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看会宁(五)】 会宁:电商扶贫铺就群众增收“致富路”
这五年,沐浴着脱贫攻坚的春风,会宁电商从无到有,一路斩浪。
这五年,追逐着改革开放的号角,会宁电商从小到大,一路勃发。
这五年,会宁电商在时代的大潮中,卯足奋起的力量,历经了无数蜕变,迸发昂扬、积极向上,不但赢得了广阔市场,也收获了群众点赞。
这五年,会宁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也让百姓消费方式发生很大改变,一种全新的生活模式——电商开始走进了万家百姓的生活。
“直播带货”异军突起,让原本单一的市场骤然升温,线上网民日渐活跃,网红有了展示自己的舞台,虚拟与现实第一次碰了个满杯。
在会宁,以产品为媒介,用网络搭桥梁,让“养在深闺人不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搭乘电商的翅膀,走向全国,漂洋过海。也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增收致富。
聚焦织网,实现消费有渠道
随着“互联网+”合作新模式的深入发展,电商线上模式越来越受消费者欢迎,它让生产者和消费者联通起来,实现了在田间地头生产品质、在消费实践创造价值,从而带动了消费和扶贫两轮的双轴驱动,同向发力。
这五年,“互联网+”消费扶贫的成功实践和探索,让会宁借助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让当地的“土货”变网货,搭上“互联网 ”快车销往全国,探索出一条电商助农、富农的发展道路。
据会宁县商务局局长牛军介绍,我们把电商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扶持电商企业、电商网店,搭建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从各个方面塑造会宁农产品的品质形象,借机销售我县扶贫土特农产品,从而帮助贫困群众扩大增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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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连串的集成式、定制化的消费方式,让会宁的土特产品依靠电商的加入,得到了从产品到商品的高效转化,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的精准度,从而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有机一体,协同搭配的互动格局。
从而,电商扶贫成为一种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一种主动选择。
做优产品,实现消费有依靠
会宁,这里土层深厚,光照时间长,生态环境无污染,农作物品质优良,造就了中国“小杂粮之乡”的美誉。
这几年,平头川镇双头村村民李世国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因为他家每年仅种植土豆就能收益5000多元,而且收购价格也要比市场的高一点,这里面的门道就在于,他会卖!
为什么他会卖呢?我们带着这个疑问一探究竟。原来啊,由于他家的土豆质地好、口感好,所以深受商家的青睐,一直以来货源和市场相对稳定,而且这个商家还不同于一般的商家,而是“电商”。
正是因为有了电商平台,贫困山区农副产品的“出路”也拓宽了,“山货”销售难、销路窄的问题也解决了,农产品不愁卖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看到了市场、尝到了甜头,也逐渐过上了好日子。
电商助力扶贫,不出家门就能赚钱养家,这是会宁陇禾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梁慧由衷的心声,而这一切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致富的“秘密”。
梁慧告诉记者,一个多月我们上了三款产品,第一款产品是我们沈屲的冬小麦面粉,这个面粉一个多月销出去将近200多单,因为我们会宁农村的农特产品质优价廉,很得顾客的青睐和市场的认可,现在我们不出家门就能赚钱当老板,真的很感谢电商扶贫的好模式。
打通循环,实现消费有保障
这五年,会宁开启电商扶贫新纪元。
这五年,会宁县抢抓机遇,着力推进“六项工程”、努力构建“五大体系”、健全完善“四项支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发挥电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把电商消费扶贫作为撬动会宁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积极搭建可靠的物流供应和保障体系,将会宁县的特色产品推向消费者,带动社会消费扶贫,这是会宁这几年探索电商助力消费扶贫的新模式。
据会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吴强介绍,我们通过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一方面积极组织电商培训,帮助农户了解电商。另一方面为电商从业者、农村电商站点的负责人提供指导,切实打通了内外循环,让电商发展有依托、有潜力。
据了解,这五年,会宁电商一路破浪、一路奏歌。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28个、电子商务服务点259个、物流配送中心1家、仓储中心1家、乡村物流快递站点达到91个、网络交易平台累计达到2003家,其中电商企业41家,网店535家,微店1427家。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8.5亿元。全县消费扶贫交易额达到0.82亿元...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凝结的是会宁电商一路破茧前行的成就和不平凡。
手持梦笔书奇景,日破云涛万里红。
电商扶贫为会宁扶贫事业注入新鲜血液,伴着国家发展的强劲东风,一个更加富裕、和谐、文明、美丽的新会宁,正在迎着朝阳阔步而来。
迎着新时代的朝阳,会宁电商,撑起翅膀,饱含梦想,筑梦远航!
