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书房家庭经典阅读书目# 【No.25《月亮和六便士》】#全民读书季#
《月亮和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用第一人称视角叙述了整个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本是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追求绘画的理想。他接受朋友斯特洛夫的资助与照顾,却因为想画一幅女性的裸体画而占有了斯特洛夫的妻子,最终导致其家破人亡。之后他远遁到南太平洋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全身心投入绘画,在贫病交加中完成了伟大的壁画作品,却又在临终前嘱咐土著伴侣阿塔将其付之一炬。
【“南书房家庭经典阅读书目”】:2014年初,深圳图书馆联合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启动“南书房家庭经典阅读书目”推荐活动,旨在向广大读者推荐适合当今中国家庭阅读与收藏的经典著作。该书目注重人文性、经典性和可读性,计划用10年时间,每年推荐30种经典图书,从而形成一般家庭经典书架的基本容量。#深圳图书馆[超话]#
《月亮和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高更为原型,用第一人称视角叙述了整个故事。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本是位成功的证券经纪人,人届中年后却迷恋上绘画,像“被魔鬼附了体”,突然抛妻弃子,只身前往巴黎追求绘画的理想。他接受朋友斯特洛夫的资助与照顾,却因为想画一幅女性的裸体画而占有了斯特洛夫的妻子,最终导致其家破人亡。之后他远遁到南太平洋与世隔绝的塔希提岛,全身心投入绘画,在贫病交加中完成了伟大的壁画作品,却又在临终前嘱咐土著伴侣阿塔将其付之一炬。
【“南书房家庭经典阅读书目”】:2014年初,深圳图书馆联合中国图书馆学会阅读推广委员会,启动“南书房家庭经典阅读书目”推荐活动,旨在向广大读者推荐适合当今中国家庭阅读与收藏的经典著作。该书目注重人文性、经典性和可读性,计划用10年时间,每年推荐30种经典图书,从而形成一般家庭经典书架的基本容量。#深圳图书馆[超话]#
#正修行路[超话]#花鸟国画《宿士闹春》,演奏者荡起秋千,唱起慢板
初春的早晨,天刚蒙蒙亮,六位刚从梦中醒来小宿士,便开始准备各自的晨练,它们有的在梳妆打扮,有的在试唱吊嗓,调试自己的调门,各自都在忙着做合奏前的准备。
一阵微风吹来,柳枝在银灰色的天幕前荡起秋千,其节奏仿佛是指挥家引导着演奏者,进入柔和的慢板。此刻有白云轻轻飘过,岁月静好的舞台序幕即将拉开,六位小宿士的演奏开始了。
它们先是独奏,然后是二部重奏,再是集体合奏。声乐、伴奏一律演绎自它们的口技。它们陶醉在春光里,尽情讴歌着大自然的美丽,婉转的歌喉复苏了万物,唤醒了勤劳的农人。
忽然,远处有歌谣传来,怀着乡土的深情,带着春天的韵味,“二月里来呀, 好春光, 家家户户种田忙, 种瓜的得瓜、种豆的得豆”……
这些田园般的意境是国画《宿士闹春》带给我们的精神享受。
国画讲究笔以立形质,墨以分虚实,画之意境悉从笔墨而生。当代住世 佛 陀的此幅《宿士闹春》之妙,首在用笔。画作的线条笔路清晰、起落有致、波磔相生;力道的轻重提按、笔法的顿挫转折、使得笔墨质感生辣沉厚、简率且呼应,妙造了柳枝富有生机的动态。如此一来,画面顿显鲜活,鲜活呈现率真,惟率真方见灵性,灵性出则妙趣横生,微妙之境顿然呈现。
从少年时代开始,艺术巨匠当代住世 佛 陀就投身于山水、人物、花鸟等各种形式的绘画创作。祂的绘画艺术,以般若之慧光观照宇宙万物,由恢宏至精微,其意笔之生发由繁化简、笔松墨净、任运自如,用笔落墨往往至险绝处,突然笔锋略转,则又呈现一派柳暗花明,清新悦目之境便豁然而出。
哲学家爱德华兹说:“清静,具有美妙、悦人、妩媚、安详和宁静的性质,给心灵带来难以表达的纯洁、光明、平安和欣喜。”平凡的生活中,面对这简素清新的画面,净听心灵与自然的共鸣,便可绕开尘世的喧嚣,疗愈自己漏洞百出的人生……
真正的艺术作品,能产生陶冶心灵、启发人们去关照自己精神世界的作用;也昭示我们,唯有精神境界的崇高,才能营造出辉煌灿烂的人生。
花,因盛开而灿烂;画,因妙造而超凡。
文/叶蕴
初春的早晨,天刚蒙蒙亮,六位刚从梦中醒来小宿士,便开始准备各自的晨练,它们有的在梳妆打扮,有的在试唱吊嗓,调试自己的调门,各自都在忙着做合奏前的准备。
一阵微风吹来,柳枝在银灰色的天幕前荡起秋千,其节奏仿佛是指挥家引导着演奏者,进入柔和的慢板。此刻有白云轻轻飘过,岁月静好的舞台序幕即将拉开,六位小宿士的演奏开始了。
它们先是独奏,然后是二部重奏,再是集体合奏。声乐、伴奏一律演绎自它们的口技。它们陶醉在春光里,尽情讴歌着大自然的美丽,婉转的歌喉复苏了万物,唤醒了勤劳的农人。
忽然,远处有歌谣传来,怀着乡土的深情,带着春天的韵味,“二月里来呀, 好春光, 家家户户种田忙, 种瓜的得瓜、种豆的得豆”……
这些田园般的意境是国画《宿士闹春》带给我们的精神享受。
国画讲究笔以立形质,墨以分虚实,画之意境悉从笔墨而生。当代住世 佛 陀的此幅《宿士闹春》之妙,首在用笔。画作的线条笔路清晰、起落有致、波磔相生;力道的轻重提按、笔法的顿挫转折、使得笔墨质感生辣沉厚、简率且呼应,妙造了柳枝富有生机的动态。如此一来,画面顿显鲜活,鲜活呈现率真,惟率真方见灵性,灵性出则妙趣横生,微妙之境顿然呈现。
从少年时代开始,艺术巨匠当代住世 佛 陀就投身于山水、人物、花鸟等各种形式的绘画创作。祂的绘画艺术,以般若之慧光观照宇宙万物,由恢宏至精微,其意笔之生发由繁化简、笔松墨净、任运自如,用笔落墨往往至险绝处,突然笔锋略转,则又呈现一派柳暗花明,清新悦目之境便豁然而出。
哲学家爱德华兹说:“清静,具有美妙、悦人、妩媚、安详和宁静的性质,给心灵带来难以表达的纯洁、光明、平安和欣喜。”平凡的生活中,面对这简素清新的画面,净听心灵与自然的共鸣,便可绕开尘世的喧嚣,疗愈自己漏洞百出的人生……
真正的艺术作品,能产生陶冶心灵、启发人们去关照自己精神世界的作用;也昭示我们,唯有精神境界的崇高,才能营造出辉煌灿烂的人生。
花,因盛开而灿烂;画,因妙造而超凡。
文/叶蕴
一、取证拍摄侵害肖像权吗
