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内的国家级遗址公园——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
4月初,走进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记者看到沿河步道旁,柳绿花红,榆叶梅、海棠花、桃花、玉兰正处于盛花期,美不胜收。6月下旬,花朵繁茂、色泽艳丽的紫薇花盛开时,市民还可以在园内的“紫薇入画”景区欣赏到一团团、一簇簇的紫薇花绽放枝头,在烈日的阳光下轻舞飞扬。
元土城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呈狭长带状,公园现分为西土城和北土城段,西土城南起明光桥向北至学知桥,北土城段从学知桥向东至京藏高速。全园总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3万平方米,水面4万平方米。公园内包括“蓟门烟树、大都建典、紫薇入画、蓟草芬菲、鞍缰盛世”等景区,环境优美免费开放,成为了附近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
公园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保护古迹遗址依元大都废弃的城墙和原护城河而建,全长九公里,横跨海淀、朝阳两区。这里可以看到绵延的夯土城墙遗迹,有的地方仍高达十米以上。采访中,元大都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管理处负责人王志钢介绍:“元大都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是北京市精品公园。这座公园以文物、园林景观和水利三项主题为公园设计的主题。它是由国务院文物保护单位元大都城垣遗址、北土城沟以及周边的绿地三个主线组成的。现在正值春季盛花期,是市民踏青游览的好时节”。
4月初,走进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记者看到沿河步道旁,柳绿花红,榆叶梅、海棠花、桃花、玉兰正处于盛花期,美不胜收。6月下旬,花朵繁茂、色泽艳丽的紫薇花盛开时,市民还可以在园内的“紫薇入画”景区欣赏到一团团、一簇簇的紫薇花绽放枝头,在烈日的阳光下轻舞飞扬。
元土城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呈狭长带状,公园现分为西土城和北土城段,西土城南起明光桥向北至学知桥,北土城段从学知桥向东至京藏高速。全园总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绿化面积33万平方米,水面4万平方米。公园内包括“蓟门烟树、大都建典、紫薇入画、蓟草芬菲、鞍缰盛世”等景区,环境优美免费开放,成为了附近居民休闲、健身、娱乐的好去处。
公园是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保护古迹遗址依元大都废弃的城墙和原护城河而建,全长九公里,横跨海淀、朝阳两区。这里可以看到绵延的夯土城墙遗迹,有的地方仍高达十米以上。采访中,元大都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管理处负责人王志钢介绍:“元大都城垣遗址(海淀段)公园是北京市精品公园。这座公园以文物、园林景观和水利三项主题为公园设计的主题。它是由国务院文物保护单位元大都城垣遗址、北土城沟以及周边的绿地三个主线组成的。现在正值春季盛花期,是市民踏青游览的好时节”。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及国务院《“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关于知识产权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领域信用管理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我局研究起草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试行)》。现就《管理规定(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1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tixichu@cnipa.gov.cn
2.传 真:010-62083171
3.信 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保护体系建设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详情请戳:https://t.cn/A6xxqho6 https://t.cn/R2WxdDX
1.电子邮件:tixichu@cnipa.gov.cn
2.传 真:010-62083171
3.信 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保护体系建设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
详情请戳:https://t.cn/A6xxqho6 https://t.cn/R2WxdDX
#市场监管关注# 《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附件: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7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加强商标管理,强化商标执法业务指导,统一执法标准,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1年10月1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修改完善意见:
1.电子邮件:zhifa@cnipa.gov.cn
2.传真:010-62083319
3.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执法指导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
附件: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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