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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是不是很漂亮的天文,天文我太爱你啦!20230601174802 20230601174802】
Mitsuo Muraoka 摄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Saitama,日本
【拍摄参数】
看!是不是很漂亮的天文,天文我太爱你啦!20230601175001
【详细说明】
2013年12月2日05:29 a.m. 05:29 a.m. Dec.2nd. 2013.05:29 at Japan Chichibu Saitama 我看不到月亮隐藏水星的奇观:16cm反光镜拍摄。
来源:Spaceweather
版权:Mitsuo Muraoka
翻译:baidu*
*:此为机器翻译且未人工审核,可能有不通顺的地方。
【相关知识】
天文学是一门研究天体和天文现象的自然科学。它使用数学、物理和化学来解释它们的起源和演化。天文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行星、卫星、恒星、星云、星系和彗星等天体,以及超新星爆炸、伽马射线暴、类星体、耀变体、脉冲星和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等天文现象。更通俗地说,天文学研究起源于地球大气层之外的一切事物。宇宙学是天文学的一个分支,从整体上研究宇宙。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17时52分37秒天文 超话
【看!是不是很漂亮的天文,天文我太爱你啦!20230601174802 20230601174802】
Mitsuo Muraoka 摄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Saitama,日本
【拍摄参数】
看!是不是很漂亮的天文,天文我太爱你啦!20230601175001
【详细说明】
2013年12月2日05:29 a.m. 05:29 a.m. Dec.2nd. 2013.05:29 at Japan Chichibu Saitama 我看不到月亮隐藏水星的奇观:16cm反光镜拍摄。
来源:Spaceweather
版权:Mitsuo Muraoka
翻译:baidu*
*:此为机器翻译且未人工审核,可能有不通顺的地方。
【相关知识】
天文学是一门研究天体和天文现象的自然科学。它使用数学、物理和化学来解释它们的起源和演化。天文学的研究对象包括:行星、卫星、恒星、星云、星系和彗星等天体,以及超新星爆炸、伽马射线暴、类星体、耀变体、脉冲星和宇宙微波背景辐射等天文现象。更通俗地说,天文学研究起源于地球大气层之外的一切事物。宇宙学是天文学的一个分支,从整体上研究宇宙。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1日17时52分37秒天文 超话
#今晚九点半#诡异的行政诉讼(第三编)再审: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
企业已经停产停业一年多了,但骨子里的农业基因,让我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蔬菜,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菜苗移栽后虽然顺利的度过了缓苗期,但长势缓慢。希望在它们结实收获的时候,我能品尝到甜美的味道。辣椒,你就应该是辣的!
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4月7日寄送的(2023)吉02行终23号和(2023)吉71行终62号的再审申请,已经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给予再审立案了,虽然以枉法裁判对法官申请回避没有被准许,但这场诉讼毕竟还是要继续向前。
由于第一轮诉讼中,一审被告没有对《验收报告》进行举证,导致审判结束后神秘出现在(2022)吉0282行初归档卷宗中的《验收报告》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二审又明确将《验收报告》作为违法证据予以排除,没有采信上诉人的庭审质证意见。而在第二轮起诉中,一、二审法院均未开庭审理,我再次失去了对《验收报告》的质证权利。2023年5月13日,我向吉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主审法官寄送了《验收报告》制作日期鉴定申请书,并明确提出了《验收报告》为伪造证据的理由如下:
1、2021年8月5日,吉林省苏密沟农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事宜尚不知情,没有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提出异议,我公司是在2021年11月初发现了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并于2021年11月下旬向向桦甸市信访办提出信访事项。桦甸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日,向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函询受灾主体事宜,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8日复函答复函询事项。所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受灾主体争议”在2021年8月5日尚未发生。
2、2022年1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的《中共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第2次会议记录》中,对受灾补贴资金汇报事项记载“经乡镇检查验收,共上报29户受灾主体,经审查其中****等5个受灾主体佐证材料完善,灾情属实,受灾面积10.51亩,补贴资金10761元,其他24户受灾主体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3、2022年4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农信【2022】2号《关*****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中记载“市农业农村按照各乡镇、永吉街道再次核查验收结果和佐证材料,对受灾主体逐一综合审查,在审查复兴农场受灾地块时,认为该受灾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党组意见落实。”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法官的无奈,我的愤怒!