(会宁融媒记者 魏永刚)
这五年,沐浴着脱贫攻坚的春风,会宁电商从无到有,一路斩浪。
这五年,追逐着改革开放的号角,会宁电商从小到大,一路勃发。
这五年,会宁电商在时代的大潮中,卯足奋起的力量,历经了无数蜕变,迸发昂扬、积极向上,不但赢得了广阔市场,也收获了群众点赞。
这五年,会宁脱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极大提高,也让百姓消费方式发生很大改变,一种全新的生活模式——电商开始走进了万家百姓的生活。
“直播带货”异军突起,让原本单一的市场骤然升温,线上网民日渐活跃,网红有了展示自己的舞台,虚拟与现实第一次碰了个满杯。
在会宁,以产品为媒介,用网络搭桥梁,让“养在深闺人不识”的优质特色农产品,搭乘电商的翅膀,走向全国,漂洋过海。也使农民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增收致富。
聚焦织网,实现消费有渠道
随着“互联网+”合作新模式的深入发展,电商线上模式越来越受消费者欢迎,它让生产者和消费者联通起来,实现了在田间地头生产品质、在消费实践创造价值,从而带动了消费和扶贫两轮的双轴驱动,同向发力。
这五年,“互联网+”消费扶贫的成功实践和探索,让会宁借助电商平台大力发展特色经济,让当地的“土货”变网货,搭上“互联网 ”快车销往全国,探索出一条电商助农、富农的发展道路。
据会宁县商务局局长牛军介绍,我们把电商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效方式之一,通过扶持电商企业、电商网店,搭建平台,拓宽销售渠道,从各个方面塑造会宁农产品的品质形象,借机销售我县扶贫土特农产品,从而帮助贫困群众扩大增收,早日实现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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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一连串的集成式、定制化的消费方式,让会宁的土特产品依靠电商的加入,得到了从产品到商品的高效转化,进一步提高了消费的精准度,从而实现了线上线下的有机一体,协同搭配的互动格局。
从而,电商扶贫成为一种人人皆愿为、人人皆可为、人人皆能为的一种主动选择。
做优产品,实现消费有依靠
会宁,这里土层深厚,光照时间长,生态环境无污染,农作物品质优良,造就了中国“小杂粮之乡”的美誉。
这几年,平头川镇双头村村民李世国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因为他家每年仅种植土豆就能收益5000多元,而且收购价格也要比市场的高一点,这里面的门道就在于,他会卖!
为什么他会卖呢?我们带着这个疑问一探究竟。原来啊,由于他家的土豆质地好、口感好,所以深受商家的青睐,一直以来货源和市场相对稳定,而且这个商家还不同于一般的商家,而是“电商”。
正是因为有了电商平台,贫困山区农副产品的“出路”也拓宽了,“山货”销售难、销路窄的问题也解决了,农产品不愁卖了,越来越多的老百姓看到了市场、尝到了甜头,也逐渐过上了好日子。
电商助力扶贫,不出家门就能赚钱养家,这是会宁陇禾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理梁慧由衷的心声,而这一切的背后,却隐藏着许多致富的“秘密”。
梁慧告诉记者,一个多月我们上了三款产品,第一款产品是我们沈屲的冬小麦面粉,这个面粉一个多月销出去将近200多单,因为我们会宁农村的农特产品质优价廉,很得顾客的青睐和市场的认可,现在我们不出家门就能赚钱当老板,真的很感谢电商扶贫的好模式。
打通循环,实现消费有保障
这五年,会宁开启电商扶贫新纪元。
这五年,会宁县抢抓机遇,着力推进“六项工程”、努力构建“五大体系”、健全完善“四项支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发挥电商扶贫助推脱贫攻坚作用,助力乡村振兴。
把电商消费扶贫作为撬动会宁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积极搭建可靠的物流供应和保障体系,将会宁县的特色产品推向消费者,带动社会消费扶贫,这是会宁这几年探索电商助力消费扶贫的新模式。
据会宁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主任吴强介绍,我们通过创新举措、搭建平台,一方面积极组织电商培训,帮助农户了解电商。另一方面为电商从业者、农村电商站点的负责人提供指导,切实打通了内外循环,让电商发展有依托、有潜力。
据了解,这五年,会宁电商一路破浪、一路奏歌。截至目前,全县共建成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个、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站28个、电子商务服务点259个、物流配送中心1家、仓储中心1家、乡村物流快递站点达到91个、网络交易平台累计达到2003家,其中电商企业41家,网店535家,微店1427家。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超过8.5亿元。全县消费扶贫交易额达到0.82亿元...
