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梦 梦里 一对已分手的情侣 碰巧在冰淇淋店里吃着冰淇淋 遇到认识的人 她们或许是出于好奇或许只是看笑话问怎么回事 这对情侣各自觉得自己说的都是实话 觉得对方都在胡扯
转眼到了绿茶三那的场景 发了一张配图文字都与她前任有关去讨好她 真是显着她了
我一直在想 这个人应该是认知出现偏差 才会美化自己做的事情 好像没有实际做了类似上床啊这些事那就不算做错 其他都只是在处朋友 你别冤枉我 但是同时对象有别的男孩子发来消息 出于礼貌 女孩子回复一下 都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这就很奇妙
很庆幸 女孩终于放过自己放过对方 遇到了那个哪哪都很好的男孩子
然而她的前任以为她很傻 沉浸在爱情里被蒙蔽了双眼 实际如何她很清楚 只希望对方既然有了自己的生活 就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不想因为我影响任何人 你那一系列的问问问是觉得我很蠢 想跟我说 你别傻了 对方都在骗你?
到底谁傻 纠结于前任夸现任的微博 气不过跳脚的挨个问 急于发微博向我说明 傻不傻
别再过分关心前任的我了 一切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任何事都不要跟那个三你的现任提 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 我不希望我的事情会从别的不相干的人嘴里说出来
你觉得她人品好 人品好却做小三 你觉得她嘴好 曾经你俩相识聊的甚欢 她说了多少人不堪的事和自己的事 同样的她也会把你们之间的事和听来的事告诉另一些她想告诉的人 到底是谁傻
就如之前你俩闹分手了 我四月发了一条微博 说你蠢一样 你觉得可以掏心掏肺的人 又是怎么再背后说你的呢 除了你不知[摊手]
所以你就活在你给自己编织的幸福里就好
转眼到了绿茶三那的场景 发了一张配图文字都与她前任有关去讨好她 真是显着她了
我一直在想 这个人应该是认知出现偏差 才会美化自己做的事情 好像没有实际做了类似上床啊这些事那就不算做错 其他都只是在处朋友 你别冤枉我 但是同时对象有别的男孩子发来消息 出于礼貌 女孩子回复一下 都觉得对方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这就很奇妙
很庆幸 女孩终于放过自己放过对方 遇到了那个哪哪都很好的男孩子
然而她的前任以为她很傻 沉浸在爱情里被蒙蔽了双眼 实际如何她很清楚 只希望对方既然有了自己的生活 就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不想因为我影响任何人 你那一系列的问问问是觉得我很蠢 想跟我说 你别傻了 对方都在骗你?
到底谁傻 纠结于前任夸现任的微博 气不过跳脚的挨个问 急于发微博向我说明 傻不傻
别再过分关心前任的我了 一切与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的任何事都不要跟那个三你的现任提 这个问题我之前就说过 我不希望我的事情会从别的不相干的人嘴里说出来
你觉得她人品好 人品好却做小三 你觉得她嘴好 曾经你俩相识聊的甚欢 她说了多少人不堪的事和自己的事 同样的她也会把你们之间的事和听来的事告诉另一些她想告诉的人 到底是谁傻
就如之前你俩闹分手了 我四月发了一条微博 说你蠢一样 你觉得可以掏心掏肺的人 又是怎么再背后说你的呢 除了你不知[摊手]
所以你就活在你给自己编织的幸福里就好
【南通发生因工资纠纷杀人命案,孙玉良:为啥人们不愿拿起法律武器】
江苏南通5月31日发生命案,一青年持刀将一对母子无情杀害。据红星新闻等媒体及流出的视频报道,凶手郇某已经投案自首,被害人是老板娘朱某及她的儿子刘某。而事发的原因,是因为2750元工资(或说3000元)纠纷。流出的视频显示,被害人之一被杀时连说“我错了”,但为时已晚。
现在网络上议论纷纷,有的为受害人鸣不平,呼吁严惩凶手;但也有不少为凶手说话的声音,称老板娘是因为“黑心”少给凶手工资引发的命案,自种恶因怨不得谁。到底犯罪的动机是什么,还需要权威的媒体报道,不能轻易听信网上的传言。因为有了互联网和自媒体,中国又这么大,几乎每天都能从网上看到发生命案,想捂也捂不住,给了一种社会上戾气乖张的感觉,这引发出一个问题,主流媒体一直在呼吁遇事要走法律途径,但人们偏偏不听,都是“快意恩仇”,自己用“刀”解决问题,宁愿自己坐牢,甚至以命抵命,酿成人间悲剧,也不愿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依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拿起法律武器,成本太高。穷人是打不起官司的,熬也要把你熬死,拿南通这个凶手郇某来说,为了2750元(或说3000元)工资,又要请律师,又要付出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即便官司打赢了,要回了3000元,也是个赔。因为付出的成本可预见远远大于3000元。更何况,为了区区3000元钱,也没有律师愿意揽这个活,打官司也不见得就能赢,旷日持久,拖也要把人拖死,心中这口恶气出不来。
