无溶剂环氧)、2K PU 等体系,特别是在高固含或无溶剂体系具有好的增稠和抗流挂性能,同时也非常适用于厚膜涂装的防腐涂料,如:船舶、海上设施、石油钻井平台、桥梁、钢结构、火车及铁道设施等。一次涂装即可达到几百微米的膜厚,对材质提供更好的保护作用。
使用方法
先将树脂和溶剂混合均匀,然后在搅拌下添加THIXATROLVOK PM 8056 粉体流变助剂,并维持搅拌 5-10 分钟,然后在搅拌状态下加入分散剂、颜填料等,继续高速搅拌并升温,控制温度在要求的范围之内(40℃- 70℃),保温 20-30 分钟,然后调漆。
应用性能
抗流挂性能及储存稳定性
各流变助剂的添加量均为对全量1%,依结果所见,THIXATROLVOK PM 8056 不仅表现出比同类产品更佳的抗流挂性能,同时具有较佳的稳定性,成品漆在 50℃ 烘箱储存一周后,抗流挂性几乎没有衰减。
抗结粒性能
粉体流变助剂有优异的触变性能,能提供好的抗流挂性能和防沉性能,但应用时要特别注意溶剂体系所对应的活化温度和使用正确的操作工艺,若使用不当易出现结粒现象,从而导致涂料细度返粗或漆膜失光。
THIXATROLVOK PM 8056 具有宽广的活化温度范围,应用在无溶剂环氧涂料体系,不仅有出色的抗流挂性能,而且有良好的抗结粒现象,添加 THIXATROLVOK PM 8056 的环氧涂料经 50℃ 热储一周,漆膜不会有因结粒而产生的失光、颗粒现象(见
高效的增稠性能
为提高涂料的防沉及抗流挂性能,涂料配方工程师除了选择粉体的有机流变助剂外,通常还会选择使用气相二氧化硅流变助剂,THIXATROLVOK PM 8056 与气相二氧化硅在相同的添加量下用于 2K PU 涂料体系的增稠性能比较。
THIXATROLVOK PM 8056 的增稠性能
在 2K PU 涂料体系,只需 0.8% 添加量的 THIXATROLVOK PM 8056,其增稠性能已明显优于 3% 添加量的气相二氧化硅,可见 THIXATROLVOK PM 8056 可以提供高效的增稠性能、抗流挂性能和防颜填料沉降性能。
漆膜外观
与同类产品比较,THIXATROLVOK PM 8056 对漆膜光泽及雾影的影响均非常小特别适用于对光泽和外观要求较高的聚氨酯面漆体系。
结论:THIXATROLVOK PM 8056 是一个高效的有机流变助剂,具有宽广的操作活化温度(40℃- 70℃),较低的活化温度可减少能源消耗、缩短生产时间。同时,具有较佳的增稠、抗流挂、抗结粒返粗等性能,可广泛应用于环氧、聚氨酯等体系。
概述THIXATROLVOK PM 8056 为 100% 有效成分的粉体聚酰胺流变助剂,活化温度范围宽广,可在较高的温度下调漆兑稀,而不产生结粒现象;THIXATROLVOK PM 8056 可广范应用于多种涂料体系,如:2K 环氧(包括无溶剂环氧)、2K PU 等体系,特别是在高固含或无溶剂体系具有好的增稠和抗流挂性能,同时也非常适用于厚膜涂装的防腐涂料,如:船舶、海上设施、石油钻井平台、桥梁、钢结构、火车及铁道设施等。一次涂装即可达到几百微米的膜厚,对材质提供更好的保护作用。
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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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性能
抗流挂性能及储存稳定性
各流变助剂的添加量均为对全量1%,依结果所见,THIXATROLVOK PM 8056 不仅表现出比同类产品更佳的抗流挂性能,同时具有较佳的稳定性,成品漆在 50℃ 烘箱储存一周后,抗流挂性几乎没有衰减。
抗结粒性能
粉体流变助剂有优异的触变性能,能提供好的抗流挂性能和防沉性能,但应用时要特别注意溶剂体系所对应的活化温度和使用正确的操作工艺,若使用不当易出现结粒现象,从而导致涂料细度返粗或漆膜失光。
THIXATROLVOK PM 8056 具有宽广的活化温度范围,应用在无溶剂环氧涂料体系,不仅有出色的抗流挂性能,而且有良好的抗结粒现象,添加 THIXATROLVOK PM 8056 的环氧涂料经 50℃ 热储一周,漆膜不会有因结粒而产生的失光、颗粒现象(见
高效的增稠性能
为提高涂料的防沉及抗流挂性能,涂料配方工程师除了选择粉体的有机流变助剂外,通常还会选择使用气相二氧化硅流变助剂,THIXATROLVOK PM 8056 与气相二氧化硅在相同的添加量下用于 2K PU 涂料体系的增稠性能比较。
THIXATROLVOK PM 8056 的增稠性能
在 2K PU 涂料体系,只需 0.8% 添加量的 THIXATROLVOK PM 8056,其增稠性能已明显优于 3% 添加量的气相二氧化硅,可见 THIXATROLVOK PM 8056 可以提供高效的增稠性能、抗流挂性能和防颜填料沉降性能。
漆膜外观
与同类产品比较,THIXATROLVOK PM 8056 对漆膜光泽及雾影的影响均非常小特别适用于对光泽和外观要求较高的聚氨酯面漆体系。
结论:THIXATROLVOK PM 8056 是一个高效的有机流变助剂,具有宽广的操作活化温度(40℃- 70℃),较低的活化温度可减少能源消耗、缩短生产时间。同时,具有较佳的增稠、抗流挂、抗结粒返粗等性能,可广泛应用于环氧、聚氨酯等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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