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进点会召开
近日,毕节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毕节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进点见面会,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文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计组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
冯文同志代表市财政局发言,要求市财政局各科室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实事求是提供资料,确保财政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陈志勇同志对做好此次审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市本级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情况,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提高预算和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并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共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辩证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圆满完成审计任务。三是审计组在审计工作中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支撑,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定性依法依规。(彭吉)
近日,毕节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毕节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编制决算草案审计进点见面会,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冯文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审计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审计组宣读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以及本次审计的主要内容。
冯文同志代表市财政局发言,要求市财政局各科室积极主动配合审计工作,实事求是提供资料,确保财政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陈志勇同志对做好此次审计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财政支出政策落实、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市本级决算草案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等情况,做深做实研究型审计,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实施,提高预算和决算草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二是加强审计过程中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并研究被审计单位意见,与被审计单位达成共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全面、客观、辩证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审慎作出评价和结论,圆满完成审计任务。三是审计组在审计工作中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自觉遵守审计工作纪律和要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证据为支撑,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审计定性依法依规。(彭吉)
毕节市投资促进局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审计进点见面会召开
近日,毕节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市投资促进局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进点见面会,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兰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新建同志作了履职情况发言。
会议强调,市投资促进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好本次审计工作。一要把此次审计作为一次难得的契机,通过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管好使用好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二要与审计组密切配合,及时、真实、完整提供所需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充分沟通,切实提高问题定性的客观性和审计建议意见的精准性。三要及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追根溯源、分析研究,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高效。
会议要求,审计组是本次审计项目的执行主体。一要以对组织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进行评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要加强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充分沟通。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尊重事实,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三要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许定忠)
近日,毕节市审计局组织召开了市投资促进局主要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及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进点见面会,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及审计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兰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投资促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游新建同志作了履职情况发言。
会议强调,市投资促进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全力配合好本次审计工作。一要把此次审计作为一次难得的契机,通过审计发现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监管好使用好国有资产、资源和资金。二要与审计组密切配合,及时、真实、完整提供所需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充分沟通,切实提高问题定性的客观性和审计建议意见的精准性。三要及时对审计反馈的问题进行追根溯源、分析研究,抓好整改落实,推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高效。
会议要求,审计组是本次审计项目的执行主体。一要以对组织负责、对领导干部个人负责的态度,依法、依规进行审计,做到全面准确了解情况,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客观公正进行评价、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二要加强沟通,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充分沟通。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尊重事实,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三要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保密规定,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许定忠)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拒不追加毕节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还能否公正审理?恳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予以关注】@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高院 @微_毕节
民商事案件我做的不多,这两年在毕节处理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却让我感觉到我们一些地方的各种乱象。这种乱象,似乎比刑事案件只多不少。简单地说,我的当事人是毕节市新双大道绿化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公开报道显示:新双大道,全长十多公里,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双山新区乃至毕节市城市交通的重要主干道,项目投资共计十多亿。然而,该项目二零一四年上马后,却于二零一八年戛然而止。该工程的总承包方是众隆公司。然而,代理案件中我发现,该工程却至今未取得开工手续,而众隆公司是先施工后中标,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大量问题。这且不说,我现在单说点诉讼中的问题:
根据毕节市政府、众隆公司、浦发银行基于该工程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能够证明毕节市人民政府系该工程的发包方,也是工程款的实际支付方,而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只是毕节市人民政府的代表,并非实际发包方,然而,我们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毕节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予追加。这是显而易见地违背法律规定了。
而关于欠付工程款问题,本案原一审时,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视跟踪审计证明的众隆公司完成工程量已达近九点五亿,却仅支付工程款六点六亿的事实,而采取支付时间、支付依据均不相同的转账凭证作为毕节市已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毕节市建投公司与众隆公司尚有其他大量工程往来)。简单说一点:某一笔转账,毕节建投转账众隆公司一点九五亿,几日后众隆公司又转回一点三二亿,建投公司此前形成的文件中也明确:实际支付仅六千二百三十万元用于新双大道项目的前期费用,然而法院也不闻不问,而是直接认定该笔转账全系支付工程款。
而跟踪审计,均有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单位领导等人签字,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这应该算是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证据之王了!为何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全然不顾?其实原因也不难分析——因为发包方是毕节市人民政府, 而审理法院是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毕节市人民政府完全是适格被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完全应当予以追加,这是当然之理,不存在任何争议,然而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迟迟不予追加。原一审判决也足以说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面对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利益相关的案件时,基于各种原因完全做不到依法办案,反而无视证据,想方设法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减轻负担。如此足以说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地审理本案,因此我们申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并申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恳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明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予以关注! https://t.cn/R2Wx1dy
民商事案件我做的不多,这两年在毕节处理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却让我感觉到我们一些地方的各种乱象。这种乱象,似乎比刑事案件只多不少。简单地说,我的当事人是毕节市新双大道绿化工程的实际施工人。公开报道显示:新双大道,全长十多公里,项目建成后,将成为双山新区乃至毕节市城市交通的重要主干道,项目投资共计十多亿。然而,该项目二零一四年上马后,却于二零一八年戛然而止。该工程的总承包方是众隆公司。然而,代理案件中我发现,该工程却至今未取得开工手续,而众隆公司是先施工后中标,招投标过程中也存在大量问题。这且不说,我现在单说点诉讼中的问题:
根据毕节市政府、众隆公司、浦发银行基于该工程签订的《三方合作协议》,能够证明毕节市人民政府系该工程的发包方,也是工程款的实际支付方,而毕节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只是毕节市人民政府的代表,并非实际发包方,然而,我们向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毕节市人民政府作为被告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不予追加。这是显而易见地违背法律规定了。
而关于欠付工程款问题,本案原一审时,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无视跟踪审计证明的众隆公司完成工程量已达近九点五亿,却仅支付工程款六点六亿的事实,而采取支付时间、支付依据均不相同的转账凭证作为毕节市已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毕节市建投公司与众隆公司尚有其他大量工程往来)。简单说一点:某一笔转账,毕节建投转账众隆公司一点九五亿,几日后众隆公司又转回一点三二亿,建投公司此前形成的文件中也明确:实际支付仅六千二百三十万元用于新双大道项目的前期费用,然而法院也不闻不问,而是直接认定该笔转账全系支付工程款。
而跟踪审计,均有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单位领导等人签字,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确认,这应该算是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证据之王了!为何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全然不顾?其实原因也不难分析——因为发包方是毕节市人民政府, 而审理法院是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该案,毕节市人民政府完全是适格被告,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完全应当予以追加,这是当然之理,不存在任何争议,然而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却迟迟不予追加。原一审判决也足以说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面对与毕节市人民政府利益相关的案件时,基于各种原因完全做不到依法办案,反而无视证据,想方设法为毕节市人民政府减轻负担。如此足以说明,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已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地审理本案,因此我们申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回避,并申请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恳请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明星,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茆荣华予以关注! https://t.cn/R2Wx1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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