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伦在访华前,特意会见了中国驻美国大使。美国财政部特意发布消息称,此次讨论是坦率而富有成效的。坦率意味着耶伦交底了,把自己的要求列了出来,大概率中方也交底了,双方激烈交锋一番,然后美方认为够坦率。
美国财政部还称,耶伦财长提出了一些关切的问题,同时也传达出两个最大经济体共同应对包括宏观经济和金融问题在内的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性。耶伦嘴里的宏观经济,大概率还是中国的产业结构问题,譬如不许发展高科技,不许发展这个和那个之类的。
至于金融问题,估计还是集中在购买美债上。美债最大的购买方是美国老百姓,但这个钱如果不还,是会在美国激发民变的。但如果是中国或者俄罗斯就不一样了,随时可以没收,所以耶伦要劝中国赶紧买。
购买美债不是不可以,但美国拿啥置换呢?白宫大概没人敢放开对华芯片设备限制,因为在美国的舆论环境里,任何对华让步的人几乎都会被视作叛国者。既然不可能对华让步,反倒会进一步加深制裁和限制,那耶伦这次北京之行的目的能否达到呢?这个其实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耶伦要继续美国的霸权,只是喊话方式变成了:跪下,我准备求你借钱给我了。为啥在美国不能这么喊?喊了,不听啊,所以得去北京再喊一遍。实在是没办法啊。
美国财政部还称,耶伦财长提出了一些关切的问题,同时也传达出两个最大经济体共同应对包括宏观经济和金融问题在内的全球性挑战的重要性。耶伦嘴里的宏观经济,大概率还是中国的产业结构问题,譬如不许发展高科技,不许发展这个和那个之类的。
至于金融问题,估计还是集中在购买美债上。美债最大的购买方是美国老百姓,但这个钱如果不还,是会在美国激发民变的。但如果是中国或者俄罗斯就不一样了,随时可以没收,所以耶伦要劝中国赶紧买。
购买美债不是不可以,但美国拿啥置换呢?白宫大概没人敢放开对华芯片设备限制,因为在美国的舆论环境里,任何对华让步的人几乎都会被视作叛国者。既然不可能对华让步,反倒会进一步加深制裁和限制,那耶伦这次北京之行的目的能否达到呢?这个其实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耶伦要继续美国的霸权,只是喊话方式变成了:跪下,我准备求你借钱给我了。为啥在美国不能这么喊?喊了,不听啊,所以得去北京再喊一遍。实在是没办法啊。
这女的可真来劲呀,一次次被制服,一次次不服输的又冲上了。
近日陕西一饭馆,一女子带狗进去吃饭,一位男乘客不满,让女子把狗带出去。
女子不愿意,还发起了疯,跑到男子餐桌旁跟其理论。
“狗咋了,狗咬你了,在这羞人(丢人)呢你。”
”你把嘴给我闭住。”
男子也骂了她几句,女子直接上去将碗砸在男子身上,男子也急了,动了手。但没打女子,只是将其制服。
谁知女子越发来劲,在旁人的劝说下骂得更凶了,还上了脚。
在男子制服她的过程中,女子还一直说着“弄死我”等挑衅的话。
后在旁人的劝说下,男子松开了女子。
这时让谁也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女子再次骂骂咧咧地冲了上去。
没错,即便前面骂两次被制服两次,但女子越挫越勇,颇有你越强我越要刚的气势。
这次果不其然再次被制服,没到一分钟就被男子扣着胳膊压在椅子上。女的还觉得自己委屈,嚷嚷要报警。
这女的也是蛮厉害的,明明打不过人家,还硬要一次次往上冲。
一次两次就算了,第三次依旧毫无畏惧,嘴上还不停说着挑衅对方的话,真不怕对方一个没控制住脾气真给你来一下。
男女力量悬殊,这一下可够你受的了。
两人之间的矛盾,不就是一条狗吗。
女子究竟能不能带狗进餐厅,全取决于餐厅有没有规定宠物是否可以进入。
如果可以,那男子有点多管闲事。餐厅都同意了,你不喜欢你自己换个餐厅,没道理让人家来的早的人把狗带出去。
如果餐厅不可以,那就是女子的不对,餐厅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带狗女子不加阻拦,反倒让顾客出言提醒,给顾客惹出这么一件事。
不过不管女子对错,都不应该在公共场所对人出言不逊,还扔东西砸对方,这属于故意伤害了。
近日陕西一饭馆,一女子带狗进去吃饭,一位男乘客不满,让女子把狗带出去。
女子不愿意,还发起了疯,跑到男子餐桌旁跟其理论。
“狗咋了,狗咬你了,在这羞人(丢人)呢你。”
”你把嘴给我闭住。”
男子也骂了她几句,女子直接上去将碗砸在男子身上,男子也急了,动了手。但没打女子,只是将其制服。
谁知女子越发来劲,在旁人的劝说下骂得更凶了,还上了脚。
在男子制服她的过程中,女子还一直说着“弄死我”等挑衅的话。
后在旁人的劝说下,男子松开了女子。
这时让谁也没想到的一幕发生了,女子再次骂骂咧咧地冲了上去。
没错,即便前面骂两次被制服两次,但女子越挫越勇,颇有你越强我越要刚的气势。
这次果不其然再次被制服,没到一分钟就被男子扣着胳膊压在椅子上。女的还觉得自己委屈,嚷嚷要报警。
这女的也是蛮厉害的,明明打不过人家,还硬要一次次往上冲。
一次两次就算了,第三次依旧毫无畏惧,嘴上还不停说着挑衅对方的话,真不怕对方一个没控制住脾气真给你来一下。
男女力量悬殊,这一下可够你受的了。
两人之间的矛盾,不就是一条狗吗。
女子究竟能不能带狗进餐厅,全取决于餐厅有没有规定宠物是否可以进入。
如果可以,那男子有点多管闲事。餐厅都同意了,你不喜欢你自己换个餐厅,没道理让人家来的早的人把狗带出去。