今天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件民事诉讼曲折而艰难的经历,其中记载了一段当事人与法官的对话“你们的案子我们说了不算”。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件民事诉讼,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我说“我知道你的案子该赢,但我说了不算”。在这篇文章后面我给予了评论“你的话让我想起了同样的境遇,一句话表达了法官的无奈,但作为主审法官,他的名字确被钉在判决书上,无奈不代表可以被原谅,因为你执法犯法,作为受害人,我看不到A卷中的记载,我只能把钉在判决书上的法官,作为控告对象,因为我只能告你!虽然你是司法体制的受害者,但你不可原谅!”
2023年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
企业已经停产停业一年多了,但骨子里的农业基因,让我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蔬菜,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菜苗移栽后虽然顺利的度过了缓苗期,但长势缓慢。希望在它们结实收获的时候,我能品尝到甜美的味道。辣椒,你就应该是辣的!
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4月7日寄送的(2023)吉02行终23号和(2023)吉71行终62号的再审申请,已经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给予再审立案了,虽然以枉法裁判对法官申请回避没有被准许,但这场诉讼毕竟还是要继续向前。
由于第一轮诉讼中,一审被告没有对《验收报告》进行举证,导致审判结束后神秘出现在(2022)吉0282行初归档卷宗中的《验收报告》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二审又明确将《验收报告》作为违法证据予以排除,没有采信上诉人的庭审质证意见。而在第二轮起诉中,一、二审法院均未开庭审理,我再次失去了对《验收报告》的质证权利。2023年5月13日,我向吉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主审法官寄送了《验收报告》制作日期鉴定申请书,并明确提出了《验收报告》为伪造证据的理由如下:
1、2021年8月5日,吉林省苏密沟农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事宜尚不知情,没有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提出异议,我公司是在2021年11月初发现了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并于2021年11月下旬向向桦甸市信访办提出信访事项。桦甸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日,向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函询受灾主体事宜,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8日复函答复函询事项。所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受灾主体争议”在2021年8月5日尚未发生。
2、2022年1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的《中共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第2次会议记录》中,对受灾补贴资金汇报事项记载“经乡镇检查验收,共上报29户受灾主体,经审查其中****等5个受灾主体佐证材料完善,灾情属实,受灾面积10.51亩,补贴资金10761元,其他24户受灾主体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3、2022年4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农信【2022】2号《关*****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中记载“市农业农村按照各乡镇、永吉街道再次核查验收结果和佐证材料,对受灾主体逐一综合审查,在审查复兴农场受灾地块时,认为该受灾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党组意见落实。”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法官的无奈,我的愤怒!
今天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件民事诉讼曲折而艰难的经历,其中记载了一段当事人与法官的对话“你们的案子我们说了不算”。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件民事诉讼,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我说“我知道你的案子该赢,但我说了不算”。在这篇文章后面我给予了评论“你的话让我想起了同样的境遇,一句话表达了法官的无奈,但作为主审法官,他的名字确被钉在判决书上,无奈不代表可以被原谅,因为你执法犯法,作为受害人,我看不到A卷中的记载,我只能把钉在判决书上的法官,作为控告对象,因为我只能告你!虽然你是司法体制的受害者,但你不可原谅!”
#国家监察#诡异的行政诉讼(第三编)再审: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
企业已经停产停业一年多了,但骨子里的农业基因,让我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蔬菜,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菜苗移栽后虽然顺利的度过了缓苗期,但长势缓慢。希望在它们结实收获的时候,我能品尝到甜美的味道。辣椒,你就应该是辣的!
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4月7日寄送的(2023)吉02行终23号和(2023)吉71行终62号的再审申请,已经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给予再审立案了,虽然以枉法裁判对法官申请回避没有被准许,但这场诉讼毕竟还是要继续向前。
由于第一轮诉讼中,一审被告没有对《验收报告》进行举证,导致审判结束后神秘出现在(2022)吉0282行初归档卷宗中的《验收报告》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二审又明确将《验收报告》作为违法证据予以排除,没有采信上诉人的庭审质证意见。而在第二轮起诉中,一、二审法院均未开庭审理,我再次失去了对《验收报告》的质证权利。2023年5月13日,我向吉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主审法官寄送了《验收报告》制作日期鉴定申请书,并明确提出了《验收报告》为伪造证据的理由如下:
1、2021年8月5日,吉林省苏密沟农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事宜尚不知情,没有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提出异议,我公司是在2021年11月初发现了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并于2021年11月下旬向向桦甸市信访办提出信访事项。桦甸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日,向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函询受灾主体事宜,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8日复函答复函询事项。所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受灾主体争议”在2021年8月5日尚未发生。
2、2022年1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的《中共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第2次会议记录》中,对受灾补贴资金汇报事项记载“经乡镇检查验收,共上报29户受灾主体,经审查其中****等5个受灾主体佐证材料完善,灾情属实,受灾面积10.51亩,补贴资金10761元,其他24户受灾主体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3、2022年4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农信【2022】2号《关*****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中记载“市农业农村按照各乡镇、永吉街道再次核查验收结果和佐证材料,对受灾主体逐一综合审查,在审查复兴农场受灾地块时,认为该受灾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党组意见落实。”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法官的无奈,我的愤怒!
