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眼五一点亮最美工作照# #郑州眼致敬最美劳动者# 【财税人皮德可:用专业助力民营经济“大有可为”】“五一劳动节”过后就是“五四青年节”,他们的“最美工作照”也将于4月30日起至5月4日在郑州CCD博体路1号“郑州眼”滚动播放,欢迎大家假期来打卡!
人物名片:皮德可,1986年,籍贯河南太康,融鑫(河南)财税服务研究院院长、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企业服务部部长、郑州市信息协会副会长兼企业服务部部长、郑州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共青团郑州市民营企业联合委员会纪检委员。
财税合规化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之一。从事财税行业11年的皮德可一直在探索财税服务领域的创新之路,致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业务外包、财务外包、税务外包、法务外包四维一体的“业-财-税-法”企业服务运营闭环,以保障企业高效优质发展。
回望一路走来的“财税路”,皮德可颇有坎坷,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毕业于河南检察官学院法律系的他,干过二手房中介、做过药品销售,还在加油站当过加油员,直到在一位朋友的引领下,踏入了财税行业这片让他“如鱼得水”的海洋。
初入财税行业,为了给企业客户办理营业执照,皮德可曾凌晨3点起床排号,“有一次,因为营业执照上多了一个字,不得不等到第二天凌晨再来排一次号。”皮德可说,那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也是常事儿。
坚韧的品质、充足的干劲,让法律系的皮德可慢慢成为了资深财税人。作为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操盘手,他组建了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专业团队,先后为上百个行业、上万家企业提供准确权威的财税服务,并荣获“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企业信用评价 4A 级信用企业”、“河南财务服务行业财税服务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
在皮德可的操盘下,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发起人之一,联合恒生仁财税集团等21家单位发起成立了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让河南财税企业有了自己的阵地,有力助力了河南财务服务行业的自律发展。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皮德可深知行业发展要紧跟政策趋势,洞察财税风向,财税服务机构才能持续发展。背靠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皮德可主动到全国各地与同行交流,积极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接轨,把先进的经验及理念带回河南,助力河南财务服务行业协会更快发展,助力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
吃水不忘挖井人,富有还爱心的皮德可还积极回馈社会,为故土家乡捐赠2万元,助力家乡发展。
人物名片:皮德可,1986年,籍贯河南太康,融鑫(河南)财税服务研究院院长、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郑州市青年企业家商会企业服务部部长、郑州市信息协会副会长兼企业服务部部长、郑州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副会长、共青团郑州市民营企业联合委员会纪检委员。
财税合规化是企业开展经营活动的必修课程,也是国家对企业的管理和监管要求之一。从事财税行业11年的皮德可一直在探索财税服务领域的创新之路,致力为民营企业提供业务外包、财务外包、税务外包、法务外包四维一体的“业-财-税-法”企业服务运营闭环,以保障企业高效优质发展。
回望一路走来的“财税路”,皮德可颇有坎坷,但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毕业于河南检察官学院法律系的他,干过二手房中介、做过药品销售,还在加油站当过加油员,直到在一位朋友的引领下,踏入了财税行业这片让他“如鱼得水”的海洋。
初入财税行业,为了给企业客户办理营业执照,皮德可曾凌晨3点起床排号,“有一次,因为营业执照上多了一个字,不得不等到第二天凌晨再来排一次号。”皮德可说,那时候,一天只吃一顿饭也是常事儿。
坚韧的品质、充足的干劲,让法律系的皮德可慢慢成为了资深财税人。作为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操盘手,他组建了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专业团队,先后为上百个行业、上万家企业提供准确权威的财税服务,并荣获“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企业信用评价 4A 级信用企业”、“河南财务服务行业财税服务品牌企业”等多项荣誉。
在皮德可的操盘下,河南融鑫企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发起人之一,联合恒生仁财税集团等21家单位发起成立了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让河南财税企业有了自己的阵地,有力助力了河南财务服务行业的自律发展。
学海无涯、学无止境,皮德可深知行业发展要紧跟政策趋势,洞察财税风向,财税服务机构才能持续发展。背靠河南省财务服务行业协会,皮德可主动到全国各地与同行交流,积极与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接轨,把先进的经验及理念带回河南,助力河南财务服务行业协会更快发展,助力民营经济更好的发展。
吃水不忘挖井人,富有还爱心的皮德可还积极回馈社会,为故土家乡捐赠2万元,助力家乡发展。
【#五月#新规来了!举报社保挂靠代缴等情况最高奖励10万元】#5月一批新规施行#
5月起,一批事关社保、失信修复、医保基金、互联网广告等新规将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野生动物检疫、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也相继出台。值得关注的是,为缅怀纪念烈士、弘扬英烈精神,新修订的烈士公祭办法也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应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五月第一天# 详戳→https://t.cn/A6N0wh9Y
[星星]举报社保挂靠代缴等情况,最高奖励10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星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明年底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自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星星]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规定医保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双随机”突击检查,进一步扩大启动检查的情形和形式,强调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实施综合打击,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从而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星星]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新修:对弹出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星星]失信修复管理办法: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国家发改委出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星星]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5月1日起,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加强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同时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星星]野生动物检疫办法施行:明确检疫程序,细化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野生动物检疫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12条,包括明确检疫程序,细化工作要求,落实防疫责任。还配套公布了野生动物检疫规程、重点检疫病种名录、检疫申报单样式、临床检查证书等附件,进一步细化规定了野生动物检疫有关要求。
