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机动车免费停放延长至30分钟#! 】
当前,南宁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回应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切。
一是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南宁市组织了9个调研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商超、小餐饮店、居民小区等周边,现场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面对面听取市民对车位设置、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南宁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征求意见、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是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措施。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法律规定,调整需走法定程序,正式实施还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采取2条立行立改的过渡性措施。第一,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南宁市在调查中了解到,市民朋友对停车收费是理解的,但普遍希望免费的时长能够吃一碗粉。经研究,自今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一方面,既能“快停快走”提高有限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满足市民“吃一碗粉”的时长要求。第二,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这两条措施,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实施之时截止。
三是取消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南宁市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决定自今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四是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审计。从5月21日到6月15日,审计组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大家来信、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
五是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从5月22日开始,慧泊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业务。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市委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南宁市市长鞠躬道歉##南宁生活# @南宁发布 @广西网讯
当前,南宁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回应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切。
一是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南宁市组织了9个调研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商超、小餐饮店、居民小区等周边,现场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面对面听取市民对车位设置、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南宁市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征求意见、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是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措施。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法律规定,调整需走法定程序,正式实施还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采取2条立行立改的过渡性措施。第一,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南宁市在调查中了解到,市民朋友对停车收费是理解的,但普遍希望免费的时长能够吃一碗粉。经研究,自今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一方面,既能“快停快走”提高有限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满足市民“吃一碗粉”的时长要求。第二,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这两条措施,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实施之时截止。
三是取消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南宁市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决定自今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四是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审计。从5月21日到6月15日,审计组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大家来信、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
五是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从5月22日开始,慧泊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业务。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市委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南宁市市长鞠躬道歉##南宁生活# @南宁发布 @广西网讯
【#南宁全面调查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 】5月23日,南宁市优化调整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
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介绍,这段时间以来,一些市民和网友反映我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这充分表明大家对南宁这座城市爱得真、爱得深,也说明我们这方面工作确实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我作为南宁市市长,是有责任的,因为政府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影响,这些天,我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南宁市市长鞠躬道歉#
一直以来,南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和帮助,得到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正因为大家对这座城市的关心,对这座城市的热爱,才使得南宁这座城市不断地成长和进步。对此,我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对广大市民和网友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即行动,开展相关工作,边查找问题边整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这段时间以来的相关情况。
第一部分,市民和网友对南宁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问题的反映
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协作机制。5月8日、5月10日,两家单位先后发布相关信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我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过高,免费停车时间过短,部分停车位划定不够合理,部分收费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以及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否合法合规,等等。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派出了工作组,深入南宁市开展调查工作;同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随后,工作组到青秀区法院、慧泊公司开展全面调查。
第二部分,已经采取的措施
这段时间,南宁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回应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切。
一是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我们组织了9个调研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商超、小餐饮店、居民小区等周边,现场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面对面听取市民对车位设置、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我们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征求意见、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是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措施。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法律规定,调整需走法定程序,正式实施还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采取2条立行立改的过渡性措施。第一,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市民朋友对停车收费是理解的,但普遍希望免费的时长能够吃一碗粉。经研究,自今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一方面,既能“快停快走”提高有限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满足市民“吃一碗粉”的时长要求。第二,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这两条措施,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实施之时截止。
