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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凯不死归来,获得鬼帝传承,天挡踏天,神挡诸神,灭凶灵,斗狐妖,斩鬼婴,配冥婚。
百鬼夜行,群鸦悲鸣,鬼母救子,滴血兰花,幽冥鬼脸,不死毛僵。黑风教主,万鬼魔窟,幽冥鬼姥,八棺镇魂,白幽婆婆,冥婚瓷棺。
我乃鬼帝,万鬼臣服,鬼帝一出,阴阳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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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五、古籍经典关于神志魂魄的记载
·《淮南鸿烈》曰:“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注:“制”为主宰。
·《黄帝内经·灵枢》曰:“以母为基,以父为楯。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又曰:“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
·《太平经》曰:“三气共一,为神根也。一为精,一为神,一为气。此三者,共一位也,本天地人之气。神者受之于天,精者受之于地,气者受之于中和,相与共为一道。”
·《人身通考·神》曰:“神者,阴阳合德之灵也。惟神之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智思虑之类皆神也。合言之则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属,惟心志所统,是为吾身之全神也。”
·《礼记·礼运》曰:“夫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
·《类经》曰:“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曰:“形者神之体,神者形之用;无神则形不可活,无形则神无以生。”
·《抱朴子·内篇》曰:“故不见鬼神,不见仙人,不可谓世间无仙人也。人无贤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故分去则术家有拘录之法,尽去则礼典有招呼之义。”
·《春秋左传·昭(zhāo)公二十五年》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
·《北溪字义·鬼神》曰:“左传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淮南子曰:阳神为魂,阴神为魄。魂魄二字,正犹精神二字。神即是魂,精即是魄。魂属阳,为神;魄属阴,为鬼。”
·《左传注疏》曰:“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所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内观经》曰:“动以营身之谓魂,静以镇形之谓魄。”
·《云笈(jí)七签》曰:“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又曰:“魂为阳,魄为阴。”
·《黄帝内经》曰:“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故:魂魄即精神。
·《朱子语类》曰:“精气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离乎人而言。”又曰:“魂魄不得相离,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人死则魂魄升降,日渐散而不复聚矣。”
·《礼记·祭义》曰:“死必归土,此之为鬼……魂魄皆生而有之而字皆从鬼者,魂魄不离形质而非形质也,形质亡而魂魄存,是人所归也。”
·《黄帝内经》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处也。”
·《黄帝内经》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又曰:“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
·《本草纲目》曰:“魂魄聚则生,散则死。”
·《中庸·鬼神》曰:“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神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
·《类经·脏象类》曰:“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又曰:“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
·《朱子语类》曰:“人之能思虑计画者,魂之为也;能记忆辩别者,魄之为也。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溃记事不及者,魄衰也。”收起
·《淮南鸿烈》曰:“夫形者,生之舍也;气者,生之充也;神者,生之制也。”注:“制”为主宰。
·《黄帝内经·灵枢》曰:“以母为基,以父为楯。失神者死,得神者生也。”又曰:“血气已和,荣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
·《太平经》曰:“三气共一,为神根也。一为精,一为神,一为气。此三者,共一位也,本天地人之气。神者受之于天,精者受之于地,气者受之于中和,相与共为一道。”
·《人身通考·神》曰:“神者,阴阳合德之灵也。惟神之义有二,分言之,则阳神曰魂,阴神曰魄,以及意智思虑之类皆神也。合言之则神藏于心,而凡情志之属,惟心志所统,是为吾身之全神也。”
·《礼记·礼运》曰:“夫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故人者,天地之心也。”
·《类经》曰:“人之生也,必合阴阳之气,构父母之精,两精相搏,形神乃成,所谓天地合气,命之曰人也。”又曰:“形者神之体,神者形之用;无神则形不可活,无形则神无以生。”
·《抱朴子·内篇》曰:“故不见鬼神,不见仙人,不可谓世间无仙人也。人无贤愚,皆知己身之有魂魄,魂魄分去则人病,尽去则人死。故分去则术家有拘录之法,尽去则礼典有招呼之义。”
·《春秋左传·昭(zhāo)公二十五年》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魂魄去之,何以能久?”
·《北溪字义·鬼神》曰:“左传曰:心之精爽,是谓魂魄。淮南子曰:阳神为魂,阴神为魄。魂魄二字,正犹精神二字。神即是魂,精即是魄。魂属阳,为神;魄属阴,为鬼。”
·《左传注疏》曰:“魂魄,神灵之名,本从形气而有;形气既殊,魂魄各异。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也。附形之灵者,谓初生之时,耳目心识、手足运动、啼呼为声,此则魄之灵也;附所气之神者,谓精神性识渐有所知,此则附气之神也。”
·《内观经》曰:“动以营身之谓魂,静以镇形之谓魄。”
·《云笈(jí)七签》曰:“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又曰:“魂为阳,魄为阴。”
·《黄帝内经》曰:“随神往来者谓之魂,并精而出入者谓之魄。”故:魂魄即精神。
·《朱子语类》曰:“精气就物而言,魂魄就人而言,鬼神离乎人而言。”又曰:“魂魄不得相离,二者相离,则不得其和而死矣;人死则魂魄升降,日渐散而不复聚矣。”
·《礼记·祭义》曰:“死必归土,此之为鬼……魂魄皆生而有之而字皆从鬼者,魂魄不离形质而非形质也,形质亡而魂魄存,是人所归也。”
·《黄帝内经》曰:“心者,生之本,神之处也。”
·《黄帝内经》曰:“人虚即神游失守位,使鬼神外干,是致夭亡,何以全真?”又曰:“神既失守,神光失位而不聚也。”
·《本草纲目》曰:“魂魄聚则生,散则死。”
·《中庸·鬼神》曰:“鬼者阴之灵也,神者阳之灵也。以一气言,则至而神者为神,反而归者为鬼,其实一物而已。”
·《类经·脏象类》曰:“意志思虑之类皆神也。”又曰:“一念之生,心有所向,而未定者,曰意。”
·《朱子语类》曰:“人之能思虑计画者,魂之为也;能记忆辩别者,魄之为也。魄盛则耳目聪明,能记忆,老人目昏耳溃记事不及者,魄衰也。”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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