[星星]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保障实现农户土地承包权益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多方面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和实现。
[星星]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修订:减轻企业支付压力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延续执行了现行办法大部分条款,并结合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调整和补充。
[星星]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64项重大隐患情形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5月15日起施行。
《判定标准》明确了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星星]缅怀英雄烈士:学校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新修订的《烈士公祭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新增5条,共计23条,主要针对六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工作职责、填补制度空白、方便各地执行。
[星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延长
自5月8日起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5月起,一批事关社保、失信修复、医保基金、互联网广告等新规将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野生动物检疫、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也相继出台。值得关注的是,为缅怀纪念烈士、弘扬英烈精神,新修订的烈士公祭办法也于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要求学校应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五月第一天# 详戳→https://t.cn/A6N0wh9Y
[星星]举报社保挂靠代缴等情况,最高奖励10万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5月1日起实施。《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标准,根据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按照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
[星星]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明年底
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自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在省(区、市)行政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的费率应当统一,个人费率不得超过单位费率。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星星]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打击违法违规使用行为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于5月1日起实施。
《办法》共5章、32条,规定了飞行检查的遵循原则、启动条件、组织方式、检查要求、检查程序、问题处理等内容,为进一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规定医保部门要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双随机”突击检查,进一步扩大启动检查的情形和形式,强调对违法违规使用基金行为实施综合打击,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基金监管体系,从而不断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星星]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新修:对弹出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星星]失信修复管理办法: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
国家发改委出台《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出: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信用信息修复的方式包括移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终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和修复其他失信信息。
[星星]新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对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5月1日起,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正式施行,加强了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同时加大了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明确了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星星]野生动物检疫办法施行:明确检疫程序,细化工作要求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公布《野生动物检疫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办法》共12条,包括明确检疫程序,细化工作要求,落实防疫责任。还配套公布了野生动物检疫规程、重点检疫病种名录、检疫申报单样式、临床检查证书等附件,进一步细化规定了野生动物检疫有关要求。
[星星]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保障实现农户土地承包权益
农业农村部公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从多方面通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农户土地承包权益的保障和实现。
[星星]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修订:减轻企业支付压力
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办法》延续执行了现行办法大部分条款,并结合征收管理实际情况,对部分条款进行了细化、调整和补充。
[星星]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64项重大隐患情形
应急管理部近日印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自5月15日起施行。
《判定标准》明确了3方面64项重大事故隐患情形。
[星星]缅怀英雄烈士:学校组织学生以适当方式参加烈士公祭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新修订的《烈士公祭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办法》新增5条,共计23条,主要针对六方面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明确工作职责、填补制度空白、方便各地执行。
[星星]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延长
自5月8日起延长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有效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对证件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0日的回乡证,有效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内地方政府将中企组团送到越南”是怎么一回事?】近日,一则关于中企出海越南的信息在社交媒体上引发讨论。
消息称,“国内有的地方政府竟然主动跟越南地方政府谈判,自掏腰包买地建工业园,把本土企业组团送到越南。”对于这一动态,有网友担忧影响中国工人就业,也有的好奇迁过去的都有哪些产业。
观察者网就这一话题,与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雷小华展开对话。
观察者网:从服装纺织等轻工业,到如今苹果手机等消费电子,您能否梳理下中国向越南的产业转移经历了哪些阶段?