虽然肖像权是法定的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以下的情况下,权利人需要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制作、公开等持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1、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2、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3、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4、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5、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因此,取证拍摄是对肖像的合法使用,当事人应该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只要拍摄者未将拍摄的图片用作他途,便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二、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肖像权是法定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构成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权的结果,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态。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
2、违法行为的存在。人格尊严权属于绝对权的一种,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
3、损害结果发生。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受冲击的往往是他人的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也可能会导致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
4、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后果表现为社会地位下降并且没有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虽然肖像权是法定的人格权的一种,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在以下的情况下,权利人需要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制作、公开等持有一定的容忍义务:
1、犯罪人员、失信被执行人、或网络广告欺诈、造假人员等可以对其照片进行曝光,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2、政治家、影视和体育明星以及其他公共人士,在公开露面时,不得反对他人拍照;
3、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则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拍照;
4、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特别幸运者或者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属这种情况;
5、犯罪嫌疑犯不得反对司法人员为司法证据目的的拍照;
因此,取证拍摄是对肖像的合法使用,当事人应该负有一定的容忍义务,只要拍摄者未将拍摄的图片用作他途,便不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
二、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肖像权是法定的不容侵犯的权利,构成侵犯他人的肖像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行为人主观具有过错。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会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权的结果,主观上存在故意或过失的心态。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因属于一般侵权行为,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须具有过错才能构成侵权责任。
2、违法行为的存在。人格尊严权属于绝对权的一种,具有普遍的对世效力,要求任何不特定人负有不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义务,违反这种义务进行的行为均被纳入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行为之列,除非有正当合法抗辩事由存在。
3、损害结果发生。伤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权,受冲击的往往是他人的人格利益的损害,通常伴有精神痛苦,也可能会导致权利人经济上的损失。
4、具备因果联系。侵权法上因果关系在于确定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的联系,伤害他人人格尊严权的后果表现为社会地位下降并且没有受到他人和社会的最基本尊重,这一事实乃侵害行为所致,换句话来说,权利主体因该不法行为遭受人格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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