一串串数字的背后,凝结的是会宁电商一路破茧前行的成就和不平凡。
手持梦笔书奇景,日破云涛万里红。
电商扶贫为会宁扶贫事业注入新鲜血液,伴着国家发展的强劲东风,一个更加富裕、和谐、文明、美丽的新会宁,正在迎着朝阳阔步而来。
迎着新时代的朝阳,会宁电商,撑起翅膀,饱含梦想,筑梦远航!
(会宁融媒记者 魏永刚)
【#京东#廖博文:构建互联网下半场的心基础设施】速途网讯 今日,京东召开JDD2020京东全球科技探索者大会,会上,京东集团首席战略官廖博文提出“五位一体”战略,以构建互联网下半场的心基础设施。通过积极拥抱“4 DEEP”技术变化(深度链接、深度数据、深度技术、深度智能),改善京东以及合作伙伴的服务水平,更好的服务用户。 https://t.cn/z8AlecO
这件事,国家出手了!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通知如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
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广电发〔202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为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要积极研究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针对受众特点和年龄分层,播出推荐追求劳动创造、展示有益才艺和健康生活情趣等价值观积极的直播节目。以价值观为导向打造精品直播间版块或集群,让有品味、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获得好流量。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
二、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上述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登录地址为http://115.182.216.157)。
三、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把平台管理力量与直播间开办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准落实到数到人。现阶段,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要加大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通过培训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鼓励有能力的平台采取优于总体配比的要求加强审核能力建设,适应网上舆情变化对直播间和主播的监看审核力量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平台每季度应向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直播间数量、主播数量和审核员数量。社会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员开设直播间,平台应提前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
四、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根据不同内容的秀场直播节目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各秀场直播间均须在直播页面标注节目类别和直播间号码。主播改变直播间节目类别,须经网站审核,未通过审核不得擅自变更。
五、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六、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须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视听内容服务,不得超出电子商务范围违规制作、播出与商品售卖无关的评述类等视听节目。以直播间、直播演出、直播综艺及其他直播节目形式举办电商节、电商日、促销日等主题电商活动,应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14个工作日将活动嘉宾、主播、内容、设置等信息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鼓励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通过组织主题电商活动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和供需对接。
八、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九、开办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平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请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开展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已开展的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初步筛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按要求督导相关平台建立直播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核制度,完善直播间、主播、审核员数量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郑雯 昌朋淼
电话:86096146 86096573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0年11月12日
11月23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其官网发布了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要求网络秀场直播平台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
具体通知如下: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
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
广电发〔2020〕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近年来,网络秀场直播、电商直播节目大量涌现,成为互联网经济中非常活跃的现象和网络视听节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重视的问题。为加强对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引导规范,强化导向和价值引领,营造行业健康生态,防范遏制低俗庸俗媚俗等不良风气滋生蔓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正确方向,积极传播正能量,展现真善美,着力塑造健康的精神情趣,促进网络视听空间清朗。要积极研究推动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内容和形式创新,针对受众特点和年龄分层,播出推荐追求劳动创造、展示有益才艺和健康生活情趣等价值观积极的直播节目。以价值观为导向打造精品直播间版块或集群,让有品味、有意义、有意思、有温度的直播节目占据好位置,获得好流量。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