雷小华:中国的制造业转移到越南,目前来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次产业转移大约发生在2006年。
主要是因为越南的劳动力成本低——当时越南普通工人的工资大概只有中国工人工资的1/3。此外,越南跟中国接壤,因此陆路交通方便,物流运输相对快捷、有保障。
当时转移的产业主要是纺织服装业,一些具有标志性的纺织业大厂开始在越南布局,比如天虹纺织。如今,天虹纺织在越南的纱线产能已逼近200万锭,占企业海内外纱线总产能的一半以上。
第二次产业转移从2007年开始,至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前。
越南在2007年加入WTO,之后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而其国内营商环境也在逐步改善。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IU)对过去5年和未来5年国家/地区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了评估,其于最近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营商环境排名(Business Environment Rankings)中指出,在过去三年,越南是经商环境改善最大的国家。
同时,目前越南已与外部缔结了17项自贸协定,其中不少是与发达国家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比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CPTPP)、《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所以在关税优惠方面,相比中国有一定的优势。而同期美国对中国产品展开“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事,也推动了中国制造业向越南转移。
这段时间内的产业转移以建材、木材家具,以及包括光伏、轮胎在内的美国对中国开展“双反”调查的产品为主。
第三次产业转移就是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至今,可能这阶段因染上地缘政治色彩而最受大家关注。
期间转移的产业类型以电子信息类产业为主。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为美国一些科技龙头做配套的企业,如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科技,为更好地应对美国客户的需求,将产能从中国转移到越南等其他国家。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韩国三星,在中国的工厂于2020年全部关闭。以前每两部三星手机中就有一部在越南生产,现在估计占比更高,可能接近2/3。
观察者网:有消息称,我们国内有的地方政府会主动跟越南地方政府谈判,自掏腰包买地建工业园,把本土企业组团送到越南。有观点认为这措施既使得国内就业机会减少,也是在给自己培养竞争对手。您在聊天中谈道,这是误解,这其实是地方政府的“主动作为”。可否说说这么做主要出于哪些考量,以及具体如何操作?
雷小华:中美贸易摩擦爆发至今,国际供应链布局发生诸多变化,和越南政府合作,在当地共建工业园区,既是为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贯彻落实中央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具体抓手。
此外,相比国内企业独自出海、在外投资零散,在海外建设一些共同的“家园”安置这些企业,并提供“打包”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既有助于中企“走出去”,也方便国内政府提供相应服务。
而且,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网络,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中国企业积极利用国际经贸规则合理规避关税壁垒。比如一个企业在中国、越南两个园区都有设厂,其产品可在中国完成初步加工,再运送到越南进行组装,满足原产地证书要求后,最后从越南出口到欧美市场。
至于合作建设产业园区,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推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去当地投资建设产业园区或一家企业分别在两国各建设一个产业园,我们管这种合作模式叫“一企两园”“两企两园”;另一种叫“两国双园”,即两个国家在对方国家合作互设产业园区,如中马“两国双园”、中印尼“两国双园”等。
建设境外产业园区是近年来新开辟的一种国际合作模式,我们已和“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多个国家开展类似合作。单单在东南亚,我们就已和多国政府合建了40多个园区,从前期的拿地、环评、招商引资到后期的运营维护,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合作模式。
截至目前,中国在越南已有4个产业园区,分别是铃中出口加工区(约600公顷)、龙江工业园(600公顷)、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800公顷)及仁会工业区B区(450公顷)。
观察者网:刚才您也提到,目前用于越南生产的一些原材料、零部件仍需从中国进口,但也有越来越多的配套企业前往越南建厂。在您看来,越南组建自己完整产业链的可能性有多大?很多人担心,长远来看“越南制造”日后将替代“中国制造”,您如何看待这一担忧?
