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开庭,案情有点复杂。作为亲属的代理人,判决支持了七成诉讼请求,总体看是一次生动成功的法律实践。与法律打交道的日子里,告诫自己要顺不妄喜,逆不惶馁。因为过程中总是有这样那样的幺蛾子,以至于结果出现偏离,但最后看来就像这次判决一样“
将熟未熟、将满未满”,一切都是刚刚好的“小满”状态。感恩。
(为了避免误会,解释一下我不是出来做律师哈哈哈,正好碰上老豆的案子做了次代理人而已)
将熟未熟、将满未满”,一切都是刚刚好的“小满”状态。感恩。
(为了避免误会,解释一下我不是出来做律师哈哈哈,正好碰上老豆的案子做了次代理人而已)
2023.8.18
今天在山东某地开庭的所见。
一,安检严格。我中午十二点五十多到达法院门口,此时有一些人在门口乘凉或者干脆席地而坐、席地而眠。下午两点上班,法警询问我们来法院所为何事,我说开庭,法警问有传票否,我说没有。法警要求我电话联系法官,我说上次开庭确定的这次开庭时间,没有传票,我给你看看庭审笔录。法警便自己打电话问法官,核实了确实有开庭安排,才允许我跟当事人进入安检室。我多嘴一问,现在这么严格么?法警笑着说,律师可以进,当事人必须有传票。
二,工作人员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下午庭审结束,我看着还不到下班时间于是便想去询问一下另外一个案件的进展。因为之前打电话一直打不通也从来没有人主动联系过我。结果诉讼服务中心只有一个法警在,说工作人员上厕所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一个穿着法警制服的人员,当得知我要查询执行案件,他说他的权限不够,让我电话联系某固定办公电话。结果,我连续拨打了五六遍,电话正常但是始终被人拒接。而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待了五六分钟,一直没有身着法官制服的人出现。当然我也能理解,外面安检如此严格,想进来也不太容易。
另外,很多人抱怨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突出,但是当天下午我看了一下审判庭外的大屏幕,十几个法庭,只有两三个法庭有庭审安排。
今天在山东某地开庭的所见。
一,安检严格。我中午十二点五十多到达法院门口,此时有一些人在门口乘凉或者干脆席地而坐、席地而眠。下午两点上班,法警询问我们来法院所为何事,我说开庭,法警问有传票否,我说没有。法警要求我电话联系法官,我说上次开庭确定的这次开庭时间,没有传票,我给你看看庭审笔录。法警便自己打电话问法官,核实了确实有开庭安排,才允许我跟当事人进入安检室。我多嘴一问,现在这么严格么?法警笑着说,律师可以进,当事人必须有传票。
二,工作人员与工作时间、工作内容。
下午庭审结束,我看着还不到下班时间于是便想去询问一下另外一个案件的进展。因为之前打电话一直打不通也从来没有人主动联系过我。结果诉讼服务中心只有一个法警在,说工作人员上厕所了。过了一会儿,又回来一个穿着法警制服的人员,当得知我要查询执行案件,他说他的权限不够,让我电话联系某固定办公电话。结果,我连续拨打了五六遍,电话正常但是始终被人拒接。而我在诉讼服务中心待了五六分钟,一直没有身着法官制服的人出现。当然我也能理解,外面安检如此严格,想进来也不太容易。
另外,很多人抱怨案件多、人员少的矛盾突出,但是当天下午我看了一下审判庭外的大屏幕,十几个法庭,只有两三个法庭有庭审安排。
#律师会见难,检察院在干什么#
今天忍不住在某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发了一顿脾气!
