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偷坐我的电动三轮车,把自己撞死,凭什么让我赔18万?”江苏苏州,一老人看到路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因走路太累,就想坐到车上休息一下。可谁想一碰车把手,车子突然自己启动冲了出去!随后老人不幸身亡,家属状告车主要求赔偿18万元!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陈先生是一家保洁公司的清洁员,因为公司班车没经过他家门口,有每天上班会先开自己的电动三轮去一个路边的停车场停好,再乘坐班车去上班。事发当天,他和往常一样把车停好后,就拔下钥匙,拉上手刹就走了。
早上10点左右,老邹路过停车场,当时他手上提着两个塑料袋,因为年纪大了走不动,看到三轮车就想上去休息一下。他坐上驾驶座后,下意识地把手搭在了三轮车的把手上面。可车子猛然启动,直接冲向了路边的一片树林里,然后撞到了树上,老邹当场被撞得不省人事!
当时没有人看到这一幕。3个小时以后,才有人发现气息虚弱的老邹。后来老邹被送到医院抢救,可还是因为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了!
老邹的家属悲痛欲绝,把陈先生和他的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这辆电动三轮车有安 全隐患,陈先生却没有提前在车辆周围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要求赔偿180000元!
陈先生看到监控画面,也是感觉不可思议,甚至感觉太冤!自己明明拔了车钥匙,车子怎么会突然启动呢?
后来警方经过调查,才知道是内部线路接触不 良引起的。因为这车子年久失修,电路老化,很多配件也坏了!所以不用车钥匙电路也是通的,但陈先生对此并不知情!
那么,陈先生要为邹某的死承担责任吗?双方在法庭上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邹某家属认为该赔偿的理由如下:
1、车子电路有问题,邹某还把车开出来停在路边害人,没有考虑到有人会坐上车,所以要赔偿!
2、如果要把有问题的车子开出来,那也要在周围放上警示的标志提醒,以免发生意外。
3、老邹从头到尾都没有错,错的是这辆有问题的电动三轮车,作为主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
对于邹某家属的观点,陈先生和其公司的代理律师提出了辩驳:
首先,陈先生把车停在车位上,拔掉钥匙,拉上手刹,属于正确的停车行为,他未主动实施侵权行为,也没有想过要害谁。
其次,陈先生无法预料邹某会坐上自己的车,更没想到车子会突然发动,这件事情属于意外,陈先生没有主观上追求损害结果的故意,更没有放任有问题的车辆。
然后,没有证据证明陈先生知道这辆车的电路存在短路的问题,他不清楚拔下钥匙后车辆还处于通电状态。因为停车场的监控能拍到陈某每次开车前先插钥匙, 停车后拔下钥匙,如果他知道不需要钥匙车子也能开,又何须多此一举?
综上,陈先生的辩护律师提出,陈先生不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法院认为,根据现有的证据,难以认定陈先生存在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其更无追求该损害结果的故意!陈先生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要看他有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以及他的行为本身是否具有过错!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因此,陈先生无需对邹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至于陈先生的公司与本次事故更加没有关系!
不过,公司出于人道主义,主动提出愿意补偿邹某家属10000元,邹某家属拿钱后没有再上诉!
对于这个判罚结果,我觉得非常正确!虽然对于邹某的死我表示同情,但这案件也告诉我们,法律在完善进步,不再是“谁死谁有理”了!如果对方侵权有错,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赔偿合情合理。但如果对方没错,就不应该赔偿!
就像小偷偷东西爬围墙把自己摔死,行人闯红灯被撞死,这些都是存有很大的争议,以前都会直接采取公平责任原则,让当事人要赔偿一部分。但现在民法典改了,“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则无责任”!
邹某家属的这种行为,就是想利用老邹的死,榨干老邹的价值,想钱想疯了,告赢了就是18万,输了也就一点起 诉费!
按照邹某家属的理论,我的车要天天24小时守着,不然要是有人走路不长眼,或什么原因撞到我家车上,出了什么意外,我还得要负责?
邹某家属为什么不把规划局,三轮车厂家一起告呢?!为什么在停车场旁边搞一个小树林?为什么然车的电路出问题,又可以讹一笔钱了!