雷小华:所谓“完整产业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果是狭义理解,即拥有一个完整的生产闭环,我觉得越南不太可能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受几方面因素限制:一是本土人才资源有限,科研水平上不去,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限制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二是越南炼油能力有限,重化工业薄弱,因此缺少聚烯烃等发展工业所需的上游原材料。
如果从广义角度理解所谓“完整产业链”,即不要求具备每一项生产环节,但可以完成大部分生产,或者从供应链角度理解,不管原材料来自哪里,都能拿到越南组装完成,那我觉得越南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因为当下越南也开始重视配套产业的发展,比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求有一定的配套企业随龙头过来,而且配套的水平越来越高。
至于“越南制造”有没有可能替代“中国制造”,我觉得完全替代是不太可能的。越南再怎么强大,也只有一亿左右的人口,而其经济体量至今未超过4000亿美元,再加上工业体系不完整,这些条件决定了其只能影响并替代部分“中国制造”,不可能完全替代。
观察者网:若说一个越南难以取代,那越南、印度、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联合起来,是否有可能实现替代?当下确实有不少人设想了这一情景。
雷小华:东南亚所有国家人口加起来不到7亿,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贫穷人口,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因此,劳动效率和产出效益相对较低,难以跟中国高素质的产业工人进行比较。同时,尽管中国的人口红利在逐渐减弱,但人才红利开始显现,这是东南亚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比如,2023年,北京高校硕士、博士毕业人数首次超过本科毕业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中国人才红利正在形成,发展动力将更为强劲。
即使把印度也加进来,人口数量上超过中国,但这些国家各有各的问题和考量,有众多因素制约彼此之间的联合。比如印度,走市场自由化道路,这注定了它的行政效率相对低下、政策优惠刺激力度相对较小,因此培育某个产业生态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和周期。
换言之,这些国家即使联合起来,也只能替代低端领域的“中国制造”,中高端领域暂无完全替代的可能。而当下的现实是,它们也远未走到联合的地步,更多是相互竞争、与中国合作,从中国发展里获得机遇。
观察者网:若一定要把中国和越南乃至东南亚相比较,某种程度上更恰当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按照“产业梯度转移”理论,由中西部地区承接从中国东部沿海转移出去的产业。但现在看来,相比去中西部,不少企业更愿意转去越南、印尼等其他国家。当然,很重要的一个考量是成本,比如越南现在的人均月收入换算成人民币也只有2200元左右。除了成本和之前提到过的关税问题,您认为中国中西部地区跟东南亚相比,有哪些优劣势?
雷小华:坦白地说,跟东南亚相比,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优势确实不太明显。
具体说来,中国是一个统一大市场,各地间的优惠政策其实差异不大,像“西部大开发”这类政策如今对经济发展的刺激效应也在减弱;若看劳动力成本,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确实比东部沿海要便宜点,但也便宜不了多少;若看环保能耗、土地使用等问题,不论是在东部沿海还是中西部地区,都面临相近或一样的制约。所以,中西部地区很难有一个特别强的吸引力,吸引制造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不过从开放的角度来看,中国西部地区还是可以找到一些优势的。得益于与一些国家接壤,再加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推进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施,西部地区正从开放“末梢”变身为国际合作的前沿,这有助于推动当地企业的产品走出去。
好比云南、广西和东南亚国家接壤,新疆和中亚多个国家接壤,因此可以在这三个地区布局对周边国家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制造。相比“走出去”可能遭遇水土不服、碰到各种法律风险,在国内生产确实相对有保障些。
观察者网:那在您看来,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就商业经营来看,需要多注意哪些问题?
雷小华:首先要看你出海的目的是什么,可能目的不同,企业的经营策略、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手段都会不同。大部分企业进军东南亚,可能是出于成本考量,但现如今越南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非常快,越南房价也在蹭蹭蹭地涨,所以若想冲着低成本因素转移过去,最好再谨慎考虑下。若是冲着规避关税壁垒去的话,那么要多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的企业在中国生产产品,再运到越南贴个标签就发出去了,后面就挨罚了。
第二,要注意环保问题。现在各个国家都在提高环保要求,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高。因此企业最好能往绿色发展,搞绿色经济、数字经济。
第三,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这是任何企业经营生产的前提。
第四,中国劳工和当地劳工的雇佣比例要尽量适当。早些年很多中企带着一大堆中国员工过去,这些年来不断有国家政府呼吁、要求改变这一情况,现在这现象已有所改善。为当地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也算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具体表现。
最后,建议企业尽可能地融入当地的产业链,即使可能自己的产品“两头在外”,也要加强和当地同行特别是中国企业的交流及信息分享,遇到一些具有共同性的问题,可以尝试共同解决。(文/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 雷小华)
消息称,“国内有的地方政府竟然主动跟越南地方政府谈判,自掏腰包买地建工业园,把本土企业组团送到越南。”对于这一动态,有网友担忧影响中国工人就业,也有的好奇迁过去的都有哪些产业。
观察者网就这一话题,与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雷小华展开对话。
观察者网:从服装纺织等轻工业,到如今苹果手机等消费电子,您能否梳理下中国向越南的产业转移经历了哪些阶段?
