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女子到足疗店洗脚,其中一人突然有事,于是买完单就离开了,剩下的女子还有点意犹未尽,让技师再给安排一个项目,可接下来的剧情却让人措手不及!
(消息来源:百姓关注)
在一个很普通的傍晚,李琦和她的朋友下班后,来到了一家足疗店,希望在繁忙的一天后放松一下,可接下来的剧情却让人啼笑皆非,不堪回首。
两个人进入足疗店,享受了一系列的舒适项目,焕然一新的感觉让她们身心愉悦,可就在这时,朋友突然有事要离开,于是,对方支付完两个人的费用后就离开了。
可李琦似乎还没有尽兴,她想继续享受这个宁静的夜晚。
随后,技师很热情地为她安排了接下来的项目,李琦再次沉浸在放松之中,当她享受完这一切后,技师递来一张账单,告诉她还需支付48元。
李琦听到这个费用,心情顿时感觉有些不爽。
她坚称,朋友的已经结清了账单,但技师却解释说,朋友付的是昨晚的费用,而现在的账单是您后来加的的,所以需要由您自己来支付。
这个意外的费用让李琦感到很不满意,她不仅不愿意付钱,还声称自己有急事,要马上离开,如果想要钱,那也得等她朋友过来付。
店员听到这个提议,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明明账单上的项目是李琦消费的,可她偏要让自己的朋友来买单,如果她的朋友迟迟不来,这笔钱不就得由店员来承担吗?
于是,双方陷入了一场争吵,店员坚持不让李琦离开,而李琦则坚持要走,此时此刻,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
店员无奈,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觉得李琦的要求有些不合理,她明明是她自己消费的,却偏要等朋友来买单,这样的做法,明显有失公允。
民警对她说:“既然你已经消费了,就应该按照账单付款,不能因为几十块钱,再让朋友跑回来买单。”
听到这样的解释,一般人都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李琦却似乎执迷不悟,她非但不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说民警支持店方。
随后她还带着威胁的口吻说道:“我现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需要签订,如果你们不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倘若造成损失将由你们来承担!”
听到这番话,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面对李琦这番说辞,现场的民警义正言辞的告诉她,如果你不买单,坚决不能让你走,你自己要想清楚!
李琦听到这番话,似乎陷入了沉默。
可无论如何,她仍然不愿意付款,以没有现金为由试图寻找新的借口,店员站在一旁,已经看透了她的心思,于是立马提醒,你可以用手机付吗?
本以为店员的一番话能惊醒这个梦中人,可她还是故意拖延,拒绝支付!
看到对方这个态度,民警严肃的告诉她:“如果你不支付,就不要想着离开,你浪费的可不只是时间,还有你自己的名誉!”
迫于无奈,她最终还是支付了48块钱,然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今天,我们将通过这个案例,来探讨赠予与支付之间的法律边界,以及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李琦在足疗店享受的服务,是她和店家之间的口头协议而成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就是说,李琦应当按照店家的计价方式支付其消费的48元费用,以遵守她与店家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李琦的朋友在此之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费用,这引发了一些她的混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朋友的支付属于赠予行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她自己来支付。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责任的核心,现在让我们来分析李琦在这件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李琦试图让朋友回来支付剩余费用,但其朋友已经支付了之前的费用,而现在的费用是她自己消费的。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按照约定,李琦应当承担后期服务的费用,如果她的朋友愿意继续支付,那是基于新的约定,但不能改变李琦支付后期费用的责任。
民警不仅对李琦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强调了她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李琦试图逃避支付费用,这种行为不仅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更是在践踏法律的底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如果李琦坚持不支付费用,并试图强制朋友支付,她可能会面临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通过本案我们应该认识到,合同是法律关系的基础,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几十块钱撒泼打滚、蛮横无理实属不应该。
(消息来源:百姓关注)
在一个很普通的傍晚,李琦和她的朋友下班后,来到了一家足疗店,希望在繁忙的一天后放松一下,可接下来的剧情却让人啼笑皆非,不堪回首。
两个人进入足疗店,享受了一系列的舒适项目,焕然一新的感觉让她们身心愉悦,可就在这时,朋友突然有事要离开,于是,对方支付完两个人的费用后就离开了。
可李琦似乎还没有尽兴,她想继续享受这个宁静的夜晚。
随后,技师很热情地为她安排了接下来的项目,李琦再次沉浸在放松之中,当她享受完这一切后,技师递来一张账单,告诉她还需支付48元。
李琦听到这个费用,心情顿时感觉有些不爽。
她坚称,朋友的已经结清了账单,但技师却解释说,朋友付的是昨晚的费用,而现在的账单是您后来加的的,所以需要由您自己来支付。
这个意外的费用让李琦感到很不满意,她不仅不愿意付钱,还声称自己有急事,要马上离开,如果想要钱,那也得等她朋友过来付。
店员听到这个提议,感到非常不可思议。
明明账单上的项目是李琦消费的,可她偏要让自己的朋友来买单,如果她的朋友迟迟不来,这笔钱不就得由店员来承担吗?
于是,双方陷入了一场争吵,店员坚持不让李琦离开,而李琦则坚持要走,此时此刻,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
店员无奈,只好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完事情的经过后,觉得李琦的要求有些不合理,她明明是她自己消费的,却偏要等朋友来买单,这样的做法,明显有失公允。
民警对她说:“既然你已经消费了,就应该按照账单付款,不能因为几十块钱,再让朋友跑回来买单。”
听到这样的解释,一般人都会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但李琦却似乎执迷不悟,她非但不反省自己的错误,反而说民警支持店方。
随后她还带着威胁的口吻说道:“我现在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需要签订,如果你们不能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倘若造成损失将由你们来承担!”
