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不姑息、不污名,让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来了!#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从事学科类校外培训将从重处罚#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什么大家对一部教育系统的处罚性部门规章,如此关注?
宏观上看,“双减”落地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违法校外培训的处理逐渐进入日常化管理阶段。这次《办法》能更清晰显示今后合规的校外培训发展路径,也精准标示了行业治理热点,回应了公众关切,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划定了管辖权限和实施机关、违法情形,同时也明确处罚程序。
因为隐藏深、认定难、执法难,隐形变异培训一直是治理违规培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各种形式,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这些规定,显然有利于解决认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巩固好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经历了一轮大洗牌。行业还能不能发展,又该如何发展?之前,有个别网红借举报高中生校外培训博眼球、搞炒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争议。甚至有激进的观点提出要全面取缔全部校外培训。
《办法》释放了鲜明的信号,那就是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把校外培训行业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行业应该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样承担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责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时就明确指出,“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也是给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行为正名,是对各类污名化校外培训行为声音的回应。
相信《办法》的出台,既能够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也能够有力保障合法合规的培训行为,弥合争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民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这些教育需求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构建校外培训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更好满足民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澎湃新闻)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什么大家对一部教育系统的处罚性部门规章,如此关注?
宏观上看,“双减”落地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违法校外培训的处理逐渐进入日常化管理阶段。这次《办法》能更清晰显示今后合规的校外培训发展路径,也精准标示了行业治理热点,回应了公众关切,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划定了管辖权限和实施机关、违法情形,同时也明确处罚程序。
因为隐藏深、认定难、执法难,隐形变异培训一直是治理违规培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各种形式,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这些规定,显然有利于解决认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巩固好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经历了一轮大洗牌。行业还能不能发展,又该如何发展?之前,有个别网红借举报高中生校外培训博眼球、搞炒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争议。甚至有激进的观点提出要全面取缔全部校外培训。
《办法》释放了鲜明的信号,那就是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把校外培训行业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行业应该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样承担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责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时就明确指出,“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也是给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行为正名,是对各类污名化校外培训行为声音的回应。
相信《办法》的出台,既能够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也能够有力保障合法合规的培训行为,弥合争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民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这些教育需求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构建校外培训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更好满足民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澎湃新闻)
【媒体评:不姑息、不污名,让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来了!#教育部颁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从事学科类校外培训将从重处罚#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什么大家对一部教育系统的处罚性部门规章,如此关注?
宏观上看,“双减”落地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违法校外培训的处理逐渐进入日常化管理阶段。这次《办法》能更清晰显示今后合规的校外培训发展路径,也精准标示了行业治理热点,回应了公众关切,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划定了管辖权限和实施机关、违法情形,同时也明确处罚程序。
因为隐藏深、认定难、执法难,隐形变异培训一直是治理违规培训的一大重点和难点问题。对此,《办法》明确了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通过即时通讯、网络会议、直播平台等方式有偿开展校外培训,利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有偿组织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校外培训,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校外培训等各种形式,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同时,明确了中小学在职教师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从重处罚。这些规定,显然有利于解决认定难、执法难等问题,巩固好校外培训治理成果。
“双减”政策出台以来,校外培训机构经历了一轮大洗牌。行业还能不能发展,又该如何发展?之前,有个别网红借举报高中生校外培训博眼球、搞炒作,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争议。甚至有激进的观点提出要全面取缔全部校外培训。
《办法》释放了鲜明的信号,那就是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把校外培训行业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行业应该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样承担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责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时就明确指出,“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也是给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行为正名,是对各类污名化校外培训行为声音的回应。
相信《办法》的出台,既能够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也能够有力保障合法合规的培训行为,弥合争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民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这些教育需求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构建校外培训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更好满足民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澎湃新闻)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为什么大家对一部教育系统的处罚性部门规章,如此关注?
宏观上看,“双减”落地两年多来,校外培训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于违法校外培训的处理逐渐进入日常化管理阶段。这次《办法》能更清晰显示今后合规的校外培训发展路径,也精准标示了行业治理热点,回应了公众关切,要“让违法者付出代价,让合规者受到保护”,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基层反映强烈的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痛点、难点问题,明确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总体要求,划定了管辖权限和实施机关、违法情形,同时也明确处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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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释放了鲜明的信号,那就是不能因为存在问题,而把校外培训行业一棍子打死。校外培训行业应该是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同样承担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责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在解释《办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时就明确指出,“在立法目的上,《办法》重在使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校外培训行政处罚立规定则,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对合法权益给予保护,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这也是给合法合规的校外培训行为正名,是对各类污名化校外培训行为声音的回应。
相信《办法》的出台,既能够有力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也能够有力保障合法合规的培训行为,弥合争议,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在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的今天,民众对个性化、多样化教育的需求越来越高,如何满足这些教育需求也是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题中之义。构建校外培训的常态化治理格局,健全校外培训法律制度,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更好满足民众对更好教育的需求。(澎湃新闻)
【华为“一种模型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专利公布】#华为公布新专利#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种模型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专利公布 ,申请公布日为9月5日,申请公布号为CN116702858A。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模型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模型处理方法包括对训练得到的收敛模型进行权重剪枝得到剪枝模型后,对被剪枝权重中部分影响模型精度的重要权重进行恢复,并将恢复后的重要权重应用到剪枝模型中,以进行模型的再次训练,直至获得收敛后的模型。如此,可以使得在实现压缩模型的同时,实现保证模型的精度。https://t.cn/A6OSZl9M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一种模型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专利公布 ,申请公布日为9月5日,申请公布号为CN116702858A。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涉及计算机技术领域,公开了一种模型处理方法、电子设备及介质,模型处理方法包括对训练得到的收敛模型进行权重剪枝得到剪枝模型后,对被剪枝权重中部分影响模型精度的重要权重进行恢复,并将恢复后的重要权重应用到剪枝模型中,以进行模型的再次训练,直至获得收敛后的模型。如此,可以使得在实现压缩模型的同时,实现保证模型的精度。https://t.cn/A6OSZl9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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