雷小华:中国的制造业转移到越南,目前来看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次产业转移大约发生在2006年。
主要是因为越南的劳动力成本低——当时越南普通工人的工资大概只有中国工人工资的1/3。此外,越南跟中国接壤,因此陆路交通方便,物流运输相对快捷、有保障。
当时转移的产业主要是纺织服装业,一些具有标志性的纺织业大厂开始在越南布局,比如天虹纺织。如今,天虹纺织在越南的纱线产能已逼近200万锭,占企业海内外纱线总产能的一半以上。
第二次产业转移从2007年开始,至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前。
越南在2007年加入WTO,之后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而其国内营商环境也在逐步改善。英国“经济学人智库”(EIU)对过去5年和未来5年国家/地区的经济管理活动进行了评估,其于最近发布的2023年第二季营商环境排名(Business Environment Rankings)中指出,在过去三年,越南是经商环境改善最大的国家。
同时,目前越南已与外部缔结了17项自贸协定,其中不少是与发达国家缔结的自由贸易协定,比如《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议》(CPTPP)、《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所以在关税优惠方面,相比中国有一定的优势。而同期美国对中国产品展开“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一事,也推动了中国制造业向越南转移。
这段时间内的产业转移以建材、木材家具,以及包括光伏、轮胎在内的美国对中国开展“双反”调查的产品为主。
第三次产业转移就是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爆发至今,可能这阶段因染上地缘政治色彩而最受大家关注。
期间转移的产业类型以电子信息类产业为主。在中美贸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为美国一些科技龙头做配套的企业,如富士康母公司鸿海科技,为更好地应对美国客户的需求,将产能从中国转移到越南等其他国家。另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韩国三星,在中国的工厂于2020年全部关闭。以前每两部三星手机中就有一部在越南生产,现在估计占比更高,可能接近2/3。
观察者网:有消息称,我们国内有的地方政府会主动跟越南地方政府谈判,自掏腰包买地建工业园,把本土企业组团送到越南。有观点认为这措施既使得国内就业机会减少,也是在给自己培养竞争对手。您在聊天中谈道,这是误解,这其实是地方政府的“主动作为”。可否说说这么做主要出于哪些考量,以及具体如何操作?
雷小华:中美贸易摩擦爆发至今,国际供应链布局发生诸多变化,和越南政府合作,在当地共建工业园区,既是为了顺应产业发展趋势,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贯彻落实中央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具体抓手。
此外,相比国内企业独自出海、在外投资零散,在海外建设一些共同的“家园”安置这些企业,并提供“打包”政策支持和精准服务,既有助于中企“走出去”,也方便国内政府提供相应服务。
而且,积极构建跨境产业链网络,一定程度上也有助于中国企业积极利用国际经贸规则合理规避关税壁垒。比如一个企业在中国、越南两个园区都有设厂,其产品可在中国完成初步加工,再运送到越南进行组装,满足原产地证书要求后,最后从越南出口到欧美市场。
至于合作建设产业园区,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推动国有企业或民营企业去当地投资建设产业园区或一家企业分别在两国各建设一个产业园,我们管这种合作模式叫“一企两园”“两企两园”;另一种叫“两国双园”,即两个国家在对方国家合作互设产业园区,如中马“两国双园”、中印尼“两国双园”等。
建设境外产业园区是近年来新开辟的一种国际合作模式,我们已和“一带一路”沿线上的多个国家开展类似合作。单单在东南亚,我们就已和多国政府合建了40多个园区,从前期的拿地、环评、招商引资到后期的运营维护,已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合作模式。
截至目前,中国在越南已有4个产业园区,分别是铃中出口加工区(约600公顷)、龙江工业园(600公顷)、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800公顷)及仁会工业区B区(450公顷)。
观察者网:刚才您也提到,目前用于越南生产的一些原材料、零部件仍需从中国进口,但也有越来越多的配套企业前往越南建厂。在您看来,越南组建自己完整产业链的可能性有多大?很多人担心,长远来看“越南制造”日后将替代“中国制造”,您如何看待这一担忧?