今天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件民事诉讼曲折而艰难的经历,其中记载了一段当事人与法官的对话“你们的案子我们说了不算”。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件民事诉讼,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我说“我知道你的案子该赢,但我说了不算”。在这篇文章后面我给予了评论“你的话让我想起了同样的境遇,一句话表达了法官的无奈,但作为主审法官,他的名字确被钉在判决书上,无奈不代表可以被原谅,因为你执法犯法,作为受害人,我看不到A卷中的记载,我只能把钉在判决书上的法官,作为控告对象,因为我只能告你!虽然你是司法体制的受害者,但你不可原谅!”
2023年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
企业已经停产停业一年多了,但骨子里的农业基因,让我在阳台上种了几盆蔬菜,小城桦甸的初夏有点冷,菜苗移栽后虽然顺利的度过了缓苗期,但长势缓慢。希望在它们结实收获的时候,我能品尝到甜美的味道。辣椒,你就应该是辣的!
被告伪造证据,我要鉴定!
2023年4月7日寄送的(2023)吉02行终23号和(2023)吉71行终62号的再审申请,已经分别于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给予再审立案了,虽然以枉法裁判对法官申请回避没有被准许,但这场诉讼毕竟还是要继续向前。
由于第一轮诉讼中,一审被告没有对《验收报告》进行举证,导致审判结束后神秘出现在(2022)吉0282行初归档卷宗中的《验收报告》没有经过庭审质证,二审又明确将《验收报告》作为违法证据予以排除,没有采信上诉人的庭审质证意见。而在第二轮起诉中,一、二审法院均未开庭审理,我再次失去了对《验收报告》的质证权利。2023年5月13日,我向吉林省高院行政审判庭主审法官寄送了《验收报告》制作日期鉴定申请书,并明确提出了《验收报告》为伪造证据的理由如下:
1、2021年8月5日,吉林省苏密沟农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事宜尚不知情,没有对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提出异议,我公司是在2021年11月初发现了受灾资金申报主体错误,并于2021年11月下旬向向桦甸市信访办提出信访事项。桦甸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2日,向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函询受灾主体事宜,桦甸市八道河子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8日复函答复函询事项。所以验收报告中记载的“受灾主体争议”在2021年8月5日尚未发生。
2、2022年1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召开的《中共桦甸市农业农村局党组第2次会议记录》中,对受灾补贴资金汇报事项记载“经乡镇检查验收,共上报29户受灾主体,经审查其中****等5个受灾主体佐证材料完善,灾情属实,受灾面积10.51亩,补贴资金10761元,其他24户受灾主体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3、2022年4月24日,桦甸市农业农村局桦农信【2022】2号《关*****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中记载“市农业农村按照各乡镇、永吉街道再次核查验收结果和佐证材料,对受灾主体逐一综合审查,在审查复兴农场受灾地块时,认为该受灾佐证材料不充分,不符合补贴条件,不予补贴。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党组意见落实。”其中对验收报告事项,没有记载。
法官的无奈,我的愤怒!
今天在今日头条上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了一件民事诉讼曲折而艰难的经历,其中记载了一段当事人与法官的对话“你们的案子我们说了不算”。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我的另一件民事诉讼,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对我说“我知道你的案子该赢,但我说了不算”。在这篇文章后面我给予了评论“你的话让我想起了同样的境遇,一句话表达了法官的无奈,但作为主审法官,他的名字确被钉在判决书上,无奈不代表可以被原谅,因为你执法犯法,作为受害人,我看不到A卷中的记载,我只能把钉在判决书上的法官,作为控告对象,因为我只能告你!虽然你是司法体制的受害者,但你不可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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