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公布三起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公布三起安全生产监管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某热电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6日,某热电公司机组检修期间,吹灰器厂家服务人员在处理吹灰器缺陷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23年3月7—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4号机组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缺少扫地杆、防护栏杆、挡脚板,部分脚手板未满铺,部分脚手架栏杆绑扎在穿线管上,脚手板未绑扎,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4.4.4条、4.4.5条、5.2.4条有关要求,存在事故隐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华北能源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4月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6月2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相关规定,华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企业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案例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对某新能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9月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对某新能源公司一风电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升压站2名施工人员范某、曹某无人员入厂记录、无人员安全培训和交底记录。山西能源监管办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4月2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7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山西能源监管办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案例三: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某新能源发电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月11—12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在对某新能源发电公司开展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督查暨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公司所属某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应急预案评审、演练均由该第三方公司组织开展;该公司未制定发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光伏电站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人、审核人、批准人均为第三方公司人员;该公司2022年安全技能培训计划未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公司未对第三方公司派驻的运维人员开展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福建能源监管办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1月31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4月17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对被派遣劳动者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违法行为,一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一)、(三)、(六)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二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福建能源监管办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5万元的罚款,依据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
案例一: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对某热电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6日,某热电公司机组检修期间,吹灰器厂家服务人员在处理吹灰器缺陷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23年3月7—8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4号机组施工现场部分脚手架缺少扫地杆、防护栏杆、挡脚板,部分脚手板未满铺,部分脚手架栏杆绑扎在穿线管上,脚手板未绑扎,不符合《施工脚手架通用规范》(GB55023-2022)4.4.4条、4.4.5条、5.2.4条有关要求,存在事故隐患,且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华北能源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4月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6月27日,华北能源监管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的相关规定,华北能源监管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对该企业处以2.5万元的罚款。
案例二: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公室对某新能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2年9月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在对某新能源公司一风电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升压站2名施工人员范某、曹某无人员入厂记录、无人员安全培训和交底记录。山西能源监管办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4月27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7月26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企业未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的规定,山西能源监管办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
案例三: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对某新能源发电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1月11—12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在对某新能源发电公司开展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督查暨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该公司所属某光伏电站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运维单位负责,应急预案评审、演练均由该第三方公司组织开展;该公司未制定发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该光伏电站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修编人、审核人、批准人均为第三方公司人员;该公司2022年安全技能培训计划未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该公司未对第三方公司派驻的运维人员开展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福建能源监管办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调查。2023年1月31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正式立案调查。2023年4月17日,福建能源监管办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存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未对被派遣劳动者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等违法行为,一是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一)、(三)、(六)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二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福建能源监管办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处以5万元的罚款,依据第九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10万元的罚款。
( 米东区融媒体中心记者:肖鹏报道)9月16日, 米东区劳务协作基地在盛达东路街道正式挂牌成立,这将进一步推动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人才资源合作,提升服务质效。米东区人社局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副主任苏玉萍介绍,劳务协作基地挂牌后,将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使跨区域劳务协作常态化、制度化。“将持续深化跨区域劳务协作和人力资源合作,通过建立劳务对接机制、网络对接机制、培训合作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搭建交流平台,拓展就业服务联盟,推进信息资源协同共享,开展订单定向培训,实现岗位供需精准对接。”苏玉萍说。近两年来, 米东区先后已与甘肃省武威市及中卫市海原县开展了跨省劳务协作,并分别成立了劳务协作工作站,3所甘肃省区域内高校与米东区17家优质企业,先后进行了多次人才交流活动,目前已实现就业人数达1500余人。今年, 米东区专门组织新疆名电电器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赴甘肃武威劳动力富集区开展劳务对接活动。新疆名电电器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助理徐发虎说:“通过劳务对接为企业招录到48名用工人员,实现稳岗就业43人。希望米东区劳务协作基地搭建好服务平台,在公共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人事争议等方面给予企业更强有力的支持,实现人才精准对接,为企业发展注入更强活力。” 武威市就业服务局调研员蔺雪梅说:“我们将加强与企业的对接联系,积极拓宽劳务市场,深挖区域内用工资源,牢牢抓住企业用工需求,主动对接靠前服务,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牵线搭桥,对接掌握灵活就业人员信息,立足各类企业不同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输出。” 盛达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闫瑞介绍,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辖区企业对劳动力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特点。辖区内400余家企业用工主要以熟练技工和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辖区每年用工需求达8000余人。“米东区劳动协作基地的成立,搭建了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共同参与的平台,作为辖区的服务单位,将积极在政策引导、岗位收集、就业服务、定向培训、权益保障等方面落实好措施,做好做细服务,实现劳动力供需双方的精准高效对接,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质量和满意度。”闫瑞说。
(米东区融媒体中心记者:黄鹏报道)9月14日,米东区开展“光影育人 培根铸魂”优秀爱国主义电影进校园展映活动,区公益电影放映管理中心走进市第101中学,为1300多名师生送上爱国主义教育题材电影《长空之王》。在市第101中学的文英楼三楼,正在军训中的高一师生们正全神贯注的看着电影,大家都被电影的故事情节深深打动,用心用情感受着试飞员不畏牺牲、不惧艰险的大无畏精神和爱国情怀。“我感受到了传承的力量,一代一代人不停地传承下来。老同志以身作则,给年轻同志做了榜样,年轻人接过了接力棒,一定要继续发力,”学生徐雅静说。《长空之王》主要讲述了新一代的试飞员们在老队长张挺的带领下不断突破自我,攻破一个个技术难关,用血和汗水甚至付出了生命代价为祖国的试飞事业积累了无比珍贵的试飞数据,最终帮助科研人员研制出了领先于世界水平的战斗机。教师沈梦说,通过电影可以更好的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能够更直观的让他们看到我国的发展历程以及科技进步,在他们心中埋下一颗报效祖国的种子。米东区公益电影放映管理中心负责全区的农村电影、社区电影及学校电影。截止目前,在农村、社区、学校等场地完成公益放映近2000场,此次展映活动还将走进全区所有院校,为广大师生们送去鲜活生动的优秀故事,让爱国主义教育浸润教育的沃土。公益电影放映员孙辉说:“这是一个长期持续的活动,不光是学校的老师和学生,我们在日常也会不断加大爱国主义题材影片的排片量,让爱国主义教育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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