我在该省某地级市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自6月25日被刑拘,到今天已经整整55天了,批捕都已经20天了。除了6月29日获安排一次不到半个小时的视频会见,这55天中,我先后八次自上海赶到当地看守所、无数次电联,每次要求会见均遭拒绝,理由均是要办案机关许可。
但这是一个仅仅触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所属孤立罪名的普通经济犯罪案件,既不涉国安也不涉恐,甚至谈不上涉黑(就算涉黑,也不属于律师会见需要审查的案件)。但就是这么奇怪,这么公然违法,这么理直气壮,看守所推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推给领导。
这55天中,我先后到办案单位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该省公安厅、该省人民检察院、我所在的上海市律协、全国律协等五六家单位提出维权请求,每次都提交了书面维权材料,要求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至今无果。
这里面最让我生气的是当地检察机关。
我7月4日、16日和8月2日先后三次到该市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递交书面维权申请,依据刑诉法和最高检刑诉规则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在查证属实后给看守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书面答复我。迄今为止,问题既没有得到解决,我也没有接到任何书面答复。
今天上午九点半,我在该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12309窗口发了一顿脾气后,该院12309主任来电解释,说这个维权申请确实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他们确实应该做到,要求我多多理解和配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更生气了。问题不解决就罢了,自第一次提出维权申请到今天上午9点半前,四十几天时间里,该省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电主动向我解释情况,甚至连最常见的12309短信通知都没有。其中,该省级人民检察院上周五给我来过一个电话,恰好我在飞机上错过了。在之后整整一周时间里,我近十次致电该省级人民检察院询问维权进展,要么是无法接通,要么是说主办检察官不在,始终没有再接到一个回复电话,哪怕是例行公事的解释都没有。
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最后对这位省级人民检察院12309主任说:下周之内,如果问题再得不到解决,我拿不到你们的书面回复,我将公开点名批评你们检察长。
也不能说他们态度都不好。该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说,反贪转隶以后我们监督公安机关有心无力,他们不听我们的我们也没办法。该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说,确实该安排会见,但问题有点复杂。
真不知道这是谁的悲哀。这些苦衷也罢,复杂也罢,能摆得上桌面来吗?能对抗黑纸白字的法条吗?
今天暂不点名,只问一句,都说检察机关应当有所作为,一府两院不是说着玩儿的,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更不是虚设的。但,就这么一起简单清晰的会见维权案件,某省检察机关,你们就是这么作为的吗?
今天忍不住在某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发了一顿脾气!
我在该省某地级市办理的一起案件,当事人自6月25日被刑拘,到今天已经整整55天了,批捕都已经20天了。除了6月29日获安排一次不到半个小时的视频会见,这55天中,我先后八次自上海赶到当地看守所、无数次电联,每次要求会见均遭拒绝,理由均是要办案机关许可。
但这是一个仅仅触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八节所属孤立罪名的普通经济犯罪案件,既不涉国安也不涉恐,甚至谈不上涉黑(就算涉黑,也不属于律师会见需要审查的案件)。但就是这么奇怪,这么公然违法,这么理直气壮,看守所推给办案单位,办案单位推给领导。
这55天中,我先后到办案单位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检察院、该省公安厅、该省人民检察院、我所在的上海市律协、全国律协等五六家单位提出维权请求,每次都提交了书面维权材料,要求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至今无果。
这里面最让我生气的是当地检察机关。
我7月4日、16日和8月2日先后三次到该市级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递交书面维权申请,依据刑诉法和最高检刑诉规则的规定,检察机关应当在查证属实后给看守所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或者检察建议,并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书面答复我。迄今为止,问题既没有得到解决,我也没有接到任何书面答复。
今天上午九点半,我在该省级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12309窗口发了一顿脾气后,该院12309主任来电解释,说这个维权申请确实属于他们的职权范围,他们确实应该做到,要求我多多理解和配合。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更生气了。问题不解决就罢了,自第一次提出维权申请到今天上午9点半前,四十几天时间里,该省省、市两级检察机关没有任何一个人来电主动向我解释情况,甚至连最常见的12309短信通知都没有。其中,该省级人民检察院上周五给我来过一个电话,恰好我在飞机上错过了。在之后整整一周时间里,我近十次致电该省级人民检察院询问维权进展,要么是无法接通,要么是说主办检察官不在,始终没有再接到一个回复电话,哪怕是例行公事的解释都没有。
实在是忍无可忍,我最后对这位省级人民检察院12309主任说:下周之内,如果问题再得不到解决,我拿不到你们的书面回复,我将公开点名批评你们检察长。
也不能说他们态度都不好。该地市级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说,反贪转隶以后我们监督公安机关有心无力,他们不听我们的我们也没办法。该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接待人员说,确实该安排会见,但问题有点复杂。
真不知道这是谁的悲哀。这些苦衷也罢,复杂也罢,能摆得上桌面来吗?能对抗黑纸白字的法条吗?
今天暂不点名,只问一句,都说检察机关应当有所作为,一府两院不是说着玩儿的,检察机关的宪法地位更不是虚设的。但,就这么一起简单清晰的会见维权案件,某省检察机关,你们就是这么作为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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