第二,打官司不见到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现在法院的公信力并不强,徇私枉法的报道随处可见,打官司有输有赢,哪就一定能赢呢?我亲身经历的两家人,打了几十年官司,一会张家赢,一会李家赢,反反复复。输了的永远不服,然后就上诉,最终判决也不服,越级上访,连法院都头痛。最后还是被市委书记“调解”成功解决了问题。看看有多少上访户就知道了,如果法院能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就不存在上访之说了。那个杀人的罪犯杨佳有句名言金句:“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他是宁肯偿命也是要出心中这口怒气的。
第三,现有法律条款,不能伸张受害者心中的“正义”。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理。但现在我们的法律条款并不是这样,慎杀、少杀才是主流价值。因此我们看到很多人是偿不了命的,而遇到诈骗犯或欠债的“老赖”,欠债也是还不了钱的。法律无可奈何,帮你要不回钱,那通过法律途径如何维权?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张扣扣案,如果他的母亲被杀凶手偿命了,何来他等待20多年再报复之说?至于经济案就更难说了,碰到难缠的官司,不但通过法律手段很难要回钱,打官司赔钱的比比皆是。律师费你要拿,诉讼费你要交,“老赖”没钱没办法,诈骗犯刑事犯罪又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这种糟糕事如果赶到你头上怎么办?碰到火气大的,不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才怪。
所以我们的专家,要从根本上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切实从维护公平正义着想改善我们的法律环境。空喊口号呼吁人们理智没有用,人们不听啊。杀人没有偿命,受害者的家属气出不来,就很可能自己想办法结果凶手的性命;欠债没有还钱,债权人就会想办法用其他手段进行补偿。法律解决不了问题,但因果不虚,人们会自己兑现因果。法律并不是万能的良药,它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我们一直宣传的法治社会仍然需要完善,提高,不妥当的法律条款该改改就要改改,以顺从民意为原则;打官司该简化的手续要简化,以让人们方便为原则;对于贪赃枉法的法官,该法办得法办。法院里多出一些“包青天”,人们就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
通过南通杀人案件,我还要提醒人们,做人还是憨厚一点好,虽然可能吃点亏,但可以避过横祸啊。吃了大亏,也比杀人或被杀强吧。至少你还有活着的机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个被害人临死之前大喊“我错了”,这不有点晚了吗?第一刀扎进去的时候,就什么都晚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并不都是理性的,常说“人活一口气”,激愤之下,别说为了3000元,为了100元都可能杀人。这口“气”是什么?是一个“理”字。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动了“不讲理”的念头,做街头的“牛二”,祸事就要到来了。
江苏南通5月31日发生命案,一青年持刀将一对母子无情杀害。据红星新闻等媒体及流出的视频报道,凶手郇某已经投案自首,被害人是老板娘朱某及她的儿子刘某。而事发的原因,是因为2750元工资(或说3000元)纠纷。流出的视频显示,被害人之一被杀时连说“我错了”,但为时已晚。
现在网络上议论纷纷,有的为受害人鸣不平,呼吁严惩凶手;但也有不少为凶手说话的声音,称老板娘是因为“黑心”少给凶手工资引发的命案,自种恶因怨不得谁。到底犯罪的动机是什么,还需要权威的媒体报道,不能轻易听信网上的传言。因为有了互联网和自媒体,中国又这么大,几乎每天都能从网上看到发生命案,想捂也捂不住,给了一种社会上戾气乖张的感觉,这引发出一个问题,主流媒体一直在呼吁遇事要走法律途径,但人们偏偏不听,都是“快意恩仇”,自己用“刀”解决问题,宁愿自己坐牢,甚至以命抵命,酿成人间悲剧,也不愿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依我分析,原因主要有三点:
第一,拿起法律武器,成本太高。穷人是打不起官司的,熬也要把你熬死,拿南通这个凶手郇某来说,为了2750元(或说3000元)工资,又要请律师,又要付出人工成本和时间成本,即便官司打赢了,要回了3000元,也是个赔。因为付出的成本可预见远远大于3000元。更何况,为了区区3000元钱,也没有律师愿意揽这个活,打官司也不见得就能赢,旷日持久,拖也要把人拖死,心中这口恶气出不来。
第二,打官司不见到能得到满意的结果。现在法院的公信力并不强,徇私枉法的报道随处可见,打官司有输有赢,哪就一定能赢呢?我亲身经历的两家人,打了几十年官司,一会张家赢,一会李家赢,反反复复。输了的永远不服,然后就上诉,最终判决也不服,越级上访,连法院都头痛。最后还是被市委书记“调解”成功解决了问题。看看有多少上访户就知道了,如果法院能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就不存在上访之说了。那个杀人的罪犯杨佳有句名言金句:“你不给我个说法,我就给你个说法”,他是宁肯偿命也是要出心中这口怒气的。
第三,现有法律条款,不能伸张受害者心中的“正义”。俗话说“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的理。但现在我们的法律条款并不是这样,慎杀、少杀才是主流价值。因此我们看到很多人是偿不了命的,而遇到诈骗犯或欠债的“老赖”,欠债也是还不了钱的。法律无可奈何,帮你要不回钱,那通过法律途径如何维权?这样的例子有很多,比如张扣扣案,如果他的母亲被杀凶手偿命了,何来他等待20多年再报复之说?至于经济案就更难说了,碰到难缠的官司,不但通过法律手段很难要回钱,打官司赔钱的比比皆是。律师费你要拿,诉讼费你要交,“老赖”没钱没办法,诈骗犯刑事犯罪又不能附带民事诉讼。这种糟糕事如果赶到你头上怎么办?碰到火气大的,不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才怪。
所以我们的专家,要从根本上思考问题并解决问题,切实从维护公平正义着想改善我们的法律环境。空喊口号呼吁人们理智没有用,人们不听啊。杀人没有偿命,受害者的家属气出不来,就很可能自己想办法结果凶手的性命;欠债没有还钱,债权人就会想办法用其他手段进行补偿。法律解决不了问题,但因果不虚,人们会自己兑现因果。法律并不是万能的良药,它无法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我们一直宣传的法治社会仍然需要完善,提高,不妥当的法律条款该改改就要改改,以顺从民意为原则;打官司该简化的手续要简化,以让人们方便为原则;对于贪赃枉法的法官,该法办得法办。法院里多出一些“包青天”,人们就愿意拿起法律武器维权了。
通过南通杀人案件,我还要提醒人们,做人还是憨厚一点好,虽然可能吃点亏,但可以避过横祸啊。吃了大亏,也比杀人或被杀强吧。至少你还有活着的机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那个被害人临死之前大喊“我错了”,这不有点晚了吗?第一刀扎进去的时候,就什么都晚了,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人并不都是理性的,常说“人活一口气”,激愤之下,别说为了3000元,为了100元都可能杀人。这口“气”是什么?是一个“理”字。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果动了“不讲理”的念头,做街头的“牛二”,祸事就要到来了。
坚持看完了,希望以后有空能再多看几遍,本来读这个题目,我觉得书中应该描写的是你是如何坚定的走向自己的目标,但是书中更多的描述女主小时候的成长环境,而没有过多篇幅去描写自己是怎么样坚定去获得自己的学位或者是说我一定要考上怎么样的学校,关于获得教育,似乎也是阴差阳错得到的,但是女主在上大学之前并没有接受过完整的教育,但是后来通过她自己的努力,也是慢慢的拉平差距,相反对比其他人,她的论文更加出色。但是原生家庭给她带来的影响确实无法磨灭,幸好还有她的哥哥,在她后来拥有自己以后,有自己的独立意识后,决定离开那个养育了她好多年的家,最印象深刻的就是她和她姐姐同样遭受哥哥的暴力,但是却被姐姐背叛,幸好最后她还是非常有勇气,但是很难才摆脱了家庭影响!所以原生家庭是多么重要!#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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