如果餐厅不可以,那就是女子的不对,餐厅也有一定的责任。对于带狗女子不加阻拦,反倒让顾客出言提醒,给顾客惹出这么一件事。
不过不管女子对错,都不应该在公共场所对人出言不逊,还扔东西砸对方,这属于故意伤害了。
辽宁,大连。一个14岁的小女孩和小伙伴逛街时,一位收头发的女子叫住了她们,说小女孩的头发值500元,小女孩听了很心动,就瞒着家长同意她剪头发。谁知道女子拼命地往短里剪,小女孩看着被剪坏的头发,伤心痛哭,民警到来怒斥女子。
当时小女孩和小伙伴在街边快乐的玩耍,一位收头发的女子看到小女孩长着一头秀丽的长发,正是她收头发的标准。她知道小女孩这头长发,如果能够收过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她看中目标后,就上前花言巧语地和小女孩说话,说她这头头发长得真长,可以卖不少钱啊。小女孩和小伙伴也是好奇,就问她可以卖多少钱,她说如果让她剪下来,可以给500元。
小女孩和小伙伴听了,都很惊讶,对于这两个只有10来岁的小女孩来说,500元,在她们看来已经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
小女孩觉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长得快,头发自然也长得快。所以她心想,把头发卖了就可以得500元零花钱,可以花很长一段时间了,反正头发还是会长的,所以她很心动。
她问女子,剪头发会不会剪得很短,很难看。女子一看小女孩有想剪头发的意思,就赶紧向她保证,表示她收头发多年,也剪了不少头发,所以剪的时候肯定会给女孩留一个好发型。
女孩一听,反正这位阿姨会帮自己的头发剪好,自己就当理发,换个发型,还能拿500元,这何乐而不为。于是同意让女子给自己剪头发。
女子一看小女孩同意了,想到马上可以收到一头秀丽的长发,心里也乐开了花。于是在剪的过程中,她乐滋滋的,能剪多长就剪多长,完全不顾女孩的发型将会变成什么样。
当她剪完头发之后,小女孩的小伙伴惊呆了,小女孩看到伙伴的表情,也猜出两三分,就用手摸摸头发,结果她的头发短得不能再短了。
随后小女孩照了照镜子,结果发现,不但头发剪成了寸头,而且根本不成发型,简直就像小孩子拿剪刀乱剪自己的头发一样,弄得凹凸不平,参差不齐一样,非常难看。
小女孩想起自己没剪头发之前,一头秀丽的长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公主一样,可现在自己连一个丑小鸭都不如。想到这里,小女孩在那里伤心痛哭。
小女孩的哭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过路人,大家纷纷指责女子为了多剪一些头发,简直是不择手段,毁了小女孩的发型。
听到过路的人也在帮自己,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有一位民警过来了。
当他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也是觉得此事不可理喻。他跟女子说:这么大的孩子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就连签字按手印都不好使。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及时通知她的父母,毕竟打个电话也不费事。
可你现在电话也不打,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当时她的父母在场,或者已经得到她父母的同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得再短,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你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女子被民警怒斥一顿之后,却显得很委屈,她说这个小女孩前一天就有意要剪头发卖,她当时也问了小女孩剪不剪,但是小女孩并没有剪,而是回家了。
女子说她以为女孩回家就是和父母商量了此事,可没想到女孩是瞒着父母来剪头发的。
可不管女子怎么说,周围的人都在指责她。
有的人说,现在收头发的人,在剪头发的时候,都是想着能剪长一点就剪长一点,恨不得剪到发根上去,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但凡给别人留长一点点,即使他们剪的发型不行,别人还可以去修剪一下,可现在剪那么短,让小女孩怎么见人。
有的人说,小女孩只有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花钱,但是实际上她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遇到这样的孩子,不管什么事情,都应该问问孩子父母的意见。
还有的人认为,女子把小女孩的头发剪成这样,给500块钱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需要为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14岁的小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瞒着家人来剪头发,女子是否可以收她的头发?