借用网友的话说,那三轮车不是死者的,你坐在人家车上干嘛?死者应该赔三轮车主的撞坏车的修理费、和精神惊吓费和误工费才合理!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这种情况下,陈先生该赔偿吗?#公益救援在行动#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今晚的小滋博是有点子尴尬在的
先是在排号的时候,我们站着在栏杆那里,听着276没有人,277没有人,288没有人,念道28,9还没出来,我们就举着手往前冲,一排人齐刷刷看着我们
再是我和奇奇一直在看隔壁桌烤架上的黑乎乎的东西,再猜是臭豆腐还是烤糊了。最终决定和那桌人对视我就问他那是啥。到最后人家要走了,我逮住机会问了,那是人家从青岛带来的墨鱼汁做的水饺,然后把剩下的两串送给我们了(人怪好的嘞[泪])
然后来了一桌过生日的,在她们唱生日歌的时候,我悄悄地跟奇奇说“我准备好了”在奇奇一脸懵的情况下激动的拍起了掌,超大声地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在我唱的忘我的时候,发现鑫哥奇奇艳茹都在低头捂脸♀️(据大家表示,整个场子就我的声音最大,好多人在看我这个显眼包[苦涩])。事后她们送了一块蛋糕[泪]
(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因为想吃那个水饺才问的他们,也不是因为想吃蛋糕才唱的生日歌[苦涩])
到东门了之后,我落在了队伍的后面,看着鑫哥一个人在最前面悠闲的走着,甚至张开了双臂。我心想不能让鑫哥超过我第一个刷脸进门,于是我摆动双臂唰的冲出去,两步迈过了铁皮路,边跑边笑,心想着我超过鑫哥了,我是第一个刷脸进门的,啊哈哈哈哈。然后吓到了保安叔叔(奇奇说保安叔叔从迷迷糊糊要睡着的状态瞬间清醒一脸震惊的看着我),震惊了后面的人,让我的同伴们丢脸了[跪了][跪了]
附上今天的天空+大理石字+草莓熊墙++++
总结:我是个显眼包[衰]
先是在排号的时候,我们站着在栏杆那里,听着276没有人,277没有人,288没有人,念道28,9还没出来,我们就举着手往前冲,一排人齐刷刷看着我们
再是我和奇奇一直在看隔壁桌烤架上的黑乎乎的东西,再猜是臭豆腐还是烤糊了。最终决定和那桌人对视我就问他那是啥。到最后人家要走了,我逮住机会问了,那是人家从青岛带来的墨鱼汁做的水饺,然后把剩下的两串送给我们了(人怪好的嘞[泪])
然后来了一桌过生日的,在她们唱生日歌的时候,我悄悄地跟奇奇说“我准备好了”在奇奇一脸懵的情况下激动的拍起了掌,超大声地唱起了生日快乐歌,在我唱的忘我的时候,发现鑫哥奇奇艳茹都在低头捂脸♀️(据大家表示,整个场子就我的声音最大,好多人在看我这个显眼包[苦涩])。事后她们送了一块蛋糕[泪]
(我发誓我真的不是因为想吃那个水饺才问的他们,也不是因为想吃蛋糕才唱的生日歌[苦涩])
到东门了之后,我落在了队伍的后面,看着鑫哥一个人在最前面悠闲的走着,甚至张开了双臂。我心想不能让鑫哥超过我第一个刷脸进门,于是我摆动双臂唰的冲出去,两步迈过了铁皮路,边跑边笑,心想着我超过鑫哥了,我是第一个刷脸进门的,啊哈哈哈哈。然后吓到了保安叔叔(奇奇说保安叔叔从迷迷糊糊要睡着的状态瞬间清醒一脸震惊的看着我),震惊了后面的人,让我的同伴们丢脸了[跪了][跪了]
附上今天的天空+大理石字+草莓熊墙++++
总结:我是个显眼包[衰]
从最早听到小道消息五月天要在鸟巢开唱,不管不顾的订了酒店和车票,接下来就是漫长的等待,等待官宣等待开票。心心念念那么久,期待中的那天终于来临时,我却一无所获。
我依然记得开票那天,没有抢到任何一场,我崩溃的在公司偷偷哭,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天的心情,也许没有人理解,就像十年前的那个我,偷偷翘课跑去看了人生中第一场五月天演唱会,无法诉说的心情,无人理解的情绪。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更难熬,一次一次求票,一次次被击退,各种心酸,也一样不被人理解。
同事说,这不过是一场演唱会而已,那么远,一千公里,你三十岁的人了,至于吗。
至于,非常至于。
五月天,五月天的演唱会,是我苟延残喘的生活中唯一可以自由呼吸,尽情呐喊的时刻,每一场短暂的演唱会都是我苦闷生活中的救赎,是的,救赎。
两周,三场,为之做的所有努力,加班也好,求票也好,往返十个小时的高铁也好,一切都值得。
我永远爱你们,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五月天##五月天[超话]#
我依然记得开票那天,没有抢到任何一场,我崩溃的在公司偷偷哭,我不知道怎么去形容那天的心情,也许没有人理解,就像十年前的那个我,偷偷翘课跑去看了人生中第一场五月天演唱会,无法诉说的心情,无人理解的情绪。
接下来的日子变得更难熬,一次一次求票,一次次被击退,各种心酸,也一样不被人理解。
同事说,这不过是一场演唱会而已,那么远,一千公里,你三十岁的人了,至于吗。
至于,非常至于。
五月天,五月天的演唱会,是我苟延残喘的生活中唯一可以自由呼吸,尽情呐喊的时刻,每一场短暂的演唱会都是我苦闷生活中的救赎,是的,救赎。
两周,三场,为之做的所有努力,加班也好,求票也好,往返十个小时的高铁也好,一切都值得。
我永远爱你们,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五月天##五月天[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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