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与现实如何抉择?”电影中导演自己不断抛出了好多好大的“麻烦”—上师的话是否正确;科技和文明是否代表了绝对的进步;女性在当代或在宗教文化中的个体权利是什么;万玛导演身处“汉藏”两种语境之下,如何来回应这些充满危险的问题?电影结局导演给了非常漂亮睿智的“答案”,一种二元对立之外更广阔的世界观,也看到了导演的勇气。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落实在西安#【 深度解读《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突出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主体的多元化】网络信息内容生态的治理,应当明确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要突破市场和政府二元对立和单一主导的模式。在数字经济时代,要以平台思维和社会化思维的模式重新审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这四大主体在网络生态治理中的功能和作用。他们已经不是主体支配和被支配的关系,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和目标的伙伴式关系。
《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事实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是由多种文明要素组成的系统,这些要素主要包括网络主体、网络信息、主体行为、技术应用、基础设施保障、网络政策法规和网络文化等方面。笔者认为,在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四大主体中,政府的作用是监管、企业的义务是履责、社会的功能是监督、网民的义务是自律。
首先,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其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企业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再次,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重要监督方式,这是发挥社会监督最有效、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能够形成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领域,人人皆监督、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第四,网络时代使人类进入到一个无限内容生产的时代,人人都是内容生产者。因此,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更多的是以网民自律的形式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和矫正,这是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治理规定》明确了政府、企业、社会、网民等主体多元参与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事实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是由多种文明要素组成的系统,这些要素主要包括网络主体、网络信息、主体行为、技术应用、基础设施保障、网络政策法规和网络文化等方面。笔者认为,在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四大主体中,政府的作用是监管、企业的义务是履责、社会的功能是监督、网民的义务是自律。
首先,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
其次,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是制作、复制、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特别是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企业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再次,充分发挥网络监督作为网络信息内容的重要监督方式,这是发挥社会监督最有效、最简单、最直接的形式,能够形成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领域,人人皆监督、人人受监督的局面;
第四,网络时代使人类进入到一个无限内容生产的时代,人人都是内容生产者。因此,网络信息内容的治理更多的是以网民自律的形式对自身行为的规范和矫正,这是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
一个人所谓的恶业都是来自于失去觉知、失去正念。如果时时刻刻保持觉知、保持正念的话,那么就不会有恶业,当然就没有问题。
觉知有两种:一种是没有证悟之前的觉知,就是在做什么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叫觉知。当然这种觉知并不是证悟的境界,但是如果能够保持这种觉知,就说明非常清醒,没有迷糊。另一种是证悟之后的觉知,这种觉知更加殊胜了,是超越所有的二元对立的觉知,这是证悟以后才能做到的,这也是需要一定功夫的,大家要明白这一点。
一一智广阿阇梨
觉知有两种:一种是没有证悟之前的觉知,就是在做什么的时候,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这就叫觉知。当然这种觉知并不是证悟的境界,但是如果能够保持这种觉知,就说明非常清醒,没有迷糊。另一种是证悟之后的觉知,这种觉知更加殊胜了,是超越所有的二元对立的觉知,这是证悟以后才能做到的,这也是需要一定功夫的,大家要明白这一点。
一一智广阿阇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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