这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一些事情分辨能力并不是很好,无法判断事情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因此面对他们的行为,应该要得到他们父母的追认。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因此女子是否能剪小女孩的头发,女子要得到他父母的追认才有效。
二、女子已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女子并没有联系女孩父母,没有得到他父母的追认,因此她是有过错的,所以她要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一定的赔偿。
对于女子收头发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当时小女孩和小伙伴在街边快乐的玩耍,一位收头发的女子看到小女孩长着一头秀丽的长发,正是她收头发的标准。她知道小女孩这头长发,如果能够收过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她看中目标后,就上前花言巧语地和小女孩说话,说她这头头发长得真长,可以卖不少钱啊。小女孩和小伙伴也是好奇,就问她可以卖多少钱,她说如果让她剪下来,可以给500元。
小女孩和小伙伴听了,都很惊讶,对于这两个只有10来岁的小女孩来说,500元,在她们看来已经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
小女孩觉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长得快,头发自然也长得快。所以她心想,把头发卖了就可以得500元零花钱,可以花很长一段时间了,反正头发还是会长的,所以她很心动。
她问女子,剪头发会不会剪得很短,很难看。女子一看小女孩有想剪头发的意思,就赶紧向她保证,表示她收头发多年,也剪了不少头发,所以剪的时候肯定会给女孩留一个好发型。
女孩一听,反正这位阿姨会帮自己的头发剪好,自己就当理发,换个发型,还能拿500元,这何乐而不为。于是同意让女子给自己剪头发。
女子一看小女孩同意了,想到马上可以收到一头秀丽的长发,心里也乐开了花。于是在剪的过程中,她乐滋滋的,能剪多长就剪多长,完全不顾女孩的发型将会变成什么样。
当她剪完头发之后,小女孩的小伙伴惊呆了,小女孩看到伙伴的表情,也猜出两三分,就用手摸摸头发,结果她的头发短得不能再短了。
随后小女孩照了照镜子,结果发现,不但头发剪成了寸头,而且根本不成发型,简直就像小孩子拿剪刀乱剪自己的头发一样,弄得凹凸不平,参差不齐一样,非常难看。
小女孩想起自己没剪头发之前,一头秀丽的长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公主一样,可现在自己连一个丑小鸭都不如。想到这里,小女孩在那里伤心痛哭。
小女孩的哭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过路人,大家纷纷指责女子为了多剪一些头发,简直是不择手段,毁了小女孩的发型。
听到过路的人也在帮自己,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有一位民警过来了。
当他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也是觉得此事不可理喻。他跟女子说:这么大的孩子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就连签字按手印都不好使。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及时通知她的父母,毕竟打个电话也不费事。
可你现在电话也不打,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当时她的父母在场,或者已经得到她父母的同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得再短,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你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女子被民警怒斥一顿之后,却显得很委屈,她说这个小女孩前一天就有意要剪头发卖,她当时也问了小女孩剪不剪,但是小女孩并没有剪,而是回家了。
女子说她以为女孩回家就是和父母商量了此事,可没想到女孩是瞒着父母来剪头发的。
可不管女子怎么说,周围的人都在指责她。
有的人说,现在收头发的人,在剪头发的时候,都是想着能剪长一点就剪长一点,恨不得剪到发根上去,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但凡给别人留长一点点,即使他们剪的发型不行,别人还可以去修剪一下,可现在剪那么短,让小女孩怎么见人。
有的人说,小女孩只有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花钱,但是实际上她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遇到这样的孩子,不管什么事情,都应该问问孩子父母的意见。
还有的人认为,女子把小女孩的头发剪成这样,给500块钱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需要为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14岁的小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瞒着家人来剪头发,女子是否可以收她的头发?
这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一些事情分辨能力并不是很好,无法判断事情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因此面对他们的行为,应该要得到他们父母的追认。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因此女子是否能剪小女孩的头发,女子要得到他父母的追认才有效。
二、女子已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女子并没有联系女孩父母,没有得到他父母的追认,因此她是有过错的,所以她要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一定的赔偿。
对于女子收头发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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