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太卑微了!”浙江金华,女子骑电动车撞了一辆私家车,对方让她赔500元,而女子只想给200元!可就在这时,女子看男车主不松口,竟然直接跪在了男车主的面前,可她接下来的操作,却让男车主措手不及!
(消息来源:椒点视频)
一起电瓶车与小轿车的碰撞,却引发了车主与女骑手之间的不寻常交锋,因为“200元”而演变成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这跌宕起伏的一幕,简直就能让人笑破肚皮。
一女子骑着电瓶车与一名男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轻微受损,但引发争议的不是碰撞本身,而是男子提出的500元赔偿要求。
女子因为车辆剐蹭,被要求支付500元维修费,在普通人眼里500元似乎不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却因此而引发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情感博弈。
面对男子的要求,女子却以开电瓶车不易为由,希望能减少赔偿金额。
她的请求其实也不过分,因为大家都能理解电瓶车主的艰辛。
可是男子却认为,喷一次漆至少要千八百块钱,他要500元已经很厚道了。
哪曾想,两人的争执迅速升级,最终也无法达成一致。
交警认为,女子确实应该支付维修费,但女子的表现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她突然跪地痛哭,拿出200块钱乞求男子的宽容。
女子这一跪不要紧,立刻引起了围观群众的同情,大家纷纷指责男子太过于苛刻,即便女子膝下没有黄金,这一跪还不该放人一马?
女子闻听此言,顿时声泪俱下,那可怜的表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此时此刻,男子不解,女子困惑!
男子或许没想到,因为几百块钱,女子会有如此的表现,面对女子的跪求,他反而感到不知所措。
女子见对方无动于衷,她直接跪行到男子的身边,一边祈求男子的原谅,一边撕扯男子的短裤,尽管她的举动让人啼笑皆非,但也让人动容。
可是这一幕,不仅让男子感觉无所适从,也让人们对女子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交警劝说无果,女子继续以落泪、跪求的方式追求对方的原谅。
可就在这关键时刻,男子的短裤成了她表达情感的工具,她边哭边拉扯男子的短裤,男子只能不停地躲闪,哪曾想,女子一不小心,就把他的短裤给扯了下来!
这样的举动,不禁让人怀疑女子的诚意,随后便是人们的哄堂大笑。
事情发生后,有人认为这名男子不够宽容,面对一个弱不禁风女子如此苛刻,太不爷们了。
不过也有人质疑女子的表现,认为她太过于戏剧化,试图用自己的卑微牵动人心,究竟孰是孰非,不同的声音仍然在继续。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驶车辆应当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本案的事发地点是十字路口,我们可以看出,女骑手并不一定就是全责。
另外,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只有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全责方需要赔付对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自己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除此之外,女骑手以哭泣和跪地的方式寻求男子的宽容,甚至扒掉了对方的短裤,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侮辱他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男子报警,这种行为注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射程之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寻求帮助的方式都应当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这种以博同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仅不会获得理解和支持,反而会引发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本案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更是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缩影,在社会交往中,我们应当用理性和善意去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们的理解和包容。
(消息来源:椒点视频)
一起电瓶车与小轿车的碰撞,却引发了车主与女骑手之间的不寻常交锋,因为“200元”而演变成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闹剧,这跌宕起伏的一幕,简直就能让人笑破肚皮。
一女子骑着电瓶车与一名男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车辆轻微受损,但引发争议的不是碰撞本身,而是男子提出的500元赔偿要求。
女子因为车辆剐蹭,被要求支付500元维修费,在普通人眼里500元似乎不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却因此而引发了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情感博弈。
面对男子的要求,女子却以开电瓶车不易为由,希望能减少赔偿金额。
她的请求其实也不过分,因为大家都能理解电瓶车主的艰辛。
可是男子却认为,喷一次漆至少要千八百块钱,他要500元已经很厚道了。
哪曾想,两人的争执迅速升级,最终也无法达成一致。
交警认为,女子确实应该支付维修费,但女子的表现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她突然跪地痛哭,拿出200块钱乞求男子的宽容。
女子这一跪不要紧,立刻引起了围观群众的同情,大家纷纷指责男子太过于苛刻,即便女子膝下没有黄金,这一跪还不该放人一马?
女子闻听此言,顿时声泪俱下,那可怜的表情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此时此刻,男子不解,女子困惑!
男子或许没想到,因为几百块钱,女子会有如此的表现,面对女子的跪求,他反而感到不知所措。
女子见对方无动于衷,她直接跪行到男子的身边,一边祈求男子的原谅,一边撕扯男子的短裤,尽管她的举动让人啼笑皆非,但也让人动容。
可是这一幕,不仅让男子感觉无所适从,也让人们对女子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
交警劝说无果,女子继续以落泪、跪求的方式追求对方的原谅。
可就在这关键时刻,男子的短裤成了她表达情感的工具,她边哭边拉扯男子的短裤,男子只能不停地躲闪,哪曾想,女子一不小心,就把他的短裤给扯了下来!