雷小华:所谓“完整产业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如果是狭义理解,即拥有一个完整的生产闭环,我觉得越南不太可能实现这一目标。主要受几方面因素限制:一是本土人才资源有限,科研水平上不去,科技创新能力不足,限制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二是越南炼油能力有限,重化工业薄弱,因此缺少聚烯烃等发展工业所需的上游原材料。
如果从广义角度理解所谓“完整产业链”,即不要求具备每一项生产环节,但可以完成大部分生产,或者从供应链角度理解,不管原材料来自哪里,都能拿到越南组装完成,那我觉得越南有可能实现这一目标。因为当下越南也开始重视配套产业的发展,比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要求有一定的配套企业随龙头过来,而且配套的水平越来越高。
至于“越南制造”有没有可能替代“中国制造”,我觉得完全替代是不太可能的。越南再怎么强大,也只有一亿左右的人口,而其经济体量至今未超过4000亿美元,再加上工业体系不完整,这些条件决定了其只能影响并替代部分“中国制造”,不可能完全替代。
观察者网:若说一个越南难以取代,那越南、印度、马来西亚、印尼等国家联合起来,是否有可能实现替代?当下确实有不少人设想了这一情景。
雷小华:东南亚所有国家人口加起来不到7亿,其中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贫穷人口,没有接受过系统教育,因此,劳动效率和产出效益相对较低,难以跟中国高素质的产业工人进行比较。同时,尽管中国的人口红利在逐渐减弱,但人才红利开始显现,这是东南亚国家所无法比拟的。比如,2023年,北京高校硕士、博士毕业人数首次超过本科毕业生,从另一个角度印证了中国人才红利正在形成,发展动力将更为强劲。
即使把印度也加进来,人口数量上超过中国,但这些国家各有各的问题和考量,有众多因素制约彼此之间的联合。比如印度,走市场自由化道路,这注定了它的行政效率相对低下、政策优惠刺激力度相对较小,因此培育某个产业生态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和周期。
换言之,这些国家即使联合起来,也只能替代低端领域的“中国制造”,中高端领域暂无完全替代的可能。而当下的现实是,它们也远未走到联合的地步,更多是相互竞争、与中国合作,从中国发展里获得机遇。
观察者网:若一定要把中国和越南乃至东南亚相比较,某种程度上更恰当的比较对象应该是中国的中西部地区。按照“产业梯度转移”理论,由中西部地区承接从中国东部沿海转移出去的产业。但现在看来,相比去中西部,不少企业更愿意转去越南、印尼等其他国家。当然,很重要的一个考量是成本,比如越南现在的人均月收入换算成人民币也只有2200元左右。除了成本和之前提到过的关税问题,您认为中国中西部地区跟东南亚相比,有哪些优劣势?
雷小华:坦白地说,跟东南亚相比,中国中西部地区的优势确实不太明显。
具体说来,中国是一个统一大市场,各地间的优惠政策其实差异不大,像“西部大开发”这类政策如今对经济发展的刺激效应也在减弱;若看劳动力成本,中西部地区的劳动力确实比东部沿海要便宜点,但也便宜不了多少;若看环保能耗、土地使用等问题,不论是在东部沿海还是中西部地区,都面临相近或一样的制约。所以,中西部地区很难有一个特别强的吸引力,吸引制造业从东部向中西部转移。
不过从开放的角度来看,中国西部地区还是可以找到一些优势的。得益于与一些国家接壤,再加上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推进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实施,西部地区正从开放“末梢”变身为国际合作的前沿,这有助于推动当地企业的产品走出去。
好比云南、广西和东南亚国家接壤,新疆和中亚多个国家接壤,因此可以在这三个地区布局对周边国家比较有吸引力的产品制造。相比“走出去”可能遭遇水土不服、碰到各种法律风险,在国内生产确实相对有保障些。
观察者网:那在您看来,中国企业出海东南亚,就商业经营来看,需要多注意哪些问题?
雷小华:首先要看你出海的目的是什么,可能目的不同,企业的经营策略、面临的风险以及防范风险的手段都会不同。大部分企业进军东南亚,可能是出于成本考量,但现如今越南劳动力成本上升的趋势非常快,越南房价也在蹭蹭蹭地涨,所以若想冲着低成本因素转移过去,最好再谨慎考虑下。若是冲着规避关税壁垒去的话,那么要多注意相关的法律法规。有的企业在中国生产产品,再运到越南贴个标签就发出去了,后面就挨罚了。
第二,要注意环保问题。现在各个国家都在提高环保要求,对企业污染环境行为的处罚力度也越来越高。因此企业最好能往绿色发展,搞绿色经济、数字经济。
第三,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这是任何企业经营生产的前提。
第四,中国劳工和当地劳工的雇佣比例要尽量适当。早些年很多中企带着一大堆中国员工过去,这些年来不断有国家政府呼吁、要求改变这一情况,现在这现象已有所改善。为当地多提供一些就业岗位,也算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一个具体表现。
最后,建议企业尽可能地融入当地的产业链,即使可能自己的产品“两头在外”,也要加强和当地同行特别是中国企业的交流及信息分享,遇到一些具有共同性的问题,可以尝试共同解决。(文/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 雷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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