三是取消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我们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决定自今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四是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审计。从5月21日到6月15日,审计组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大家来信、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
五是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从5月22日开始,慧泊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业务。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市委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有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后续将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部分,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持续“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不断优化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管理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尽快完成价格调整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时间要求,我们将于6月21日按时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尽快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抓紧出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二是优化调整停车位设置和管理。开展全市道路路内停车位的梳理、排查、评估,优化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合理增设免费停车位,切实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和出行安全。
三是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合理配置、高效管理市区道路内停车资源,加强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让大家享受到更好的停车服务。
四是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的监管。整合更多力量投向城市道路停车管理领域,强化检查监管,严格公正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
五是持续回应群众关切。向市民朋友畅通问题投诉渠道,公开意见反馈电话号码,倾听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对12345热线、网络、信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正面回应,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 (南宁新闻网)
南宁市委副书记、市长侯刚介绍,这段时间以来,一些市民和网友反映我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偏高、停车位划定不合理、收费存在乱象等问题,对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批评意见,这充分表明大家对南宁这座城市爱得真、爱得深,也说明我们这方面工作确实存在明显的短板和不足。我作为南宁市市长,是有责任的,因为政府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大家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不便和影响,这些天,我深感不安,内心很自责,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向广大市民朋友表示深刻的检讨和深深的歉意。#南宁市市长鞠躬道歉#
一直以来,南宁的经济社会发展得到全国人民的关心和帮助,得到全体市民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正因为大家对这座城市的关心,对这座城市的热爱,才使得南宁这座城市不断地成长和进步。对此,我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对广大市民和网友提出的批评和意见,我们高度重视,深刻反思,立即行动,开展相关工作,边查找问题边整改。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大家通报这段时间以来的相关情况。
第一部分,市民和网友对南宁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问题的反映
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协作机制。5月8日、5月10日,两家单位先后发布相关信息,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大家关注的焦点主要是:我市道路停车收费价格过高,免费停车时间过短,部分停车位划定不够合理,部分收费人员存在收费不规范、服务态度不好等现象,以及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是否合法合规,等等。对此,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5月19日派出了工作组,深入南宁市开展调查工作;同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责成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解除了《合作备忘录》。随后,工作组到青秀区法院、慧泊公司开展全面调查。
第二部分,已经采取的措施
这段时间,南宁市委、市政府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回应广大市民和网友的关切。
一是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我们组织了9个调研组,由市领导带队深入农贸市场、学校、商超、小餐饮店、居民小区等周边,现场了解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面对面听取市民对车位设置、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同时,通过12345市长热线、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我们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征求意见、价格调查、价格听证等有关工作。
二是优化道路停车便民惠民措施。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价格调整属于重大行政决策,按照法律规定,调整需走法定程序,正式实施还要一定的时间。我们根据群众反映的意见,采取2条立行立改的过渡性措施。第一,调整道路停车位免费停放时长。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市民朋友对停车收费是理解的,但普遍希望免费的时长能够吃一碗粉。经研究,自今日起,道路泊位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一方面,既能“快停快走”提高有限车位的使用效率。另一方面,又能满足市民“吃一碗粉”的时长要求。第二,优化道路停车位设置。在中小学、幼儿园等群众停车需求较高的区域,合理增设限时免费停车位。这两条措施,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实施之时截止。
三是取消非机动车保管服务费。我们根据调研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非机动车收取保管费的问题,决定自今日起,取消现有划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的停放保管服务费,但继续提供保管服务,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政府承担。
四是派出审计组进驻慧泊公司开展审计。从5月21日到6月15日,审计组对城市道路停车位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在审计期间,欢迎大家来信、来函、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相关情况。
五是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从5月22日开始,慧泊公司停止运营、停业整顿、接受审计,由南宁公交集团接管城市道路停车位运营管理业务。
六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检查。市委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市政和园林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玄,南宁公交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赖洪,慧泊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郭智华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有关部门正在深入调查核实情况,后续将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第三部分,下一步工作举措
我们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效率与公平、活力与秩序,持续“访民情、听民意、解民忧”,不断优化城市道路停车位收费管理工作,更好满足群众出行需求,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是尽快完成价格调整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法定时间要求,我们将于6月21日按时召开价格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价格调查、成本调查、听取社会意见、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法定程序,尽快优化调整停车收费标准,抓紧出台新的《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方案》。
二是优化调整停车位设置和管理。开展全市道路路内停车位的梳理、排查、评估,优化路内停车位的设置,合理增设免费停车位,切实保障市民的停车需求和出行安全。
三是全面提升规范化服务水平。优化提升停车收费管理服务,合理配置、高效管理市区道路内停车资源,加强工作人员上岗培训和考核,让大家享受到更好的停车服务。
四是加强对道路停车收费的监管。整合更多力量投向城市道路停车管理领域,强化检查监管,严格公正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乱收费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规政策的行为。
五是持续回应群众关切。向市民朋友畅通问题投诉渠道,公开意见反馈电话号码,倾听市民朋友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规范投诉处理流程,对12345热线、网络、信访等渠道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第一时间正面回应,维护好大家的合法权益。 (南宁新闻网)
【襄城发布专项整治通告!】近日,襄城区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2023年4月—10月,襄阳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1.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等问题。