二、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健全网络直播业务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内容安全制度和人资物配备,积极参与行风建设和行业自律,共同推进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活动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上述平台应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开办主体信息和业务开展情况等在“全国网络视听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登录地址为http://115.182.216.157)。
三、开办网络秀场直播或电商直播的平台要落实管建同步的原则,把平台管理力量与直播间开办能力相匹配的要求精准落实到数到人。现阶段,相关平台的一线审核人员与在线直播间数量总体配比不得少于1:50,要加大对审核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将通过培训的审核人员在“审核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鼓励有能力的平台采取优于总体配比的要求加强审核能力建设,适应网上舆情变化对直播间和主播的监看审核力量进行动态调整强化。平台每季度应向省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直播间数量、主播数量和审核员数量。社会知名人士及境外人员开设直播间,平台应提前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备。
四、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直播间节目内容和对应主播实行标签分类管理,按“音乐”“舞蹈”“唱歌”“健身”“游戏”“旅游”“美食”“生活服务”等进行分类标注。根据不同内容的秀场直播节目特点,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优罚劣管理措施。各秀场直播间均须在直播页面标注节目类别和直播间号码。主播改变直播间节目类别,须经网站审核,未通过审核不得擅自变更。
五、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建立直播间和主播的业务评分档案,细化节目质量评分和违规评分等级,并将评分与推荐推广挂钩。要做好主播尤其是头部主播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对于多次出现问题的直播间和主播,应采取停止推荐、限制时长、排序沉底、限期整改等处理措施。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屡教不改的,关闭直播间,将相关主播纳入黑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报告,不允许其更换“马甲”或更换平台后再度开播。
六、网络秀场直播平台要对网络主播和“打赏”用户实行实名制管理。未实名制注册的用户不能打赏,未成年用户不能打赏。要通过实名验证、人脸识别、人工审核等措施,确保实名制要求落到实处,封禁未成年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用户每次、每日、每月最高打赏金额进行限制。在用户每日或每月累计“打赏”达到限额一半时,平台应有消费提醒,经短信验证等方式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消费,达到“打赏”每日或每月限额,应暂停相关用户的“打赏”功能。平台应对“打赏”设置延时到账期,如主播出现违法行为,平台应将“打赏”返还用户。平台不得采取鼓励用户非理性“打赏”的运营策略。对发现相关主播及其经纪代理通过传播低俗内容、有组织炒作、雇佣水军刷礼物等手段,暗示、诱惑或者鼓励用户大额“打赏”,或引诱未成年用户以虚假身份信息“打赏”的,平台须对主播及其经纪代理进行处理,列入关注名单,并向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七、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须严格按照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视听内容服务,不得超出电子商务范围违规制作、播出与商品售卖无关的评述类等视听节目。以直播间、直播演出、直播综艺及其他直播节目形式举办电商节、电商日、促销日等主题电商活动,应按照网络视听节目直播服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前14个工作日将活动嘉宾、主播、内容、设置等信息报广播电视主管部门备案。鼓励网络电商直播平台通过组织主题电商活动助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和供需对接。
八、网络电商直播平台要对开设直播带货的商家和个人进行相关资质审查和实名认证,完整保存审查和认证记录,不得为无资质、无实名、冒名登记的商家或个人开通直播带货服务。平台须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定期进行复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对头部直播间、头部主播及账号、高流量或高成交的直播带货活动进行重点管理,加强合规性检查。要探索建立科学分类分级的实时动态管理机制,设置奖惩退禁办法,提高甄别和打击数据造假的能力,为维护诚信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九、开办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的平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服务于鼓励倡导的直播节目,让算法支撑优质视听内容的推送,对违规不良内容实现精准预警和及时阻断。对点击量高、成交量虚高、“打赏”金额大、业务类别容易出问题的直播间,要建立人机结合的重点监看审核机制,跟踪节目动态,分析舆情和原因,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导向偏差和问题。
请各级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开展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的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对已开展的秀场直播、电商直播业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研判。对初步筛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内容进行清理整顿;按要求督导相关平台建立直播内容分级分类管理和审核制度,完善直播间、主播、审核员数量的结构报备、打赏控制等管理机制;对整体不符合开办直播业务条件和能力的平台,应通报有关部门,组织联合关停其直播业务。此专项工作自即日起至年底集中开展,11月30日前将登记核查情况和规范治理的工作成效总结上报,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联系人:郑雯 昌朋淼
电话:86096146 86096573
特此通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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