这样的举动,不禁让人怀疑女子的诚意,随后便是人们的哄堂大笑。
事情发生后,有人认为这名男子不够宽容,面对一个弱不禁风女子如此苛刻,太不爷们了。
不过也有人质疑女子的表现,认为她太过于戏剧化,试图用自己的卑微牵动人心,究竟孰是孰非,不同的声音仍然在继续。
对于这件事,我们站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首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无信号灯控制的十字路口,行驶车辆应当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应当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本案的事发地点是十字路口,我们可以看出,女骑手并不一定就是全责。
另外,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双方都没有人员受伤,只有财产损失,一般情况下,全责方需要赔付对方的全部损失,并承担自己的损失。
根据《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除此之外,女骑手以哭泣和跪地的方式寻求男子的宽容,甚至扒掉了对方的短裤,这种行为已经涉嫌侮辱他人,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如果男子报警,这种行为注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射程之内。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寻求帮助的方式都应当遵循法律和道德规范,这种以博同情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不仅不会获得理解和支持,反而会引发其他问题。
综上所述,本案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更是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的缩影,在社会交往中,我们应当用理性和善意去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人们的理解和包容。
震撼 巨作 没白费我特意大老远跑来看imax版的 爽!“普罗米修斯从众神那里偷了火,并将其送给了人类”最后一幕和爱因斯坦首尾呼应的对话直接给我看得鸡皮疙瘩起来 中间奥本海默引爆成功 众人欢呼“我们成功了”的那一幕给我看落泪了 许多年的努力在这一刻实现 创造了历史 但同时又更像一个新世界的到来 所有人都在欢呼 但同时又让人不禁联想到之后会有多少无辜生命因此哭泣 这种隐形的强烈反差冲击被诺兰拍的好好 文字实在表达不出来当时看到的惊艳 诺兰真的永远的神 传记类居然可以拍的这么好 奥本海默在知道原子弹被引爆后可能达到毁灭世界的理论概率并不是绝对的零的时候 还是选择了引爆它 可能现在人类也正在上演一些奥本海默时刻 这应该也是诺兰想要拍这部片的意义吧 以此提醒着世人
两年
我终于真正意识到,至亲离世,不是一时的暴雨,而是一生漫长的潮湿。
有次听郭老师讲座,也是控制不住流泪,他说家是心之安处。我的心安之所,在两年前就被埋进湿润的泥土里,永远留在那个小山包上。姥姥出殡那天的绵绵细雨,始终没有在我的生活里离开,化成永不干涸的泉,永不停歇的泪,时时刻刻喷涌。
一个从小到大无条件爱我的人死了,与她的骨灰一同下葬的是我的勇气,我的自信,我内心的笃定。
读研两年,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不再像本科时候那么有进取心。我不再执着于参加一些能够“加分”的竞赛,花很多心思保持高绩点。如何消化这份巨大的悲伤,让我耗费了大部分心神。在21年下半年,我每天至少哭两到三次,情绪越来越容易崩溃,哭泣的时候我做不了任何事。哭泣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哭到力竭,甚至微微窒息的时候才能昏昏入睡。
总是想着给姥姥写一篇真正的悼文,为她和她的女儿,为她和她的孙辈写点什么。但在脑海里闪回曾经种种时,我就没办法继续写作了,我又开始哭泣。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份巨大的哀伤,是不会消失的,也是不会真正减轻的。我依旧无法接受,无法释怀。只能忙起来,把它暂时“悬置”一旁,在名为哀伤的泥沼里挣扎,慢慢重构生活的秩序。
很讨厌别人对我武断的判断,“啊,你是enfp,是快乐小狗!”,“我和你不一样,你天性乐观”。他们不知道,我为了看上去乐观,真的很努力,真的非常努力。我的很多好姐妹,都是enfp,她们都认同这一点。我们很多时候是阴暗角落里的青苔,安静的生长着。只是伪装成一株金色的温暖的向日葵。
姥姥走后我不再怕鬼,也开始相信天堂或许真的存在。沈老师说,这种对另一个世界的相信,其实是给生者的寄托。她时常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虽有磨难但是还算十分幸运,可能是早逝的母亲在天上庇护。我会永远记得,她像妈妈一样叫我的名字,然后说,“你的姥姥在天上一定也会给你庇护的。”
我终于真正意识到,至亲离世,不是一时的暴雨,而是一生漫长的潮湿。
有次听郭老师讲座,也是控制不住流泪,他说家是心之安处。我的心安之所,在两年前就被埋进湿润的泥土里,永远留在那个小山包上。姥姥出殡那天的绵绵细雨,始终没有在我的生活里离开,化成永不干涸的泉,永不停歇的泪,时时刻刻喷涌。
一个从小到大无条件爱我的人死了,与她的骨灰一同下葬的是我的勇气,我的自信,我内心的笃定。
读研两年,我明显感觉到自己不再像本科时候那么有进取心。我不再执着于参加一些能够“加分”的竞赛,花很多心思保持高绩点。如何消化这份巨大的悲伤,让我耗费了大部分心神。在21年下半年,我每天至少哭两到三次,情绪越来越容易崩溃,哭泣的时候我做不了任何事。哭泣也是我唯一能做的事。哭到力竭,甚至微微窒息的时候才能昏昏入睡。
总是想着给姥姥写一篇真正的悼文,为她和她的女儿,为她和她的孙辈写点什么。但在脑海里闪回曾经种种时,我就没办法继续写作了,我又开始哭泣。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接受,这份巨大的哀伤,是不会消失的,也是不会真正减轻的。我依旧无法接受,无法释怀。只能忙起来,把它暂时“悬置”一旁,在名为哀伤的泥沼里挣扎,慢慢重构生活的秩序。
很讨厌别人对我武断的判断,“啊,你是enfp,是快乐小狗!”,“我和你不一样,你天性乐观”。他们不知道,我为了看上去乐观,真的很努力,真的非常努力。我的很多好姐妹,都是enfp,她们都认同这一点。我们很多时候是阴暗角落里的青苔,安静的生长着。只是伪装成一株金色的温暖的向日葵。
姥姥走后我不再怕鬼,也开始相信天堂或许真的存在。沈老师说,这种对另一个世界的相信,其实是给生者的寄托。她时常觉得自己这一路走来,虽有磨难但是还算十分幸运,可能是早逝的母亲在天上庇护。我会永远记得,她像妈妈一样叫我的名字,然后说,“你的姥姥在天上一定也会给你庇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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