2.重点整治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重点整治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1.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等问题。
2.重点整治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随意性大等问题。
3.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有的对运输车辆、小客车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章不管不问等问题。
4.重点整治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货车执法不规范,未称重即对货车超载作出处罚,或者处罚后未卸载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
5.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执法人员未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等问题。
6.重点整治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等问题。
2.重点整治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等问题。
3.重点整治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
1.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等问题。
2.重点整治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等问题。
3.重点整治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4.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等问题。
5.重点整治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等问题。
6.重点整治暴力执法,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问题。
7.重点整治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法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
1.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捞油水、得好处、走人情等问题。
2.重点整治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徇私枉法,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超过取保候审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等问题。
3.重点整治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等问题。
4.重点整治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等问题。
5.重点整治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等问题。
6.重点整治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骗取群众钱财,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等问题。
7.重点整治安排辅警、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警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违纪违法举报电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二)来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财苑路66号区专项整治办(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收,邮编441000。
(三)电子邮箱:xczxzzb@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二)对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等,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身份信息、单位(或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2023年4月—10月,襄阳市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专项整治办)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执法领域存在的“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突出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1.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等问题。
2.重点整治乱罚款、滥收费,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制度不到位等问题。
3.重点整治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
1.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随意变更处罚定性,擅自降低处罚标准等问题。
2.重点整治随意性执法,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随意性大等问题。
3.重点整治选择性执法,有的对运输车辆、小客车违法行为打击严厉,对电动摩托车、老年代步车违章不管不问等问题。
4.重点整治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货车执法不规范,未称重即对货车超载作出处罚,或者处罚后未卸载消除安全隐患等问题。
5.重点整治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不依法履行执法职责,不按规定开展执法活动,对违法问题视而不见、故意放纵,违法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正和整治;执法人员未按照要求规范着装、佩戴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等问题。
6.重点整治执法监督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或监管职责,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人员管理教育和监督查处不力,执法乱象长期得不到整治和纠正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
1.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不区分具体情形和实际情况,不区分违法行为情节轻重和主观意图,机械适用法条予以处罚等问题。
2.重点整治运动式执法,执法力度时紧时松,没有做到常管常严等问题。
3.重点整治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执法人员为增加绩效采用钓鱼执法对涉嫌非法营运车辆进行查扣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
1.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横硬推”,未按照规定使用执法文明用语,执法不热心、不细心、不耐心,存在辱骂、恐吓当事人的行为等问题。
2.重点整治接听群众咨询电话时,服务意识不强,工作态度消极,语言生硬冰冷等问题。
3.重点整治执法时告知当事人权利不规范,对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等权利的正常行使保障不到位等问题。
4.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等问题。
5.重点整治对高速收费站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指导、监管不力,应予免费通行的政策不执行等问题。
6.重点整治暴力执法,法治意识、为民意识淡薄,用拳脚执法,执法中拎摔、殴打、拖拉当事人等问题。
7.重点整治将执法“外包”又缺少监管,侵犯群众合法权益,违法执法、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
1.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搞利益输送;捞油水、得好处、走人情等问题。
2.重点整治办理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时徇私枉法,不按规定时限侦查、移送,超过取保候审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等问题。
3.重点整治对本属于治安处罚的案件不按规定进行移送,而直接进行交通处罚等问题。
4.重点整治发现有违法或犯罪线索,包庇、隐瞒、故意不向有关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移交等问题。
5.重点整治执法时收受当事人好处,索要车主财物,违规放行等问题。
6.重点整治对非法中介、“带车黄牛”扰乱秩序打击不力,“放管服”改革落实和宣传不到位,非法中介骗取群众钱财,企业办理货车通行证不便捷,增加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等问题。
7.重点整治安排辅警、辅助人员单独上路执法,辅警与社会“黄牛”、非法中介勾结,违法收受各种财物,违规放行违法车辆等问题。
二、受理问题线索的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反映问题线索的渠道
(一)电话: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389公安机关违纪违法举报电话;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
(二)来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财苑路66号区专项整治办(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秘书股)收,邮编441000。
(三)电子邮箱:xczxzzb@163.com
四、注意事项
(一)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反映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并在来信来电时备注“专项整治”,以便受理部门核实查办。
(二)对襄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的相关意见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优化相关审批检查工作流程、出台相关便民利民举措等,也可以通过上述渠道反映。
(三)反映问题线索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内容真实,并请提供反映人的身份信息、单位(或地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反映问题线索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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