听到这番话,周围的人都忍不住笑了出来。
面对李琦这番说辞,现场的民警义正言辞的告诉她,如果你不买单,坚决不能让你走,你自己要想清楚!
李琦听到这番话,似乎陷入了沉默。
可无论如何,她仍然不愿意付款,以没有现金为由试图寻找新的借口,店员站在一旁,已经看透了她的心思,于是立马提醒,你可以用手机付吗?
本以为店员的一番话能惊醒这个梦中人,可她还是故意拖延,拒绝支付!
看到对方这个态度,民警严肃的告诉她:“如果你不支付,就不要想着离开,你浪费的可不只是时间,还有你自己的名誉!”
迫于无奈,她最终还是支付了48块钱,然后灰溜溜的离开了。
今天,我们将通过这个案例,来探讨赠予与支付之间的法律边界,以及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下应该如何应对。
首先,让我们明确一点:李琦在足疗店享受的服务,是她和店家之间的口头协议而成立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46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就是说,李琦应当按照店家的计价方式支付其消费的48元费用,以遵守她与店家之间的合同关系。
在本案中,李琦的朋友在此之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费用,这引发了一些她的混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朋友的支付属于赠予行为,剩余部分应该由她自己来支付。
既然我们已经明确了责任的核心,现在让我们来分析李琦在这件事中的行为是否合法。
首先,李琦试图让朋友回来支付剩余费用,但其朋友已经支付了之前的费用,而现在的费用是她自己消费的。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则:按照约定,李琦应当承担后期服务的费用,如果她的朋友愿意继续支付,那是基于新的约定,但不能改变李琦支付后期费用的责任。
民警不仅对李琦进行了批评教育,也强调了她的法律责任。
在这个案例中,李琦试图逃避支付费用,这种行为不仅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更是在践踏法律的底线!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到本案,如果李琦坚持不支付费用,并试图强制朋友支付,她可能会面临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通过本案我们应该认识到,合同是法律关系的基础,口头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几十块钱撒泼打滚、蛮横无理实属不应该。
普通却堪称封神的高级个签文案
1. 但愿所求都能如愿.
2. 爱没有捷径真诚是底牌.
3. 是心自然真是情自然深.
4. 站在风中的人情绪乱了又乱释怀又释怀.
5. 今年会幸福的祝我们.
6. 风花雪月的年纪看什么都浪漫.
7. 张万森是胆小鬼但他的爱不是.
8. 我没有难过只是心里空落落的.
9. 希望时间过的慢一点.
10. 风在很远的地方去去也无妨.
11. 少年要迎着朝阳活得肆无忌惮.
12. 偶尔想不开的时候应该就是快乐在加载.
13. 爱很容易难在维持爱意.
14. 往前走啊想什么呢你.
15. 不要像春风一般与我拂之而过
16. 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17. 一生都在错过哪有什么可后悔的
18. 我还以为这次我能好好谈个恋爱呢.
19. 很高兴认识你这句话想和你重复一万遍.
20. 打破自己原则的爱一定烂尾.
21. 日历还要翻几页才能见到你
22. 在风里站这么久了该走了
23. 什么时候才能遇到我的张万森.
24. 如果是你我愿意等.
25. 莫名其妙的情绪才最致命
1. 但愿所求都能如愿.
2. 爱没有捷径真诚是底牌.
3. 是心自然真是情自然深.
4. 站在风中的人情绪乱了又乱释怀又释怀.
5. 今年会幸福的祝我们.
6. 风花雪月的年纪看什么都浪漫.
7. 张万森是胆小鬼但他的爱不是.
8. 我没有难过只是心里空落落的.
9. 希望时间过的慢一点.
10. 风在很远的地方去去也无妨.
11. 少年要迎着朝阳活得肆无忌惮.
12. 偶尔想不开的时候应该就是快乐在加载.
13. 爱很容易难在维持爱意.
14. 往前走啊想什么呢你.
15. 不要像春风一般与我拂之而过
16. 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17. 一生都在错过哪有什么可后悔的
18. 我还以为这次我能好好谈个恋爱呢.
19. 很高兴认识你这句话想和你重复一万遍.
20. 打破自己原则的爱一定烂尾.
21. 日历还要翻几页才能见到你
22. 在风里站这么久了该走了
23. 什么时候才能遇到我的张万森.
24. 如果是你我愿意等.
25. 莫名其妙的情绪才最致命
1、不要慌不要慌,太阳落山有月光
2、来去都是自由风,该相逢时会相逢
3、且行且忘且随风,且行且看且从容
4、生活原本沉闷,但跑起来会有风
5、都是风景,幸会
6、我记得这花香,便对得起这时光
7、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8、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9、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10、人生最好的三个词: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虚惊一场
11、我们身处阴沟,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12、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伤来袭
13、山高路远,看世界、也找自己
2、来去都是自由风,该相逢时会相逢
3、且行且忘且随风,且行且看且从容
4、生活原本沉闷,但跑起来会有风
5、都是风景,幸会
6、我记得这花香,便对得起这时光
7、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8、成为更好的人,这是新的约定
9、生活的理想,就是为了理想的生活
10、人生最好的三个词: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虚惊一场
11、我们身处阴沟,但仍有人仰望星空
12、若能避开猛烈的狂喜,自然不会有悲伤来袭
13、山高路远,看世界、也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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